朕即天命:从西域征服世界 第734节
那名络腮胡牧民猛地站起身,挥舞着弯刀喊道:“咱们钦察骑兵是天下最勇猛的战士。”
“北疆蛮子不过是运气好,等咱们到了,定要让他们尝尝弯刀的滋味。”
“没错,天下最勇的就是咱们钦察骑兵。”
“咱们钦察骑兵是天下最勇的,北疆蛮子不过是些冻土来的野种,咱们一冲,他们就得跑。”
“到时候讹达剌的财富、女人,全是咱们的。”
“勇士,跟我走,去讹达剌发财。”
马群如潮水般涌出营地,沿途其他各部的骑兵也陆续汇合,原本分散的部落骑兵,渐渐汇成一支两万余人的大军。
全部都是钦察草原上最精锐的勇士,是秃儿罕太后的底牌。
营地后方,众多钦察老弱妇孺站在土坡上,望着大军远去的方向。
一名白发老妇牵着孙子的手,眼中满是担忧:“阿努会不会有事啊?北疆人要是真像商队说的那么厉害……”
旁边的妇人叹了口气,怀中抱着刚出生的婴儿:“能有什么办法?太后给的钱太多,男人们都红了眼。”
“只盼着真主保佑,他们能打赢,能活着回来。”
几个孩童不懂战事的凶险,只兴奋地挥舞着小木刀,喊道:“阿爸最厉害,能杀北疆蛮子,能带回好多钱。”
而此刻的钦察骑兵大军中,脱脱部的首领脱忽察儿正与其他部落首领并驾齐驱。
他指着前方的地平线,语气满是自信:“再走五日,就能到讹达剌。”
“到时候咱们先把北疆人的骑兵冲散,再抢回城池。”
“兄弟们,金钱和女人,就在前面等着咱们。”
“冲啊!抢钱,抢女人。”
而此刻的讹达剌城,早已没了往日的商贸繁华。
这座曾因丝绸之路而兴盛的城市,如今遍地狼藉,街道上堆满了尸体,空气中弥漫着血腥与焦糊的气味。
秦军士兵在城中肆意劫掠,有的扛着装满金银的木箱,有的拖拽着哭喊的花剌子模女子。
还有的在贵族府邸中翻找值钱的宝物,尽情发泄着征战的戾气。
一如历史上术赤率领蒙古人攻破此城时的景象,只是如今,胜利者换成了秦军。
“将军,找到了,大王要找的那种黑色麦子,在城内的集市里找到了。”
一名亲兵匆匆跑到李东山面前,肩上扛着一袋子颗粒饱满的黑色谷物。
李东山接过袋子,仔细打量。
这种黑麦颗粒比普通小麦小些,外壳呈深褐色,表面带着一层细密的纹路,握在手中沉甸甸的。
他虽不知这麦子有何用,却还是立刻按照李骁的命令,让人将所有黑麦收拢起来,严禁士兵消耗,全部留作种子。
一旁的亲兵解释道:“问了俘虏才知道,这黑麦性子野,能在寒冷、贫瘠的盐碱地里长。”
其实这种东西在花剌子模和西方的黑海等地并不算稀罕,但并不盛行,也不是花剌子模人的主粮。
因为在暖和肥沃的土地上种植,它的产量并不如小麦。
可到了漠北那种寒冷的地方,产量反倒比小麦高。
只是磨出的面粉是黑色的,口感差,西方影视剧中的黑面包就是用黑麦加上其他粗粮做的,是西方底层穷人吃的食物。
而在金州北方和漠北这些地方,有着大量寒冷的土地没有进行过开垦。
盐碱化没有进行过改善,难以种植其他农作物。
李骁计划中,可以尝试种植黑麦。
甚至等日后征服更北方的冻土高原,在没有玉米土豆红薯的情况下,也可以先用黑麦过渡。
刚安排好黑麦,又有一名士兵跑来汇报:“将军,在城中的马厩里,发现了十三匹汗血宝马。”
“通体雪白,跑起来身上能看到血线,跟去年在撒马尔罕缴获的那些汗血宝马一模一样。”
“汗血宝马?”
李东山眼睛一亮,立刻跟着士兵前往马厩。
只见马厩中,十几匹雪白的骏马正不安地踱步,它们身形矫健,鬃毛顺滑,脖颈处的血管在阳光下隐隐泛红,仿佛有血液在皮下流动。
正是后世闻名的阿尔捷金马。
“太好了。”
李东山兴奋地搓了搓手:“汗血宝马可不好搞,这么多年来,咱们秦国也通过商队也只买来了不到十匹当种马。”
“还被大王捂的严严实实的,本将早就想搞一匹当坐骑了。”
“这次一下找到十几匹,大王怎么也得奖励本将几匹。”
他立刻下令,让马夫好生照料这些宝马,每日喂最好的草料,绝不能出半点差错。
要知道,花剌子模绝大部分士兵骑乘的战马都是普通马匹,和北疆的战马没有太大差别。
汗血宝马即便是放在花剌子模也是国宝,也只有去年撒马尔罕之战中,打败了摩诃末,缴获了几十匹将领乘坐的汗血宝马。
这次又能找到十几匹,已是意外之喜。
而这还远远不够,要培育出足够多的优良战马,必须拿下整个花剌子模,将所有汗血宝马都带回秦国。
接下来,秦军在讹达剌城劫掠了三日,城中的金银、物资、粮食被搜刮一空,年轻女子被掳为俘虏,准备带回秦国。
当大军收拾好行装,正准备向下一个目标前进时,两名探骑急匆匆奔来:“将军,西北方向三十里发现大量骑兵,看旗号,像是钦察人,有两万多人。”
李东山的笑容瞬间收敛,呵呵一声冷战。
勒马向前,对着秦军高声喝道:“弟兄们,钦察蛮子送上门来了。”
“当年埋在北疆的三万钦察人还不够多,今日这两万,正好一起埋了。”
“今日就让这些蛮子知道,北疆人的刀,才是最硬的。”
“敢跟大秦作对,只有死路一条。”
“杀!杀!杀!”
第三百八十三章 帝国铁拳,大秦的战争体系碾压
金色的日月战旗屹立当空,周围是众多白色的日月战旗猎猎作响,每一面战旗都代表着一支百户。
足足一百个百户横亘苍野,两万秦军主力和一万多仆从军蓄势待发。
一场新的大战,即将在讹达剌城外的草原上爆发。
“轰轰轰轰~”
一个时辰之后,西方的地平线上扬起漫天尘土,两万钦察骑兵如黑色潮水般涌来。
他们远道而来,每人都骑着两三匹战马,身上裹着厚重的羊皮袄,少数人穿着简陋的皮甲。
手中握着弯刀或短弓,武器斑驳,一看便知是仓促集结的游牧部落兵。
与之相对,秦军骑兵阵列严整,每人配备两到三匹战马,布面甲上沾着泥土与血污,却更显沧桑威势。
白色缨盔整齐排列,阳光洒在甲胄上,竟透出一股排山倒海的压抑感。
那是历经百战沉淀的煞气,让钦察骑兵的冲锋势头都滞涩了几分。
钦察脱脱部的首领脱忽察儿勒住马,眉头紧锁地望着远处秦军阵型,语气凝重:“这北疆骑兵……装备竟这般精良?”
“连甲胄都这么齐整,比花剌子模的皇家骑兵还气派。”
旁边一名赫利剌部首领却嗤笑一声,挥了挥手中的弯刀:“装备好又怎样?”
“花剌子模的骑兵也有铁甲,北方的罗斯人更是穿得像铁罐头,可哪个不是咱们钦察勇士的手下败将?”
“他们阵形再齐,也挡不住咱们的弯刀。”
“就是,秃儿罕那个女人还等着咱们赢了加钱呢。”
另一名首领附和道,眼中闪烁着对金银的渴望:“我看,北疆人能赢下这几次战争,主要还是敌人太弱了。”
“换做咱们钦察勇士,只会比北疆人赢得更加彻底。”
“没错,今日咱们就让他们知道,草原的规矩,还是得咱们钦察人定。”
在钦察人看来,北疆人和他们一样都是一群来自草原的游牧部族。
一个在东方,一个在西方,没有太大的区别。
脱忽察儿点点头,压下心中的疑虑,高声提议:“按‘群狼’战术来,分百个小队,绕着他们射,扰乱阵型,找机会冲进去。”
话音刚落,一名首领立刻皱眉:“百个小队是不是太多了?咱们部落兵配合本就不算熟,分这么散,万一被北疆人逐个吃掉怎么办?”
“不然还能怎么办?”
赫利剌部首领摆摆手,语气急躁:“他们阵形那么齐,咱们扎堆冲上去,不是送命吗?”
“群狼战术最适合骚扰,先把他们搅乱了再说。”
另一名来自脱克撒巴部的首领也附和:“群狼战术是老法子,之前对付罗斯人就管用,对付北疆人肯定也成。”
钦察各部是一群松散的部落联盟,最大的问题就是没有诞生一个如冒顿、铁木真这样的强人,把各部统一在一起。
所以,什么事都得商量着来。
几位首领你一言我一语,最终还是达成了一致。
脱忽察儿见众人同意,不再犹豫,抽出腰间弯刀,指向秦军阵型,高声下令:“进攻。”
很快,钦察骑兵如同被打散的蚁群,从密集的阵列迅速分散。
原本黑色的“潮水”,瞬间化作上百股细小的“溪流”,朝着秦军阵型的四周奔去。
每支小队由几名经验丰富的老兵带队,他们大多没有统一的旗帜,只靠身上羊皮袄的颜色或腰间的饰品辨认同伴。
一名脱克撒巴部的老兵勒住马,压低声音对身边的士兵说:“都看准了,只在他们弓箭够不着的地方射,别冲太近。”
“先射他们的马,把阵型搅乱了,咱们就赢一半了。”
其他小队见状,也纷纷效仿。
上百支小队如同真正的狼群,在秦军阵型周围形成了一个巨大的包围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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