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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秦:儿子对比,嬴政酸了 第320节

  但是,只要他也写出一本诠释、说明、代表了自己一生法家治国理念的《李斯子》,那么最后的立言这一项便也会做到。

  届时,他就算不是儒家所谓的立德、立功、立言三不朽,至少也会是立功、立言两不朽。

  而他师弟韩非,仅仅只是做到立言一不朽而已!

  最后他的三不朽或者两不朽,对上他师弟韩非的一不朽,很显然是他更胜一筹!

  想到这里,李斯也是暗自满意地点了点头。

  同时心中决定回头就将立言,也就是编撰一本能够诠释、说明、代表自己一生法家治国理念的《李斯子》一书提上日程。

  当然,如果能够借助天幕一窥另一个“自己”所写的《李斯子》的具体内容的话,那么李斯也不介意参考一下另一个“自己”写的《李斯子》。

  这样不仅能够节省他的编撰时间,还能够让他在另一个“自己”的基础上,更进一步综合参考写出一本更好的《李斯子》。

  在李斯想着如何完成三不朽,又或者是最低两不朽,从而让自己胜过师弟韩非一筹的时候。

  其他一众文武百官、诸子百家博士看着天幕上不仅没有贬低韩非,反而极为公正、客观,甚至是隐隐有所抬高韩非的“李斯”,也是不由得面露惊诧之色。

  毕竟韩非死在狱中一事,他们也是知道的。

  甚至他们更是知道,韩非之所以最后会死在狱中,也与李斯脱不了关系。

  毕竟韩非之所以会被秦王嬴政下狱,有很大原因是因为李斯、姚贾在秦王嬴政面前谏言说:

  “韩非是韩国的公子,如今您想兼并诸侯各国,韩非终究向着韩国而不会向着秦国,这是人之常情。”

  “如今您不任用他,留他很长时间才放他回去,这是在给自己留下后患,不如加罪于他依法惩治他。”

  秦王嬴政正是因为听了李斯、姚贾这样的谏言,最后才决定将韩非下狱的。

  否则原本秦王嬴政是有想过要放了韩非的,毕竟韩非是一个他看中的大才。

  并且最后使得韩非死在狱中的毒药,也是李斯命人送过去的。

  所以说句不好听的,说韩非之死是由李斯一手促成的也并不为过。

  至于李斯为什么要害死韩非这个师弟,这些年也流传有两种解释。

  一种是说,李斯嫉妒韩非这个师弟的才华。

  再加上秦王嬴政对韩非的看重,甚至说出了“寡人得见此人与之游,死不恨矣”这种看重至极的话语。

  因此李斯既嫉妒韩非这个师弟的才华,又担心韩非真的效忠始皇帝之后会抢走自己在秦王嬴政心中的地位。

  所以李斯才会在秦王嬴政面前出言污蔑师弟韩非,之后更是派人在狱中赐死韩非。

  另一种则是说,李斯之所以如此对待韩非这个师弟,是因为完全是出于公心考虑。

  因为李斯知道韩非的才华到底有多高,同时也知道一个有能力的法家之士对国家的作用到底有多大。

  如果韩王忽然幡然醒悟,重用韩非,采纳韩非所提出的种种强韩之法的话。

  那么即便秦国依然能够覆灭韩国,但是也依然要付出不小的代价。

  所以出于为了秦国大一统的大业,以及减小秦国覆灭韩国需要付出的代价考虑,李斯便谏言始皇帝下狱韩非,乃至于是赐韩非自尽。

  而在这两种说法中,过往一直都是第一种说法占上风的,并且他们也大多都认为是第一种说法正确。

  但是现在在看到天幕上的“李斯”在提起韩非时,一副毫无避讳与惭愧的样子。

  以及在给太子扶苏讲授时,并没有刻意贬低韩非,反而是以一种局外人的角度去公正而客观地评价、总结韩非的法家治国思想主张。

  甚至更是说出了,韩非是过往法家之集大成者这样的肯定之语时。

  一众文武百官、诸子百家博士忽然便对之前李斯害死韩非的想法产生了动摇。

  难不成当年李斯害死韩非真的是出于一片公心考虑?

  想到这里,一众文武百官、诸子百家博士一脸狐疑地看了看天幕上的“李斯”,又看了看天幕下的李斯。

  天幕下的李斯并不知道此刻其他文武百官、诸子百家博士的心中所想,此刻他正目光炯炯地盯着天幕,想要从天幕上的另一个“自己”手中抄《李斯子》。

  【在给太子扶苏大致讲述了一下过往法家历代先贤各自对于法家治国思想理论的一些观点、看法后,李斯继续给说道:“法家的各项治国思想主张,主要包括以下几项”。】

  【“第一项思想主张是,制定法令。”】

  【“法者,编著之图籍,设之于官府,而布之于百姓者也。”】

  【“法的作用是约束百姓的行为,而君王拥有权势可以惩罚违法之人,可以奖赏顺服王法的人。因为人性是趋利避害的,所以可以通过赏罚来督促百姓。”】

  【“第二项思想主张是,循名责实。”】

  【“君王需要有一套驾驭臣子的权术,而担任一定职务的官吏有责任去完成其职务所要求的各项工作。”】

  【“君王的职责是把某项名义的职务授给某人,这项职务所要求的工作已经在相关法令中有明确规定。”】

  【“君王只需要关心某个官吏是否有恪尽职守,至于说怎样去完成相关的工作要求,是臣子自己的事,不需要君王的指导。”】

  【“君王要做的是如何选择合适的人去担任某项职务,然后完成任务者有赏,完不成任务者受罚,这样能者居上位,无能者淘汰。”】

  【“第三项思想主张是,好利恶害。”】

  【“人都有好利恶害或者就利避害的本性,所以可以将好利恶害的人性与国家富强结合起来。”】

  【“用赏赐、刑罚诱使、驱使人们耕、战、告奸,凡是生产粮食多的、杀敌有功的、揭发违法犯罪的,都可以得到官爵、田宅。”】

  【“任何人,不论其原本出身如何,只要他努力按照国家的法令去做,就可以得到富贵荣华,而国家也就富强起来了。”】

  【“第四项思想主张是,治道不法古。”】

  【“时代是不断向前发展的,一切的法令和制度都要随历史的发展而发展,既不能复古倒退,同样也不能因循守旧。”】

  【“不法古,不循今;时移而治不易者乱!”】

  【“第五项思想主张是,法、势、术结合。”】

  【“将商君之法、慎到之势、申不害之术,三者糅合为一体,最终以势立威、以术驭臣、以法制民,而后天下治。”】920

  【“第六项思想主张是,法布于众。”】

  【“法要布之于众,既然法令是君主治理国家的依据,是百姓应当遵守的行为规范,那么法令就应当以成文的形式出现,并做到公布于众,并争取做到家喻户晓。”】

  【“如此方可做到使万民知所避就,能以法令自戒;以及监督官吏公开断案,防止罪犯法外求情。”】

  【“第七项思想主张是,依法办事。”】

  【“要严格依法办事,维护法令权威性,坚决反对在法令之外讲仁爱、道德。”】

  【“只要明其法禁,察其谋计。那么法明,则内无变乱之患。计得,则外无死虏之祸。”】

  【“同时任法而治要排除一切人为的因素,以免人存政举,人亡政息。”】

  【“正所谓废常上贤则乱,舍法任智则危。故曰:上法而不上贤。”】

  【“第八项思想主张是,刑无等级。”】

  【“法令一旦颁布生效,那就必须官不私亲,法不遗爱,君臣皆要任法去私,在法令面前,对待任何人都应当做到一视同仁。”】

  【“正所谓臣上下贵贱皆从法、法不阿贵,绳不挠曲、刑过不避大臣,赏善不遗匹夫等等,便是如此道理。”】

  【“第九项思想主张是,法莫如一而固。”】

  【“法莫如一而固,其中一指的就是法的内容,不能故新相反,前后相悖。”

  【“而固则是指保持法的稳定性,朝令夕改只会是亡国之道,只有政法独制于主,才能够保证政不二门,达到统一法令并且维持法令稳定的目的等等。”】

  【李斯先是给太子扶苏大体讲解了一下法家的九大治国思想主张,然后又再结合过往历史上各位法家先贤变法的过程与结果。】

  【进一步解释法家提出这些治国思想主张的原因,以及提出这些治国思想主张所想要达到的目的,还有在践行这些治国思想主张之后国家与社会所发生的变化等等。】

  【甚至李斯还直接以当前的秦国为例,向太子扶苏验证、展示法家的治国之道。】

  【当然,这些内容也并不是短短一天时间就可以讲完的。】

  【而普通人如果想要真正做到消化、吸收、理解完李斯所讲的这些法家之言,那么更是需要花费漫长的时间去细细思索、品味才有可能做到。】

  【即便是太子扶苏,前后也约莫花了九个月左右的时间,方才将李斯所讲的种种法家之言尽数做到消化、吸收与理解。】。

第三百三十二章:集变法者与国君于一身的太子扶苏,受到冲击的法家【求订阅,求全订】

  即便天幕下的秦皇嬴政、廷尉李斯,以及其他一众文武百官、诸子百家博士,还有天下各地的士子、贵族等等都对太子扶苏的恐怖天资有一定的心里准备。

  但是在看到太子扶苏仅仅耗费了九个月左右的时间,便在李斯的教导下,学完了包括管仲、公孙侨、李悝、吴起、慎到、申不害、商鞅、韩非等一众法家诸子著作的经典之言。

  同时,还消化、吸收了各个法家之士在过往各个诸侯国的变法,或是成功,或是失败的经验的时候。

  众人还是忍不住感叹,太子扶苏这样的天赋实在是太过于逆天了。

  虽然这样的学习速度与学习时间,相较于上一次三个月学尽墨家思想之言的恐怖学习速度与学习时间来说,要漫长不少。

  但是,那也是相对于太子扶苏自己而言的。

  相对于旁人来说,太子扶苏过往九个月所学习、消化、吸收的法家经典之言,以及各个法家之士的变法经验,就足够他们用一生的时间去好好学习、消化、吸收了。

  甚至就算是用了一生的时间,最后到底能否真正地理解、掌握、明悟到法家治国思想的精髓,那也依然还是很难说。

  更多的人,可能学了一辈子的法家之言,最后也只是学了一个半桶水不满,叮当响。

  像这样的人,如果只是单纯地做一个普通的中下层官吏的话,那么问题倒不大。

  但是如果让其执掌一国的变法事宜的话,那么最后十有八九都是会失败的。

  因为一国变法这种事情,如果不是法家诸子这个级别的大贤亲自来负责主持的话,那么都是很难变法成功的。

  甚至就算是法家诸子这个级别的大贤亲自主持变法,并且也变法成功了,这位负责主持变法的法家诸子也很难全身而退。

  就像主持秦国变法的商鞅,在秦孝公去世之后,失去了自身变法的庇护。

  那些被变法所损害了利益的旧贵族诬其谋反,最后战死了尸身都要被运回咸阳进行车裂。

  又比如说,主持楚国变法的吴起,同样在楚悼王逝世去世之后,失去了自身变法的庇护。

  然后在回国奔丧的时候,那些被变法所损害了利益的旧贵族就连楚悼王的葬礼都等不及结束,就要射杀吴起。

  最后被吴起一招俯身王尸,带走七十余家贵族,使得双方几乎同归于尽。

  所以纵然是法家诸子这个级别的大贤,一旦真的决定要变法的话,那么几乎都是堪称抱着日后以身殉法的想法去变法的。

  说的直白点,就是已经做好了变法成功之后,会被新任国君,又或者是其他什么人,拿去祭法,以泄被损害了利益的团体的怨气的心理准备。

  但是,如果主持变法的这个法家诸子是太子扶苏的话,那么情况又会完全不同。

  像商鞅、吴起为什么变法成功之后,全都遭到了清算?

  其中最根本的一个原因,那就是和他们一起主持变法,为他们提供庇护的国君逝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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