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在美利坚:我的叔叔堂吉诃德 第247节
艾玛。
金荷恩不知道这个人是谁,但是她不想被这个什么艾玛取代她。
“不用,”金荷恩一把拉直座椅靠背,发动车子,“我现在就过去。”
“这么爽快?”李维笑了。
“当然了!”金荷恩说道,“因为我是老板手底下最能干的小金。”
“那辛苦了,”李维说,“取完之后直接放到我家就行,顺便把门票拿了。”
挂断电话,金荷恩看了一眼后视镜。
镜子里的人眼睛有点肿,嘴唇有点干裂,昨天的妆已经全花了,底妆斑驳得像是没撕干净的墙纸。
等到回到宿舍再卸妆吧,她也懒得在路边停下来了。
911最终停在了麦迪逊大道与东61街的交界处。
金荷恩从车里出来的时候,冬天的冷风直接灌进了她敞开的大衣里,让她打了个激灵,反而把脑子里那些乱七八糟的东西吹散了一些。
她抬头看向眼前的珍珠白色的2层独立小楼,从一层的玻璃橱窗,可以看到里面摆放的各种大牌箱包和衣物。
没有任何显眼的招牌或者logo,如果不是李维给了她地址,她可能以为这会是某个私人画廊。
门口的保安显然已经被打过招呼了,直接让金荷恩走了进去。
推门而入,一阵温暖的、混合着皮革和木质香氛的气息扑面而来。(第8章)
店里一个客人都没有,十分安静,厚重的地毯吞没了她的脚步声。
“哈喽,有人在吗?”
柜台后面没人,但是从二楼的楼梯方向传来一阵轻快的脚步声,紧接着是一个带着明显东欧口音的女声:
“来了来了~哦!你就是金荷恩吧?”
一个身材高挑、妆容精致的金发女人从楼梯上快步走了下来。
她看上去比金荷恩的年纪大不少,皮肤很白,五官带着明显的东欧轮廓,眼睛是一种介于灰色和蓝色的颜色。
“我是艾玛,”她快步走了过来,上下打量了一眼金荷恩,“李维让你来拿衣服?说你是他的COO?”
“对,我是金荷恩,”金荷恩礼貌地点点头,“李维先生说他最近比较忙——”
“我知道我知道,大明星嘛,现在成了大人物,”艾玛不等她说完就往里面走,一边走一边招手,“跟我来吧,你要的衣服在二楼。”
金荷恩跟着艾玛上了楼。
二楼的空间比一楼更加私密,灯光调得很暗,陈列柜里摆放着一些看不出品牌但质感很好的珠宝和配饰。
金荷恩很奇怪,现在正是周末、富太太们逛街的日子,这家奢侈品买手店占据这么好的位置,却门可罗雀,难道完全不做任何宣传吗?
艾玛推开了里面一间贵宾室的门,房间正中间的衣架上,挂着一个深色的防尘西服袋。
“喏,”艾玛拉开了西服袋的拉链,“这就是他定制的。”
金荷恩看不出来好坏,点了点头。
“他倒是奢侈,”艾玛双手抱胸,靠在门框上,“14k金的拉丝金线,纯手工缝制,单单是这一套西装就要6万美金。”
“老板说是为了超级碗的新闻发布会准备的。”
“对,不过他品味不错,”艾玛笑了笑,“我们之前一起打工的时候,他挺能哄那些阔太太开心的,他的小费比我可高多了。”
金荷恩的手指从袖口上移开了。
“等等,”她看向了艾玛,“他在这里打过工?”
“当然了,你不知道吗?”艾玛的表情像是听到了什么不可思议的事情,“他高中的时候就在我们这里兼职了,当导购,卖店里的一切东西。”
“他......当导购?”金荷恩实在是很难想象,“李维?在这里?卖衣服?”
“对啊,而且是相当不错的导购,”艾玛拉上了西服的拉链,一边整理一边回忆,“他有一个本事,就是客人犹豫的时候,他总能说出一句让人心甘情愿掏钱的话来,我们那时候都说他嘴上有什么魔法。”
她突然哈哈笑了一声:“不过我最怀念的还是我们一起偷吃休息室的马卡龙的日子,一块的采购价就超过10美金呢,不过谁让我们是上班搭子呢(39章)。”
金荷恩的嘴角不自觉地上扬了一点。
她试着想象了一下李维穿着导购制服站在这个店里给有钱的太太们推荐手链的样子,怎么想都觉得和现在这个英明神武、帅气逼人的老板的样子有点违和。
“他那个时候穷得很,”艾玛语气随意,走到贵宾室后的吧台前给自己倒了一杯,“坐地铁上班,有时候为了省车费从布鲁克林走路过来,你喝水。”
“谢谢,”金荷恩接过水杯,“走路,从布鲁克林走过来?”
“对,”艾玛的表现丝毫不像一个店员,反倒是更像老板,她把自己摔进沙发,“他和他叔叔之前住在一个发了霉的地下室里,你敢信吗?他现在是住在豪华公寓里的大明星,高中的时候住的地方连正经的窗户都没有。”
金荷恩端着水杯,一时不知道该说什么。
她脑子里的那个李维,那个从容不迫的、完美的、站在所有场合都是理所应当的、让人仰望的李维,突然在她的认知里产生了一道极小的裂缝。
从那道裂缝里出来的,是一个偷吃店里马卡龙的高中生、一个住在没有窗户的地下室里的穷小子、一个为了几块钱车费走2个小时路的兼职导购。
“他第一天来面试的时候穿的衣服还皱巴巴的,”艾玛的语气像是讲一个很久远的有趣故事,“德洛丽丝夫人让他换上我们的制服,哦德洛丽丝夫人是我们的老板,他直接就在库房里当着德洛丽丝夫人的面开始脱——”
“等等!”金荷恩差点被水呛到,“当面?”
“他大概觉得德洛丽丝夫人年纪大了所以无所谓吧,”艾玛一脸回味,“反正我听德洛丽丝夫人说李维身材蛮好的,她当时看了一眼,十分淡定地说‘没有纹身,很好’(第8章)。”
“后来他越干越好,偷吃的量也越来越大,我甚至怀疑如果德洛丽丝夫人发现了,他偷吃的量估计要比他的提成还高了。”
金荷恩真的笑出了声。
艾玛的眼睛微微眯了一下。
“金荷恩小姐,”她的话题突然拐了个弯,指着金荷恩的脸,“你昨天出去玩了吗?”
“没有,”金荷恩摸了摸脸,“没有出去玩啊?”
“你的妆全毁了,”艾玛意有所指地说道,“你需要用我们这边的化妆间吗?”
“不用不用!”金荷恩连忙摆手,“可能是最近事情太多了。”
“是工作上的事吗?”艾玛义愤填膺地说道,“是不是李维现在化身资本了,在不停地压榨你?如果还敢让你周末加班我就打电话骂他。”
“不是不是,”金荷恩连忙摆手,“老板对我很好,不是工作的事情。”
艾玛看了她几秒。
“那就是家里的事了。”她以一种陈述性的语气说道,“跟家里闹矛盾了。”
金荷恩张了张嘴,最终只是低下头,看着茶几上那杯水里自己被拉长的倒影,不说话。
艾玛也沉默了一会儿。
过了几秒钟,艾玛先开了口。
“家里嘛,谁家没点破事,”她的语气很轻松,就像是在聊天气一样,“别太放在心上,想开一点就好了。”
金荷恩端着水杯,没有抬头。
想开一点。
这四个字她从小听到大,从学校的心理咨询室到网上的鸡汤文。
每一个说出这四个字的人,似乎都只是用一种高高在上的语气去怜悯别人,就跟“上帝保佑你”一样,是一句空话,毕竟这些人又无法设身处地地理解她的痛苦。
“谢谢。”金荷恩冷淡地说道。
艾玛笑了笑,“你是不是觉得我不能理解你?”她歪着头,语气里甚至带着一丝好奇。
金荷恩的眉毛颤了一下,但是还是没有抬头。
“我没有这个意思,”她说道,“我只是觉得不是所有人的家庭都是幸福美满的。”
“你就是这个意思,”艾玛哈哈大笑,“你在想——这个女人懂个锤子,她在上东区卖奢侈品,最大的烦恼就是今天用什么牌子的口红,对吧?”
金荷恩没说话,但是沉默本身就是一种默认。
“不过说实话,我确实不太理解你因为什么家庭的原因而发愁,”艾玛耸了耸肩,“我在布莱顿海滩长大,你知道那地方吗?”
金荷恩知道。
布莱顿海滩,布鲁克林最南端的俄裔聚居区,纽约最大的前苏联移民社区。
在公共安全报告里,那个地方的标签是高犯罪率地区,在新闻里,它偶尔会因为帮派火并或者地下赌场被查封而出现一下,在纽约本地人的嘴里,它被称为小敖德萨。
“我14岁就跟着德洛丽丝夫人出来混了,如果不是她,我估计就要当雏妓,去站街了。”艾玛说得轻描淡写,语气就好像是“我14岁开始学化妆一样”。
她顿了顿,拿起茶几上的水杯喝了一口。
“为什么说不太理解你呢,因为你的问题是你还有家,你还能跟人闹矛盾,”艾玛放下杯子,“我8岁的时候亲眼看见一个男人在我面前被一枪崩了脑袋,我当时就站在旁边,脑浆子溅得到处都是。”
“那个男人是我爸。”艾玛又端起水杯喝了一口。
金荷恩愣住了,抬起头看着艾玛的脸,试图从她的表情里找到某种痛苦,然后自己就可以说出那句“上帝保佑你”的话。
但是艾玛的表情里什么都没有,她的表情和她说“李维以前偷吃马卡龙”的时候表情没有任何区别——轻松、坦然,甚至带着一丝戏谑。
“然后你看看我,”她摊了摊手,“我现在不也活得好好的,我现在管两家店了,工资虽然比不上李维,但是钱也不少,日子过得也挺好的。”
金荷恩想说声“对不起”,但是话到嘴边又觉得说对不起太轻,况且艾玛看上去并不需要任何的人道歉。
她想说“你没事吧”,但是又感觉有点愚蠢,人家都说自己活得好好的了。
艾玛也没给她时间消化,直接就把话题拐走了,就像是刚才那句话和“今天天气不错”一样不值得过多停留。
“所以说嘛,家里的事情,有时候真没必要太较劲,活着就行了。”
艾玛站起身走到衣架旁,随手整了整西服上的一个褶皱。
“不过如果你真的遇到了什么麻烦——我是说比较具体的、需要帮忙解决的那种,”她回过头看着金荷恩,语气变得认真了一点,“你可以来找我,看在李维的面子上,我可以给你打折。”
金荷恩的表情没有明显的变化,只是简单地道了声谢,然后端着杯子喝了口水。
看在李维的面子上。
这句话在逻辑上没有任何问题。李维是艾玛的老朋友、老同事,她只是李维的下属,艾玛帮金荷恩就是给李维面子,完全合理。
但是金荷恩却感觉艾玛的这句话似乎是在传达另外一个意思:我比你和李维的关系更近。
金荷恩想问艾玛,但是她也知道这个问题不对,这个想法太幼稚,幼稚到如果她把它说出来自己都会觉得丢脸。
但是她控制不住,她觉得自己应该是除了李维的女朋友之外他身边最近的人才对。
艾玛自顾自地说道:“哎,不知道这话说得合不合适,其实我也不知道该不该跟你说......”
“虽然你可能觉得我今天有点交浅言深吧,”她又坐回了沙发上,“其实是李维让我来照顾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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