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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莱姆也要当邪神 第72节

这是艾萨克·门德斯一周前绘画的,是他认为近期画的最好的一张,也是他画风固定之后首次觉得自己真正进步的时候。

这是一张描绘某个城市的油画,这座城市处于不知道多深的海底海底,建筑风格与现代文明迥异,却可以从中察觉到某种冰冷的艺术,城市的中央有一座巨大的雕像,不过刚才那些白色粉末正好沾染到了雕像上,让整个雕像看起来非常的模糊,只能隐隐看到一个轮廓。

除此之外,城市的上方还有一道奇异的白光,这道白光从海平面自上而下穿透而来,照亮了大半个城市,更加古怪的是,这道在海水中的白光组合起来看甚至给他一种活物的错觉。

总体而言,这是一幅非常奇怪的画,其诡异的风格让人很难评价好坏,但是从艺术的角度来说,这种诡异的风格才会收到他人的追捧,毕竟自我风格本身也算是画的卖点之一。

只不过这其中有一个问题,艾萨克·门德斯其实记不清自己究竟是怎么画出这幅画的了。

画是他画的没错,但是他画这幅画的时候在想什么,在考虑什么,当时到底怀着怎么样的心情却一点都不记得,理由也非常的简单,因为这幅画是他在吸食了那些白色粉末之后诞生的。

所以,刚才艾萨克·门德斯对女友朱莉娅·玛格丽特说吸食白色粉末是为了艺术其实也不算说错,某种意义上来说却是如此。

类似这种风格的油画艾萨克·门德斯总共完成了五幅,每幅都是他在吸食白色粉末后神志不清的状态下完成的,正常的状况下的他只能描绘和过去一般无二的平凡作品。

不过,可能是因为画了这种画的缘故,艾萨克·门德斯开始讨厌平常状态下自己的作品,这种厌恶在时间的流逝中逐渐演变成了厌恶,其结果就是他拿起画笔的时候脑子里也空空如也,根本画不出任何东西。

唯一能够解决这个问题的办法就是继续吸食那些白色粉末,以那种吸食之后的状态下绘画。

“不行,不行,我到底在想什么,我才向朱莉娅保证过…………”

艾萨克·门德斯慌忙摇头,试图从大脑里抛弃这个愚蠢的念头,不管怎么说,他女友朱莉娅·玛格丽特的话还是在理的,吸食那种东西并不是什么好事,在那种状态下画出的画也不能算是他自己的本事,他甚至在清醒前都不记得自己画了什么。

他希望自己能够在清醒的情况下自己独立完成这样一副作品,那个时候他才能够堂堂正正的宣称自己是一个画家。

“说起来刚才朱莉娅扔下的东西这个东西是…………额,一封信?”

不知道沉溺在自己的世界多久之后,艾萨克·门德斯这才有功夫捡起了朱莉娅·玛格丽特刚刚放到地上的一封信。

“斯科特·阿姆斯特朗…………这是谁?”

信封上的名字让艾萨克·门德斯一头雾水,他根本不认识这个名叫斯科特·阿姆斯特朗家伙,记忆中他的女友艾萨克·门德斯也不认识叫这个名字的人。

“收信地址确实是我家,寄信地址是…………宾夕法尼亚大学沃顿商学院?”

信封上的信息让艾萨克·门德斯更加混乱了,他完全不知道一个素不相识的家伙为什么会从宾夕法尼亚大学寄信给自己,这根本不合常理,他认识这个名叫斯科特·阿姆斯特朗家伙的话还情有可原,问题是他搜刮了自己脑子里的一切,无论如何都想不出自己什么时候跟他有过接触。

从收信地址来看,这封信应该是放在外面信箱里被朱莉娅·玛格丽特看到了之后带过来的,毕竟她知道艾萨克·门德斯自己绝对不可能自己主动去查看这种东西,如果没有朱莉娅·玛格丽特的话搞不好这份信可能会沉睡在信箱中好几年。

看信封的话是永远看不出什么的,无论对方是谁有什么目的只要看了内容就一目了然了,抱着这种想法艾萨克·门德斯随手撕开了这个信封,让里面的东西露了出来。

里面有一封信,如何外部包装所代表的那样,一封普通的信件,艾萨克·门德斯抖了几下,试图抖出更多的东西,遗憾的是里面真的就只有这么一封信而已。

似乎是理解到找不出其他什么东西了,艾萨克·门德斯这才把心思从可能隐藏的什么隐秘物件中放开,认真阅读这份信来。

“这写的是…………”

艾萨克·门德斯才看了开头,就被其中记载的内容惊到了,眉头在瞬间皱起。

信的开头,写这封信的斯科特·阿姆斯特朗向艾萨克·门德斯介绍了自己,告诉艾萨克·门德斯自己是宾夕法尼亚大学沃顿商学院的市场营销学教授,提到了一些小事尝试证明自己,但这并不是关键,真正的问题是在这之后,在他介绍完自己进入正题的那一刻。

前一秒还在介绍自己斯科特·阿姆斯特朗在介绍完自己的下一段,就用粗红的大字写着Illuminati(光照会)这个词汇。

不过这个词和上下文完全没有任何关系,就好像写这封信的人突然抽风在行文间加了这么一句一样,具体是怎么样艾萨克·门德斯不清楚,不过略过这段才是正文也确实是事实。

这个名为斯科特·阿姆斯特朗的家伙,自称受到了神的感召,认为艾萨克·门德斯是和他一样是感受到了神的同胞,希望他能够前去参加他们同胞们的聚会。

第一百五十一章 出门与进门

“太可疑了…………”

这是非常正常的反应,虽然艾萨克·门德斯是个瘾君子,不过除此之外只是一个普通的正常人,要他相信这种从头到尾古里古怪只差写着可疑的信件实在是太过于困难了。

“时间,今天下午一点?地点是………………纽约中央公园的毕士达喷泉?”

看到聚会地址的瞬间,艾萨克·门德斯就认定写这封信的人是骗子了,认为对方是骗子的理由也非常的简单,因为寄信者明明自称是宾夕法尼亚大学商学院的教授,聚会地点却不是宾夕法尼亚大学所在的费城,而是艾萨克·门德斯现在身处的纽约。

这点乍看之下没什么,但仔细想想就会知道这有多么的奇怪。

首先,寄信的斯科特·阿姆斯特朗是费城人,这点毫无疑问,就算他不是费城人,从他自称是宾夕法尼亚大学商学院的教授开始他就等同于宣称自己住在费城,就这来看,一个住在费城的教授邀请别人聚会却把聚会地点安排在远离自己所在地的纽约真的很难解释的通。

这就好像一个人准备过生日,却毫无理由的把举办生日宴会的地点从自己家移到了邻居家,突然知道这种消息任谁都会对此产生疑问吧。如果再加上这种转换地点的行为没有足够理由的话,被人怀疑也是在所难免的。

当然,这个聚会和生日宴会不同的是它本来就没有约定好地点,只不过因为寄信人的缘故,在艾萨克·门德斯看来二者是一样的道理,所以,他绝对不会去参加这种聚会。

说到底他压根就不认识这个斯科特·阿姆斯特朗,没有因为这么一封信就过去参加聚会的道理。

这么想着,他就随手把信扔进了一旁的垃圾桶,并且顺带把刚才撞到桌子时散落的物品整理了一下。

“啊,不妙,没有食物了…………”

兴许是因为整理物品消耗了一些体力的缘故,艾萨克·门德斯突然意识到自己饿了,仔细想想的话他从昨晚之后就没有进食过任何东西,翻开冰箱也找不到任何可以食用的东西。

本来,艾萨克·门德斯就是一个自由散漫的家伙,不怎么注重自己的饮食,平时都是朱莉娅·玛格丽特帮他购买食物的,今天过来也是因为这个理由,遗憾的是被他自己搞砸了。

对于艾萨克·门德斯来说,如果不想继续维持空腹状态的话,他就必须出门进食,还可以顺带购买未来一段时间的食材储备。

顺带一说外卖是不行的,艾萨克·门德斯是绝对的外卖禁止主义,但是,这并不是说他不会吃那些外卖店的食物,具体来说的话就是艾萨克·门德斯拒绝的是和外面关联的食物。

打个比方,如果艾萨克·门德斯亲自出门去了一家餐厅,即使食物并不怎么好吃,他也不会有多少抱怨道吃下去。但是,同样的食物如果不是在店里吃,是被打包当成外卖送到他家,他就会立刻拒绝选择食用,即使那份食物比店里好吃也一样。

艾萨克·门德斯只是单纯的不喜欢外卖而已,没有任何其他理由。

“没办法了,只能出门了…………或许我可以去朱莉娅那里一趟。”

穿戴好不知道从哪里折腾出来的衣物,艾萨克·门德斯拿起钱包和钥匙,向着大门走了几步,不过没走二步,他又觉得有什么不对劲,疑惑的挠了挠头。

“啊,差点忘了穿鞋子!”

从头到尾确认了一遍之后,艾萨克·门德斯突然意识到自己还顶着一张赤脚,没有穿戴袜子鞋子,说的真的能够忘记这种事情从某种意义上来说真的非常的了不起,一般人绝对做不到。

又花了五分钟的时间穿好袜子鞋子绑好鞋带以后,艾萨克·门德斯总算没有什么拉下的事情了,径直走出了家门。

“好,好饿…………算了,今天吃Burger King(汉堡王)吧。”

走出家门没多久,疲惫的身躯所凸显的饥饿打乱了艾萨克·门德斯的计划,他原先是准备步行去一公里外他中意的一家烤肉店的,不过他实在是太饥饿了,连这么点时间都已经不想等待了,转身走进了一旁距离他最近的Burger King(汉堡王)的大门。

当然,这和艾萨克·门德斯走了一半不到,距离目的地的烤肉店还有六百米左右也有很大的关系,这么看来,他刚才或许开车出来会比较好,艾萨克·门德斯走过来是觉得目的地的距离不远,如果碰上堵车之类的突发状况时间上或许还有可能是步行快。

不过,离开了家的艾萨克·门德斯不知道,就在他离开后不久,他的家里迎来了几个不速之客。

他们中的其中一个正站在艾萨克·门德斯的家门口正对着门锁,用一根从口袋里掏出的瘦长铁丝不断的摆弄,其他的人则是从几个角度不留痕迹的围着他,遮挡路人的视线。

“搞定了吗?”

兴许是花的时间有些长了,他的同伴有些着急,有些急躁的询问道。

“该死,别向我搭话,我差点就成功了,等着,马上就好。”

因为同伴的话滑了一下手,这个正在开锁的家伙有些生气的说道,不过,生气归生气,手上的动作并没有停下来。

“放松点慢慢来,这里离中央公园有很长一段距离,等到他发现不对赶回来我们早就完事了。”

这个男人的话语中,透露出了一个很重要的消息,不过这个消息的价值因人而异,而且现在也没有其他什么人能够听到。

咔嚓…………

说话间,随着一声让这几个人心醉的美妙声响,艾萨克·门德斯家的房门被男人手中的铁丝打开了。

“快快快,趁着现在,在他发现不对前搞定。”

既然大门已经被打开,旁边几个人也没有装模作样的必要了,看了一下周围没有什么人,几步向前涌入了艾萨克·门德斯的家中。

第一百五十二章 偷窃团伙

没有什么需要过多形容的,正如他们现在所作的事情那样,这几个人是小偷,选择艾萨克·门德斯家也不是因为别的,只是他是这次行窃的目标而已。

这货小偷和其他那种没有随机选择目标的不同,对于偷窃对象稍稍有些讲究。不过,这个讲究其实也没什么特别的理由,只是因为这样做成功率比较高所以这样做而已,比如说他们现在选择闯入的艾萨克·门德斯家。

通常来说,这伙人会选择那种没什么人气或者人气低下的画家,艺术家,行为艺术者等等这种类型的人作为偷窃目标。因为这种的人的经济条件通常都很不错,住所内藏有高价值的物品概率很高,毕竟没有经济能力是没什么条件玩弄艺术的。

当然,里面也有那种没多少钱财却坚持艺术的家伙,不过总体而言经济条件好的占了巨大多数,比随机选择来的要好的多。

更何况这种家伙对于财物的摆放非常的随性,不像普通人家那样把贵重物品珍藏的严严实实,就算是没多少金钱的家伙也有大概率把某些值钱的物品随意摆放。

还有最为重要的一点,那就是这种家伙有很多喜欢在网上吹嘘自己的艺术,收藏品等各种东西,对个人的资料保护也不严密,精通网络的人能够很容易的找到他们登记在网上的住址。

艾萨克·门德斯的住址就是这样被他们找到的,通过他曾经发布在网上的一些作品和当时登记的信息,实际上,艾萨克·门德斯收到的那封信就是他们投放的,为的就是让他离开一段时间。

他们最初干这行的时候还没有这种行动,不过在蹲点了几个这种‘艺术家’后,他们发觉这种类型的人很有好多都特别不喜欢出门,一直找不到机会。

不过他们中不知道谁认为这种‘艺术家’都喜欢幻想并且沉溺在自己世界,编一个似是而非能够让他们接受的理由应该很容易,于是便有了这种信件。

现实是,那个人想的是正确的。

在他们写了那种正常人基本不会相信,从头到尾透露出可疑二字的信件后,他们的盯上的目标几乎全都照着信中所述行动去参加那些虚假的聚会了,真不知道该说是天真还是充满幻想。

这群人就是乘着他们离开的这段时间闯入没有主人的空屋,拿走一切看起来有价值的物品。

“看起来这次能有不错的收获。”

闯入艾萨克·门德斯的家后,最先进入的小偷观察了一会房间内的物品,嘴角露出了一抹微笑。

“不错就不错,但别傻站着,干活吧,不要像上次那样被发现了。”

后面进来的一个家伙看了最初的那人一眼,又看了看窗户,提醒道。

偷窃这种事情也不是一帆风顺的,干的时间越久风险越高,就算选择对象已经比较容易了,他们有也数次被人察觉慌忙逃窜的时候,到现在为止没被抓只能说他们比较谨慎运气也不错。

“啧,好大的房子,这种搞艺术的家伙到底从哪里来的钱,这个叫艾萨克的家伙也没什么名气吧。”

最初的那个小偷打开了过道门,看着宽大的客厅和外面的院子以及隐约可以看到楼上的房间有些怨念的说道。

“你从前提开始就搞错了,不是因为他们搞艺术有钱,而是因为他们有钱才搞艺术…………嘛,不过就是有钱才好,没有钱的话我们也就没有来得必要了。”

另一个小偷打开了一旁的抽屉,翻找了一番之后从中找出三张二十美元的纸钞,顺手放进自己口袋以后对着同伙随口说道。

“这种零钱就别管了,找找看有没有更加值钱的东西,我们的时间也不算多,不要浪费在这上面。”

看到了同伙拿走六十美元塞进口袋的行为,最初进来的那个小偷有些看不下去了,不得不提醒他。

“啊,抱歉,抱歉,顺手就…………”

明明已经不是第一次干这种事了,这种时候他总是会下意识的把这种零钱塞进口袋,也不知道为什么,可能是习惯吧,要是数量多的话可能直接就用袋子装了吧,这种数量微妙的零钱最让人纠结了。

“切,好多的画,这种画真的会有人买吗…………咦?!”

这个小偷环视了一圈客厅摆在地上的油画,有些不屑的想要转头,却在转头的瞬间注意到了什么奇怪的东西。

“怎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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