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回1984赶山狩猎 第45节
先前余秋堂将两条猪腿半截直接砍断,掉进溪下面的淤泥里,便剩下两条半的猪腿,切下来装进袋子,最后就剩下猪的整体。
也是整个杀猪过程最需要力气,最费人的过程,这个阶段需要将整张猪皮扒掉,这玩意儿,若是被吊起来,有专门的设施还好说,直接就这样放在地上,那是相当困难。
余秋堂在余秋江的帮助下,足足扒了三四十分钟,才将整张毛茸茸的猪皮扒掉,天本来就热,两人搞的满头大汗,身上衣服也被汗水完全浸透。
脱下来一拧,就像刚洗过的衣服,能哗啦啦向下流水,饶是这样,余秋江心里估算下干活的难度,觉得换成自己,肯定是没戏。
对余秋堂的佩服,更增几分。
猪皮照例也是填进袋子带着,这东西搞回去给父亲,他是个大能人,能割出几双皮靴,冬季能保暖,进山的时候也能防水防咬。
野猪的皮相当相当厚实,一般动物轻易都咬不穿,也是个好东西。
所有杂物都清除,剩下的便是最终的肉,余秋堂将肉一割为三,准备三人各一份。
此次进山,两个兄弟原本是帮他忙,野猪也算是额外收获,过程中他出的力气不小,但其他两人也帮了大忙。
不管是前面被豺围攻,充当坚决后盾,让他可以直对面前的豺保持警戒,还是后面帮着解决野猪,处理野猪的肉,都是出了大力气。
后面依靠两人的事情还多着,他可没觉得自己牛逼,就要拿走大份。
然而。
当分割完毕,让两人各自拿一块时,两个人是坚决不要,纷纷说这次的大工程是余秋堂,理应他拿大份,若是平均分配,那对余秋堂太不公平。
余秋堂怎么说都不行。
眼看着三人纠结几分钟还是互相不退让,最后还是以他让步结束,最后的分配方式是他独得三分之二的猪肉。
余秋江和王浩峰共同分享三分之一。
猪头给余秋江留着,而猪心猪肺猪肝和猪舌头,猪耳朵以及猪腰子等,全部留给王浩峰,两只豺本来是余秋堂自己戳死,也归余秋堂所有。
余秋堂觉得这样他占便宜太多。
王浩峰和余秋江却认为很合理,即使他们分的这些肉,每人也能分到三十斤好肉,还有一堆猪头或者内脏,都够吃段时间。
若是没有余秋堂,他们什么都没有,能得到这些,已经心满意足,哪能要求更多呢。
回去的路上,王浩峰背着一扇猪肉,手里还提着一袋子内脏,虽然腥气扑鼻,他却丝毫不在意。
野猪肉相对家猪要更骚气,但对于吃不起肉的人来说,这些味道实在不算什么,不骚,还不好吃呢。
“堂堂,我们现在下山,那你的木头咋办呢,搞来搞去,你的事还没办完。”王浩峰也没忘记余秋堂的事。
余秋堂笑笑,“我找木头就是为了做弩,做弩是为了打猎,那现在我们既然已经得到猎物,那弩迟几天再做有什么关系。”
王浩峰咧嘴笑道:“哈哈,说的也是,你放心,下次我们继续和你一起来,保证给你多找点木头,让你满意。”
“行,你们不去,我也会拉着你们。”余秋堂自然不会客气。
“啊哈哈~”两人都笑起来,余秋江也带笑点头。
跟着余秋堂进山,得到这么多猪肉,若是卖的话,即使野猪肉不如家猪能卖上价格,至少也在块把,三十斤就是三十块,还加个猪头。
这要靠打东西卖,可是需要不少时间。
打铁这种买卖,要看季节,也要看运气,好的话可能每月有几十块收入,若是不好,可能整个月都没啥生意。
妹妹身体不好,不能见风,基本干不了啥事,家里都要靠他支撑,不仅要维持两人生活,还想攒钱到大城市给妹妹查查身体呢。
上次镇上卫生院的医生来村里,看到妹妹的身体,说是大城市的医院可能有解决办法,让他有机会带妹妹去看看。
他不知道大城市到底在哪里,但想来想去,要出去,要治病,都需要花钱,不管如何,赚更多钱攒着总没有错。
要是我也有堂堂这样的本事就好,他默默看着余秋堂背影,胡思乱想着。
真有那样的本事,我就不用整日守着几尺见方的打铁炉,会更快攒够钱,让妹妹能治好身体,也和其他同龄姑娘那样,自由开心地生活在外面。
第70章 关于奶奶,一地鸡毛
三人回到村口,余秋堂将钢叉顺便放到余秋江处,和王浩峰在路口分别,各自回家。
回去的时候,因为身上浓浓的血腥味,吸引沿路的看门狗吠个不停,但这时候的狗都被栓着,可不像后世,能出来到处跑。
也不是担心狗咬人,而是担心人吃狗。
人穷时,除了人,看到什么东西,都会想着能不能吃,这种习惯逐渐成为印在人们灵魂深处的饥饿感。
以至于后世人们不再为吃不饱肚子而发愁,也不会再把吃肉当作困难,但人们看到各种没见过的物种,都会冒出“它的味道吃起来咋样”的念头。
说是饮食文化,但其实所有饮食文化的形成,往往都充满着无奈,有多少真正是因为想吃得更好而流传的呢。
因为犬吠,邻居们自然要出来查看,看到余秋堂一身血,开始还有些惊讶和畏惧,不知他袋子里渗血的东西到底是什么。
待问清是野猪肉后,则纷纷很羡慕,虽然野猪肉比较硬,吃起来还有股淡淡的骚味,但再骚也是肉啊。
很多人家大白馒头都吃不饱,更不别说吃肉,嘴里面馋的只要听人说起肉字,就能流好多口水。
“没想到啊,你还有这种本事,堂堂。”
“可不是嘛,你看这猪大的,怕是得有一百多斤吧?”
“哪止,至少两百开外。”
“这要吃多久才能吃完,真的本事大,我们家那几个臭小子,让去山里砍个柴,都能被獾追的鞋跑掉一只,没出息的。”
余秋堂听力好,即使很细微的闲谈他都能听得清楚。
虽然靠山,但是附近的猎人并不是很多,每个村子最多也就两三个,甚至有的村子还没有。
猎人不是啥浪漫的工作,若是只想在外围打打野鸡野兔啥的,一般不会出大问题,但要是一旦进入山林深处,目标瞄准豺狼虎豹熊瞎子,那可就说不好。
和出去打仗没啥区别。
也是脑袋栓在裤腰带上,一个不留神,竖着出去,回来的时候就会横着。
主要原因还是在于猎人其实不仅需要苦练本领,但也与天赋和身体有关。
有的人耐力天生好,跑得快,力气大,那即使不用枪,在关键的时候,只要不是碰到熊或者豺狼群,都有转圜的余地。
相反,身子骨很弱的人,即使丢一杆枪给他,也难以成为有些猎人。
很多时候,面对凶猛的猎物,其实只有一枪的机会,猎物不会原地站着让你打,若是遇见猛兽,伱一枪也不一定能干死。
只要它们不死,那你就危险了。
没有沉着冷静,做好下个猎杀阶段的准备,就可能成为野兽的点心。
“喂,秋堂,你这野猪肉卖不卖啊,我想搞点,让孩子们尝尝。”
余秋堂停住脚步,转身笑着对问话的邻居说:“婶儿,你要啊,行啊,那就卖你点,你等下来我们家吧。”
“那……你给婶儿算多少钱一斤呢?”
余秋堂笑笑,“还能多要你不是,这样吧,我也不能亏着,就按照一斤一块钱吧。家里养的猪肉,一斤两块还不止,我这个价,是不是很公道了?”
邻居想了想,跟着余秋堂后面,一起朝余家走,“不贵不贵,便宜着呢,我割三斤吧。”
“这个价格的话,那我也要两斤。”
“我来个五斤,给我稍微肥点的,我们家人都稀罕肥的。”
“我……”
余秋堂在前面走着,后面渐渐跟的人就多起来,开始只是看热闹,听说一斤野猪肉才一块钱,看别人买,自己都想试试味道。
走着走着,余秋堂看到个熟悉的身影,刚要打招呼,对方也看到他了,急忙招招手跑了过来。
“堂堂,你这是……”
来人是个比余秋堂大几岁的年轻人,叫余秋山,也是余秋堂的堂兄,不过是余秋堂二叔家的儿子。
余秋堂的父亲余得金一共兄弟五位,金木水火土,姐妹两个,余得金是老大,下面原本还有四位。
其中最小的弟弟余得土英年早逝,现还剩下兄弟四个。
老二叫余得木,在兄弟五人里混的最好,现在市里做生意,什么都倒腾,算是抓住了环境放开后第一波机会。
一直到后来,他生意也做的很大。
余得木和妻子都是很好的人,几个孩子也都很不错,虽然长期住在市里,一回到家里,就会给大家带很多好吃的,给孩子带玩具。
余秋堂和余秋山堂兄弟关系还算亲密。
“和江哥在山里搞个野猪,”余秋堂晃晃背上的野猪袋,“山哥,你咋回来了?”
余秋山拍拍余秋堂的野猪袋,笑道:“你还有这种本事,看不出来啊。对了,江哥还好嘛,有段时间没见到了。”
余秋堂刚要回答,想到后面还有很多人跟着,便没有急着说,“山哥,一起回我们家?”
“稍后再说,我要先去三叔家,等完事后再来找你,顺便去找江哥聊聊。”余秋山立刻明白余秋堂的意思,借机叉开话题。
“那感情好,你先忙。”余秋堂便没有继续坚持,他理解余秋山的想法,若是没有自己,余秋江大概率是不愿意和余秋山聊天的。
余秋江对这个家族大部分人都抱有恨意,即使与堂兄弟们无关,但只要想到父母的事,就很难原谅这些叔伯。
这种历史遗留问题,乱得像团麻,余秋堂暂时也没办法处理,只好循循图之,他一身血,又带着一堆人回到家,把家里人都吓了跳。
余小伟和余小云急忙缩进厨房,不愿意出来,而陈美娣本在院子里纳鞋底,看到这么多人,先是一阵困惑,却不得不询问原因。
听到大家目的是来找余秋堂买肉,她顿时心里很不爽,脸上却无法表露,只是憋得很难受。
邻居们有眼力劲地,自然知道这家人啥状况,不会刻意在陈美娣面前提余秋堂,但也有些不知道他们分家,还在边上不断称赞余秋堂厉害。
陈美娣只能忍着,却更烦躁了。
一直等到大家纷纷扰扰,各自带着野猪肉回去,地坑院这才安静下来。
余秋堂坐在马扎上,慢悠悠地数着钱,发现一共卖了97块钱,原本一扇半的野猪肉,此刻已所剩无几,满打满算,不到三十斤。
他将剩下的肉拿进去,切了一小块让余小伟拿给陈美娣。
他倒不是对陈美娣一家有多好,只是那边还有父亲,总不能他在这边吃肉吃得很爽,父亲在那边啃萝卜。
当然,如果陈美娣拒绝不要,他也不勉强。
送过去后,陈美娣并没拒绝,估计是再好的矜持,也撑不住肉香味。陈美娣还是送回四个包子,虽然价值和肉不能相提并论,却算是回礼。
这样余秋堂就很满意。
他实在不想和陈美娣搞得太僵,年轻的时候,总想着非黑即白,杀伐果断,仿佛别人得罪自己,就一定要将别人搞死。
但成熟后,他已知道就陈美娣和他这种关系,看起来简单,实际上却很复杂,两人中间夹杂着父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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