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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回1984赶山狩猎 第18节

  这边人一直保持着一日两餐的习惯,也就是早上9点前后吃一顿,下午4点左右再吃一顿。

  这个时间基本是根据去地里干活来确定。

  因为这边天亮的晚,到了秋季,早晨七点多天还很黑,人们起来也没事做,所以干脆就不起来,慢慢千百年来养成习惯,索性就免去早餐。

  尽管有人说这种不吃早餐的生活模式不利于身体健康,尤其会有胃病和胆囊炎之类的问题,但其实这边很少有人有这种毛病,而且大家还很长寿。

  即使到后世,三秦大地也有很多长寿村广为流传。

  不吃早餐,便要在家里吃过晌午饭才会过来,真正会早点来买东西的顾客,也就是镇上一些老师,国营商店员工,政府干部,还有一些固定住在镇上的人而已。

  他们会赶早在市场转转,买点必须的东西,然后回家收拾下,去上班或者开业。

  但这种人相对较少,购买东西的主力军还是附近老百姓,他们来得都很晚。

  所以,大清早的小吃街,还处于启动前的预热阶段。

  余秋堂四处看看,选择在一个卖茶叶蛋和麻花的小摊贩边放下筐子。

  他觉得自己的神仙豆腐和这两种小吃比较匹配。

  卖麻花的是个四十多岁的中年大叔,一脸憨笑,到处的褶子,岁月在他脸上已经割出无数道细线,或许因为做生意见人都要赔笑的缘故,让他的细纹看起来比一般人还多。

  卖麻花需要专门的推车,上面配有炉子,炉上的油锅早已烧得滚烫,三根麻花在油锅里翻滚,周围弥漫着浓浓的麻花香味。

  在他旁边地上还放着一个小火炉,火炉上的脸盆里是一盆的茶叶蛋,闻味道也很不错。

  看到余秋堂这个本身就半大的小子,后面还跟着两个更小的孩子,穿着也不怎么好,大叔憨厚对他们笑笑,“就放这,这没有人,一会人就多了。”

  “那我就放这啦。”

  余秋堂笑应着,将筐子放下来,抽掉扁担后突然面露难色,要是找个木板带着就好了,可以搭在两个筐子上,便是一个小小的案板。

  现在是神仙豆腐都在筐子,不方便朝外拿,外人也看不到,实在不方便展示。

  正犹豫着,一个一米多长,半米多宽的板被递过来,原来是大叔,他不愧是做小摊生意的老江湖,一眼就看出余秋堂的窘迫,热情地从车厢抽出给他。

  “正缺这个,真是太感谢了。”

  余秋堂接过木板,发现还挺沉,而且表面是抛光过的,大概就是用作案板使用。

  “没啥,反正闲着也是闲着,”大叔笑笑,又问道:“你是第一次出来卖东西?咋还带着两个孩子?”

  “是第一次啊,还不会,不懂的地方大叔多教教,这不想着做点东西拿出来卖,换点钱补贴家用嘛。”

  余秋堂回答的避重就轻。

  也没细细展开。

  大叔哈哈笑道:“小事,多混几次就会了,做生意无非就是心诚,你卖什么我不知道,像我这种每天都来摆摊卖的东西,看的是长期,只要我的味道好,不胡搞,慢慢让人吃成习惯,我就算站稳脚跟了。”

  余秋堂尝试将筐子放稳,发现如果将脸盆端出来,筐子就太轻了,怎么放都会摇晃,四下看看,发现身后路边有几个石头,索性抱过来放进筐子压着,总算平稳很多。

  案板固定好后,又将脸盆放到案板上。

  这时候慢慢人也多起来,什么卖油糕的,饸络面的,糖葫芦,芝麻饼,山楂卷乱七八糟很多,更是还夹杂着一些卖菜的,老烟叶的,五花八门。

  街道人一多,便热闹起来。

  很多人都彼此认识,或者熟稔,大清早见面,必少不了一番交谈,什么昨天在哪里去赶集,赚了多少钱,什么物价又涨了,最近家里孩子要娶媳妇等等。

  此起彼伏,混杂在一起,像是开启一场特殊的混响音乐会。

  余秋堂开始也觉得嘈杂,但细细一辨认,如今的他对声音分辨也很敏感,只要用心,就能将所有人的声音分开,随意确定想听的声音。

  这就很方便。

  东西安置好后,他看到现在街道上只有摆摊的小贩,暂时还没什么顾客,便让两个小孩看着,不要走动,自己提着小灵猫去野物市。

  走出几十米,又想起这个年代人贩子很猖獗,连忙返回来再次叮嘱两人,不管发生任何事,都不能离开摊位,小心坏人骗他们。

  待两人确定明白且答应后,这才委托旁边大叔也捎带照顾着点,自己才匆匆赶往野市。

  小吃街在南街,而野市则在正西面,大概相隔一里多路。

  轻装上阵的余秋堂只提着十几斤东西,几乎就是没有负重,身边没有两个“拖油瓶”牵绊,他走路的速度也很快,只是几分钟就到野物市。

  说是野市,其实就是一片野草地。

  这里原本有个大坑,坑里长满树木,后来树木慢慢被人砍伐殆尽,坑就被留下来,年复一年生长野草。

  说是野物市,也就是卖东西的人约定俗成,政府并没规划说这里就是野物交易之处,大家都习惯在这里买卖,慢慢便自发形成市场。

  余秋堂离野物市还有几十米,立刻有人凑上来问他袋子里装的什么,而路上到处都是提着杆秤截人的野物贩子。

  “兄弟,卖东西啊?”

  一个三十多岁的贩子扯住余秋堂的袋子,不动声色掂下重量,露出很大的兴趣。

  “卖。”

  “哥们,你这袋子里是啥?野兔还是野鸡,还是黄鼠狼,我都收的,我们在边上看看货咋样?”另外个差不多年龄的贩子立刻插过来,扯住袋子另外一面。

  这是野物市的常态,不说卖野物,就是卖只鸡,也会被争来抢去。

第28章 猎人的荣耀

  这些人看余秋堂只有十七八岁,还是个半大少年,寻思他可能是无意间搞到只野物拿来还钱,所以都想捡便宜。

  事实就是,在半路上截货的人,多半都不会真心出价。

  就跟旅游区某些摊贩一样,从不在乎服务质量,只要把钱收了,管你吃不吃,喝不喝东西,反正钱你要不回去。

  他们也不想什么回头客,信誉啥的,因为大家都知道,很多地方有些人一辈子只去一次,只要永远保持新增顾客便是。

  余秋堂对此自然熟悉,所以他也就是打着哈哈朝里面走,并没将小灵猫拿给他们看。

  “哎,你是啥东西,让我们看看给伱出价嘛,你是来卖东西的,又不让我们看货,你想干啥么?”

  “就是,这娃一点都不懂事,还搞得这么神秘,好像我们会把你那东西抢走似的,你在这附近问问,我张老三在街道多少年了,有一个人说我不厚道嘛?!”

  “……”

  这些人为让余秋堂信服,自然是满嘴跑火车。

  一般山民朴实,很多人经受不住他们这样反复游说,想着反正是打来的野物,卖到哪里都是卖,便会被他们捡到便宜。

  余秋堂早历经沙场,断然不会在这种地方摔倒。

  拉拉拽拽,他走进野物市里中心地段,这里才是真正有眼力劲,也愿意出价的人汇聚地,而这边的东西相对外围也丰富很多。

  野兔和野鸡,松鼠最多的,其次就是黄鼠狼,蛇,还有一些鼬类的皮等等,其中有个人面前摆着一张狼皮,吸引很多人驻足观看。

  这人余秋堂觉得面熟,仔细回想,才认出来他是一位小有名气的猎人,前世就打过交道。

  这人有杆双管猎枪,据说是杆进口货,枪用的还不错,而地上放着的狼皮保存还算完整,看大小应该是一只月狼。

  虽然月狼的体型不大,可毕竟是狼,猎人能打死狼,说明已经在行业内站稳脚跟。

  秦岭有两种狼,一种是从蒙古过来欧亚蒙古种,这种狼数量较少,早些年还能看到,后面基本绝迹。

  还有一种就是被称为西北狼的夜月狼,也叫月狼。

  月狼是狼里体型中等偏小的分类,比一般的家犬略大,和可以作为猎犬的狼青差不多体型,不过若是比较起战斗力,那猎犬根本不是月狼的对手。

  这边坊间流传着狗是狼舅舅的传说,好像狼见到狗后会害怕,搞不过狗。

  但实际上,同等体重的狼与狗战斗,狗一成胜利的几率都没有,两者的区别不仅仅在于狼更具有野性,攻击性更强,而是因为狼的咬合力,耐力和顺势的爆发速度都要超过一般狗。

  除非这只狗是狼犬这种杂交后的特殊犬种,又经过多年训练,这样才可能勉强较量较量。

  但如果将战斗的时间拉长,狗的胜算会越来越低,所以猎人如果带着猎狗进山,遇见狼后都是围攻,或者是驱赶,而不是单挑。

  狼也是群居动物,最常见的是三只或者五只为一个小团伙,最完美的是七只,也就是人们喜欢说的七匹狼。

  但实际上,最大的狼群可以十只以上,甚至接近十五只,只是这样一个庞大的狼群对周围环境要求高,没有充足的下层食物链做支撑,断然支撑不住这么多数量。

  多余出来的狼要么会被同族直接杀死,要么会因为被驱赶出狼群,无法顺利捕到猎物慢慢饿死,甚至还有落单被其他动物,例如豹子,豺攻击最后丧命。

  在秦岭里,余秋堂见过最大的狼群是五只,公母狼带着三只狼崽子。

  对于秦岭的猎人来说,名声来源就是看猎杀过的最猛猎物是什么。

  而很多猎人在出售东西时,喜欢将自己猎物皮或者牙齿摆放在边上,就是告诉别人,我很牛逼,你们要是想收东西,做生意,最好来找我。

  狼就是秦岭猎人的入门猎物。

  其实山上还有很多比狼更猛的肉食或者食草动物,无论是战斗还是猎杀的难度,珍惜度都要强于狼,能搞倒那些,才算真正的“学霸”。

  捕杀过狼,只能算是个好学生。

  余秋堂走过那人,刚好看到旁边有人将几张松鼠皮和一张黄鼠狼皮卖掉,转身拿着钱走了,他便将袋子放到地上,解开口袋,将里面的小灵猫露出来。

  昨晚这家伙有些不精神,还以为坚持不住多久,但给喂养东西后,经过一晚上休整,它今日又变得凶悍起来,袋子口一解开,立刻对着余秋堂就是一阵哈气。

  这点倒有些像猫科动物。

  余秋堂用手指敲敲小家伙的脑袋,示意它不要嚣张,两人的缘分已到尽头,马上就要分奔东西,不要搞得关系这么难看。

  小东西完全不懂他的意思,眼珠子转来转去,看着周围的人们,身体紧绷,背上的毛直接立起来,显得身体仿佛都变胖很多。

  它这副模样,很快就吸引到来回搜寻野物的贩子注意。

  有人立刻围过来,说了声:“啥东西,”又仔细辨认,惊讶道:“这是……黑脚狸?!”

  黑脚狸是小灵猫俗称,取名是因为小灵猫的小腿乃至爪子外侧都是黑色,或者深灰色,只有脚垫处才有白毛。

  这家伙名字有很多,不同地方不同叫法,例如有因为它的脑袋和身子很尖,所以叫箭猫的,也有因为它的香囊,叫它香狸,或者因为它身体是一截棕色一截灰黑色,所以叫它斑灵猫等,其实都是一个东西。

  “是黑脚狸,”余秋堂用个小树枝轻轻敲小灵猫的脑袋,小家伙在众目睽睽下被他调戏,非常的不满,不住挣扎着,想将绑它的绳子挣脱。

  “看,多灵活,一只活的黑脚狸!”

  余秋堂重点强调它活着的特性,声音提的很高,立刻吸引几个人过来。

  大家看到还真是一只活泼的小灵猫,顿时很感兴趣,这是属于比较少见的野物,几天在野市上都不见得碰到一只,更不说还是只活的。

  原因就是这家伙非常警觉,又善于隐蔽,而且是傍晚才开始溜出来活动,速度又非常快,即使被抓住,也一般会被打死,能活得这么活泼,实属少见。

第29章 拉扯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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