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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回1984赶山狩猎 第162节

  余秋堂和余秋堂看到小堂弟这般模样,面面相觑,不约而同笑笑。

  也没喊他动手,两人将一共六匹狼尸全部拉到一起。

  然后余秋堂才拍拍余秋原的肩膀,“原子,歇好的话,就和江哥给咱们生个火堆,我来处理下狼。”

  人的恐惧就是这样,在记忆力存留时间越长,就越难以消除。

  余秋堂不给余秋原反复回味的机会,安排他立刻做事。

  余秋原这才站起来,和余秋江去附近搞柴火,回来点火堆起火。

  在两人搞柴火的时候,余秋堂将附近苔草全部割掉,又用长戟挖出一堆土,做出一个阻拦火的小围墙,尽可能的降低火焰点燃苔草的可能。

  在余秋原和余秋江点火时,他又在附近转转,找到几块一两百斤的石头,搬过来拦到火焰前面。

  挑出薄而平的一块,平放在地上,准备作处理狼的台面。

  然后就是等待。

  火焰熊熊燃烧时,他这才随手拉过第一匹狼,用短匕轻轻划开狼脚。

  狼的剥皮方法和鹿,羊没什么区别。

  不过狼因为肉和皮连接很结实,所以剥起来并不容易。

  和鹿有的一拼。

  一般的猎户,逮到狼后,都需要找个结实的树杈,将狼倒挂在上面,然后从四只爪子开剥。

  就跟脱衣服没啥区别。

  这个过程很辛苦,也很累人。

  如果从上面抹不动,就需要用短匕慢慢细细的割,一点点最终将皮剥下来。

  当然,这种动作一般人根本撑不住,没那个力气和耐力,完全抹不动。

  余秋堂前世搞过这种事,当时就觉得很吃力。

  看着眼前的六匹狼,想着若是全部搞完,他肯定要累个半死。

  况且这里还没有树杈,全部需要用脚和手臂的力量,可比之前还要难。

  不过。

  真正搞起来,才发现其实没那么难,他现在的力气和耐力明显比之前强太多,不用树杈挂着,只是简单的用脚踩着石头,就完全能搞定。

  这让他对自己的实力,又有新的认识。

  以他现在能力,总觉得杀这些动物,纯粹没有任何难度,完全就是虐菜。

  怕是只有黑瞎子和羚牛那种巨无霸,才会让他暂时有点忌惮。

  狼身上最值钱的就是皮毛,狼肉没啥意思。

  倒不是不能吃,就是味道一般般,做好吃点的话,大概狗肉差不多。

  但比狗肉可柴多了。

  牙口不好的人,还真不见得咬的动。

  所以山里人若是捕到狼,若是很方便,没有其他猎物,才会将狼整体带下山。

  狼皮剥除卖钱,狼肉则是直接用烟熏干,然后挂在起来当作肉干。

  等实在没有肉的时候,再割一块煮熟,或者是蒸熟吃。

  纯粹就是为了肉味,倒不是因为好吃。

  若今日在最后一天,余秋堂可能会留点狼肉搬回去,但此次进山的重点任务是捕麝,暂时只搞到两只活的,一只死的,显然没有达到预定目标。

  那只能先牺牲掉这些狼,只留下相当好携带的狼皮。

  余秋原生完火,站在余秋堂旁边看了会,便有点手痒痒。

  “咋地,你想试试?”

  余秋堂看出他摩拳擦掌的样子,笑问。

  “我能来嘛?”

  “这有啥不能来的,这样,你就搞这只狼崽子的,剥起来要简单些。”

  “好。”

  于是,等余秋堂手里一直剥完,便将那只小的放上来,手把手一点点教余秋原剥皮。

  难度自然不小。

  没有动手搞过这种事的人,第一次搞,当刀子划破动物的皮毛时,那种软乎乎有点弹性的触感,常常让他们受不了。

  余秋原自然不出例外。

  差点没吐。

  余秋堂也没有过多安慰,只是在旁边等着他缓过神来,继续开始。

  好在余秋原悟性还不错,就是力气小点,剥起来相当慢。

  余秋堂则安慰不急,今晚就在这里歇息,也不用赶时间。

  将四肢慢慢揭开后,剩下就是一点点从身上剥,余秋堂叮嘱余秋原要慢而心细,刀子千万不能划破狼皮,一旦划破,这张狼皮就彻底报废,价格估计只有原来十分之一的价格。

  本来就能做个大衣的材料,只剩下几双靴子和手套的料,能卖多少钱。

  看余秋原发挥基本稳定,余秋堂便仔细查看几只麝的现状。

  他自己逮的两只状况良好。

  公麝虽然腿上受伤,但是因为处理的好,精神头还行,不像是要死的模样。

  而那只小家伙,则是一脸呆萌,甚至还不知道它已经麝如人手。(本章完)

第146章 被猞猁盯上

  倒是这边那只麝,最宝贵的东西已被他自己搞烂,就只剩下一点点残缺部份,勉强能收回一点。

  除此之外,还能搞张麝皮。

  这只麝看起来不小,麝皮大概也能卖个大几十块。

  但麝皮要出售要看运气。

  到时候和狼皮一起看。

  足足用了一个多小时,余秋原才将那只小狼处理好,当皮脱离身体的瞬间,余秋原累得瘫倒在地,就跟扛了几天麻袋没休息。

  “哈哈,累坏了吧?”

  余秋堂示意余秋原坐在火边休息,他从小狼身上割出一些嫩肉,递给余秋江。

  “这个肉应该很嫩。”

  “试试看。”

  余秋江早已将来的时候准备的锅碗瓢盆拿出来,倒上水,放到火堆上。

  闻言,摸出他自己那把锋利的短匕,在火上烧了会,杀杀毒,然后将肉切换成小块放进锅里,然后添加一系列的调料,盖上锅盖炖起来。

  花椒,嫩蒜,大葱,干辣椒,生姜片等一系列的调料,非常丰富。

  而且这些东西都是原生态的,不是速熟的那种,味道会更地道。

  果然,没到十分钟,香气就从锅里溢出来。

  “我们慢慢炖,让肉尽量烂一些,调料全部入到肉里面。”

  余秋江看余秋原吞咽口水,笑着说。

  “我不急的。”

  余秋原脸一红,连忙否定难以掩饰的小想法。

  余秋江笑笑,也不多说。

  毕竟才十六岁,又从小没有遭过什么罪,相对比较单纯。

  性格很醇厚。

  也蛮好的。

  能开开心心的,就没必要受罪,谁不想一辈子能顺心如意,没任何负担呢。

  吃东西的时候,余秋江拿出一瓶酒,给三人各倒了一小杯,大概二两不到。

  “喝点取暖,活络身体。”

  猎人入山一般会喝点酒,但不会太多,喝多了容易出现误差,关键时候是性命攸关的大事。

  但二两倒没有啥问题。

  对于西北男人来说,二两酒涮个口都觉得少。

  余秋原本不喝酒,他端着酒杯,看看这个堂哥,看看那个堂哥,又看看杯中的酒,满脸愁容。

  “尝尝味道,迟早要会喝。”

  余秋堂笑着鼓励他。

  这也没办法。

  人人都说山东人酒量好,喜欢劝酒,但至少还没有因为酒量低看不起人。

  但西北这边,尤其是荣城这种产酒之地,女人天生就半斤酒,男人要是不会喝酒,那真的是相当不方便,在很多场合都会让人排斥。

  人都排斥了,会同你有啥来往。

  基本就不会尊重人。

  说这是丑陋的酒文化也行,可身在这个年代,谁有啥办法。

  余秋原很听余秋堂的话,将酒放到嘴边闻闻,皱着眉头轻轻舔舔。

  立刻眉头皱的更紧。

  “味道咋样?”余秋堂笑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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