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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回1984赶山狩猎 第161节

第145章 群狼环伺

  眼下,余秋堂的位置距离狼王不足八十米,他的视力超出常人,若是真想出手,狼王肯定一击必杀。

  狼王死了,其他狼肯定就会如鸟兽散。

  但就在余秋堂要扣动扳机的刹那,手又从扳机上挪开了。

  枪响声在山里非常响亮。

  若是直接用枪,那附近几十里的动物,除了傻狍子外,其他几乎都会跑得干干净净。

  躲避起来。

  尤其是很多胆小的动物,可能好几日,甚至十几日都不出头。

  林麝就是胆小的动物之一。

  一旦它们藏起来,想再找到,那比登天还难。

  余秋堂将枪重新挂回背上,改枪为弩,快速冲下山,朝那边跑过去。

  他的长戟就在那边,只要有那把武器在手,以他如今的力气和灵敏度,这些狼根本撑不住。

  他们毕竟需要以巧取胜。

  随着他毫无掩饰的快速冲锋,那边狼群也很快就发现他,狼群立刻变换队形。

  原本三角锥的头对准两人,这会立刻分出一个“头”,面向余秋堂,队伍由单头变换为两个头,而那个狼王,则是在后排的中间,虎视眈眈盯着余秋堂。

  “堂哥!”

  余秋原见到他冲过来,喜出望外。

  余秋堂应了声,几步冲到他们面前,“咋回事,咋这么多狼,咋不点火?!”

  余秋堂冲过来,和两人汇合在一起,把麝袋子靠墙放好,顺手从余秋堂手里接过他的长戟,有戟在手,他更有把握很多。

  倒不是赤手空拳差距太远,就是担心万一被这些狗日牙齿给划伤,那还是相当麻烦。

  这年头要找狂犬疫苗,可比后世难太多。

  安全为妙。

  “空不出手。”

  余秋江从头到尾一直紧紧握着手里的侵刀,眼神就没离开过狼群。

  但因为余秋堂到来,他轻松很多,这才抽出空,手在衣服上擦拭下汗水,呼吸声也逐渐平息下来。

  这才给余秋堂快速说了事情经过。

  原来他们也遇到了新人保护期。

  余秋堂在上面的杜鹃花丛,好不容易才等到几只麝,费尽功夫才搞到两只,而余秋堂和余秋原这边,因为余秋原这个新手,竟然很快就看到一只公麝。

  母麝可能没有想到这里会有人,完全没有防备,所以被他们活捉,可能是麝情急之下,释放的气味太大,导致附近的狼群被吸引过来。

  将他们围住,完全没办法抽出空闲去点火。

  余秋堂这才注意到,在两人和狼群中间的苔草群里,有个袋子,还微微蠕动着,应当就是他们抓到的麝。

  刚才太黑,还没有注意。

  “堂哥,这香味咋这么浓啊?”

  余秋堂开始就闻到麝香味,还以为是自己带来麝的味道。

  这下听余秋原问,才意识到香味确实来的过于浓烈,很不对劲。

  忽然,他想到个致命问题,急忙问:“你们逮住后,有没有绑住麝的嘴?”

  “啊,绑嘴干嘛,绑住腿就行,它不就跑不掉了?”余秋原说。

  余秋堂苦笑。

  他忘记之前给这两人说过抓麝的注意事项没。

  估计是没。

  而这边的麝,肯定是情急之下,将香囊咬碎了,要不然哪来的这么浓香味。

  但眼下,说这个没用,最关键的是搞定这些狼,挽回点损失。

  狼没有麝这么值钱,但狼皮却是个好东西,一张差点的能卖150块,好的怎么都有200块以上。

  这高山的狼,属于蒙古狼的亚种,皮毛很厚密,属于狼皮里的上品。

  拿到市场上,收获满满。

  “江哥,将你的侵刀交给原子,你用我的这个。”

  余秋江看了他眼,微微犹豫,将侵刀交个余秋原手里,自己则接过余秋堂的长戟。

  长戟确实重,他的力气不小,才能用的好,一般人还真使用不起。

  “你们两个帮我守着,我来用弩。”

  余秋堂将弩重新从背上取下,弩箭放到弦上,轻轻摆弄着,突然,他陡然一提。

  “咻!”

  弩箭瞬间带着劲风射出。

  “嗷呜。”

  如此短暂的距离,余秋堂认为自己会一击必中。

  然而,定睛一瞧,他的目标本来是狼王,但射中却是侧面的一只灰狼。

  而且,刚好射在在狼的脖子上。

  那只狼应声倒地。

  下一刻。

  只听狼王嗷呜声,所有的狼竟然齐齐扑向三人。

  他们很有配合。

  其中两只各自对付余秋原和余秋江,三只直接冲向余秋堂,狼王自己依然在队伍后面观察,但是脖颈间的狼毛已全部竖起,显然是做好警戒准备。

  “滚开!”

  余秋江冷哼声,直接一戟将扑向自己的狼拍飞出去。

  但因为用力过猛,长戟带着他的身体也朝前蹿出几步,一时间失去重心平衡。

  而余秋原还是第一次使用侵刀,面对凶猛的狼,完全失去战力,只是胡乱的用侵刀使劲乱抡着。

  幸好围攻他的狼战斗力一般。

  在他王八刀法的震慑下,那狼只是在面前不住扒地,倒是一时间不敢强行冲过来。

  而余秋堂这边,成为狼群的重点照顾对象。

  几乎同时三只狼冲向它。

  而他的弩箭,也只再次填装一支。

  看来狼的智慧并不弱,知道杀敌先对付弓兵……

  余秋堂十分冷静,他的意识要比狼快,看似三只狼扑向他,却有足够时间反应。

  “通!”

  先是一脚将左边的狼直接踢飞出去,右边肘子冲起,又将右边的狼砸飞出去,最后才将弩箭送进面前狼的眉心。

  在别人眼里只是一瞬间的事,他就完成了三杀。

  除中间一只当场毙命,旁边两只暂时还没死,却已经苟延残喘,出气多,进气少。

  余秋堂并没丝毫停滞,再次上好弩箭,准备对付狼王,却发现狼王竟比他速度还快,几乎是几只狼落地的瞬间,转身就狂奔。

  余秋堂急忙跟上,但在苔草里想追上狼,实在是难度太大,狼的速度显然更适合这种地形,加上夜晚天黑,不到一分钟狼王就跑的无影无踪。

  “呼!”余秋堂站住脚步,看着狼王消失的方向,长长舒口气。

  “狗日的,跑的还真快。”

  虽然心里知道狼王肯定不是一般狼能比,但跑的这么抉择和迅速,实在超出他的预料。

  现在,现场剩下五只或生或死,已经躺在地上无法动弹的狼,还有一只伏着脑袋,呲牙咧嘴的小狼。

  这只狼看起来大约就不到一年的模样,属于半大不小的,估计还有点分不清楚状况。

  刚才扑余秋原没成功,这时其他狼都败下阵来,狼王都逃跑了,它还在这呲牙咧嘴,给余秋原施加压力,不知它现在才是砧板上的肉。

  果然,余秋原还在和他对峙,余秋江直接一戟就将它拍死了。

  年轻狼不懂社会黑暗,那就直接送上路。

  余秋堂也顺便过去,挨个检查了其他几只狼,只要没死的,就直接用弓弦直接勒死。

  这种狼皮最值钱。

  比起用枪打死的狼,这种价格至少多出三成。

  野物的皮毛出售时,需兼具实用和完美两部份,若是完整的皮毛,越能给使用者的一种特别的感觉。

  余秋原看狼都死了,这才双手抓着侵刀蹲在地上。

  满头的汗水。

  虽然这里不像上面在下雪,但气温也不高,就只有几度,余秋原出这么多汗,可见他的压力有多大。

  这点和王浩峰比起来,略有不足。

  但他也有优点,那就是听话。

  虽然心里很恐惧,但依然还是硬着头皮坚持,并且不会乱跑,不让余秋堂和余秋江为他操心。

  拖两人后腿。

  这样就蛮好。

  人都有缺点和优点,均来自各自的性格特点,但是呢,要知道自己缺点,并且有意识改进,这样才能慢慢变得成熟。

  若是一直以自己性格就是这样,总是放纵和放任,那这种人就不适合长期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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