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夏雄师 第1节
华夏雄师 作者:坦克兵
现代化学家陈新元穿越到清末,他痛恨痛恨那一个个丧权辱国的卖国条约。
戊戌六君子血淋淋的教训证明了试图说服满清统治者走君主立宪制的是不可能的事情,唯有先推翻满清统治者,才能让华夏真正立足于东方,成为一个超级大国。
第1章 香港
夜幕下的九龙半岛最南端海边,天空中没有月亮,四周漆黑一片,伸手不见五指。当年的维多利亚港还没有取名叫维多利亚港,是一条没有名字的海峡。
一条黑影从树林中钻出,望着对岸稀稀疏疏闪着灯火的香港,和他在后世看到的香港明显很不一样,当年的香港只是一座比小渔村好不了多少的小城。
既然来到这里,也就没什么好犹豫了,过了片刻,这条人影抱着一根木头跑出来,头也不回的奔向沙滩。
黑影迈入水中,义无反顾的涉水前进。海水越来越深,逐渐没过他的胸口。
“游过去!过去就是胜利!”这名男子双手紧抱着木头,双脚奋力打水,顺着退潮的海水往对岸漂去。
渡海的时间是经过精心挑选的,他下水的时候,刚好是潮水快要退尽。等到他游过海峡中心线之后,又刚好赶上涨潮,就能顺着潮水登上对面的香港岛。
经过一个多小时的漂泊,这名男子终于踏上了香港岛的沙滩。
“香港,我来了!”男子兴奋的喊了声。
他摸出随身携带的小刀,一刀割掉脑后那代表野蛮、落后、耻辱的猪尾巴,狠狠的把辫子丢进水中,随后大踏步向岸上的树林走去。
这名男子名叫陈新元,今年刚满十八岁,事实上他不是属于这个时代,他是后世一名化学专家。在一次实验中,由于助手失误,发生了意外。陈新元把年轻的助手推出门外,自己却被浓烟烈火吞噬。
陈新元再次睁开眼睛,发现自己变成一名婴儿,而且这个婴儿的名字也叫陈新元,只不过出生在清朝道光年间的山西洪洞。
老年得子的陈家夫妇对这个独子自然是十分宠爱,可以说是百依百顺。正因为如此,陈新元的童年不但没有吃什么苦,反而被送去私塾读书。
随着年龄的增长,陈新元前世里的记忆居然一点点恢复。他知道,清朝是一个丧权辱国,最黑暗,最令人郁闷的朝代。从五岁开始,他就有一种强烈的愿望,要推翻清朝,唤醒国人的民族意识,让东方睡狮醒来。
陈新元到了十二岁的时候,随着大脑发育成熟,他前世里的记忆已经恢复得差不多了,他才发现,自己居然是一个才华横溢的化学天才。
无论是烈性,无烟,还是青霉素,他都可以造出来。
只可惜这这一身本领却无用武之地,让他用自己的才能去帮助满清政府,先别说能不能派上用场,恐怕清政府会把他当成一个异端处死都有可能。所以说,帮助清政府是不可能的事情,陈新元不会犯傻。
陈新元也想过,等太平天国起事,去投奔太平天国。但很快他就否定了这个想法,因为太平天国内部各种王太多,内部都不稳,更加上是一个政教合一的政权,走了邪路的政权,投靠太平天国不仅没有一点前途,甚至可能连命都送了。
最后,陈新元想到,是否能取得洋人的支持,来完成自己的事业。
只可惜这时候鸦片战争还没开始呢,英国人还没办法在大清国的土地上横着走。想要去找洋人支持,根本就是不可能的事情。
陈新元有前世的知识,头脑又非常聪明,在十四岁的时候,便考上秀才。但他很清楚,自己是一个技术型人才,官场上的勾心斗角尔虞我诈不是他的强项,否则他真的可以选择考上进士,当上官之后再利用太平天国爆发,取得兵权,然后当袁世凯,提前把腐朽的满清扫进历史的垃圾堆。
穿越者别把当年的文官想得太弱智了,官场上的大人物就没有简单的,一些八股文读傻了的文人,就算是中了进士,也无法在仕途上走更远。正因为如此,所以历史上的状元能成大器的就没几个。
走仕途道路来推翻满清这条路也行不通了,也就在这一年,鸦片战争爆发,两年后,清政府签订了中英《南京条约》,把香港割让给英国。
清政府同英国签订《南京条约》签订半年之后,陈新元的父亲去世。
失去了父亲,家里失去主梁骨,虽然清朝的秀才不用纳税,见官不跪,官员不可随意对其用刑,可以随意进出县衙,可是秀才在经济上并没有实质性的好处,所以叫穷秀才,从这一年开始,陈新元不得不卖字画勉强糊口。
家中母亲一直让陈新元找个媳妇,却被他以未考取功名拒绝了。
转眼到了一八八四年初,在清明节前夕,母亲也去世了。陈新元做好了打算,决定踏上逃亡之路。
安葬了母亲之后,陈新元变卖了房子,带着家中不多的银两铜钱,踏上南下之路。由于他秀才的身份帮了他大忙,秀才不需要路引就可以到处行走。凭借着秀才的身份,陈新元一路南下,顺利通过各个关卡,来到广东。不过当他来到广州城之后,身上的钱已经全部花完了,连一个铜板都没有剩下。
没钱雇车,只能徒步走去香港了,陈新元忍饥挨饿,走了整整四天时间,路上渴了就喝路边沟里的水,饿了就晚上去农田里偷点番薯生的啃,还差点被狗咬了。这样一路过去,终于来到九龙半岛。
陈新元到了九龙半岛之后,于是有了开头这一幕。
“站住不许动!”前方出现一盏马灯,陈新元只听到一声生硬中文的咆哮声。
明晃晃的马灯快举到陈新元脸上了,一名英国警察站在自己面前,后面还跟着两名红头印度警察,手里的褐贝斯步枪对准了他。
看到陈新元一身湿漉漉的,英国警察用生硬的中文问道:“什么人?从哪里来的?”
“维多利亚女王万岁!我爱大英帝国!”陈新元急中生智以英语大喊道。
“维多利亚女王万岁!”英国警察和两名印度警察也跟着大喊,右手高高举起,那两名红头印度警察手里的步枪都掉在地上。
趁着这个机会,陈新元转身就跑。他知道,褐贝斯步枪是一种前装枪,哪怕是最精锐的龙虾兵,打一发之后再装填需要好几秒钟时间,印度兵的话,再装填时间就更长了。
“砰”一声手枪的射击声响起。
“不好!怎么忘了,柯尔特!这枪可以连发!”陈新元停下脚步,老老实实的蹲在地上,双手抱头。
“让你再跑啊!你以为和你们清国弱后的手枪一样,只能打一发?”英国警察手持走了上来,枪口指着陈新元。
“我是来报效大英帝国的,我懂得制造特效药,能救活很多人的性命。”陈新元焦急的辩解道。
“看来这是一个疯子。”一名印度警察道。
英国警察摇了摇头,耸了下肩膀,两手一摊道:“很可惜,我们香港刚刚才建立城市没多久,怎么就忘了盖一家神经病院了?以后这样的疯子越来越多,可要往哪里送?”
另外一名红头印度警察踢了陈新元一脚:“你能救很多人的命?我还是湿婆大神呢,起来!跟我们去警察局!”
“我们信基督教,你们的湿婆大神可帮不了我们的忙。”英国警察转过头来,狠狠瞪了印度人一眼。
“咣当”牢门开了,陈新元被印度警察一脚踹进昏暗潮湿的牢房,他站立不稳,一个狗啃屎仆倒在地上,嘴边碰到一堆黏糊糊的东西,一闻。
“啊!好臭,是翔!”陈新元发出撕心裂肺的惨叫声。
“这是什么人?”看管牢房的警察问道。
“真倒霉了,抓住了一个神经病人,身上一个铜板都没有。”印度警察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