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道死而我不死,灵气枯竭我长青 第184节
下一瞬,那人的手,抓着身上的皮肤,向两侧剥离,一片片皮肤残片,随手丢弃在地面上,李长笑顺势看了一眼,那皮肤之上,附着着一个个怨念,乃是真人真皮。
“好个孽畜。”
李长笑冷冷说道。
路过此店。
自然不是偶然。
实则是李长笑,走在几里外的山道时,便已经感受到,有一个方向怨念化梦,浓郁异常,他顺着感受,来到此地,见到了这间饭店。
若是吃人的野店,其实也不足为奇,如今乃是乱世,那种饭店就如同山道上的劫匪般常见。
可大概率不是,吃人野店虽也会郁结浓郁的怨念,却不会到如此恐怖的程度,因为凡人杀人、修士杀人、妖兽杀人,三者是有些区别的,具体李长笑也不好分,但以此地怨念而言,凡人是很难做到这点的。
恐藏有作恶的修士,或是吃人的妖兽。
于是,李长笑便通过梦境暗示,让那少年兜兜转转,最后在这附近歇息。
随后,他过去与少年打个招呼,与他一同进此,探探虚实。
此举自然是精心考虑过的。
若自己一人前来,容易引得饭店老板警惕,毕竟若这老板曾是修士或妖物,是有概率看出李长笑也是修士的,若是察觉不对,快快遁走,事情可就要麻烦许多了。
但与一个凡人进来,这个概率会减小。
当然,最主要的还是,若真给这少年跑了,他可就切切实实,当了一回“儿子”了。虽说他并不怎么生气,甚至觉得好笑,却不能白白给别人占便宜吧?
话归正题。
那饭店老板,将身上人皮尽数撕去后,竟显露出黑褐色的身躯,一节一节,足足有六米高。
完全显现。
借住月光定晴一望。
这竟是九节蜈蚣,长有十四足。
“洪荒异种——九腿儿。”
李长笑认出了此兽来历。
可追溯到洪荒天下。
扶摇天下乃是人族的天下。
不过却同样有异族生存,有妖族,有巨人族,倭族……等等,此外,还有从洪荒天下而来,因为各种原因,流散在扶摇天下的洪荒猛兽。
眼前这头六米长的黑色蜈蚣,并不算纯正的洪荒猛兽,血脉稀薄。
李长笑再是观察,见此兽其实算是年幼,修为更是不高,只是想到别处,心头微微发沉了起来。
与洪荒猛兽比起来。
人类终究还是太脆弱了。
且此兽的表现,一定程度上,也能体现出,洪荒天下那群猛兽的情况。
灵气枯竭的的确确,也断了他们的长生路。
但…在没有灵气的情况下,洪荒天下的猛兽,比人类强太多太多了。
李长笑心念极转,但手中之剑,却未有丝毫停顿。
他一剑插入九节蜈蚣的身躯中,九节蜈蚣身上有鳞甲,坚固异常,但甲隙之间,却是十分脆弱,乃是此兽最大的弱点,李长笑轻易便做到了这一点,显然这只九腿儿,战斗经验不足。
他竖直一划。
便将此蜈蚣,分成了两半。
紫色血液喷溅。
李长笑用灵气阻隔。
这条九节蜈蚣的修为相当于人族的筑基,但寿命要比人族长许多。
李寻道的忧虑没有错。
甚至……
人族所面临的情况。
要比设想的,还要严重许多。
李长笑在青萍剑上,洒上烈酒,再用一块粗布,轻轻擦拭。
待剑身上的血迹洗尽。
他这才将长剑归鞘,跨过九节蜈蚣的尸首,走向饭店的后院。
只见一个房间内。
自上垂下几百具,已经风干的人皮。
有男有女,有大有小,这些人皮的头顶囟门处,皆有两个孔洞。
似乎是九节蜈蚣的鳌针,从囟门扎入,将人吸食干净。
李长笑想起了,九节蜈蚣还是人身时,手持菜刀向他挥砍而来的奇异力量。
是否是由此而来的?
这……
难道就是。
异族的变法成果?
李长笑双眸闪着蓝光。
或许很快,便能有答案。
他准备施展抽梦术。
第196章 除魔令,能人异士
洪荒异种--“九腿儿”的尸首还在,紫色的血液,沾满了地面,散发出难以形容的腥臭。
尝试数次,抽梦术失败了,这也属正常,李长笑的抽梦术就算到今日,也并非百分百成功,且会随着施展对象的变化,成功与失败概率上下起伏。
他多试了几次,总有成功的,一幅幅画面,在他脑海出现,却并非重要的信息,关于妖兽相关变法之事,并未获取多少,不过对这个“九腿儿”的来历,却是越发了解了。
简而言之,它是洪荒猛兽与扶摇天下本地妖族,共同诞下的一头异种,备散播致幻毒气的能力,这种能力不需要灵气,就好似毒蛇喷射毒液,飞禽遨游天空一般,乃是生物与身俱来的本能。
从抽梦术脱离,李长笑悠悠一叹,单论肉体强度而言,老天爷实在是偏心了,当然,他也只是随心感叹一句,人族同样有独属于人族自己的优势,只是个体而言,很难与他族相比。
来到那间挂满人皮的房间,李长笑再度施展抽梦术。
脑海中再度浮现各种画面,他看到那六米长的黑色蜈蚣,盘踞在屋顶下,用锋利的鳌针,刺破人类的囟门,贪婪的吸吮,人类痛苦的哀嚎,却无法阻止,最后渐渐干瘪,只留下一副皮囊。
期间。
李长笑注意到,“九腿儿”在吸吮时,身上隐隐溢出一点奇异的能量,这一缕能量,与当时提着菜刀向自己劈砍而来,所附着的奇异力量十分相像。
......
翌日。
清晨。
微风吹拂,时节正好。
一棵大树下,有少年舒服的伸了个懒腰,打了个哈欠,精神饱满,已经很久没有,睡过那么舒服的觉了。
还做了个无比甜美的美梦,梦中他左拥右抱,潇洒人间,劫富济贫,快乐极了,按理来说,做个这么好的美梦,醒来也该感到怅然若失才对,然而却并没有。
只是睁开眼,瞧见有一白衣剑客,正含笑的看着自己。
他很快便清醒了,心中暗暗后怕,再回忆起昨晚的事情时,心头冒出诸多疑惑,旋即立马想到了什么,伸手去衣服里的暗缝中摸找,发现那沉甸甸的银子,还在身上时,顿时松了一口气。
少年是个自来熟,一来二去,便也和那剑客熟了,在他看来,那剑客虽然神秘,但为人随和,不会害自己的,要想害的话,自己也无法抵抗。
他问起昨夜之事,李长笑只说了“有妖”两个字,其余并未多言,不过根据少年的猜测,那妖怪只怕,已经死在了对方的剑下,少年心思活络,眼珠子转溜,不知想到了何处。
两人又是闲聊一阵,李长笑已是打算离去,临走之时,笑着劝告那少年,出门在外,还是要低调为上,江湖上总有些戾气重的人,可受不得半点委屈,喜好杀人,惹到他们可就麻烦了。
李长笑转身离去,只留下背影,却是不曾想,走出数里之远后,那少年竟主动追了上来。
少年这一次,态度完全不同,他先是拱了拱手,行了个江湖礼,随后称谓也改了,变成了“大侠”。
待他细细说来。
李长笑这才知道,这少年乃是敕天皇朝里,还算有些名气的神偷“燕十六”。
专门偷富家人的金银珠宝,那逃跑的功夫极为了得,飞檐走壁不在话下,这点他早已见识过了。
之所以偷如此多的财宝,自然是有原因的。
他在积攒钱财,想发布除魔令,号召天下能人异士,举行一场灭魔大会。
欲要铲除家乡的诡异。
而他见这名剑客,来历神秘,轻功不输于自己,人品似乎也不错,功夫应该了得,便想着邀请他,也加入灭妖大会。
燕十六拍着胸脯保证,报酬绝对不会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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却说那燕十六多年偷盗,已积累下不少的银子,他隐藏身份,来到一座大城中,走进一条不起眼的小巷子。
巷子不长,道路狭窄,两侧屋舍俨然,他向深处走十五步,迅速转入右侧的房屋,屋内正坐着个一名瘦子,双眼含有精光。
正所谓大隐隐于市。
敕天皇朝内,最厉害的情报组织:“风讯阁”,最下级的据点,通常藏这种隐秘小巷中。
唯有懂行的江湖客,才知晓。
燕十六掏出一颗银子,告诉那坐在正中的瘦子,他要发布除魔令!
风讯阁内部运作,消息一传十,再传百。
圈子不算大,燕十六所发布的除魔令,很快便有不少奇人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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