诸天从炼化技能开始 第221节
“.”
别说是这些不通武艺的下人了,就算是每日里刀光剑影的武者,见到王老实现在这副模样都会肝胆俱颤。
随手推开一个惊慌之下,朝自己跑过来的傻丫鬟,王老实屈膝用力一跳,就跃上了房顶。
随后便在一阵瓦片爆裂的声响中,从房顶上纵跃着离开了员外府。
趁着天色还没大亮,离开了小镇。
等发现妖魔消失不见后,如同无头苍蝇一样乱跑的下人们,也渐渐镇静了下来。
好一会儿后,终于有胆子大的下人,走进了屋内查看,很快就发现了王员外那血肉模糊的尸体。
而后,随着一声老爷死了,院子里的下人们如同被鞭炮炸到的蜜蜂群,瞬间四散跑开。
自由身的雇工们在府上搜罗、争抢着他们认为值钱的东西。
而签了卖身契的家奴,也想借此机会脱身,跑去了书房和账房这些地方。
后来也不知道是谁放了一把火,整个员外府就这么烧了起来。
整个小镇都被这浓烟滚滚的火光所笼罩,镇上的衙役也被惊动了。
可惜等他们赶来时,火势已经无法被扑灭了.
可怜王员外潜伏北齐十数年,也没留下一儿半女的,辛辛苦苦(划掉).强取豪夺攒下的家业就这么付之一炬了。
小镇北边三十里外的山林中,王老实刚测试完自身的实力。
因为身体本质的变化,王老实好不容易通过摧残身体才得来的四品真气,就这么废了。
不过他的实力却不减反增。
角魔之躯让他的身体变得无比强大,单凭肉身的力量,就能比肩七品武者。
要知道,在当今世上七品武者已经是脱离中层阶级,一只脚跨入高层了。
有此实力,小点的地方已经能作威作福了,即便是在北齐上京城中,单凭武力都能当个不小的官了。
“掌管生命神权的畸变之主,万物的主宰,伟大的司命神.”
“您忠诚的信徒向你祷告,祈求您降下神喻,为迷途的羔羊指明前路”
王老实面向太阳的方向,伏倒在地,按照脑海中的信息做着祈祷。
晨风吹过,搅动了林间树冠的枝叶,沙沙沙的声音,似乎在嘲笑王老实愚蠢的行为。
然而王老实却不为所动,继续伏在泥土地上,一丝不苟地做着祈祷。
不知道过了多久.
一团信息突然出现在王老实的脑海之中,仔细查看完信息中的内容后,王老实眼神狂热地直起身来。
遍布在身上的骨刺也在嘶嘶簌簌地往回收,很快便消失不见了。连同身上的凸起的鳞甲都平复了许多。
若是再穿上衣服,那除了眼睛还有些明显外,王老实看起来和普通人也没什么区别了。
“伟大的司命神,万物的主宰,您的意志就是我前进的方向!”
“任何荼毒生命的行为,都将受到惩罚!”
王老实神色坚定的说道。
随即便从刚才的信息中找出距离最近的地方,准备去完成自己的使命。
“我一定会替伟大的司命神,还完这四百零二文钱的!”
“一文钱,一条命!”
嘭!
一声闷响后,林中再次安静了下来,只是莫名多了一个寸深的脚印。
翼州北部的一座小城中,换了一身衣服的牧胜,正坐在一家酒楼的顶层。
一边吃饭,一边看着楼下来来往往的人群,体会着这方世界的风土人情。
一个声音突然在他的脑海中响起。
“已经进化完了吗?不知道会是个什么样子.”
牧胜的转着酒杯的手一停,将意识投递到脑海中的那股联系上面。
刹那间,王老实的记忆就向他敞开了。
有儿时天真的打闹,有成年后辛苦的劳作,也有丧女时的悲痛欲绝,和十年间的刺骨仇恨。
还有就是复仇时的畅快,和畸变进化的过程。
“鳞甲和骨刺,看这身体形态,走的是力量侧的进化.”
“是因为王老实最渴望的是复仇的力量吗?”
牧胜饶有兴趣地看着王老实测试身体时的记忆,并投入精神力亲身感受了一番。
这个能力是牧胜炼化完巨人血脉时得到的,其来源就是进击巨人可以接触王室血脉时,可以看到厉代继承者记忆,并对话的能力。
只不过原本的能力多少带点时间属性,换了个世界后就完全变成查看记忆了。
“神谕吗?”
“那就帮我把钱还了吧!”
“欠王员外的520文还有好多没还呢,既然他已经死了,那就还给同样是南庆暗探的那些人吧!”
“讲究,我真是太讲究了.”,牧胜为自己这种人死债不消的做法感到赞叹。
同时他也有些不理解王员外干的事,你说你一个暗探,不好好打探消息传递情报,搞什么土地兼并啊?
还是说就是单纯的坏?
将从王员外记忆里提出出来的名单和联络方式,通过脑中的联系甩给了王老实。
牧胜还顺手还给他解锁了利用畸变核心控制身体变化的能力。
“接下来该干什么呢?”
“直接大杀特杀搅乱剧情去下个世界?感觉没啥意思.”
“还是介入剧情,搞搞情情爱爱还有勾心斗角的宫斗官斗?”
“又或者当个曹贼?霍乱后宫?”
“还是说拨乱反正,把这个世界的画风拉回正轨?”
牧胜有些挠头,一时间不知道该选哪个。
然后他就不选了,或许过段时间,会有某种神秘的力量给他启示吧!
十日后.
牧胜才晃晃悠悠地出现在北齐上京城外。
自从十天前给王老实下达任务后,他就一边游山玩水,体会着北齐的风土人情,一边朝上京城而来。
现在才刚庆历三年,距离主角去京都还有一年的时间,大戏还没开场他也不着急去庆国。
便先来北齐的首府之地看看。
上京城的整体建筑风格有一种浓厚军工风,讲究的就是一个宽敞大气、结实耐用。
城墙修建的又高又厚,即便是用炸药炸都得比别人多用几倍的量。
城内的街道笔直宽阔,纵横交错着如同棋盘一般,简直就是路痴的福音。
妈妈再也不用担心我迷路了!
“来瞧一瞧看一看了,来自南庆的香皂,花香扑鼻,让你”
“包子,刚出笼的大肉包子”
“新鲜的瓜果蔬菜”
“.”
街道两旁的叫卖声不绝如耳,充斥着生机勃勃的活力。
北齐虽然没有南庆富裕,更是被南庆用叶轻眉带出来的技术,所生产的各种生活用品吸了不少血。
但作为一国首府,经济重地的上京城,百姓的生活还是很不错的。
从古至今,在天子脚下的生活总归是不会太差的。
不知道有多少人从生下来干到死,都买不起首府的一套房,更别说还有各种隐形的福利。
沿着街道从东到西,从南到北地转了一会儿,牧胜很快就选定了一家酒楼。
百花楼!
若非楼内还有不少女眷和孩童在,牧胜都要以为这是一家青楼了。
百花,百花的,一听就让人想到各式各样的花蕊了。
一进去,牧胜就闻到了各种花香气息,隔离开空间的屏风上,也绣着许多花朵。
当即就有小二,领着牧胜来到了一张靠窗的桌子,桌子上还插着一瓶桃花枝。
“客官,您想吃点什么?”,小二满脸笑容地问道。
“这酒楼中这么多的花,你们家的特色应该也都和花有关吧?”,牧胜反问道。
“客官您猜的没错,我们家的特色菜肴都和花儿有关,连酒水都是花瓣酿造的”,小二回答道。
“那好,那就来八个不同花朵做的菜,再来一壶酒。”
“好嘞,您稍等,马上就来!”,小二将搭巾往肩膀上一甩,就退下去了。
牧胜则有些新奇地看着周围的环境:“这算是古代的主题饭店吗?”
四周的客人并不少,而且多是穿着锦衣襕衫的富贵人家。
牧胜的隔壁桌是几个书生打扮的富家子弟,正在讨论着什么,争论的面红耳赤的。
“曹先生写的这本《红楼》简直就是千古奇书啊,文字细腻而又灵动,故事宏大而又精巧”
“真想知道是什么样的经历能让他写出这样的作品来?只可惜他是南庆之人”
一个身穿青色长袍,头发整齐束在颅顶,身形挺拔的书生,满是崇拜和仰慕地说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