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玄幻奇幻 > 乱世:从照顾嫂嫂开始修行

乱世:从照顾嫂嫂开始修行 第136节

  一碟咸菜,一盆狍子肉,一碗水煮豆腐,一碗野菜。

  四人围着四方桌坐了下来,韩安娘、易诗言坐在陈墨的左右两边,宋敏坐在陈墨的对面。

  易诗言之前做饭的时候还疑惑为什么要弄这么多肉,可是看到夫君抱着那盆狍子肉开吃的时候,她才明白了过来,同时有些傻眼。

  夫君的饭量这么大的吗?

  难怪吃早餐的时候,夫君看着小灵端上来的饭菜皱着眉。

  看来以后得叫小灵多做一些了。

  易诗言不愧是富家千金,从小娇生惯养的,皮肤水灵,一张鹅蛋脸,眼珠灵动动的,两颊晕红,周身透着一股青春活泼的气息,肤光胜雪,眉目如画。

  韩安娘虽然有着陈墨的滋润后,皮肤白了不少,但穿着打扮,还是偏向乡野村姑,坐在一起一比较,两人高下立判。

  宋敏就不用提了,身子骨才刚刚养好,略显水灵罢了。

  这就是先天优势,哪怕一个人生得漂亮,但若是生在贫苦之家,保养的不好,没几年就成了黄脸婆。

  富贵,能让一个女人的花期都更长。

  陈墨每餐都要吃大约五斤肉,这个时候已经抛弃口舌之欲了,纯粹为了修炼。

  当着自家人的面,陈墨放得开,没一个会儿,就吃得油光满面。

  “叔叔,吃慢些。”

  “夫君,别噎着了。”

  韩安娘和易诗言几乎同时说道,又几乎同时起身掏出手帕要给陈墨擦嘴,然后两女对视一眼后,又是同时一愣。

  宋敏小口的扒着饭,见到这一幕,眼睛扑闪着。

  意识到自己身份的韩安娘,赶紧把手抽了回去,坐下后,脸色涨红,看着易诗言给叔叔擦着嘴的画面,想到了从前。

  那原本是应该由她做的事。

  虽然认可了易诗言,但此刻韩安娘心里还是有些闷得慌。

  吃过午饭后,陈墨带着易诗言在山寨里逛了起来。

  没怎么出过门的城中女子,对于山里的一切都感到好奇,看到蝴蝶、蜻蜓都要追逐一番。

  来到村里,陈墨带她去看了石灰厂、火药厂...

  易诗言对于这些都不感兴趣,之所以还兴致勃勃,是因为厂里工人那一句句“夫人”,让易诗言特别高兴。

  可惜身上没有铜钱和碎银子,若不然此时全都会给那些叫夫人的人赏出去。

  来到河边,易诗言脱掉鞋子,提起裙子,下入河中玩起了水,忘记了身下的疼痛,露出灿烂的笑容。

  见陈墨在岸边不下来,易诗言还会捧着一勺水朝着陈墨浇去。

  易诗言好似不知疲惫,陈墨带着她在村里玩了一下午。

  晚上回到山寨,没坐下来休息片刻。

  “哇,萤火虫!”

  “小鹿,慢点,别摔着了。”

  “夫君,你看,你看!”

  小鹿跑进山林,然后双手捂着来到陈墨面前,露出一条小缝,里面可见一闪一闪的荧光。

  “好漂亮...”小鹿的笑容从中午到现在就没停过。

  在她的身上,陈墨好像找到了童年的乐趣,他微微弯腰,笑问道:“那要不要夫君用萤火虫给你做个灯笼?”

  “不要。”小鹿摇了摇头,道:“夫君,妾身从书上看到过,萤火虫的生命一般只有三到十五天,它们虽然漂亮,可是经过十几个夜晚的光彩飞舞之后就会寿终正寝。”

  小鹿张开手,让萤火虫从手中飞走:“应该让它们灿烂的过完这一生。”

  陈墨一愣,看着山林间的点点荧光,目光看向山下,从这里,可以看到远处的平庭县城,目光不自觉地变得柔和了许多。

  那里,是万家灯火。

  “叔叔,小鹿,吃饭了。”韩安娘在远处叫到。

  “嫂嫂,来了。”

  “夫君,我们回去吧。”易诗言甜甜的回了一句,然后拉着陈墨的手回家。

  进屋。

  小小的屋子被火光充斥。

  宋敏拿着碗筷上来,韩安娘端来一盆温水,让两人洗手。

  如此温馨的一幕,让陈墨脸上的笑容也浓郁了不少。

  一个人,这一生总是有几个人要用生命去守护的。

  ...

  吃完晚饭,易诗言在山寨留宿。

  洗漱完后,床上,易诗言抱着陈墨,轻声道:“夫君,城外好好玩呀,妾身都还没玩够。”

  “那就在山寨多住两天。”陈墨亲吻了一下易诗言的额头。

  小鹿的性格活泼外向,以前一直待在闺房,约束了天性,此刻解放了,展现了自己真实的一幕。

  “好哩。”易诗言往陈墨的怀里努了努,然后抬头,脸色羞红的看着陈墨:“夫君,我想了…”

  陈墨:“……”

  ...

  隔壁房间。

  韩安娘穿着一件贴身小衣,小腹搭着薄毯子,从躺下到现在,她一直翻来覆去的睡不着,闭上眼,满脑子都是自家叔叔那张俊逸的脸,以及那雄壮有力的身躯...

  就在韩安娘准备开窗吹风的时候,一阵隐隐约约,若隐若现的比赛声,顺着夜风从窗台飘了进来,传入她的耳朵里。

  韩安娘先是一愣,侧耳聆听片刻后,顿时发出一声轻呼,一抹嫣红迅速爬上脸颊。

  叫这么大声?

  想着易诗言那娇小的身躯,这不得…

  ……

  三天后。

  陈墨总算体会到什么叫做粘人了。

  小鹿就像一个挂件一样,恨不得时时刻刻挂在陈墨的身上,就连他白天处理衙门事务的时候,小鹿也腻在他的旁边。

  当然,小鹿也是懂事的,在陈墨处理事务的时候,绝不打扰他,就坐在他的旁边,匐在桌案上,拖着香腮,双眼满是爱慕的看着陈墨。

  她什么事都不做,感觉光看着陈墨就够了。

  当下面的人来找陈墨,她也会自觉的退下,等他们走后,又上来,主打粘人,但不磨人。

  有小鹿在,陈墨也没有别的精力去找夏家姐妹。

  耿松甫真是个能人,这几天还帮陈墨找出了军中的一个缺点。

  古人有言,用兵取胜的关键在于选拔士兵。士兵的勇敢在于军纪严明,士兵的作战技巧在于指挥得当,士兵的战斗强在于将领的信用,士兵的品德在于教导。

  军需充足在于速战速决,军队受损伤在于作战过多。

  其中选卒、军纪严明、作战技巧、将领的信用、士兵的品德,陈墨都做的不错。

  但有一点不足的是,将帅的知识,军队管理层面的知识。

  就拿张河、韩武,甚至是武者陆远、苏文等人,哪个带兵带过仗?一旦失去了最上层的指挥,将会立马捉瞎。

  所以按照耿松甫的意思,就是成立一个军事培训班,教这些军队管理层作战的知识,统兵的理论知识,还有如何利用地形作战。

  这点还是硬伤,刻不容缓。

第167章 青州军校尉李云章

  七月一日。

  北地。

  也叫洛北。

  并不指整个北方,而是指整个东北地界。

  天师军席卷北地后,除了刚开始对百姓是好的,后来势力逐渐的壮大,失了约束,加之上层的纵容,导致天师军对北地根本没有治理。

  劫掠完,又裹挟了一众民众离开后,整个北地可谓是民不聊生,北地的百姓,对天师军的恨,甚至超过了朝廷。

  但是他们也没办法,天师军裹挟了北地大半的青壮,又杀害了一部分人不愿意加入的青壮,只有少数的一些青壮躲进山里,逃过了一劫。

  整个北地还生存的人,可以用青黄不接来形容。

  且因为天师军劫走了北地大部分的钱粮,天师军走后,还留存的百姓,只能吃观音土,挖树根。

  胡强、苏文、魏青三人,带着一小队神勇卫精锐还有几名高州土著,按照陈墨的吩咐,携带着耿松甫给他们的信物,踏入了高州地界。

  自从踏入高州地界以来,他们放眼望去,看不到一点绿色。

  良田干涸、开裂。

  房屋看不到一处好的,路边还能看到没有掩埋,被秃鹫挖空了内脏的尸体。

  “这里是高州?”

  胡强被眼前的一幕惊到了。

  高州和青州毗邻,可青州哪怕是最惨的时候,也没有到这一步啊。

  尤其是平庭县轮到陈墨治理后,多日的太平,甚至让他们忘了乱世的惨烈。

  这哪里是人间,这用炼狱来形容都不为过。

  黄立是高州人士,看到这一幕,眼睛都红了,他当初离开的时候,都不是这样的。

  故土被摧毁成这样,黄立比谁都难受。

  “该死的天师贼!”黄立旁边一人噗通一声跪在地上,然后重重地磕了三个头,道:“俺黄也时对天发誓,有朝一日,定屠尽天师贼。”

首节 上一节 136/787下一节 尾节 目录

上一篇:挂机万亿年,我比天道还有钱

下一篇:万物图鉴:我的武道能无限升级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