末世:我靠吃肉登顶第一序列 第27节
秦岚抹了把汗,持枪立于院中,又接连尝试了数遍。
然而,哪怕他已将大枪舞的如狂蟒扫六合,依旧没用。
要知道,以他现在的气血和对武道的理解,或许和前世那些巨星还差点。
但已然不输职业武行。
如果将他刚才的动作拍下来,当功夫区自媒体绝对没有问题。
最让秦岚费解的,提升的竟还是基础枪法的熟练度。
“难道……”
秦岚轻喃间,眸中狐疑和恍然并存。
但他的猜测,唯有先练习一百遍,将武技精通才能印证。
院中,少年挥舞劈刺着近乎两倍身高的六合大枪。
一下午的时间,他将基础枪法练习了上百次。
不得不说,六合大枪练起来着实很难,以他现在的体魄,练这一下午都气喘吁吁,浑身是汗。
若没武道底子,早就虚脱了。
期间,一众家人见他挥舞长枪,纷纷表示好奇。
虽然认可了秦岚箭术天才的实力,但长枪和箭术差着十万八千里。
不过现在家人对秦岚做什么事情,都已有了信任。
尤其是秦枫看到他步步扎实的动作和发力方式时,不禁一阵惊叹佩服。
这换他来得枪杆乱抖,枪尖往哪戳都控制不好。
黄昏之时,基础枪法已被他练至精通。
秦岚持枪而立,落日将他和长枪的影子拉的更长。
他微吸一口气,骤然踏步向前,长枪也轰然刺出!
一点寒芒映夕阳。
这一枪之威,既有刺击的枪贯长虹,又有崩的力震山河。
没记错的话,这一招在前世武学中,被称为青龙献爪。
青龙献爪,何其霸气的名字。
但这一招的本质,就是踏步的瞬击,将力量前涌,枪芒直取中线。
不过说来容易,可如此迅猛的爆发,若控制不好在脚离地时,会让整个人的重心乱掉。
人一乱,枪势尽散。
当然,最重要的是秦岚通过这一枪恍然大悟。
“其实就没有什么毁天灭地的强大武技,所谓武道,究其本质就是对力量迸发的技巧。”
武技就是杀人技,这话在末世足以被奉为真理。
还有一句话,叫杀人的武技不好看,好看的武技不杀人。
这些强大的武技,也都是由基础招式衍化而成。
他先前应该是被前身的记忆给误导了,其实那些武道高手流传下来的,便是更加精湛的技巧。
这些技巧在外人眼中,则被冠以各类武技之名。
那位被城卫队尊称云龙大人的强者,从头到尾毫无花里胡哨,只是将战刃的势大力沉发挥到极致。
还有那用六合大枪的女人,虽然有些蠢,但其枪法并无任何炫技,甚至就是基础枪法的各类变招。
其背后的高人这么教,绝对有道理。
“所谓的强大,便是将一招一式练到收放自如,在实战中变招利落,充分调用身体各个部位的劲力。”
“就如我的箭术大成后,双箭合一便水到渠成。”
“这基础枪法亦如此,任何招式,无不脱胎于此。”
秦岚眼中闪过一抹明悟,突然握枪持中,猛然一刺!
就例如这青龙献爪将崩和刺的威力融合贯通,还充分调用了腿部的力量。
胳膊胳膊拧不过大腿,腿部的发力,永远要强过臂力。
一击将双腿之力尽数调用,踏前一步,再加上这三米有余的枪身,谁人能挡?
怪不得这看似朴实无华的一击,冠以如此霸气之名。
他此刻也明白,越朴实无华的背后,就越藏着真谛。
随后,秦岚将记忆里那些电影中的夸张部分全部摒弃。
只见他猛然举枪过头,借着用力一阵下压,一股劲力传彻枪头!
只见前端枪杆弯曲,紧接着砰的一声闷响!
轻颤的枪尖寒芒刺骨,空气都被打出破空震啸!
这一招,名为凤凰点头。
可谓是将六合大枪杠杆力学发挥到了极致。
一枪自上砸落,不仅压和劈之威融合,而且由于枪杆弯曲又瞬间绷直的爆发力,让枪尖还具有类似巨锤的震击。
锤锏自古便是破甲利器,在末世,这一枪也足以将异兽的头骨砸裂开来。
第31章 穷酸气
除此之外,秦岚还练会了‘铁牛犁地’和‘拨草寻蛇’。
铁牛犁地为对下盘的猛烈刺击,若出手得当,可令异兽瞬间失衡。
拨草寻蛇则为横扫群敌之招,这两招以他现在的气血对异兽杀伤有限,但和人厮杀绝对威力匪浅。
除了这些招式外,秦岚最不会忘记的,便是枪法中的经典招式——回马枪!
这一招,不仅在影视作品里无比经典,实战中更是当之无愧的杀招。
秦岚有模有样,腰身扭转,大枪回身怒刺!
不过他第一次施展的动作极为走形,长枪并非回身直刺,而是随着扭身横扫回去的。
“回马枪的厉害之处,不仅在于出其不意,更在意腰腿之力全部爆发于这一刺。”
这是真正绝地反击的杀招,秦岚很清楚自身气血的劣势之大,今后再将后背暴露给异兽有多危险。
这一招至少要练到大成,方可在关键时候反败为胜!
六合大枪回身寒芒闪烁,每一次练习,秦岚都能更加精准的感受到发力的技巧。
正常情况下二十多点气血,能用拳头轰出二百多公斤的力量。
可枪法的一招一式调动浑身劲力,让他能爆发出更为强大的威力,杀伤力至少翻倍!
尤其是回马枪这一招,他的感触最深。
三天后。
院中,秦岚手握六合大枪,回身一枪,枪如狂龙回首,怒啸爆刺!
甚至,他人还未完全扭过来,枪杆已然笔直刺出。
整个动作快若奔雷,行云流水,三米有余的枪杆更是丝毫不抖,稳如玉柱。
这三天,他将基础枪法和回马枪都练至大成。
“再遇到那只野狗,当时回身这一枪就足以取它性命。”
秦岚绝没有自吹,尽管他的气血远不及那只野狗。
但别忘了同等气血下,矿场那只装死的恶犬能一爪划开一人的喉咙。
他亦可一箭射爆异兽的眼球和大脑。
这些天的经历,让他明白生死输赢往往就在一瞬。
之后的时间,他继续用半天时间练习枪术,再用半天去荒林中巡猎。
荒林外围的异兽,也明显锐减。
秦岚仅仅遇到一只田鼠。
更进一步,前往荒林边缘狩猎无可避免。
“必须得去,我没有家族托举,哪怕进到学府,提供的栽培毕业也只能分配到城卫队。”
难道,他拼死拼活,就为了和那天一样,给城里人像保安一样敬礼么?
这不是秦岚想要的。
秦岚回到家时,正巧遇到父亲和三叔从地里干完活回来。
本来他说了让父亲休息几天,但并没什么用。
对一年到头都住在矿上的秦刚而言,休息超过一天,他心底就有种强烈的负罪感。
所以这几天,他和秦岚三叔一起找些杂工的活,没活就去地里帮忙。
城墙下的房区有了那么些烟火气,傍晚时分各家各户都飘着做饭的炊烟,不少务农的城卫队家属也结束了一天的劳作。
父亲和三叔扛着农具,虽然一身泥泞和劳累,但目光终不像曾经那般麻木无神。
秦岚笑着招了招手,向父亲走去等他一起回家。
可谁曾想,父亲从几个妇人身边走过时,瞬间引起对方的厌恶。
“你走路不长眼睛啊!身上脏成那样,都蹭到我衣服上了。”
只见一个妇人满脸嫌弃地拍了衣角,看向父亲的眼神更满是不加遮掩的嫌弃。
“这……”
秦刚兄弟一阵错愕:“我,我没碰到你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