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末世:我靠吃肉登顶第一序列 第25节

  “这是?”

  秦岚眼眸一震。

  那竟是一片蚁群!

  虽然每一只都只有手指大小,但架不住数量多啊,密密麻麻的,不知有多少只。

  经过变异后,这些蚂蚁像是穿上铠甲了一样,皮壳上泛着金属的冷光,那口器看起来能钳断任何东西。

  一对复眼当中,还有上百只小眼,漆黑中又泛着一丝嗜血的妖红,对视起来格外渗人。

  足肢能短短几秒将土层刨开,绝不容小觑。

  放眼看去,周围十几米都被蚁群围满了,秦岚鸡皮疙瘩都起来了。

  他想都没想,趁着一处方向的蚁群不算密集,接连大步跃起,拔腿就跑。

  原因无他,这一片蚁群,哪怕他一箭一个,都不可能杀得完。

  而且这种玩意对付起来十分棘手,只要有三五只扑在他身上,那就再也不可能挣脱了。

  秦岚飞速狂奔,这些蚂蚁六只足肢和身躯相比极为纤细,但速度却一点不慢。

  他差点没跑出蚁群的围堵。

  直到将蚁群甩出一段距离,秦岚才敢回头张望。

  那如黑潮一般的蚁群放弃了追他,转而向那具野狗的尸体扑了上去。

  即便是已经没了血肉,那坚实的骨架和兽皮,也在瞬息间就被蚁群给吞噬殆尽了。

  秦岚看得头皮发麻。

  刚才要不是他一直保持警惕的状态,但凡反应慢一点,只怕就和那只野狗一样,葬身于蚁腹了。

  “还好我先吸收了血肉,换做别人,整个都得便宜了这些畜生!”

  秦岚脸上一阵变幻。

  果然,和他预想的一样,荒林之内充满了危险。

  这还只是边缘地带!

  他深刻的感觉到了自己的弱小。

  因为箭术的原因,他眼力极好,即便隔得很远,他也能看到那些蚁群的动向。

  不仅仅只是那副骨架和兽皮,一路上野狗留下的血迹,都全部被蚁群吞噬了。

  随后,它们又退回到了地下,那片区域又恢复了平静。

  秦岚这才深刻的体会到了什么叫做……危机四伏。

  虽然失去了那副骨架和兽皮很可惜,但,眼前的事情还得解决。

  外围地带几乎没什么异兽。

  想要狩猎,他就必须得进入荒林。

  这些变异蚂蚁的存在,无疑是个巨大的威胁,想必习性还是和蚂蚁一样,只不过,更加的强大和嗜血。

  只怕,但凡有血腥味,它们就会出来。

  怎么办呢……

  箭术和蛮力,显然都不是很好使。

  而且蚁穴深入地下,四通八达……

  等等。

  蚁穴?

  秦岚想到以前小时候用开水浇灌蚁穴的场景。

  很显然,蚂蚁变异后,用开水肯定造不成多大的威胁,但是,如果是铁水呢?

  还是先回去打听打听情况再说。

  走出荒林,已经有流民在重耕被毁坏的农田,还有人为了重建房屋,在争抢像样的农具和木板。

  更有些土屋,化作一片废墟后,再也没人重修。

  秦岚不禁唏嘘。

  这些庄稼,耕种到成熟需要多少汗水和时间?

  但被毁坏只在一瞬间。

  同时他的目光更加坚定……今年,必须考入城中的武道学院。

  只有城内,才是真正的安全地。

  走回城墙下的房区,秦岚直奔城卫队经营的商铺而去。

  路上他找了个角落,从空间中取出这些天他捕猎的异兽皮毛和骨架。

  商铺的招牌极其显眼,而且都是用红砖青瓦搭建。

  门口还摆着几张桌椅,有不少城卫队,以及城中的捕猎者在这休息吃喝。

  负责经营之人,也身着城卫队的制服。

  秦岚走入其中扫了一眼。

  果然和先前那杂货铺判若云泥。

  这里不仅各类货物整齐摆放,防具、刀剑、弓弩,甚至还能看到各式猎枪。

  不过这些猎枪,类似他前世的土枪火铳。

  真正堪比军队的枪械,几乎不可能在市面流通,就算有,他目前也买不起。

  “小子,卖货啊?”

  秦岚回来的路上已换了整洁的衣服,城卫队看到他身上的补丁,多少有些轻蔑。

  不过秦岚背着好几卷兽皮兽骨,这代表他或者亲人有捕猎的本事,所以言语间的轻蔑有所收敛。

第29章 枪!

  29

  秦岚将兽皮兽骨一一拿出来。

  这间商铺内的城卫队,人均气血几十点,所以面对这些货物,并没有多少惊讶。

  反而还一阵挑挑拣拣,试图压价:“成色都不错,可惜都是些不入流的,没多大用处。”

  “这些总共一起,算你一百三。”

  一百三……

  秦岚心中盘算,这是五只田鼠野兔之类的兽骨兽皮。

  虽然血肉都被他吸收了,但价格着实不算高。

  “这样,我还要在你这买东西,算我一百五。”

  城卫队犹豫一二,有些不耐烦:“那得先看看你买什么了。”

  秦岚在商铺里转悠起来,心中思索,蚁群所在的那片区域,他暂时还是避开较为稳妥。

  主要,末世的铁可不便宜,更何况,将铁融化成铁水也不是简单的事情。

  他估计,哪怕是城卫队面对那片蚁群也得避而远之。

  不然,应该早就被铲除了。

  “骨箭,先给我来一百支。”

  不得不说,那女人给的两千块真是一笔巨款。

  秦岚很快逛到了防具区,望着墙上挂着的各类皮衣护臂,他眼神闪烁。

  之前他凭借高超的箭术,还能轻松猎杀田鼠野兔。

  但是刚才那一战,让他清楚的意识到,今后遇到的异兽,其生命力和速度,大概率能硬扛着箭矢冲到自己面前。

  近身搏杀,在所难免。

  防具的重要性不言而喻。

  秦岚挑选了一会,最终将目光锁定了一件山猫皮衣。

  这件皮衣极为轻便,赤膊双臂,皮衣里还镶嵌着软骨之类的进一步增加柔韧和防御。

  秦岚还在心口位置摸到了坚硬的骨骼,显然是做了重点防护。

  而且这皮衣还有护脖,将脖颈保护在内。

  “你小子眼光不错,这可是山猫皮,有多难弄你知道么?”

  秦岚没搭理对方为了抬价的炫耀,直接看向了一边的价签。

  二百!

  嘶……

  秦岚心中暗骂,这特么是真黑啊!

  他当然清楚山猫的可怕,要比他今天遇到的那只野狗还要难对付。

  但一只山猫得多大个?

  能做多少件这样的皮衣?

  编织皮衣的技术含量,有,但是不多。

  但没办法,城外的杂货铺,都是由两位刀口舔血的捕猎者开的。

  这间商铺更是背靠城卫队,几乎垄断城外的猎物货品。

  “要不是没来得及收回那只野狗皮和骨,我早就自己动手做了。”

  但为了仅有一条的命,秦岚只能咬牙砍价:“一百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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