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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口天价炒饭,老唐当场拜师 第144节

“看着有点好吃诶,买一瓶尝尝。”

看着刘艺菲和赵金麦一筷子接着一筷子的吃得起劲,吴垒都有些懵了:“你们这么能吃辣的吗?”

“这个真的不辣,你尝尝。”

刘艺菲把瓶子递给了他。

“不了不了。”

吴垒看着红彤彤的辣椒丝,连连摆手:“我连老干妈都嫌辣,这种更不行了。”

“这个还没老干妈辣呢!”

赵金麦也向他推荐。

吴垒见状,也有些将信将疑了起来。

这时,一旁的黄小明看不下去了,咽了口口水上前来抽出了一双筷子:“我来尝尝。”

夹起一丝,他尝了一口,马上就冲吴垒示意:“这个你绝对可以吃。”

听他也这么说,吴垒终于鼓起勇气,夹起一根,吃了一口。

紧张的表情逐渐舒展,继而化为赞叹。

跟着,他就掏出了手机,对着瓶子扫了一下。

滴滴!

黄小明听到他手机中传出的声音,好奇问:“你在干嘛?”

“我在下单。”

吴垒嘿嘿笑道:“这辣椒我得备几瓶,下次回假,我就这么吃,吓我妈一跳。”

说话间,李逸已经将煮好的米粉放进了锅里,开启大火翻炒了起来。

呛辣的味道顿时飘散了出来,让一旁的刘艺菲和赵金麦忍不住咳嗽了几声。

刘艺菲捂着鼻子问:“逸哥,你不是说这个辣椒不辣的吗?”

“这个辣椒酱用的辣椒应该不对。”

李逸摇了摇头,叹道:“果然还是不能怕麻烦,这种酱还是得自己熬才行。”

不过炒已经炒了,米粉也不可能倒掉,他还是将一锅米粉都炒了出来。

“拿盘子。”

他回头示意,吴垒已经将几人的盘子都摆成了一排。

每个盘子里都盛了一勺,刚好分完。

李逸放下锅,冲他们示意:“凑活吃点吧!这现成的酱还是不太行。”

赵金麦端起了一盘米粉,夹起了一筷子尝了一口。

“诶?挺好吃的啊?”

她有些疑惑。

刘艺菲也尝了一口,疑惑的看向李逸:“这不是挺好的吗?”

李逸则摇了摇头:“放在普通餐厅里卖,水平还算好吃,但在我这里,还不算过关。

你们觉得好吃,是因为有我的炒功加持,如果是你们自己用这个酱来炒,味道就一般了。”

说着,他也端起了米粉,随意的吃了一口,才说道:“我明天重新炒一份酱,再炒一次给你们尝尝,就知道什么是真正好吃的【西域炒米粉】了。”

“好!”

赵金麦点了点头,吃了一口炒米粉,心中有些憧憬。

连这么好吃的炒米粉,在逸哥这里都不能算及格,那明天逸哥用自己熬的酱来炒的米粉,该得有多好吃?

第162章 这手艺,多帅!

吃完了午饭后,李逸就回到了餐厅外的空地,动手垒起了馕坑。

最传统的馕坑是夯土结构的,用粘土混着羊毛砌筑而成,样子像是倒扣的宽肚大水缸。

西域南部一些地方会选用硝土来做馕坑胚,不过到了现代,西域省大部分地区的馕坑胚,用的都是便宜、便捷的红砖了。

李逸垒的就是这种新式馕坑。

但虽然说是新式,只是材质略有不同,但馕坑的形态却和传统的馕坑并没有什么区别。

他先用红砖铺了个底,然后在红砖底上抹了一层黄泥,再用其他红砖垒成了一个圆筒状的圆柱体。

红砖间用泥浆粘连,李逸将黄泥填充到了红砖的缝隙中,尽量不留半点缝隙。

到了该盘坑口的位置时,李逸来到了刘艺菲她们踩的第二袋黄泥堆前,分出了一半,堆成了一堆,然后拿出了一袋跑腿小哥从大兴的活羊批发交易市场送来的羊毛。

“都来帮忙撕羊毛。”

李逸把闲着的几人都叫了过来,让他们帮忙,一起把一团一团剪下来的羊毛撕成一丝一缕。

“为什么要撕羊毛啊?”

赵金麦不解。

李逸拍了拍一旁馕坑的坑口,解释:“打馕是从这个坑口的位置,把手伸进去,把馕饼贴在里面的坑壁上的。

所以这里会经常承受重量,打馕小伙会按着这里,或者跪在这保持平衡,所以这里要尽量牢固一点,馕坑才能用得更久。”

“还有这种讲究?”

吴垒撕着羊毛,赞叹:“逸哥,你是不是会说相声?”

“说相声?”

李逸没懂他的意思。

“人家都说,说相声的肚子里有个杂货铺,什么都知道。”

吴垒笑道:“我感觉你就是这样,好像什么都知道。”

“……”

李逸被他的脑洞搞得有点无语,摇了摇头才开玩笑道:“我这不是杂货铺,我这是百科词典。”

说着,他就蹲下了身来,把撕好的羊毛放进了泥堆里,加了点盐水,开始搅拌了起来。

很快,羊毛就和黄泥混合了起来,变成了一团满是丝絮的泥浆。

赵金麦也帮着一起搅拌,一边好奇问:“逸哥,这个泥巴里放了羊毛,就能变得坚固吗?”

“当然了。”

李逸笑道:“这种动物毛发、植物丝线都是很坚韧的,以前没有那么多铁的时候,都是用羊毛、棉花来当盔甲的。

包括现代也有用羊毛做的防弹背心,效果都是很不错的。”

“太牛了。”

赵金麦感叹:“感觉古人的好多智慧,用现代科技再研究一下,都能焕发出新的生命力。”

吴垒闻言,在一旁感慨:“对啊!我一直怀疑滑轮鞋的发明,就是借鉴了神行太保戴宗用的甲马符,戴宗说不定穿的就是世界上第一双滑轮鞋。”

“……”

李逸无语的看着他:“你哪怕说是高跷,我都算你有点文化。”

“难道不是吗?”

吴垒不服气。

李逸叹了口气:“要真是滑轮鞋,那戴宗的外号就不应该是神行太保了。”

“那是什么?”

“神行哪吒!”

“……”

一旁的刘艺菲听得一头黑线,很是无语:“你们俩还真是能聊到一起去啊!我以为你会说没有那么好的路况呢!原来是从外号倒推的。”

直播间观众也被这个话题打开了脑洞,纷纷发弹幕讨论。

“我觉得有道理,我也一直怀疑轰天雷凌振是穿越过去的!”

“哈哈!神行哪吒可还行?不过我也觉得最有可能的是高跷。”

“怎么可能是高跷?平地上都走不稳,爬山过坎不是更完蛋?”

“这怎么从羊毛聊到水浒传了?这思维跨度也太大了吧?”

观众在热烈讨论,吴垒却还在缠着李逸问:“那你说,戴宗为什么能日行八百里?”

“那是小说,是有夸张手法的,你不能当真啊!”

李逸笑着解释:“不过戴宗是有原型的,就是宋朝一种情报传递系统,叫急脚递。

在沈括的《梦溪笔谈》中,就记录过急脚递。

原文是:熙宁中又有金字牌急脚递,如古之羽檄也。以木牌朱漆黄金字,光明炫目,过如飞电,望之者无不避路,日行五百余里。有军前机速处分,则自御前发下,三省、枢密院莫得与也。

当年宋高宗赵构用12面金牌,急调岳飞回京,就是通过急脚递传的圣旨。

急脚递是宋代运送情报的真实职业,是真的可以日行五百余里的,小说里虚构的戴宗能日行八百里,虽然是为了艺术,稍作夸张,但也可以理解。”

听到李逸说出出处,吴垒这才失望道:“好吧,我还以为滑轮鞋是戴宗发明的呢!”

说话间,羊毛泥已经和好了。

李逸起身,将羊毛泥盖在了馕坑的坑口位置。

混了羊毛的羊毛泥锁水能力要比普通黄泥更好,因此用抹刀轻轻一抹,表面就迅速变得均匀而又细腻。

不过为了更坚固结实,李逸在抹完了坑口后,还用木锤把坑口的黄泥又敲了一遍,让它的质地更加紧密。

外层的黄泥就比较简单了,往剩下的一半黄泥里加了些稻草秸秆渣,李逸就将它们抹在了馕坑外侧。

这活儿只能他来,吴垒和黄小明就在旁边帮他递着黄泥,刘艺菲和赵金麦则在旁边给他扇风,喂水,擦汗。

看到这待遇,直播间观众们羡慕不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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