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都市言情 > 开局就较真,对面被我吓到报警

开局就较真,对面被我吓到报警 第31节

逞一时口舌之快,几乎不用付出代价。

“这件事,要不你就删了他的评论,拉黑算了。”

王大锤看了眼秦牧,又接着劝道。

在他看来。

这种事,连起诉立案都构不成。

举报到派出所,对方也就是简单教育。

不痛不痒。

完全是吃力不讨好,没有实质性用处。

然而……

秦牧却不肯放弃。

还提出了个新的角度,开口说道:“举报网络不正当发言当然没什么作用,但……如果举报他诽谤罪呢?”

话音一落。

王大锤忽然愣了一下,有些没反应过来。

而秦牧又接着说道:“他在评论里,对老李进行各种污蔑诽谤,说他沽名钓誉,还暴露了老李的身份信息,引导其他网友进行人身攻击。”

“我记得这些应该能构成诽谤罪吧?”

来找王大锤之前。

他还特地查了下有什么办法能治对方。

单纯的网络暴力,言论纠纷,只能让对方不痛不痒。

但一旦涉及了诽谤罪……

后果就不一样了。

和诈骗一样,这同样属于刑事犯罪!

“诽谤罪?”

王大锤眨了眨眼睛。

听着秦牧的讲述,脑海里很快就浮现出了诽谤罪的刑法条文。

作为律师。

这些常见的刑法条文,都是要求通篇背诵的。

诽谤罪,有三个构成要件。

第一,侵害和受损的客体,必须要是人格尊严和名誉权。

第二,犯罪主体需要存在实施捏造并散布某种虚构的事实,足以贬损他人人格、名誉,情节严重的行为。

第三,主观上是故意。

也就是明知自己散布的是足以损害他人名誉的虚假事实,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损害他人名誉的危害结果,但还是继续这样干。

“好像……似乎也许……对方真的犯了这个罪。”

在左右对比,仔细衡量后。

王大锤忍不住咽了咽口水。

首先,这个“天天学英语”人肉了老李的信息资料,一直在攻击老李的人品,侵害了名誉和隐私权。

其次,他不明真相,就捏造了虚假信息,说老李沽名钓誉,引导其他网友对老李进行攻击。

最后。

这个“天天学英语”,在主观上肯定是故意的。

不然也不会一直在评论区里活跃,甚至和那些三观正常的网友们对喷。

此外。

关于不实的网络信息,在网络上浏览量达到5000次,转发量达到了500次,就属于情节比较严重。

完全可以立案!

而诽谤罪的判刑,一般在三年以下。

不同于治安管理处罚。

前者是犯罪,会有终身跟随的犯罪记录。

后者属于治安管理处罚,不会影响将来的就业,处罚也比较轻。

“我可以确定,对方确确实实犯了诽谤罪。”

想到这里,王大锤深吸了一口气。

重新看向了秦牧。

认真说道:“不过诽谤罪属于告诉罪,不告不理,你需要带老李亲自前往派出所报案。”

诽谤罪和诈骗罪这些不同。

诽谤的是个人自身。

若自己觉得无所谓,对方就不需要接受处罚。

因此需要本人亲自出面举报。

秦牧听完,点了点头。

随后在午饭前,找到了在食堂正要吃饭的李卫国。

“老李,晚点吃饭,出大事了。”

李卫国愣了一下。

“出啥事了?”

“有人骂你!骂的老惨了。”

秦牧一边说着,一边拿出了手机。

翻开了视频。

李卫国看完之后,气得浑身发抖,老脸涨红。

他才刚度过捐款被骂的槛。

没想到……

才过一天,居然又被骂了。

这次骂他的还不是一个两个。

而是组团来骂的。

粗略一看,评论区里几百号人都在喷他。

望着眼前的饭菜,他瞬间没有了胃口。

直接站起了身。

“老李,你去哪?”

秦牧也愣了一下,忍不住拉住了李卫国。

李卫国冷哼了一声。

没好气的说道:“我去找小王,让他帮忙告起诉这些骂我的人!”

经历了杨明惠等人的事件后。

他也渐渐发现了,当老好人,容易被人欺负。

必要的时候……

该告就要告!

秦牧见状,连忙拉住了他,说道:“我已经找过王大锤了,他让我们直接去派出所。”

随后。

他将事情简单讲了一遍。

李卫国听完,二话不说,立即收拾东西。

就准备跟着秦牧出门。

临走的时候,还特意问了一句:“对了,这次骂我的人可不少,咱们是全告了,还是就告几十个?”

秦牧嘴角抽了抽。

神特么都告了。

要是都告了的话……

那派出所说不定就要把直接给拉黑了。

……

下午一点。

秦牧和李卫国走进了晋城派出所。

正好遇到了所长沈岛。

“大中午的,你们怎么又来了?”

沈岛颇有些意外,忍不住问道:“是来看杨明惠她们的?”

昨天。

在开庭宣判后,是他亲自带队抓的杨明惠三人。

也因此认识秦牧和李卫国。

现在三人还暂时关押在派出所,没有扭送监狱执行刑期。

秦牧刚想要说话。

首节 上一节 31/304下一节 尾节 目录

上一篇:开局三元可乐,返利八千万超跑

下一篇:返回列表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