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到古代赚钱养崽崽 第315节
“给点阳光就灿烂,说的就是阿兄你了。”沈若眯起眼睛道。
沈丰完全听不出阴阳怪气,满脑子都是他的弟弟夸他阳光灿烂呢!
“在镇上一个就够了,再来两个作甚?自己跟自己竞争吗?”沈若无奈道,自家阿兄的智慧总是一会儿在一会儿不在的,但是做事情是真靠谱,就是不太谦虚。
“也是,不过我觉着以后’珍宝居‘的规模可以扩大些。”沈丰道。
沈若点头,“这个自然可以,不过不着急。现在摊子的租期还没到,等之后快到了再商量不迟。”
“阿兄,我想叫你同干爹一起往其他镇上闯闯。干爹在柳溪镇还要再去上个三五次,等回来之后就要去更远一些的镇子了。”沈若看着他,说道。
“好啊,我长这么大还没出过储水镇呢。”沈丰摸着后脑勺笑道:“其实浪哥出去走商我还羡慕来着,大男人哪里有一直窝在一个地方的啊,我也想出去闯闯。”
这就是一拍即合了,沈若道:“可盘溪镇距离咱们沈家村三十多里路,去了可能就不能每日回来,阿嫂那边……”
这件事沈若还没有同家里人说,只是想着先问一问阿兄的想法,一来这摊子确实不能再让阿兄成长了,二来除了同干爹一起去走商,其实沈若也能给他安排点别的,也能锻炼人。总归就是看他怎么想的。
再加上沈若自己觉着同干爹出去历练其实能让自家阿兄更快地成长,能力变强,所以便先将这件事说给他听。
到了外头之后才会增长见识,遇见各种不一样的人,学一学同这些人该如何对话,如何跟他们做买卖。这些全都是学问。
干爹走商锻炼出来的那些技巧,沈丰只要跟着他就能受益匪浅。
“你阿嫂那边不用担心,不瞒你说,你阿嫂先前就说我一直看摊子不算个事儿,虽然稳定,但是更像是在混日子。”沈丰不好意思地说着,这活计是若哥儿给的,一开始他只是帮忙看,后面就成了摊子管事的了,实际上要做的事儿还真不多。这样的活比起以前的那可是一个天一个地。
“那你怎么先前不同我说一声?”沈若抬眸看他。
沈丰以为自己这么说沈若生气了,立刻道:“先前啊,不好意思说。而且’珍宝居‘不能出错,我既然管着就得管好,哪儿能想东想西,你还给我开那么高的工钱,我要是还说些有的没的,多不好……想想都觉着过分。若哥儿啊,我也不是说这份活计不好,就是帮若哥儿你的忙我也是十分愿意的,原本我都不想要工钱。我可是你亲阿兄。”
这活计是很好的活儿,结果他和柳杉说的这话就像是干了一段时间之后有点嫌弃似的,觉得太安逸。但其实,并不会嫌弃啊!沈丰第一次怨恨自己嘴笨,说不好话,想说点什么一下子又说不上来了,还卡壳。
沈若听明白了,这活计本就没有太多的挑战性,实际上换谁来都行。所以能力强的人自然不能一直在这儿做,沈若自个儿也不乐意,能力锻炼出来一些便能去做更难一点的活计,这里就交给其他人来锻炼。
就是小松,等他完全熟练之后带出了新人,沈若也要将他带去更有挑战性的岗位上的。
要是先前阿兄来同自己说了,那他肯定早早就给换,哪儿还要拖到现在啊!沈若无奈道:“以后有什么想法就来同我说,人总是会有挑战欲,这个活儿对你来说太简单了,本就该换了啊!”
“啊?”沈丰懵了,若哥儿没生气?
沈若不仅没生气,反而还很开心:“安安稳稳其实没啥不好,但是人一旦选择安逸下来,那就赚不了大钱。看摊子就是如此。阿兄你有想法这很好,最怕的就是你没有想法,’人往高处走,水往低处流‘是想要勇敢攀登,还是顺流而下,决定好了之后往往就会有两种截然不同的未来。”
“我很高兴,阿兄你选择前者。”沈若凝望着他,他的阿兄心里自然也是有抱负的,只是曾经一直被压抑着,所以他才会羡慕毅然决然离开家门出去走商的周浪。
沈丰听懂了,他高兴起来:“那我们今儿回去就去找干爹,我主动去同他说,让他带带我。”
“嗯嗯,总归还有好些天,之后摊子上要推出新东西恐怕会很忙……”
沈若话还没说完,沈丰立刻道:“摊子我也能顾着!毕竟我管了那么长时间都有感情了,以后只要是这边忙,那我正好同干爹回来了,我就过来帮忙。”
“好,那就辛苦阿兄了。”沈若笑眼弯弯,他的阿兄就是这般靠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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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这么过了几日,“拉链书包”已经筹备的差不多了,就等着下一日拉到镇上来售卖。为什么推迟了一天,是因为想要造势。
沈海先将东西带上五个往柳溪镇去宣传,刚出现的东西自然会被受追捧,在加上一句现在储水镇上都还没有,他拿到的可是第一手货源,这一下就会让大家知道他不仅仅是个走商,还是个颇有门路的走商。
要是有想要加盟的人知道这事儿,必然会想要同他搭上关系,这样没准自己也能拿到第一手货源。第一手那可是紧俏货,也是最好卖的!
等沈海夜里回来,带回了消息,柳溪镇上有不少人同他打听加盟的事儿了,因着这五个“拉链书包”他一拿出来演示过后,立刻就遭到了疯抢。因着数量少,那些个买到的都被人围住想要瞧一瞧那新款的书包是如何用的,再一看就更想要了。
就这举动立刻就吸引了不少镇上的有钱人的视线,还有那些员外郎,几乎刚到,车上的那些商品全都给抢光了,那些人没买着“拉链书包”只好买点别的,还有个有钱的老爷直接包圆了。
“原本啊,我该是卖完东西就回来,没想到这造势是真有用,我接到了不少人的邀约,这一下午啊我都在到处跑,吃香喝辣,整一个酒足饭饱哈哈。”沈海边说着边揉了揉肚子,是真的撑了,连夜饭都吃不下。
“那些人当中可有靠谱的?”沈若问道。
“有倒是有一个,只是他并不是大富大贵之人,不过说起话来很真诚,想要安安稳稳的做这门生意。”沈海说道。
沈海现在就是“珍宝居”的“代言人”,字面意思上的,代替沈若发言的人。那些想要加盟的人都会先由他来筛一遍,并且也提前说了只会选择一个加盟者,不仅仅对方要提供加盟费,并且开“珍宝居”也是有条件的,首先就是卖价增幅有限制。
各个地方的物资水平不一样,财力大小也不尽相同。“珍宝居”主打的就是平价实惠,能让镇上人乃至村里人都能买得起,所以价格就不能定的太贵。价格参考储水镇上的就成。
沈若听沈海将那个人说过的话仔仔细细地重复一遍。
“听着确实像是个靠谱的,那就等他筹到银两再来寻我吧。”沈若觉得这人比先前那个员外可要靠谱得多,人家说话也有条理,就是奔着加盟“珍宝居”来的,还说曾经在储水镇上买过,就很喜欢,也想要做一门营生不知道做什么,正好听见了沈海的话,顿时就打定了主意。
甚至还说了他曾经也摆过摊子的经验,不是啥也不懂贸贸然想要开摊子的愣头青。这些要求竟然都跟沈若想要找的加盟者最好的条件都对上了。
虽然会叫人去手把手教学,但也不能是个没有一点开摊子经验或者天赋的人,要是那人平日里就是不敢开口说话的,要练习那也要许久,不是所有人都有摆摊做生意的勇气的。
“好,总归就是这三天内,他说他会尽快过来一趟。”沈海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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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柳兰香同柳杉一起绣“松鹤延年”的大抱枕,小云吞便也被抱了过来,李善桃可稀罕了,一直抱着不撒手。
沈若从干爹干娘家回来的时候,大屋里头还能传出他娘逗弄小云吞的笑声。
他心肠软和,嘴角带着笑意走进去。
一打眼便瞧见那些自己亲眼见着破壳的小鸡仔们都已经长了一层黄色的短绒毛,叽叽喳喳从垫了小软垫的汤婆子里头跳出来。
一个个黄色团子落在床榻上,蹦跶来蹦跶去的。
而自家崽儿正平躺在床上,一手抓着一只小鸡仔,张开嘴笑着。
沈若立刻冲上前去握住他的手,生怕崽崽把手里抓着的小鸡仔往嘴里塞。
李善桃瞧他这样,没忍住笑道:“你瞧他,还知道不能伤着小鸡仔,就轻轻握着呢。”
沈若感受了一下手心里小手的力度,“还真是。”
这些小鸡仔从汤婆子里跑出来之后不乱扑腾,全都叽叽喳喳地围在小云吞身边,感觉自家崽被众星拱月一般。
还有一只黄绒绒的鸡仔直接跑到了小云吞头顶,直接将两条细细的小腿缩了起来。
这画面着实可爱极了。
粉雕玉琢的小孩儿身边围绕着一群黄色的小鸡仔,三五成团,显得毛茸茸的。
这点大的小鸡仔是最好看的时候,等小鸡仔长大了就不可爱了。
沈若眼角不自觉地流露出笑意,眉眼弯弯。
“娘,我想把这画面给画下来,你觉得如何?”
李善桃:“那当然好了,咱们小云吞啊瞧着就跟小福娃一样哈哈。”
沈若笑着点头,将这小孩儿小鸡相依的画面入了画,随后还要提上字。
提什么好呢?
他想了想,有了主意,没忍住喷笑,提笔写道:“小鸡小鸡真可爱,长大以后生鸡蛋。黄黄绒绒小小团,大小孩子都喜欢。”
作者有话要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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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二狗考核学院时候写的小诗,借用前两句~
回到家之后的二狗(星星眼):哇!二狗也喜欢!
第267章
过了三日, 沈水已经完全可以在摊子上自然地招呼客人了,有时候虽然偶尔也会突然犯病,但都能很快缓和下来, 同客人说话的声音也从一开始细如蚊呐,到现在就是正常音量。
小松看顾着他和摊子,倒也应付的过来,瞧着水哥儿的明显变化,他也是打心底里头高兴。像是自己带的徒弟就要出师了一样。
沈若原本是不打算来镇上的, 但是今日就要在镇上“珍宝居”推出“拉链书包”,他自然要来看一看。那些老客也都习惯了, 每回摊子上要出新东西的时候, 都是他过来介绍。
那“拉链书包”在自家干爹在柳溪镇上的宣传过后,名气已经传了回来,储水镇上的大家一听这新东西咱们自己镇上的都还没有, 心里头就更加迫切地想瞧一瞧。
往往只能听到几丝线索, 一点妙用的时候,就会显得那新东西在一层面纱下若隐若现, 叫人心里发痒,恨不得立马将那层薄纱给掀开,瞧瞧究竟是一种什么样的东西。
以致于日头还没升到高处的时候, “珍宝居”前头就围住了不少熟客, 原本他们也只是想来碰运气, 但瞧见沈若了,便知道今日肯定是要推出新东西了, 这下便一传十十传百的传开了去, 很快“珍宝居”前头就被围的水泄不通。
沈丰今日也过来帮忙, 让围观的大家排好队伍, 不要站得乱七八糟。
因着今日要介绍新东西,许亦方还给沈若准备了一个木质的小台子,站上去之后就能“一览众山小”,他看着大家在自家阿兄的指挥下排好了队伍,面朝着自己,就像是从自己站着的这台子开始从短弧形到长弧形,呈现出一个有弧度的wifi状。
一排人和另一排人的站位相互穿插,后面人恰好能通过前一排人肩膀碰着肩膀的空隙看过来,这样大家倒是都能瞧见了。
“若哥儿,这、这人怎么这么多。”沈水虽然好些了,但这里汉子含量太高比起前几日来说是瞬间拔高,叫他有些哆嗦。
沈若安慰道:“别怕,这些都是’珍宝居‘的熟客,你以后多见见就熟悉了。”
沈水深呼吸,吐气好几遍,点了头。
他以前只知道若哥儿在镇上摆摊,卖的是他们做的那些布艺商品,还有些其他的新奇东西。前几日他来帮忙的时候就发现生意很好,每日都有不少客人来买东西,一买那都是买好几样的。
那时候他就觉得生意很好了,没想到今日竟然会有这么多人来,那生意岂不是比前几天要好上好几倍!他攥了攥拳头,努力让自己不紧张,走到棚子里做好准备。
这会儿大家都擎等着沈若介绍新东西呢,棚子前头买东西的人倒是很少,都往边上去了。
小松感慨道:“这阵仗可是好长时间没见着了。”
距离上一回新式的雨衣已经有了不短的时间,毕竟这新东西又不是白菜,哪儿是那么容易就能做出来的。他看着身后的那一堆库存,再看看前头等着的那些人,感觉……不够卖啊。
沈水也是头一回对若哥儿在镇上的生意有了切实的感觉,以前村里头也会闲聊,说起若哥儿的营生来,有猜赚得多的也有猜赚不了多少的。毕竟若哥儿给他们开的工钱在村里人看来那都是高的。
这些日子沈水做下来也大概知道了“珍宝居”的营收,他在心里算过,虽然摊子上的东西在镇上人看来都便宜,但放在村子里却还是叫人舍不得花的一笔钱。这样的生意刨去成本那些自然还是有赚头的,只是他发现若哥儿是真的给他们这些来帮做东西的人让了许多利。
在镇上做手工活儿的哪儿能有这么高的工钱!也就是若哥儿会给他们开这样的高工钱!
曾经那沈宏是村里赚最多的人,在镇上杂货铺当掌柜一个月也就三贯钱,而他们给若哥儿做活儿,都比当掌柜的工钱高了!甚至有人能高出去一倍。
沈水心中感念着,既然若哥儿愿意叫他来摊子上帮忙,那他必定不能帮倒忙的。他要再勇敢一点,就当面前那些汉子都是大萝卜!
他心里想着就不由自主地念叨了出来。
小松听到了,一本正经地点点头:“就这么干!把他们一个个都当成会说话的大萝卜就是。”
沈水捂了下嘴,耳根都羞红了,他怎么就说出来了呢!
小松道:“咱俩熟,你不会把我也当成萝卜吧?如果非要当,不如把我当地瓜,东家烤的地瓜贼好吃,我要当烤地瓜!”
沈水:“?”
沈若远远地听见了,没忍住想乐,连带着嘴角绽开笑意,一时间叫周围人都看愣了。
成婚后的沈老板把所有的青丝都梳了上去,盘成发髻别了一支玉兰花簪,着一身檀色衣衫,特别是气质上的转变,似乎更柔和许多,教人见了便眼前一亮。
沈若看着周围人聚集地差不多,便想着先开始介绍,他去筐子里拿了一个书包出来。
大家瞧见了都有些疑惑,“沈老板,这不是书包么?新东西在哪儿,难不成在书包里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