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宠夫郎 第74节
他又画了几张图,有三百六十度的旋转书架,有多层置物架,也有衣帽架。
他搜了搜原身的记忆,没发现有他上辈子的那种厨房置物架,所以他便画了出来。
他觉得这种落地多层的置物架挺实用,他家的厨房里特别需要这种架子。
至于衣帽架,这个世界当然也有衣帽架,但没有树杈型的,于是他便画了出来。
“这个架子不错。”李瓶一眼就瞧中了那个树杈型衣帽架:“我喜欢。”
庄文、庄武、庄园、庄方四人瞧着衣帽架看了看,点头,看模样是很新奇,和他们家用的那种衣架不一样。
不过男人嘛,对衣帽架没什么兴趣,庄文瞧着那个三百六十度的旋转书架,双眼冒光。
这要是在大雪天,房间里摆着炭盆,他坐在摇椅上,一边喝茶一边随手从这种书架上挑选书籍,那得多惬意呀!
“这个书架好,我喜欢。”
庄方今年十二岁,他也喜欢这个书架,若是放在书桌旁,那不用起身就能拿需要的书籍:“取书比较方便。”
“那就先做这个书架,到时候大哥、你,还有黎荞一人一个。”
庄武笑呵呵的道。
赚钱一事暂且放到一旁,先满足自家人的需求再说。
不过,既然要拿这个做生意,那还是要把钱的问题先谈清楚。
拿了黎荞的创意,必须得给黎荞分钱。
但黎荞听了他的话,立马摇头:“能不能卖出去还不一定呢,就算能卖出去,我觉得生意也不会太好。所以分钱就算了,武哥,你给我把这几个家具打出来就成了。”
这里的市场又比不上他上辈子,就算是东西能卖出去,那销量也有限。
因此,哪怕庄武几个人把嗓子说的冒烟,他也坚决不要这份钱。
送他几个家具就成。
庄武几个人没办法,只能先答应下来。
也是,能不能卖出去还不一定呢,现在商量钱的事太早,等真的挣到钱了,直接揣着银子过来,若黎荞不收,那他们扔下银子就跑,让黎荞追都追不上!
庄文看着黎荞,颇为羡慕,和从前相比,的确像是换了个人似的。就这口才,这逻辑,若是用到书本上,八成能考上秀才。
“黎荞,你今后还读书么?”他忍不住问。
“读,忙完家里的事就读。”黎荞很肯定的点头。
“那届时一起,你们也在县城买个小院子。”庄文道。
多和脑子灵活一看就很聪明的年轻人接触,说不定他也能沾点灵气,突然就开窍了。
“好。”黎荞笑眯眯的应下。
等庄家人走了,陶竹忍不住问黎荞:“咱们将来要在县城买院子?”
“当然。我舍不得你,难道你想让我住在私塾里一个月只能见一次么?”
“不想!”陶竹脑袋摇的像是拨浪鼓。
一个月见一次?
太可怕了!
他才不要和这个人分开。
*
作者有话要说:
夫夫两个人当然是走到哪里都要在一起!
第47章 是我需要你 有竞争对手了
黎荞瞧着陶竹脸上的紧张, 忙道:“你就算是想待在村子里我也不同意,我在哪儿,你就得在哪儿。”
“同理, 将来你若是有事要做,你去哪儿,我也去哪儿。反正咱们俩就是不能分开。”
此时没手机没网络的,若是离得远了,那想见一次面是真不容易, 所以,不能分开。
黎荞这话让陶竹的紧张消去不少, 但是, 陶竹的思绪不由跑远。
他能有什么事要做,他一没特长二不考科举,若无意外, 他这辈子都不会离开三柳村, 去的最远的地方也只是县城。
但这人,要考功名。
以这人的聪慧, 肯定能考上秀才,甚至是举人。
他将来会成为秀才夫郎、举人夫郎?
……
此时,心里竟不全是欢喜, 而是高兴中夹杂着茫然。
他知道这人将来是要继续读书的, 可今日庄文提出在县城买院子, 他终于意识到,读书并不是虚飘飘的两个字。
而是要去县城, 要考功名。
读书这简单的两个字背后不是眼下这日复一日的单调日子, 更不是三柳村这小小的地方。
读书这两个字后边藏着的, 是他连想象都不知道该往哪个方向想象的未来。
“黎荞。”他轻轻喊了一声。
“嗯?”黎荞应声。
“你在哪里, 我就在哪里。除非你不让我跟着你了。”他又道,伴随着这话,他的唇微微抿起,眼眶有些发红。
黎荞给他的安心和浓烈的爱意,此时有些打不过他对未来的彷徨。
“傻话,我怎么会不让你跟着我。”
黎荞没想到他竟然红了眼眶,心中一慌,赶紧抱住了他,低头在他眼睛上亲了亲。
被黎荞这么一哄,陶竹反而眼眶更红了,但是,他瞧着黎荞的脸,有些气。
他是生自己的气:“你刚去我家提亲时,我还想着你若是变卦了,那我就卖你的点心,和你抢生意。”
“可现在,我别说是有这样的心气儿了,我光是一想就鼻子发酸,都怪你,把我变得这么奇怪。”
要不是这人待他太好,他刚才又怎么会觉得委屈,更不会委屈的直接红了眼眶。
从前他在陶家受了无数的委屈,但他自从长大就再也没哭过。
因为他知道哭也没用。
可现在他竟然想哭,他已经不像他了。
这人待他太好太温柔,把他独立的心气给磨没了。
“……好好好,怪我,一切都怪我。”
黎荞有些哭笑不得,但更多的是心疼,陶竹在害怕外面的花花世界。
他的竹哥儿虽然外表偏向男人,但说到底是小哥儿,此时会哭也正常。
他低头又亲了亲陶竹的眼睛,轻声道:“那你就把我会的点心,我会做的物件,我认的字全学会。你把我会的都拿走。”
“这些东西怎么和你比?”
陶竹下意识的反问。
但话一出口,陶竹更生气了,他真的变了,他竟然觉得那些点心、物件、知识竟然不如这个人。
那可是能让他安身立命,能让他离开陶家小日子过的富富足足的依仗,是他从前无比渴求却一直没有的依仗。
可此时,他对那些东西甩都不甩。
他真的变了!
越想越气,他忍不住抬手在黎荞腰间掐了一下,都怪这人。
“嘶——”黎荞夸张的喊了一声,五官皱起,但嘴巴里却是道:“那你有没有想过,我也离不开你。”
“?”
陶竹一脸怀疑的看着他:“我有什么好的?除了我救了你那次,任何小哥儿都能取代我。”
哪个夫郎不勤俭持家?
哪个夫郎待自己男人不好?
“你是不是忘啦?我就喜欢你这样的,娇娇软软的我反而不喜欢。”黎荞赶紧道。
陶竹:“……”
噢,他忘了。
他有突出的地方。
他丑的突出。
这人爱夸他长的好看,他听得多了,真以为他长的好看了,是以刚才竟忽略了这个突出的点儿。
“但万一外面也有小哥儿是我这个类型呢?”他忍不住问。
“那就必须得提到你救我这事儿了。虽然你不喜欢我提这一点儿,但这一点儿是永远绕不开的,因为那天在山上救我的人的确是你。”
黎荞道。
陶竹:“……”
他抿紧了唇,眸子也垂了下来。
他的确不喜欢听这人提此事。
但黎荞的话还在继续:“你一直觉得你做的这件事微不足道,但对我而言不是这样。”
“当时那个情况,连大哥都不肯再管我,我满村都借不到粮食,还跌到山沟沟里,那个无路可走的困境,只有你伸手拉了我一把,只有你,与我非亲非故还厌恶我的你,拉了我一把。”
“你觉得你是顺手为之,但我却是觉得将来不管是发生了什么,哪怕我落魄得只能去讨饭,你也不会放弃我。”
“这份安心,除了你,谁都给不了我。”
陶竹:“……”
他抬起眸子,有些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