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片:抽死签?我选送老大上西天 第412节
死伤起码上千人了。
(PS:开头火拼的确死不了多少个,人不是木头,受伤了会跑,跑不了也会躲,比过年的猪还难抓。可要是跑散之后,被杀红眼的赶尽杀绝,那人数就真是质变了。)
“还有两三个小时就六点了,赶紧清理完了就走。”
“还有,让丧气那傻雕去运人,别他妈再瞎搞了。”南筝骂道。
他琢磨半天,才发现丧气才是本场火拼的最佳MVP。
阎王来了都得说他才是阎王啊。
泥头车推土机这些,南筝是早就准备好的。
丧气是他妈自己组装车,焊死刀片自己过来凑热闹的。
要不是开战几分钟前提前知道,估计这王八蛋疯的连自己人都得切。
现在南筝怀疑他真有精神病了。
对比丧气这扑街,南筝觉得自己是真心善,堪比圣母心泛滥。
“带头的雷龙死了,朗青和苏菲也死了,还有号码帮几个本岛字堆大佬,也气儿了。”
“现在还有一口气的,就是福义兴的林公,和兴盛的神爷。”Marry轻声说道。
“怎么处理?”
“这两个老王八蛋没死?”南筝想了下,之前好像除了义安的九叔,就属这两个叼毛骂自己骂的最凶。
随后就道:“把人拉起医院,能治好的砸钱治,到时候回本。”
“告诉他们,别想着一死了之,要死我就送他和他全家一起死。”
“还有,把那个新星社的大老板也给我请过来。”
“他是苏菲幕后的龙头。”
“好,没问题。”
……
“靓筝刚才好像发现我们了。”下了天台,几个便衣来到酒楼一个包厢内赤宵夜,反黑组警司汤姆坐下就说道。
“他那眼睛是属于老鹰的,几百米都能看到我们。”李文彬仰在椅子上笑道。
“对了,刘杰辉呢?”
“早去抓人了。”章文耀一手挎在椅子上,笑道。
“我都说了,他是年轻人,比较有冲劲。
有好几个字头都是走粉的。
他现在去带人抄了他们老巢,也算是刚刚好,渔翁得利了。”
“那现在结束了,就该抓的抓,该收网的收网咯?”汤姆试探道。
“就是,那个靓筝……全程没有出手过,摄像机也拍不了这么远,想要动他,恐怕有点儿难。”
隧道内是怎么样的惨烈,他们并不清楚。
他们只清楚靓筝赢了。
江湖打仔王这名头,今晚过后,恐怕得变成东南亚打仔王。
说起来也是离谱,十几万人打靓筝一个,没有把人打死就算了,反倒是现在又把他的名气推上一层楼。
越打越强,越打越威,你这跟谁说理去?
这些差佬高层都觉得离谱。
真以为你是打不死的小强啊?打不死的小强怕是都没你屌。
“既然动不了,那就别动。”章文耀突然说道,两人目光齐齐看向他。
都有些诧异。
章文耀笑了笑:“我的意思很简单,靓筝不走粉,不办军火……还能帮我们把油尖旺打理的妥妥当当,小偷小摸少了,治安好了,我们奖状也多了,都开心了。
而今晚更是打死了一堆走粉的帮派龙头。
靓筝也算是变相帮我们警方维护秩序,打击犯罪。
既然如此,我们为什么不让他继续做下去?”
“毕竟靓筝死了一个,还会出现
汤姆和李文彬两人若有所思。
确实,从另一个角度来说,靓筝完全不像是三合会的人。
反而是像一个借助三合会往上爬的生意人。
虽然心狠手辣,睚眦必报,可他不像其余江湖大佬一样,一朝得势语无伦次。
斧头俊他们都知道的,就是前一个靓筝。
结果又怎么样?
走粉走军火,甚至跟金三角的大毒枭坤沙有联络,还想把尖东给打造成制粉工厂。
野心不是一般的大。
要不是他被靓筝做掉,无证无据,警方都不知道要多久才能抓到这个人。
反倒是斧头俊死了,靓筝上位大肆做正行,事情也算一劳永逸了。
“章sir,年纪你是最大,这里你说了算咯。”李文彬笑道。
“同意。”汤姆也道,要不是黄志诚经常催他抓人,他都懒得管靓筝,毕竟尖东环境的确比以前好。
“你们两个,这是把我当老头子一样来拜了啊。”章文耀笑骂道。
想了想又开口:“都没问题,那就这样办了。大不了,桃子养熟了再摘嘛。”
“你说了算。”
“可以。”
眼见两人都答应下来,章文耀这才心满意足的点点头。
实际上他也是有私心的。
那就是靓筝势力的确足够大,律师团队也强,不好搞,很棘手。
还不如找他合作,做一些警队不方便做的事儿。
比如……
——抢劫美国银行的一亿美金!
李文彬、刘杰辉出自——《寒战》
章文耀出自——《男儿本色》
章文耀就是黑吃黑天养生七子一亿美金,最后被打死那个黑警了。
现在剧情衔接上了。
第200章不同意就打到你断子绝孙
任擎天一直都在关注红磡隧道那边的消息,当得知上万人都被打残打废的跑出来后。
当时就哈哈大笑。
转身指了指辣鸡:“你看看,你看看我说什么来着。”
“江湖打仔王就是江湖打仔王啊!你以为人多了,他就不是啊?”
“真出手,上万人也得扑街!”
“扑街!有没有真的这么离谱啊?”辣鸡也是满脸不可置信。
那是上万人啊。
哪怕是上万头猪,站在哪儿让他靓筝砍,也不可能一天砍得完吧?
关键这才过了多久,从红磡隧道火拼到结束,也才仅仅过去了几个小时不到,那些人就全部被打的人仰马翻,兵败如山倒的跑出来了。
一个个都是鬼哭狼嚎。
靓筝到底是怎么把这么多兵马打的心生恐惧的?
光听都觉得吓人。
“辣鸡,早知道,我就该跟你去赌赌了。赌个几百块,赚点儿宵夜钱也算是不错的。”任擎天心情大好。
“可是,大佬,靓筝就算是赢了,又跟我们有什么关系?”辣鸡忍不住问道。
“毕竟我们没有帮过他,也只是带句话过去而已。”
“只是带句话就够了。”任擎天抽着雪茄,笑眯眯的指了指。
“你知不知道人生在世,根本不需要这么多的知己?
人要的不是知己,而是能够雪中送炭的朋友,所以才会被称为知己。
本岛一大半的字头人马,都为了点儿利益去打靓筝。
结果现在死的死,伤的伤……
那么我现在也问你一句,我们没有派人去打他吧?也没有两头押注吧?更没有落井下石吧?”
“我们反而在他看起来‘落难’的时候,帮了他一把,告诉他底细……你觉得,以靓筝的性格,以后会对我们洪星社怎么样?”任擎天反问。
“怎么样我不知道,但我们帮了他,他总不能害我们吧?”辣鸡想了想就说道。
任擎天立马大笑:“没错,对了!辣鸡,你这辈子说的最聪明的,就是这句话了。”
“什么玩意?”辣鸡满头雾水。
任擎天已经笑而不语。
他身为本岛的地头蛇之一,在这里混的风生水起。
哪怕没有风生水起,也是井井有条,收入可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