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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片:抽死签?我选送老大上西天 第210节

  反而是去安置斧头俊家人。

  毕竟苏龙说得对,那里军阀割据,怎么查也不可能查到个结果,反而可能还会被人利用,被借刀杀人。

  四眼龙这种以商为核心的人,哪怕再心疼斧头俊的死,也不可能去冒这个风险。

  毕竟人死不能复生。

  “想都不用想了,一定是靓筝那个扑街干的!”斧头俊一个小弟没好气道。

  四眼龙转头看向他:“你怎么就知道是靓筝做的?”

  “俊哥跟他有仇,之前联合添哥用泥头车刺杀靓筝,随后被靓筝报复,抢了尖东的几条街……之后俊哥连夜坐船去泰国。应该就是那个时候,俊哥被跟踪,然后靓筝的人把他给做掉的!”那小弟直接把自己猜想说出来。

  “嗯,说的很有道理。”四眼龙点了点头,突然又道:

  “可苏哥刚才说的话,你是聋了还是瞎了?难道没有听到说是杀手先进的屋么?”

  那小弟顿时愣住了。

  “去到泰国那晚,我已经找了个专业的泰国神探和专业刑警判断了,他们几乎都是统一口径……阿俊死前没有挣扎,更没有打斗痕迹。

  那就说明并不是挟持的,因为一旦是挟持,那么是个人都会有所反应,更别说阿俊还是我们新记的尖东虎中虎。

  而没有打斗痕迹……那么只能说明一个问题,阿俊是进屋时没有发现杀手,刚进去关上门就被当场干掉,你们明白了么?”四眼龙扫了眼众人道。

  新记的马仔全沉默了。

  说白了,四眼龙这次开会,就是为了大事化小,然后小事积累,等之后有机会后一鼓作气,鼓动士气,直接一次性干翻靓筝。

  四眼龙很清楚,出来混,不管做什么事都是需要证据的。

  不然站不住脚。

  靓筝背后的洪兴也不是吃屎的,好歹手里有几万人呢。

  没证据不占理,你怎么跟人家打?

  “所以说,对方未必是靓筝,但一定是跟靓筝一样的仇人。俊哥以前得罪不少人,未必不会趁着这次混乱,所以浑水摸鱼,栽赃陷害给对方?”李泰龙询问道。

  “对。”四眼龙赞赏的点了点头,随后道:“这也是,我为什么回来,低调给阿俊进行葬礼的原因。

  不是怕了靓筝,而是怕有人从中作梗,让我们新记跟洪兴两败俱伤。

  打架,我们新记从来不怕,以前从北大到下,从下大到海。

  论火拼,我们输过败过,可什么时候怕过了?”

  “可有一点,你们要清楚,我们万事都要讲证据,以和为贵。”四眼龙指了指众人说道,这才转身离去。

  “靠,不还是怕么?扯皮话,我说我也行啊。”一长毛不屑道,这人叫麦高,也是五虎之一。

  李泰龙笑了笑:“麦高,你这么屌,怎么不去打靓筝?”

  “痴线!我们出来混是要捞钱的,我跟靓筝无冤无仇,我打他干什么?跟我玩激将法啊?”麦高嗤笑道:

  “我在红磡过的不知道多舒服,跟你们去打打杀杀?脑子秀逗了?”

  “倒是你,李泰龙……你的发小可是带着你起来的,要是这都不报仇,那也不用出来混了。

  不说外人,新记的人都得说你是个废物中的废物啊!”

  李泰龙脸色顿时阴沉下来。

  他的确有想报仇的打算,

  只不过最近一直在濠江做事,刚回来,还没做好准备。

  散会后,李泰龙一言不发的离开堂口,几个斧头俊的小弟立马走来道:“龙哥,打不打靓筝?”

  “龙头不是说了么,你们大佬的仇以后再算,未必是凶手做的。”

  “我们不是说俊哥,我们说的是强哥!以前我们就是跟他混的,后面被俊哥看上才在他身边……现在他死了,凶手就是靓筝,没道理不动手吧?”

  李泰龙脸色更阴沉了。

  现在就连小弟都说要动手了,他要是不做点儿什么,那以后还怎么出来混?

  “等着,我现在打电话给阿庆,让他回来帮忙。”李泰龙沉着脸道,几个小弟欣喜若狂。

  “好,今晚我们就去尖东查查。”

  “要是庆哥也回来了,把那批枪手也带回来,一定能做掉靓筝!”几个小弟一会就回去准备家伙。

  而他们不知道的是,陈耀庆养的枪手早就被南筝打死打光了。

  李泰龙这会也是不上也得上了。

  自己不愿上,小的也推着你上啊。

  很快李泰龙就拿起车钥匙,准备走向街边开车走人。旁边突然走过来一个黑衣鸭舌帽男,低着头,脚步很轻很快,身高只有一米五一米六左右,在人潮拥挤的湾仔压根不显眼。

  “兄弟。”侏儒般的男子轻声一句,李泰龙下意识回头,迎面而来的就是一把明晃晃的剔骨刀。

  噗嗤噗嗤噗——

  几乎是在转头一瞬间,刀就动了,李泰龙根本没时间反应,腹部就被戳了七八个洞,立马面色扭曲,疼的一点儿话都说不出来,身体瞬间就无力瘫软在车旁边。

  等他回过神,那侏儒般的男子早就挤进了人潮,消失在夜色中。

  等新记的人发现李泰龙时,人早就已经凉透了。

  ……

  第二天下午,南筝还没醒来,就迷迷糊糊接到了电话。

  “喂?”

  “靓筝,是我,爱莲……”

  “什么爱?跟谁一起啊?”南筝满头雾水,一大早的还有这好事?

  “不是我,是我,爱莲。”爱莲在电话内重新重复道。

  “噢,是你啊。”南筝这才清醒了不少,转头就骂道:“你一大早打电话过来干什么?**了啊?”

  爱莲那叫个气。

  “你个混蛋!还嫌不够?我是想今天晚上请你去吃饭啊。”

  “来不来?阿明说宴请,我只是个中间人。”

  “他说要跟你合作什么……总之与我无关,我刚买了消炎药。”爱莲说道,上了床后说话的语气都不一样。

  仿佛已经抓住了把柄似的。

  “请我吃饭?还跟我合作?”南筝这才起床叼起根烟,嗤笑道:

  “他有什么跟我合作的?赌场,我一个月能赚三四百万,加上一条龙服务,七七八八加起来可以有七八百万。”

  “正行,我现在上百家分店差不多已经全部开业,一个月也差不多五百万。”

  “就这,我一个月就上千万收入了啊!他火爆明有什么好跟我合作的?走粉啊?犯法的啊。”

  “你还怕犯法?”爱莲无语了。

  想了想又道:“他说的是走私电器。从港岛购买一批运到北边,一台家电两千块成本,可以卖到七八千。

  要是抛去各种各样的打点和支出,一台还能赚三四千。

  最少都是两倍利润。”

  “这样啊?”南筝眉头一挑,倒是来了些兴致。

  《树大招风》里,叶世官跑路那会遇到了走私船,一艘船来回就能赚三四十万,而一次就七八艘。

  阵仗比水警都要大。

  只要打点好两边海关,一个月月入上千万还真不是问题。

  哪怕是五五分都多了五百万收入。

  “有点儿意思,地址发给我,今晚我去了。”南筝也不是嫌钱多的人。

  到时候等熟悉的差不多了,再把火爆明干掉。

  那整个走私生意都是自己的了。

  钱和人他都要。

  就爱莲之前那迎合度,南筝觉得她肯定很乐意。

  抽完烟就去放水,打了个哈欠去吃了个饭,这才前往夜总会。

  屁股还没坐热,陈浩南就来了,直接把桌上的现金揣兜里。

  “搞定了。”

  “钱放在桌上一天都没动?上百万,不怕被人偷啊?”

  “我的办公室,谁敢偷?给他十个狗胆都不敢啊!”

  “是我,我就得放进保险箱。”陈浩南忍不住嘀咕。

  “那是因为你穷!”南筝不屑道。

  昨天晚上李泰龙死在湾仔街头,连夜他就已经清楚了。

  不得不说,这事儿做的还真不错。

  只要是效率快。

  “你派谁去做的?胆子够大啊,在新记总堂把人干掉。”南筝问道。

  “灰狗。”陈浩南眼中有些得意。

  “是他?那这家伙还真是个好杀手,跟发育不良似的。”南筝讥笑一声,

  灰狗好像才十几岁,一米六都不知道有没有,还真是个好杀手,关键他也够狠,下手快。

  最重要的还是矮,出事了一溜烟跑进人群,对方追都追不到。

  因为都瞎了嘛。

  “行了,一码归一码,既然搞定了,那现在就没你的事儿了。”南筝起身又打了个哈欠。

  “不过我要提醒你一句,四眼龙现在大发雷霆,你要是不想死全家,最好把你的马子和老小全部藏好。”

  “行。”陈浩南点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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