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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只想安静地抄书啊 第10节

哒哒哒,哒哒哒。机械键盘发出清脆的敲击声,就像是啄木鸟在打洞。

杜采歌“思泉涌”,仅仅又花了一小时,就又抄了6000字。

他回头稍稍过了一遍,挑出几个错别字修改,点击保存。

然后开始搜索蔚蓝星的学网站。

几个小时后,他发现,蔚蓝星的网络学还处于初级阶段,有数家学网站,有各自不同专精的领域,各自有着一批忠实粉丝。

当然,也已经出现了一家特别强势,且有着强大资本在背后运作的学网站。

其在被“远光集团”收购后,蒸蒸日上,虽然还没有表现出一统江湖之势,但被圈内人公认为最有机会成为龙头。

“创世”。

没错,和地球上的一家学网站撞名了。

不过不得不承认,这个名字通俗、容易记忆,很有路人缘。

打开网站后,就自动登陆了,他发现原主有这个网站的账号,里面还有价值几百块的创世书币。

杜采歌重新设置了密码,然后花了点时间研究原主过去的阅读经历。

一直看到凌晨两点多。

他发现原主的阅读审美偏向于恐怖、灵异、武侠,非常小众,非常在乎字的美感。

原主的浏览历史里那些小说,往往故事情节一般,甚至剧毒,吃了朱蛤都扛不住的那种,叙事手法朦胧、晦涩,不过字功底都是极高的,甚至有卖弄笔的嫌疑。

这样的小说,杜采歌是不太看的。

杜采歌比较喜欢看脑洞,喜欢看叙事很出彩,剧情反转多的小说,笔通俗一点、甚至差一点都没关系。

他看小说,并不仅仅是为了打发时间,而是他真心喜欢通俗学,喜欢看故事,喜欢看一些人物描写、场景描写。

他认为这些能刺激他的创作灵感,帮助他拍出更好的电影。

其中一些他阅读过的小说,他甚至打算将之搬上大银幕。当然这是在地球时的事了。

原主在创世有几年的阅读历史,也试着写过一些非常青倾向的短,已经开通了作者号,只是并没有任何一本作品签约。

至于原主的作者名,叫做“云出岫”。

杜采歌觉得这名字太青,也太羞耻。

研究了一会网站后,他发现可以用创世币修改昵称和作者名。

沉思了一会,杜采歌花了1万创世币,相当于100块钱,将这个账号的昵称和作者名都修改成:“海明威”。

欧内斯特.海明威是他最喜欢的地球作家之一,老人与海、永别了武器、丧钟为谁而鸣、太阳照样升起、乞力马扎罗的雪他都看了5遍以上。

但是在这蔚蓝星,海明威并未出现。

或许是因为蝴蝶效应,他根本就没有诞生;也或许是他没有走上写作的道路,也就没有成名;也或许是他死在了一战。

将笔名改成海明威,是杜采歌在提醒自己,自己只是一个抄公,将地球的优秀学作品搬运到蔚蓝星来,并不是自己真的成为作家了。

同时,也是他在纪念地球上的一切,纪念自己最喜欢的作家。

修改完作者名后,杜采歌新建作品,上传章节,把今天写的1万字全部上传。

看着小说处于“审核中”的状态,他关掉网页。

然后他往后仰在椅子上,舒服地伸了个懒腰。

休息了一会,他出去打开冰箱,取出一罐可乐,不过并非经典的“可口”或“百事”,而是一个大华国的品牌“非常可乐”。

喝了几口,味道还不错。

他带着可乐回到自己的房间,从书架上取下几本书。

他前世一直都有阅读的习惯,而且不仅仅是看小说和专业书籍。

科普章、历史、人物传记,心理常识方面的书,他都爱看。

他一直认为,一个导演,必须是有审美的素养,懂得怎么讲故事,有独特的生活体验,具备人和历史底蕴,又有一些科学常识的。

任何一方面的缺失,都会限制一名导演的发展前景。

所以杜采歌前世的时候,一有空就看书,大量地看书,而且什么类型都能看得津津有味。

今天的码字任务既然完成了,他就可以安心地徜徉在书本的海洋里,做一只快乐的书虫了。

对了,等等。

他打开电脑上的音乐播放器,选中“本地音乐”,入目大部分是没见过的歌名,以及陌生的歌手名字。

他点击“随机播放”,然后开始播放。

优美的音乐声响起。

凌晨3点,在音乐声中,杜采歌满足地开始阅读。

第13章 三年血赚,死刑不亏

次日,杜采歌中午才无精打采地起来。

原主的身体太差了,稍微熬个夜,身体就和散架了似得,全身酸痛,脑袋发涨。

其实原主的身材挺有料,应该是经常健身,穿衣显瘦,脱衣有肉。

之所以这么虚弱,或许还是因为年龄大了,也或许是因为长期服用抗抑郁药的原因。

杜采歌费力地洗漱完、下楼吃了碗热腾腾的米粉,回来花了1个半小时,便完成了今天的1万字基础任务。

算一算,诛仙全书150万字,自己每天花2个小时写1万字,不到半年就能完结。

这钱还真好赚啊。

转念一想,杜采歌又猛地摇头。不行,不能这么咸鱼。

明明每天可以码字10小时,码出5万字,30天就能把书写完,然后开始抄下一本书,人怎么能咸鱼到这种程度呢?

然后他打开播放器开始播放音乐,又从书架上拿出昨天没有看完的书。

可惜自己本来就是咸鱼,偶尔翻个面,然后继续晒太阳就好。

到了临近晚上,他才又花了2小时,慢慢码了1万字,然后登陆创世查看审核进度。

果不其然,已经审核通过了。

但是暂时还没签约站短,不知是这里的编辑不认可呢,还是暂时没看到这本书。

杜采歌隐隐有些担忧。

毕竟每个世界的审美是一不样的,每种化的审美也是不一样的。甚至相同国家、相同化,在不同时代的审美都是不一样的。

在地球上,诛仙创作于2003年,2007年完结。

如果它出现在2019、2020年,里面的许多情节估计会被读者认为是毒点而弃书,萧大大也会被读者喷到自闭吧。

但是毕竟这是诛仙啊。总不可能签不了约吧?

这么想着,杜采歌又上传了第4章“惊变”,然后关掉网页继续摸鱼。

刚刚拿起书几行字,急促的敲门声响起。

用“敲”字不太准确,准确地描述是,有人在门口用力地拍门,动作非常急促。

是谁啊?

杜采歌穿越过来几天了,除了那天被人登门要债,还没被人敲过门呢,一个邻居都不认识。

难道是那些讨债的又来了?

“来了!”杜采歌心里有些紧张,他放下书,然后慢慢过去开门。

这扇门是非常老式的弹子锁,对老手来说,只要几根铁丝就能轻易撬开。

一边开门,杜采歌一边本能地想:要赶紧换门锁了,否则早晚失窃。

很快他就苦笑摇头:家里有什么值得人偷呢。

门打开后,一个长发少女站在那里,拖着一只咖啡色的行李箱。

她面无表情,眼神冷漠,抬起头与杜采歌对视。

杜采歌立刻犯了职业病,在0.1秒内就下了判断:天生一张明星脸,很适合拍电影。

这女孩漂亮得很夸张,明亮的大眼睛乌溜溜的,仿佛镶嵌在温润白玉上的黑宝石;巴掌大小的瓜子脸,小嘴红润润的极有光泽,唇形饱满。

虽然身材还未发育成熟,但那双绝世大长腿还是很有视觉冲击力的。

那套样式其实很普通、而且仔细看价格很是亲民的羽绒服加牛仔裤穿在她身上,却穿出了顶尖奢侈品的感觉。

似乎因为她的存在,让那套普通的衣服都变得闪闪发光了。

杜采歌前世接触过不少大明星,他不得不承认:如果只论素颜,这个少女的美貌程度,在他见过的人里能排进前五。

这就有点恐怖了。毕竟,他是和地球华夏娱乐圈里最美的一群人一起工作的。

而且,每个人的审美都不一样。杜采歌觉得是前五,或许有些人会觉得“也就还行吧”,也有人会觉得“这特娘的就是天仙下凡,千年一见的美女啊”。

如果给这少女拍张照,配上字解说“三年血赚,死刑不亏”,发到地球上,估计会立刻风靡网络,无数人抱着照片舔屏。

“什么事?”杜采歌尽量让自己显得若无其事。说不准这少女就是邻居或熟人呢。

少女面无表情,突然抬手用力推了杜采歌一把。

她的力气不小,杜采歌没防备,踉跄后退了两步,少女低着头,拖着硕大的行李箱走进来,从杜采歌身边走过,一股淡淡的清香被留在了空气中。

“喂,你干嘛啊?”杜采歌早就过了看见美女就走不动路的年龄,此时非但没有因为美女闯进家门而高兴,反而有种被冒犯了隐私的感觉。

而且瞬间就冒出一个猜想:这个少女敢于拖着行李箱往自己家里闯,应该是和原主很熟悉,甚至是亲朋好友之类的。难道是亲戚家的小孩?

少女抬头瞪了他一眼,拖着行李箱径直往那个被杜采歌撬了锁的小卧室里走去了。

“啪!”门重重地关上。

我去,这什么情况!

杜采歌看着被关紧的小卧室房门,摸了摸下巴上的胡茬,一时沉吟。

他检查这间上锁的房间时,本以为这里是没有住人的。

但是现在看这情形,这少女熟门熟路的,不像是陌生人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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