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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大唐当侯爷 第37节

千雪嘴角噙着淡淡的笑容,欠身道:“小女子,恭候佳作!”

这时候,厅中有议论声。

都是小声讨论。

许多人也快速的开动脑筋,希望自己能吟诗一首,不求能取胜,至少能崭露头角,在所有人的面前露个脸,那便已

经不错。

程处默如今已经有了希冀之心,他听完千雪的话,挠了挠头,便看向杜启,迫不及待的道:“二郎,我一贯不读诗书。吟诗作赋的事情,我更不擅长。第一关,就得靠你了。”

杜启道:“无妨,看我的。”

当即,杜启让侍从取来笔墨纸砚。他略作思考后,便在案桌上铺开纸,提笔蘸墨。

《从军行》

青海长云暗雪山,孤城遥望玉门关。

黄沙百战穿金甲,不破楼兰终不还。

一首王昌龄的《从军行》,快速自杜启的笔下完成。这首《从军行》,不仅是读起来朗朗上口,气势铿锵有力,更充斥着一往无前的豪强壮志。

一首诗,尽显气魄。

杜启写好后,吹干笔墨,便交给程处默,吩咐道:“如今才刚开始,你不必急着出面。且让下面的人先出手,看看情况。既然魏叔玉要参加,他肯定坐不住。等魏叔玉下场后,你照着念出来便是。这一首诗,保证你能赢!”

程处默不喜诗书,却也识字。

他读了一遍,也是觉得这一首《从军行》很是豪迈,更是豪情壮阔。他虽说不懂,但也大致懂得这一首诗的价值,皱眉道:“二郎,干脆还是你来。这一首诗,可谓千古绝句,让我读出来,是我占了便宜,这有些不妥。”

杜启轻笑摇头,说道:“说了给你,便送给你。我既然决定助你,便不会食言。更何况,虚名而已,不值一提。”

程处默闻言,心头感动。

他郑重的点头道:“二郎,好兄弟,哥哥我是木讷之人,不善言辞,就不多说了。总之一句话,用得着哥哥的地方,尽管说。不管是风里来雨里去,亦或是赴汤蹈火,我自当前往。”

杜启嘴角勾起笑容。

要的就是这句话。

和程处默这样的人结为朋友,虽说对方外粗内细,极为鸡贼,但这样的人安全,不会背后捅刀子。所以,杜启才不计代价的帮助程处默。

这个时候,大堂中陆续有人开始作诗。

一个人站出来后,又有人出来。

一首诗,便压制一首诗。

不断的删选旧诗,最终留下来的便是最强的。

杜启听着下面的人各自拿出佳作,但在杜启看来,都是一些鱼目混珠滥竽充数的货色,不值一提。这些人也不过是露个脸而已,不可能得到千雪的青睐。

就在此时,魏叔玉占了起来。

他身材挺拔修长,站起身,加上自身相貌出众,顿时,就有了鹤立鸡群的感觉。周遭原本还有议论声,但在魏叔玉站起身后,都已经是噤声。

一个个士子,皱起眉头,因为魏叔玉是极早扬名,是有才学的人。因为都担心魏叔玉一开口,便会拿出佳作。

魏叔玉面带笑容,微笑道:“在下魏叔玉,见过千雪姑娘。”

千雪回礼道:“魏公子有礼了。”

魏叔玉道:“在下也有一首诗,请千雪姑娘点评。”

千雪道:“魏公子请!”

魏叔玉大步走出来,他没有站在原地,而是走到中心位置,面对着众人,朗声道:“在下的这一首诗,名为《塞下归来》,诸位且听!”

将军归来胡营空,大纛直下玉关东。

扬鞭策马三千匹,落日平原秋草中。

魏叔玉声音浑厚洪亮,一开口,说出了一首他刚刚做的诗。

这是他写的《塞下归来》

魏叔玉自认为,这首诗灵性十足,更完美展现了边塞之地,大军凯旋归来的场景。他脸上挂着得意的神色,拱手道:“区区拙作,请千雪姑娘点评。”

千雪面露笑容,道:“这一首诗,确确实实,堪称佳作。比之先前的诗句,更为豪迈,也更加的有灵性。”

魏叔玉道:“千雪姑娘谬赞了。”

他环顾周围,一副昂然自得的样子,因为在他看来,周围都是渣渣。

他的诗句,必定冠绝众人。

周遭众人议论着,但这个时候,也没有人站出来。因为魏叔玉的这一首诗,的的确确堪称佳作,是众人无法比拟的。

在李世民所在的雅室内。

李世民清晰听到魏叔玉的诗句,他捋着颌下的胡须,叹息道:“先前这么多首诗,算上魏叔玉的这一首,的确只有

这首诗最佳。魏叔玉,不愧是魏征的儿子,家学渊源,才学出众。”

杜如晦骤起眉头,说道:“如果没有其余的年轻俊杰,恐怕这第一关,魏叔玉便要胜了。有了这初胜的大势,加上魏叔玉的背景,如果没有人能阻拦,恐怕便是花落魏叔玉。”

长孙无忌附和道:“魏叔玉此人,是魏征的儿子。让千雪跟了他,恐怕,不会起到什么作用,意义不大。毕竟要拉拢魏叔玉,近乎是很难的事情。即便是千雪影响,恐怕影响力也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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