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诸天吃瓜:从玫瑰的故事当哥开始 第78节

  我至今记得很多年前看完《悟空传》的那一天是除夕,看完后我搁家里泪流满面,第一次被这样一部小说震撼到心绪澎湃。

  那句“生我何用,不能欢笑。灭我何用?不减狂骄。”真让我叹服。

  还有那经典的“我要这天,再遮不住我眼,要这地,再埋不了我心,要这众生,都明白我意,要那诸佛,都烟消云散!”

  这两天了解了黑神话的剧情后,感叹真有当初那股子味道。

  搞得我心绪又开始澎湃,差点双开一本仙侠类的西游的书。

  不开玩笑,几年前我就已经构思过了,甚至和黑神话有部分想法是一样的,比如仙佛消失,妖怪鸠占鹊巢,然后反天,可惜那时候我在实习,只能搁置。

  今天(21号)真的思考良久才放下这个冲动。

  唉,早知道这本书前面成绩再写低一点就好了,这样我想着没人看这本书,后面我放飞自我,直接下一卷换仙侠世界,既能过手瘾,又能为之后想写的书先锻炼一下。

  哈哈,开个玩笑!开个玩笑!

第85章 谁是谁的天命人?

  夜色降临,黄振华扶着沈佳宜和白晓荷回到了各自的房间。

  三人倒也不是斗“圣诞老人”斗了一下午,她俩喝完了那瓶酒后就不玩了。

  两个人已经开始头晕了,结果发现黄振华一直是之前那副快要醉了的模样。

  她们再傻也反应过来这狗男人一直在装,索性不玩了。

  之后黄振华就扶着两人去了按摩房,亲自给她们上手来了一套大保健。

  咳,应该是古法养生按摩套餐。

  俗话说久病成良医,黄振华也算是久按成良师。

  嗯,对于常按摩的人来说,最高境界与追求往往是反过来给授业恩师按摩一下。

  可惜条件有限,不然他还能给二女上点套餐的赠送服务。

  黄振华也不至于在按摩的时候故意揩她们的油,身为老洗浴人,这点定力也是有的。

  这也是黄振华前世今生跟小年轻聊天时最爱给他们的建议,如果和女孩相处就脸红或不自在,如果总是为追不到女神而黯然……

  那就去洗脚吧!

  洗多了,你就不会在跟女生相处时手足无措,你就不会再为了同样的几两肉而去当舔狗!

  那里能锻炼你的谈吐,锻炼你的自卑,锻炼你的唯唯诺诺。

  去洗脚,洗出个虎虎生风,洗出个一日千里,洗出个恍如隔世!

  而经过黄振华这一折腾,二女喝的酒也算是后劲上来了,没多久就在黄振华的手下睡着了。

  像往常一样,黄振华贯彻了自己尊重女性的态度,给她们换好衣服后就扶回了各自房间。

  等到辛苦了一天的黄老爷,准备躺下休息时,沈佳宜突然睁开眼睛缠了上来。

  “哥哥~”她腻声道:“今天怎么这么正经呀。”

  黄振华有些惊讶,没想到她这么快就醒了,便伸手给她拢了拢睡袍。

  “我一直很正经,你才知道吗?”

  “我不要你正经!”

  沈佳宜精准地伸手关掉卧室的主灯,只留下光芒柔和的床头灯。

  不知道是真喝得有些上头还是真情流露,往日一副甜妹状态的沈美人居然御了起来。

  她反身将黄振华压在身下,眼中一会儿清醒一会走神。

  “哥哥,说,昨天为什么让她穿我的衣服?”

  说到这里,沈佳宜像是想起了什么,又伸手在床头摸了半天,摸到了那个之前取下来的麋鹿发箍。

  “快说!”

  带上麋鹿发箍的沈佳宜重现刚才的神情,那双桃花眼中的神韵时而威风凛凛,时而妩媚流波。

  黄振华也是为她此刻的风采而惊讶,笑着说道:

  “你昨天不是不在吗?想让你有点参与感。”

  “……”

  沈佳宜瞬间破功,脸上红晕浮现,一口咬向狗男人的肩膀。

  但是咬着咬着,事情就偏离了它本该发生的轨道。

  所谓:

  翠蛾懒画妆痕浅,香肌得酒花柔软。

  又说:

  酒力渐浓春思盪,鸳鸯绣被翻红浪。

  终道:

  可怜数滴菩提水,滴入红莲两瓣中。

  ……

  沈美人狠狠教训了一波昨晚背着她乱来的狗男人后,勾住了对方的脖子,额头抵着额头道:

  “哥哥,我昨天回家后,我妈跟我说了一件事。”

  被教训了一番的黄振华不复之前的嚣张,抚摸着沈美人轻声回应:“什么事?”

  “我们明年结婚吧。”

  “好。”

  黄振华没有犹豫,其实早结晚结对他都一样,或许早点结婚他还能松一口气。

  有的时候他也在想,来到这个世界,他还没来得及跟原剧中的那些人物发生纠葛,就先和沈佳宜纠缠在了一起。

  那天那个下午,以往并不热衷钓鱼的他,却鬼使神差地因为那个鱼竿产生了去钓鱼的想法。

  从而意外钓上来个沈美人。

  黄振华不知道这是巧合,还是天意。

  如果是巧合,在那天过后,他从未再有过想钓鱼的想法。

  如果这是天意?

  他和这位不属于原剧中的沈佳宜,谁是谁的天命人?

  自己注定不会在这个世界久留,将成为诸天旅客,那沈佳宜呢?

  除却自己这个变数外,她也只是这个世界中未曾出现在原剧里的路人吗?

  随着在这个世界待的越久,黄振华的问题也越多。

  但此刻,他也不想再多思考。

  既来之,则收之。

  沈佳宜见黄振华答应的这么痛快,脸上也露出了笑容。

  虽然自己还没毕业时就和对方谈论过这个话题,对方也是完全说看自己意见,但是真到了这一刻,她还是有些忐忑的。

  特别是这狗男人还把某人接到家里来,穿自己的衣服,睡自己的床!

  不过现在从狗男人口中得到准信后,她也不介意给自己的好哥哥一些好处。

  “哥哥。”

  “嗯。”

  “去把晓荷姐姐抱过来。”

  “啊?”

  黄振华本来准备等沈佳宜睡着后,再让白晓荷梦游一次的,万万没想到从沈佳宜口中听到了这句话。

  心情大好的沈美人从他怀里挣脱,侧着身,一只手撑着脑袋,脸上带着似笑非笑的笑容道:

  “啊什么啊?对了,我柜子里还有不少衣服,我倒要看看,是不是穿我的衣服能有不一样的感觉。”

  “这个,这个……”黄振华面露犹豫,心中既有几分古怪的感受,又有一些心动。

  “不愿意算了,那就睡觉。”

  沈佳宜说完直接扑过来像个树袋熊一样抱着黄振华,摆明了不给对方去让白晓荷梦游的机会。

  “行行行,我愿意我愿意。”

  黄振华觉得自己犯了一个错误,怎么能得了便宜还卖乖呢?

  当即趁着沈佳宜松手后,出门来到隔壁白晓荷的房间。

  轻轻推门,屋内传来白晓荷的呼吸声。

  黄振华看了看手臂上那块发夜光的手表,才不到十点,往常白晓荷不会睡这么早的。

  果不其然,等他走到床边的时候,白博士瞪大了眼睛,哪还有之前那副醉眼朦胧的样子。

  这俩女人,见灌不倒自己,也撑不到灌倒对方的时候,不约而同选择一起装醉。

  “你今晚,不会又让我梦游吧?”

  白晓荷眯起眼,语气有些不善。

  黄振华当即严肃回道:“当然不会,别老把我想得那么坏!”

  说完他钻进被子,声音闷闷的传出来:“对了,我又换了一块新的发光手表,还能唱歌哦。”

  “……”白博士果然被勾起了兴趣,钻进被子和手表主人进行研究。

  白天的酒也不是白喝,氛围不到能强行压下来,氛围到了自然就会上头。

  黄老爷不辞辛苦,任劳任怨,负重前行,亲身为白博士展示了这个手表为什么既能发光,又能唱歌。

  然而让他意外的是,白晓荷这次居然跟沈佳宜一样提起了一件之前的事情。

  “振华,我想要个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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