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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在神国,刚成人间收容物 第25节

这完全迥异于疾病欺诈者的经历,令他后怕不已。

若非在关键时刻,几缕希冀之音唤醒了他的理智,他极有可能会彻底沦丧!

“还是太冒险了!幸好疾病欺诈者上任主人的精神烙印没有发作,不然我的处境可能更加糟糕。”

后怕从宁修远心中冒出。

如果早知道会发生眼前这情况,他多半不会服用这份超凡特性。

那种完全遗忘自我的感受,太糟糕了。

“呼——”

宁修远深深吸了一口气,缓解心中的惊悸,仔细感悟起鸟嘴怪人的超凡特性。

这份超凡特性名曰:瘟疫门徒。

理论上,它可以掌控一切瘟疫,瘟疫将是它的武器。

超凡特性融合程度越高,散播瘟疫范围越广,力量越强大!

它的超凡仪式,也正是散播瘟疫。

只有身处瘟疫笼罩范围,超凡特性才会感到舒适平静。

不过,既然名曰门徒,那么这也说明它本身并不是瘟疫。

宁修远心中一动,一套猪鼻子生化防护服从他体内生长而出,迅速覆盖全身,将他严严实实包裹起来。

“难怪那怪人以中世纪鸟嘴医生形象露面,原来这是超凡特性所赋予的瘟疫抗体!”

宁修远观察着身上明显带着科幻色彩的防护服,心中惊叹不已。

他之所以是猪鼻子防毒面具形象,归根结底还是因为他对瘟疫的理解和鸟嘴怪人截然不同所致。

须知,鸟嘴面具正是中世纪医生们的防毒面具。

心随意动间,猪鼻子生化防护服仿佛雪遇春阳般融化消失,宁修远试图换上鸟嘴医生形象。

但任他灵性如何刺激超凡特性,他体表也无法生出鸟嘴面具,反倒是各种防毒面具,可以不停变换。

“基于潜意识对防毒护具的理解吗?”

宁修远心中隐隐有了几分猜测,便不再深究。

超凡特性本就不符合理性认知;

或者说,它的存在,远超宁修远的知识储备。

想要摸清它的原理,这就如同原始人想要摸清手机原理一般,难如登天。

对宁修远来说,目前他只需要“知其然”,学会使用就够了。

至于“知其所以然”?

还是留给未来吧!

在摸索出瘟疫抗体具现化范围之后,宁修远直接利用这一特性,改变衣着服饰。

他体表迅速生长出一套黑色帽兜运动服,脸上戴着一枚黑色口罩,双眼罩着带有几分朋克机车风格的防风护目镜。

本来应该充当生化防护服氧气罐的存在,被宁修远改造成书包模样,用来盛放水晶马灯。

——这一身勉强接近都市正常人类的打扮,已经是他的改造极限。

做完这些,宁修远利用老鼠共享视野充当镜子,打量一番自己,又仔细调整一些细节,做到完美酷似都市青年打扮之后,这才满意的点了点头。

本来他还计划着摸进人类居住区,偷套衣服呢,现在倒是省了一番功夫。

“唔!”

就在这时,宁修远忽然捂住胸膛,脸上血色尽失。

好难受!

刚刚对瘟疫门徒超凡特性的驱使,令他瘟疫门徒特性突兀沸腾起来。

它们好似饥饿怪物,隐藏在宁修远体内每一颗细胞中,呐喊着,咆哮着,愤怒着。

因为眼前的环境,令它们感到窒息!

失控?

源于超凡特性本身的失控?

宁修远刹那间意识到他身上发生了什么!

他心中一动,将周围田鼠全部汇聚而来,散播瘟疫。

随着鼠群感染瘟疫,宁修远立即觉得周围空气清新了许多,沸腾的超凡特性也逐渐缓和下来。

但这还不够。

此时瘟疫之于他,如同氧气之于人类。

不可或缺,不可取代!

鼠群散发的瘟疫浓度,只能令他暂时压制住沸腾的超凡特性,他必须得尽快创造适宜环境,否则他必将面临失控。

与此同时,在他内心深处,一个充满诱惑的声音低声呢喃起来。

“去吧,去感染更多生物,只要你能感染整个世界,你将化身为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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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五章 呵,男人啊!

“化身为神?”

感受着体内瘟疫门徒的央浼躁动,宁修远脸色阴沉了下来。

——服用瘟疫门徒的代价,远超他的想象。

从某种角度来看,瘟疫门徒的超凡仪式还是比较容易执行的,毕竟破坏总比建设容易。

但细思深究,就会发现瘟疫门徒的超凡仪式,简直就是个巨坑!

抛去道德层面约束,就算能够突破心理这关,他就一定能够成功大肆传播瘟疫?

理论上也许可以。

不过,一旦这么做,必将付出惨重代价。

在超凡世界散播瘟疫,恐怕瘟疫刚刚蔓延半座城市就会惊动超凡者,遭到通缉追杀!

散播出去的瘟疫,多半也会遭到各种神秘叵测的超凡力量抹杀。

至于眼下人类世界?

貌似也不简单,不提科技上的成就,仅仅是那个神秘莫测的基金会就不是好惹的。

这么一看,瘟疫门徒的超凡仪式,其实比起疾病欺诈者更难执行。

这简直就是天生反派,注定与世界为敌!

“呼……”

宁修远有些烦躁的吐了一口气,站起来环顾四周,略一沉吟,遵循着灵性直觉,沿着农场柏油路,向人类聚居点行去。

——不管是否要散播瘟疫,他现在都必须得先找到人类聚居点,再做下一步打算。

因为他饿了。

……

……

七月麦收刚过,康芒斯小镇迅速从农忙喧嚣,回归到往日的波澜不惊。

旅店生意,也逐渐回落到门可罗雀地步。

可不是,几只顶着灰色脑袋的小麻雀,落在旅店门前啾啾啾叫唤着,黑溜溜的大眼睛,好奇的张望着旅店内部。

旅店里,年轻的艾丽莎趴在柜台上,正百无聊赖的滑动着手机屏幕。

“咚咚咚……”

指节敲击桌面的声音,令她终于将目光从手机上挪开,抬头看去,来客令她精神为之一震。

这应该是一名年轻男子。

他身穿黑色运动服,戴着帽兜,脸上蒙着画着绚丽花纹的黑色口罩,眼上罩着朋克机车防风镜,这身装扮,让他显得个性十足。

不过,真正令艾丽莎惊讶的是,那防风镜片后面赫然是一双黑色眼睛。

在康芒斯小镇,外国人可不多见,至少在她记忆中几乎没有。

亚洲人?

“你好,请问你是要住店吗?”

艾丽莎站了起来,有些拘束的问了一句,伸手将额前散落头发撩到耳后。

来人摇了摇头,指了指自己嘴巴,伸手递出一沓钞票。

艾丽莎一怔,连比带划道:“你不会讲罗曼语?”

来人显然听不懂艾丽莎在说什么,他用手指敲了敲桌上纸钞,又伸手指了指楼上,意思很明显要住店。

艾丽莎惊讶,果然是个外国人。

不过,不会罗曼语就敢出来旅游,真是太厉害了!

两人连笔带划半天,勉强完成了住店交流。

“这就是你的房间,有事下去叫我,我叫艾丽莎,艾——丽——莎,记住了吗?”

将宁修远送进房间时,艾丽莎还热情的指了指自己,一字一顿的重复着自己的名字。

“艾—丽—莎!”

宁修远重复一遍,以示自己记住了。

艾丽莎这才满意的点了点头,转身离去。

“哐当!”

关上房门,宁修远微微松了一口气,打量起他的房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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