诸天纵横,从武林外传开始 第97节
万一打坏了怎么办!
那个是我的宝贝啊!
Myprecious!
……
“二郎神,你还认识二郎神?这个世界上真的有神仙么?”
“人人都说神仙好,不知神仙也烦恼,哪怕是修为通天的二郎神,人品太好,背负太多,也是人生长恨水长东!”
说到此处,吕云澄突然觉得,杨戬和李寻欢很像。
不是什么演员梗,而是他们确实很像。
他们都有高深的实力,都喜欢把困难抗在自己肩上,且不管前路有多少艰难险阻,他们都会抬起头,负重前行。
有人理解,有人不理解,这都无所谓,他们不在乎。
他们都不喜欢孤独,却又因各种各样的原因而不得不独孤。
“二郎神好坏的,他阻止三圣母和刘彦昌的爱情,阻止沉香劈山救母,阻止……”
“停!你只从沉香的角度考虑问题,你考虑过二郎神的感受么?”
“二郎神的感受?”
“假如你有一个妹妹,美貌端庄,知书达理,心地善良,武功高强。
有一天她告诉你,她要嫁给一个肩不能挑,手不能提,既没有功名,也没有财产,文不成武不就的穷书生,你有什么感觉?”
刘彦昌和杨婵的差距,可比吕秀才郭芙蓉大的太多太多了。
吕秀才有才学,有能力,有勇气,有决心,贫苦时不改其志,为官时刚正不阿,颇有古之圣贤的风骨。
刘彦昌有什么?
不过就是一根月老瞎几把牵的红线罢了。
孙小红皱了皱眉头:“虽然是她的事情,但我总觉得有些不妥。”
“这还不算,别忘了,神仙和凡人的寿命不同,几十年后,三圣母仍旧美貌如花,刘彦昌垂垂老矣,你觉得合适么?”
“我……”
“刘沉香能劈山救母,你以为只有他自己的手段么?二郎神可是有天眼的,想杀沉香,一万个都杀死了。”
“这……”
“想听一个关于二郎神的故事么?”
“平日里都是我给别人讲故事,今日却要听你讲故事,我倒要看看,你能讲出什么来。”
“等会儿不要哭鼻子哦。”
……
孙小红擦了擦眼角的泪水,瞪着大眼睛看着吕云澄,道:“没想到,你竟然能讲出这样的故事,神仙也有感情么?”
“当然有,漫天神佛都有,你应该听过《石桥禅》吧?
曾虑多情损梵行,入山又恐别倾城,世间安得双全法,不负如来不负卿。”
吕云澄想到了和无双敞开心扉的那天,那个时候,讲的故事也是石桥禅。
虽然不喜欢这个故事,但这个故事在某些情况下,真的非常有用。
“很美的句子,你写的么?”
“当然不是,我一天不吃肉浑身难受,怎么可能去参禅,就算真的去参禅,遇到这种事,我也是手持四尺斩天剑,砍了如来迎娶卿。”
孙小红翻了个漂亮的白眼,道:“粗鄙,太粗鄙了。”
“我本来就是个武夫,遇事不决拔剑就砍,讲理那是砍完了之后的事情。”
“砍完就死了,还怎么讲理?”
“我告诉他们,下辈子投个好胎,没事别特么来招惹我。”
“不招惹你,你就不会招惹别人么?”
“绝对不会。”
“那我呢?”
孙小红哼了一声,对于吕云澄厚脸皮表示鄙视。
在孙小红最原本的想法中,理想的丈夫应该是李寻欢那种风流儒雅的探花郎,而不是一个满嘴歪理,一言不合就拔剑砍人的小心眼。
但事情总是这么奇妙。
相处的久了,孙小红甚至觉得那些歪理都是“正确”的。
这些歪理虽然很歪,但不会吃亏,也不会浪费时间,还能减少很多不必要的麻烦。
不求别人善待我,但求我善待世界,那是圣人的做法。
作为一个凡人,还是人不犯我,我不犯人,人若犯我,以牙还牙比较舒服。
“能和我说说你那娇妻美妾么?”
“我的夫人姓祝,名叫无双,温柔可人,厨艺精湛,原本是一家黑道大派的弟子;
我的小妾名叫纤云,‘纤云弄巧,飞星传恨’的纤云,原本是我的敌人用来试探我的。”
“那你是怎么娶到她们的?”
“我和一个江湖大侠联手,把那个门派,还有那个敌人,都给灭了。”
“噗!”
孙小红一口茶喷出去三尺多远,嗔道:“果然是你的风格,你就不能装装样子,温柔一点,暖心一点么?”
“当然可以,但不是现在。”
“那是什么时候?”
“今天晚上,跟我来,我教你一个好玩的。”
说完,吕云澄把孙小红带到了书房,拿出一个精致的锦盒,打开,里面是一幅幅图卷。
“这是我师父给我的绝世神功,师门无上秘宝,决不能外传,你在这儿参悟,今天晚上可能用得到。”
孙小红有些迷糊,心说刚才不是还在谈情说爱么,怎么和武功扯上关系了。
不等孙小红发问,吕云澄一个闪身出了书房,随手把书房门关好。
五秒钟后,书房内传出一声爆喝。
“吕云澄,我要杀了你!”
“杀吧,晚上让你随便杀!”
吕云澄吐槽了两句,转头去了厨房。
饿了,想吃馒头,尤其想吃红枣馒头。
……
做事就要快刀斩乱麻,李寻欢和林诗音都一年多了,没准李曼青都该生出来了,吕云澄当然也不再客气。
当天晚上,吕云澄夜游太白山,看到了北宋丞相王安石都没有看到的美妙风景。
太白巃嵷东南驰,众岭环合青纷披。烟云厚薄皆可爱,树石疏密自相宜。
阳春已归鸟语乐,溪水不动鱼行迟。生民何由得处所,与兹鱼鸟相谐熙。
三万字过后,吕云澄抱着孙小红,沉沉的睡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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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6章 吕云澄日记(4)
十月初二,晴。
来到这个世界很久了,虽然这个世界不如《武林外传》那么美好,但我还是想要记录一下。
虽说写日记的都不怎么正经,但我也不是什么正经人,这个习惯一定要好好地保持下去。
今天终于见到上官金虹了。
对于这个熊大师笔下的绝世枭雄,我还是佩服的。
毕竟,换做是我,手握那么多钱,那么大的权力,绝不可能睡石屋子,木板床,而且连个暖床人都没有。
还有那个荆无命,比姬无命可霸气多了。
他有一双很独特的眼睛。
无论谁被这双眼睛瞧了一眼,心里都会觉得很不舒服,很闷,闷得像是要窒息,甚至想呕吐。
因为那根本不是人的眼睛,也不是野兽的眼睛。
无论人的眼睛,还是野兽的眼睛,至少都是活的,都有情感,无论是贪婪,是残酷,是狠毒……至少也是种“情感”。
但这双眼睛却是死的。
他漠视一切情感,一切生命——甚至他自己的生命!
能够训练出这样一个人,上官金虹还真是有手段。
上官金虹是来对付孙天机的,但我在这儿,他就只能退了,然后让荆无命约战阿飞。
切!
打就打呗!
阿飞被林仙儿祸害三年都能最终突破,没有浪费这三年时间,武功自然更强。
另:晚上抽时间给了孙天机一闷棍,让你丫的胡说!
十月初三,西风。
由于我的搞事,沈浪很快便会回来。
上官金虹必须积累一股无敌的气势,只有权和势结合在一起,才是真正的权势,才有战胜沈浪的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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