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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锦衣卫明明超强却过分划水 第222节

饭桌上,计千里把自己将要离京的事情提了一下,裴瑕略微颔首,神情有些让人看不穿其中的心思。

计千里迟疑了好久,才硬着头皮说道:“等我此次办完了差事回来,我们就,我就,就......”

可怜他一个老爷们,一句话卡在喉咙里半天说不出,憋得一张老脸通红。

“大人不必说了,小女子知道,”裴瑕有些羞涩地垂下了脑袋,声若蚊蝇地给对方解了围:“祝愿大人一路平安,小女子......在京里等着大人。”

计千里先是一怔,然后狂喜不止,手足无措的样子看得裴瑕忍不住扑哧一声笑出了声,这清冷的院子里,也终于染上了几分幸福的颜色。

第四百二十一章 医城公孙

中原腹地,在开封以南百里,有一座小城,名为宿,但如今天下人在称呼上,更喜欢以“医城”代之,盖因此城里有一大族,名曰公孙。

传闻,三国时期吴国有一名医,名叫董奉,他为人治病从不收取报酬,而是让病人去种下一棵杏树,十几年后,留下一片杏林,被后人传为佳话。

世人常以杏林称颂医者,而在医城郊外,也有一片杏林,乃是公孙世家所有。

与典故不同的是,这片杏林乃是他们自己栽下,而公孙世家为人治病也并非分文不取,但年年来此求医之人依然络绎不绝,只因他们医术的确高超。

曾经的江湖四大世家,论名望声势,公孙世家独占鳌头,无人可出其右。

医城郊外一片杏林郁郁葱葱,如同一排排笔挺的力士,扞卫着公孙世家的万世之名。

四月一日天,花稀叶阴薄,小雨之后,空气里弥漫着泥土的味道,一身粗布衣裳的姑娘手里挎着竹篮,快步走在回城的路上。

医城的街道车水马龙,叫卖的商贩汗如雨下,行人来来往往,热闹不凡。

在城东街道的一角,有一间酒肆,清晨十分,这里的生意不免有些冷清,偶尔会有三五闲汉路过,朝着店里张望一番,然后发出些不礼貌的嘻笑。

每到此时,店里的小伙计就会用警告的眼光瞪向他们,可惜收效甚微,甚至有时候还适得其反,叫他们闹得更起劲了。

又过了一会,提着竹篮的姑娘回到了店里,那伙计松了口气,迎上前来将竹篮接过,里面装满了鲜艳的桃花。

“烟儿姐姐,你辛苦了,下回这种苦差事还是让我去做吧。”那伙计不过一少年,看着十四五岁的样子,喊面前这位双十年华的姑娘为姐姐,并无不妥。

那名为烟儿的姑娘白了那少年一眼,一手叉着腰,有些泼辣地道:“就你这笨手笨脚的样子,快别糟蹋我的花儿了,去去,把东西都送到了后边,今日小姐那还需要我帮手,这边的活一会回来再说。”

“嘿嘿,我知道了。”那少年讪讪地笑了笑,赶忙拿着东西去了后院。

烟儿一大早就去了城外采花,忙得脚不沾地,这时候早已经口干舌燥,她抹了把额头上的汗,从桌上翻起个碗给自己倒了茶,一大口饮下之后才觉得活了过来。

这时候,她又瞥见对街几个短衣汉子正在使劲往这边瞧,眼神里还有些下流的光芒,烟儿当即把碗在桌子上重重一放,朝着那群人就叫骂道:“看什么看!”

那几人似乎司空见惯,被发现了竟也不觉得丢人,反而哈哈大笑起来,不时还有人吹起了口哨,看得烟儿拳头一紧。

“.哼!”

不过她终究还是忍下了,狠狠刮了一眼那几个闲汉,她转身去了后院,那边见美人不露面了,也就没了兴致,说说笑笑地又走远了。

这酒肆布置简单,后院与前边只隔了一道青色的布帘,烟儿掀开帘子来到院子里,身后那灼热的目光才终于消停,她恼怒的同时,也不由得心生悲凉。

女子卖酒,少不得被那些个泼皮闲汉言语调戏,纵然烟儿面上做出一副泼辣不好惹的架势,但终究心中还是凄苦,可她别无选择,若她不出面,难不成要小姐亲自来吗。

说来,这烟儿还是医城中第一大户公孙世家的婢女,本不该出来抛头露面做生意才是,但奈何她所服侍的主人家,是公孙世家的大小姐,名为公孙瑶。

若是寻常家族,作为大小姐的贴身丫鬟,纵然不能穿金戴银吃香喝辣,起码也不至于沦落到需要卖酒为生,只可惜,公孙瑶的情况实在特殊。

公孙世家的故事在这医城早已经是家喻户晓了,公孙桓当年闹出的笑话,直到今天还有人在背后偷偷议论。

毕竟从古至今,这男人头上发绿,替别人养孩子的故事总是最能够引起大家伙的注意。

公孙桓曾经因下体受了重伤,求到百毒翁那边,可没想到对方却摆了他一道,他看似痊愈,实则深藏暗伤,可他的妻子却在这样的情况下,替他生下了一双儿女,这就是大家伙所知道的故事。

虽然公孙世家的各位宿老多年不间断地鉴定两个孩子血脉,得出的结论都是血脉纯正,可偏偏公孙桓不信,他认定了一定是妻子背着他偷人。

最后,公孙桓的发妻郁郁而终,两个孩子被他当做仇人看待,在公孙世家被人视如草芥,日子过得比下人还不如。

以公孙桓的角度而言,他如今头顶发绿,替奸夫养着一双孽种,不杀他们已经是胸宽似海了,所以给他们提供富足的生活条件什么的,那是绝对不可能的。

不过公孙世家的宿老却普遍认为,这两个孩子就是公孙桓的种,即便真的有万一,那他们也已经被冠以公孙之名,其中公孙承还是少主,面子上怎么样也要过得去才行。

所以两方权衡之下,公孙桓退让一步,他不刻意找麻烦,但也对两个孩子视而不见,而家族这一边则保证两个孩子最起码能够活着,但在公孙桓的强烈抗议下,他们也不能干涉太多。

于是,在这样的情况下,公孙承和公孙瑶搬出了主院,住到了偏僻阴冷的角落,那里有一间柴房,稍微收拾之后便是兄妹俩的新家。

月例也别想了,家族供给两个孩子一日三餐粗茶淡饭,保证他们不至于饿死,公孙承能够争取到的最多的,也就是和其他家族子弟一样,能够学习医术,仅此而已。

作为父亲,公孙桓已经放出话来不想管了,而两个孩子过世的母亲,则给他们留下一些的财富,其实也就是几家铺子,和一个有些武功在身的护卫。

按说能够和公孙世家结亲,这公孙承的母族应该也不是小门小户,何至于留给他们的才这点东西。

事实上,公孙承的母族也是江湖小有名气的家族,但因公孙桓闹出的这事实在太过出格,所以娘家人那边也没敢插手。

一个女子的名声在这个时代的重要性不言而喻,红杏出墙在什么地方都是会遭人唾弃的。

况且这无风不起浪,公孙桓不至于会拿自己的面皮开玩笑,所谓空穴来风非是无因,纵使他的妻子没有偷人,恐怕作风也有问题——世人普遍都是这么看的。

公孙承的母族之中,还有许多云英未嫁的姑娘,就算是为了她们的名声,也得和公孙承的母亲撇清干系才行,所以这些年来,母族对于他们的帮助,几乎等于没有。

因此,公孙承和公孙瑶兄妹俩谁都无法依靠,只能靠他们自己,这才有了公孙瑶的贴身侍女烟儿亲自抛头露面去卖酒这一出。

毕竟公孙承再落魄,也担着少主的名头,别的不说,把自己打扮得体面一点总是必要的,而且,为了能够真正翻身,他不但需要学习医术和武功,也需要出去与人交际,发展人脉。

而这些,都需要钱。

第四百二十二章 苦尽甘来

某种程度上,公孙承和霍天涯是同样的人,他们都对金钱有着特别强烈的渴求,这一点,在这个以视金钱如粪土为信条价值观的江湖上,是十分罕见的。

不过,两人在对金钱的执着程度上有高有低,霍天涯属于完全沦为欲望的奴隶,从发现万灵剑特殊能力的那一刻起,他就注定了会走上这样的道路,为了变强,为了招揽更多的“耗材”,他疯狂地捞钱,为了钱,自家亲侄子他眼都不眨也就卖了。

可是公孙承不同,说到底,公孙世家也没有打算害他们性命,哪怕最后少主之位被废,沦为世人笑柄,公孙承靠着一手医术,带着自己和妹妹过活是完全不成问题的。

但这显然是站在第三人视角看出来的问题。

可是于公孙承本人而言,他如今的努力和执着,除了对妹妹的承诺之外,更多的是为了争口气,甚至是一种小孩子别扭的“撒娇”,想要证明给父亲公孙桓看看,他舍弃掉的是一个多么优秀的孩子。

若是将来还是不免遭受了现实的打击,公孙承恐怕会一蹶不振,甚至彻底沦为废人。

这些年受的苦还在其次,更多的则是旁人对他的期待,例如他的妹妹公孙瑶,不过事实上,公孙瑶倒是并没有想太多,这些压力纯粹是公孙承庸人自扰。

公孙承想要改变现状,想要让妹妹过上真正的大小姐生活,所以他需要变强,需要稳住少主之位,但这样一来,他就需要维持一个良好的形象,同时需要钱,或是买药材学习医术,或是用以人际交往。

但母亲留给他们的财富是有限,经不起公孙承的无限度挥霍,所以他必须想办法挣钱,为了维护他仅剩的公孙世家少主形象,他不能抛头露面亲自拉下脸做生意,所以这份差事就落到他的妹妹身上。

可是这样一来,公孙承就会陷入了一个痛苦的循环之中。

他想要让妹妹过得更好,前提是他变得更加“强大”,而这份“强大”需要钱,他又因此必须压榨他本想好好保护的妹妹。

母亲留给他们的铺子这些年已经变卖得差不多了,为了挣钱,妹妹公孙瑶才让贴身侍女烟儿开了一家小酒肆。

她们选择酿酒卖酒,也并非因为拥有什么厉害的方子,纯粹只是因为这样比较容易挣到钱。

烟儿的酒肆常有些泼皮去搅闹不是没有原因的,因为最开始公孙瑶为了能够让生意旺一点,就刻意在外头放出了一些特别的“声音”,吸引来了不少人。

这群人或许是好奇酒肆里卖的“桃花酿”究竟什么来头,也或许是被“妙龄女子卖酒”这个噱头给吸引来了。

只能说有利有弊,也是因此,虽然烟儿常常被那些个闲汉骚扰,却总是发一发脾气了事,从没敢正经计较过,毕竟这一开始就是她们自己种下的因。

不过好在烟儿的爹爹,也就是两人的母亲留下那个的护卫,还有些不俗武功在身,所以那些人只敢口头上调戏一二,要说动手是没那个胆子的。

除此之外,为了补贴家用,公孙瑶也常常做些女红托人变卖,但即便如此,兄妹俩依旧过得十分拮据。

好在,上天有眼,他们总算是否极泰来,哥哥公孙承外出寻找玲珑祈,不仅将这珍贵的药材拿回,而且还结识了当代丐帮帮主,如今江湖上名头正盛的陆大侠。

公孙承的冠礼近在眼前,族中有威望的宿老会出面替他加冠,宾客里也有丐帮帮主这样厉害的人物,似乎一切都要好起来了。

这样想着,公孙瑶的脸上忍不住露出了舒心的笑,边上帮着做女红的烟儿听到了自家小姐的笑声,好奇地看了过去:“小姐,莫非是遇到了什么喜事?”

才意识到自己不自觉笑出声的公孙瑶手上的动作微微一顿,柔声道:“嗯,的确是喜事,一想到哥哥马上就要行冠礼了,我就替他开心。”

烟儿闻言,也是感同身受,她道:“少爷和小姐苦了这么些年,总算要熬到头了。”

“哪里有你说的这么容易。”虽然嘴上是这样说的,但公孙瑶眼底的笑意是藏不住的。

主仆俩温馨的一幕让人看了暖心,值得一提的是,公孙瑶与公孙承是双胞胎,如今都是十六的年纪。

但不知是不是这些年的辛劳所致,本该是二八年华的少女,如今却是瘦瘦小小,看着和那十二三的丫头一般大,竹竿一样的身子似乎风一吹就会倒。

与之相对的,这些年一同吃苦受罪的侍女烟儿却是完全长开了,双十的年纪,一张俏脸美丽动人,尤其那一双剪水秋瞳,只消微微牵动,双颊上便弥漫出万种情态。

两人在一块的时候,反倒是真小姐公孙瑶看起来更像是侍女,也正因如此,两人想出了开酒肆的法子之后,才是由烟儿出面。

作为大小姐,亲自出面卖酒传出去惹人耻笑是一方面,另一方面,若真的让瘦竹竿似的公孙瑶亲自上阵,恐怕酒肆也不会有今日的热度。

说笑之间,公孙瑶忍不住望向烟儿那丰韵娉婷的曼妙身躯,眼底不由得流露出几分羡慕之色,她突然使坏地道:“烟儿,哥哥行了冠礼便是大人,伏叔恐怕照顾不及,不若我将你送过去吧。”

烟儿一愣,然后闹了一个大红脸:“小姐你在说什么呢!”

虽是恼怒,却有些言不由衷的味道在其中。

公孙瑶见了不由得笑出声来,烟儿不依,放下了针线想伸手去捂小姐的嘴,两人你追我赶地打闹起来。

公孙瑶当然不是烟儿的对手,被捉到之后,连连告饶:“好烟儿,是我错了,快饶了我吧。”

听得对方服软,烟儿才这才气呼呼地松了手:“奴婢要去酒肆里帮忙了,小姐自便吧!”

公孙瑶听到对方要去酒肆了,心中起意,便央求着也想一道去,她因身子瘦弱,不常出门,所以格外喜欢听江湖上的故事,躲在酒肆的后院里,听前边的客人谈论江湖是她为数不多的乐趣。

烟儿本不想带公孙瑶,毕竟酒肆里三教九流的人都有,小姐去了多有不妥,但她也心疼小姐一个人孤伶伶待在屋子里,所以犹豫了片刻,也就答应了。

两人从公孙家的后门出去,一路径直到了酒肆,按往常的惯例,烟儿在前边卖酒,公孙瑶躲在帘子后偷听。

这时候酒肆里已经有几位客人,叫了几盘下酒小菜,便大碗大碗地喝起酒来,同时谈论些近日来江湖上的大事。

而烟儿赔着笑一边替他们倒酒,一边适时附和两句,忽然间,似乎听见外街传来一阵骚乱,她奇怪地抬眼望去,蓦地一骑黑马由街道上窜出来,骑在马上的,是一个戴着面纱的妙龄少女。

最奇的不在这里,而是在黑马之后,还跟一个形态狼狈的俊俏公子,只见他双手被缚,双眼无神,脖子上挂着一个项圈,悬在其上的链条丁零当啷地响着,而牵着这链条另一头的,正是坐在马上的那位少女。

第四百二十三章 舍命一搏

那公子虽生得俊俏,但却像是奴隶一样被那少女牵着,或许像这个字有些不太妥当,这公子应该就是奴隶。

只见那女子翻身下马,牵着那公子就进了酒肆,她往那桌边坐下,而那公子只能站着,神思麻木,几如木偶。

这两人正是小妖女曲怜琴,以及被她当作玩物一路折腾过来的池沧平。

要说池沧平此前在丐帮手下,虽然被限制了自由,但总的来说,起码还能像个正常人一样活着,可如今到了曲怜琴手里,他才真正明白,什么叫做生不如死。

都说打铁还需自身硬,真武大帝的保佑真心靠不住,曲怜琴杀了那么多丐帮弟子,唯独留下了他的性命,并非因为池沧平有什么人格魅力吸引了对方,纯粹就是因为他长得好看。

就因为池沧平这张脸,所以他被曲怜琴专门留下好好折腾,从肉体上,对方最多只能是苛待他,可在精神上的摧残就实在让人难以忍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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