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下第一丁 第297节
“带我去。快!”小萝莉迫不及待地举起了剑。
××××××××××
“啪!”
“啊——”
“啪!啪!”
“啊啊——”
“打,给我往死里打,打断一条手赏五十贯,一条腿八十贯,把他中间那玩意废了,少爷赏两百贯!”
城南一家连名字都没有小客栈前,一场惨无人道的群殴正在进行,七八个混混打扮的小青年,把公孙策围在路中间,你一拳、我一脚,他再扇两耳光,打得分外起劲。不光打,还有四五个在一边看戏,边看还别吆喝。
公孙策一个文弱书生,风一吹就倒的样子,哪受得了这种痛打法,刚被拖出来的时候还忍着不叫,一会功夫就鼻青脸肿开始嚎了。
“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单从字面上看,和**其实差不多,但是场面却非常的惨厉,不时还有血飙出来,撒了一地。
“大爷,不能打了,不能啊!”掌柜的在领头那人面前哀求着,几乎要跪下来了,“客官他是来京城应考的举子,还有两个月这就要会试了,求您高抬贵手……啊啊啊啊!”脚下一轻,整个人被举了起来。
“会试?应考?啊呸!”领头的痞子种种一口唾沫吐在地上,然后一拳打得掌柜倒飞出去,“砰”地把客栈大门撞了半个窟窿。
“实话告诉你,这小子惹了我们少爷,甭说应考会试,秋天的太阳都见不到!”他又补上一脚,踹的掌柜的直接滚进了客栈里头,鼻子一摸全是血。
领头的痞子转过身,阴恻恻地看着地上衣衫破烂,浑身血青,连爬也爬不起来的公孙策,挥挥手,左右两人立刻过去把他架了起来。
“小子哎!”他抓着
下巴,一拧,憋着的一大口血喷了出来。
“别怪爷手恨,要怪,就怪你自己多管闲事,要怪,就怪你和那个天杀的庞四认识,弄得我家主子拿你撒气。”手到腰间一摸,掏了一把明晃晃的刀子出来。
“你……你要做……做甚……甚么?”公孙策连话也说不清了,眼睛都是糊的,不过刀子还能认出来。
“做什么?哼哼,捅你呗!”领头的痞子狰笑,“一刀两百贯,你说多我要插你多少刀才够啊,十刀?二十刀?啊哈哈哈哈,这真是老天爷送钱来啊,哈哈哈。”
“我……不会怕你们的,孔曰……成仁,孟曰……”公孙策嘴巴滴着血,仍是不忘他的口头禅,但是很悲哀,他连“取义”两个都还没说出来,肚子先被领头痞子的小弟狠狠揍了一拳,痛得他想抱肚子,手却被摁住了动弹不得。
此时此刻,他的心中涌出无限委屈、悲哀的一句话……
百无一用是书生!泪水浸湿了公孙策的双眼,他委屈、他难过、他悲哀、他迷茫,他想不通,自己读书读了这么久,十年寒窗,朝夕不缀,到头来按照书本上教的,行仗义之举,做豪侠之事,竟然找来了一群流氓地痞的痛打……这一顿狂殴下来,他就算还有命能活,秋天的会试肯定是没指望了,然后又要等三年,万一没中,又是三年,三年复三年,三年又复三年,人生能有多少个三年!
迷迷糊糊的,公孙策只见到领头的痞子举起来,朝他扎过来,不是扎胸、不是刺肚子,也不是砍那地方,而是直接划他的脸。
怎么可以这样,这也太心黑了……
“锵——”关键时刻,救星杀到,悦耳的宝剑破空声音在匕首刺到脸之前响起来了,然后是脆生生好听悦耳的娇斥,接着再是“啊啊啊啊”的一片惨叫。
当然,在她动手之前,四哥先一步拍马冲到了,只一拳,领头的痞子连人带刀一起飞出去了,摔在地上爬不起来,眼睁睁看着手下的精锐弟兄被一个看起来顶多只有十几岁俊俏小哥儿杀得人仰马翻,倒了一地。
“月华妹子,你今儿这是行侠——仗义——下手狠点没关系,杀几个恶贼,取几条狗命,你的英明才能远扬,小侠女的名号才能真正叫得响!”牢记着四哥的叮嘱,小萝莉挥着她那把家传名剑,见一个捅一个,把刚才还嚣张至极、揪着公孙策痛打的地痞混混们,通通送去见了阎王。
“公孙小哥,你没事吧!”庞大叫一声,扑过去抱着遍体鳞伤的欧阳修,关切之情溢于言表,几乎要滴下泪来,“对不起,兄弟我来晚了,害你受了委屈,这帮天杀的狗东西——好妹子,不要手下留情,杀光了给公孙小哥报仇!”
“不……不可以!”公孙策急叫,浑身明明痛得龇牙咧嘴,可还是坚持着,“等官兵来,把……这些人抓起……审判……给他们定罪……”
“公孙小哥,你还不明白么!”庞大喉一声,截断他,“那日你我见义勇为,救下来那对母女,调戏她们的不是别人,是楚王赵守巽的宝贝儿子赵世清!此人仗着宗室皇亲的身份,一向作恶多端,虽然前番被包大人查处罢了郡王的爵位,废为庶民,可他终究还有个王爷爹,自己的郡王府被抄,没了,还可以带着王爷府的手下出来撒野,调戏良家。他对我家侯爷一直怀恨在心,我还以为那天之后他会来找我算帐,却不想……哎,公孙小哥,我连累你了!”
“庞兄,不……你不要这么说,孔曰成仁、孟曰取义……公孙策自幼熟读圣贤书,遇见这种事情,是一定会站出来……就算知道会遭报复……我也不会……会退缩……庞兄、庞兄弟,你别为了我杀人……把他们抓起来,交给官府……”
“好妹子,可以了,别再继续杀……”庞没有喊完,就发现现场死得已经剩不下几个了——准确说是就剩下一个,地痞头子,不过也被小箩莉一剑刺中了胸口,若不是他喊得快,小萝莉听到收了劲,真的,丁小侠女**雌威,半盏茶功夫不到就把十几天作恶多端的地痞混混杀了个精光。
杀人是要偿命的!丁小侠女只顾着惩奸,完全忘记了这点,等公孙策、庞大眼瞪小眼愕然看着她手里滴着血的长剑的时候,一票子全副武装、披甲执矛的士兵分开吓傻了为官人群走过来,一下就把他们围了。
第两百四十章该负的责任
天化日之下,当街杀人,当街被抓个正着,这是多大过!!!
“四爷走好,四爷慢走——”一票子全副武装、披甲执矛的士兵恭恭敬敬列成两排,点头哈腰的恭送杀人主使庞、杀人主犯丁小侠女,还有被打了该带去衙门接受问讯的公孙策三人坐车大摇大摆地离开。
不要惊讶,不要骂娘,事情这样处理是应该滴。
包拯下狱之后,京城的治安由高太尉统辖的禁军全面接管,接到百姓“报警”来到现场的那一队兵士,可不就是前几天奉命到七秀坊检查、铁面无私的四哥带着他们里里外外、上上下下搜了个遍,最后什么也没有现的那帮子禁军。
老熟人了都,看见皇上钦命、庞太师保举、连高太尉都和和气气对待的特使天丁大人,自小队长到每一个兵丁,赶紧上前问好。
至于生在现场的这桩凶案,我靠,大宋朝封建社会,上位杀个把两个人算啥啦,啊?就凭“清剿反贼行动特派监查使”这个身份,清查反贼的过程中,杀了几个怀疑勾结南唐余孽的京城小混混,有什么大不了的?
兵士们都这么觉得,一个个赶紧逢迎吹拍,颂扬特使大人又立新功,为老百姓除掉了一批勾结反贼的恶霸流氓,为国家剿灭的动乱的萌芽,在“清剿反贼行动”的功劳簿上,又添了浓墨重彩的一笔。
对于这样的解释,四哥很不满意!
出身在现代法制社会的他,虽然现在成了特权阶级,杀个把人跟玩一样,毛毛雨,小意思啦,但是,心中坚定不移的正义感,和从小沐浴在党的阳光下、社会主义的雨露中所培养出来的崇高品德,让他觉得自己有责任、有必要、有义务把整个事情的来龙去脉交代清楚,不能够因为现在的特殊身份而罔顾大宋律法!
当着所有禁军兵士,当着所有围观百姓,当着公孙策的面,四哥一五一十地交待了事当时的全部经过,充份强调了地痞们下手的狠辣、心肠的恶毒,充份衬托出当时危机的形势,完美凸显了正当防卫生的必要。
正当防卫明白不?说白了就是在公孙策快要被活活打死的情况下,英武的四哥及时赶到了现场,为了救人打死了地痞混混,完全不用负任何责任!
对。就是这样。四哥地一张利嘴。包拯尚且能给呛死。何况是一票子三大五粗地兵士。四哥走地时候。他们心服口服。一声声“四爷走好”绝不是出于逢迎拍马。而是对正直无私地四哥自内心地敬仰和崇拜。
难道不该崇拜么?在这个高官无数、勋贵遍地地京城。还有谁像四爷这么地尊崇律法?以四爷如今红到紫。左掌太子党。右任钦命特使地尊贵身份还有连包拯都被他踢进大牢地光辉业绩。律法在他面前本来就该是一本废纸!
迎着禁军兵士和老百姓们崇拜地目光。四哥带着重伤地公孙策直奔宝芝堂。
“怎么样。公孙小哥伤势如何?”四哥盯着林大国医。急切地追问。虽然比起色老头。他更相信那位和他有过一夕之缘地美女太医文妤涵地医术。不过让皇宫第一圣手神医来治公孙策。明显地不现实。
“老夫亲自检查过了。书生小哥地伤势虽重。不过天幸都是皮外伤。没有伤及骨头和内腑。大约半个月就能好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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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啪!”
“啊——”
“啪!啪!”
“啊啊——”
“打,给我往死里打,打断一条手赏五十贯,一条腿八十贯,把他中间那玩意废了,少爷赏两百贯!”
城南一家连名字都没有小客栈前,一场惨无人道的群殴正在进行,七八个混混打扮的小青年,把公孙策围在路中间,你一拳、我一脚,他再扇两耳光,打得分外起劲。不光打,还有四五个在一边看戏,边看还别吆喝。
公孙策一个文弱书生,风一吹就倒的样子,哪受得了这种痛打法,刚被拖出来的时候还忍着不叫,一会功夫就鼻青脸肿开始嚎了。
“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单从字面上看,和**其实差不多,但是场面却非常的惨厉,不时还有血飙出来,撒了一地。
“大爷,不能打了,不能啊!”掌柜的在领头那人面前哀求着,几乎要跪下来了,“客官他是来京城应考的举子,还有两个月这就要会试了,求您高抬贵手……啊啊啊啊!”脚下一轻,整个人被举了起来。
“会试?应考?啊呸!”领头的痞子种种一口唾沫吐在地上,然后一拳打得掌柜倒飞出去,“砰”地把客栈大门撞了半个窟窿。
“实话告诉你,这小子惹了我们少爷,甭说应考会试,秋天的太阳都见不到!”他又补上一脚,踹的掌柜的直接滚进了客栈里头,鼻子一摸全是血。
领头的痞子转过身,阴恻恻地看着地上衣衫破烂,浑身血青,连爬也爬不起来的公孙策,挥挥手,左右两人立刻过去把他架了起来。
“小子哎!”他抓着
下巴,一拧,憋着的一大口血喷了出来。
“别怪爷手恨,要怪,就怪你自己多管闲事,要怪,就怪你和那个天杀的庞四认识,弄得我家主子拿你撒气。”手到腰间一摸,掏了一把明晃晃的刀子出来。
“你……你要做……做甚……甚么?”公孙策连话也说不清了,眼睛都是糊的,不过刀子还能认出来。
“做什么?哼哼,捅你呗!”领头的痞子狰笑,“一刀两百贯,你说多我要插你多少刀才够啊,十刀?二十刀?啊哈哈哈哈,这真是老天爷送钱来啊,哈哈哈。”
“我……不会怕你们的,孔曰……成仁,孟曰……”公孙策嘴巴滴着血,仍是不忘他的口头禅,但是很悲哀,他连“取义”两个都还没说出来,肚子先被领头痞子的小弟狠狠揍了一拳,痛得他想抱肚子,手却被摁住了动弹不得。
此时此刻,他的心中涌出无限委屈、悲哀的一句话……
百无一用是书生!泪水浸湿了公孙策的双眼,他委屈、他难过、他悲哀、他迷茫,他想不通,自己读书读了这么久,十年寒窗,朝夕不缀,到头来按照书本上教的,行仗义之举,做豪侠之事,竟然找来了一群流氓地痞的痛打……这一顿狂殴下来,他就算还有命能活,秋天的会试肯定是没指望了,然后又要等三年,万一没中,又是三年,三年复三年,三年又复三年,人生能有多少个三年!
迷迷糊糊的,公孙策只见到领头的痞子举起来,朝他扎过来,不是扎胸、不是刺肚子,也不是砍那地方,而是直接划他的脸。
怎么可以这样,这也太心黑了……
“锵——”关键时刻,救星杀到,悦耳的宝剑破空声音在匕首刺到脸之前响起来了,然后是脆生生好听悦耳的娇斥,接着再是“啊啊啊啊”的一片惨叫。
当然,在她动手之前,四哥先一步拍马冲到了,只一拳,领头的痞子连人带刀一起飞出去了,摔在地上爬不起来,眼睁睁看着手下的精锐弟兄被一个看起来顶多只有十几岁俊俏小哥儿杀得人仰马翻,倒了一地。
“月华妹子,你今儿这是行侠——仗义——下手狠点没关系,杀几个恶贼,取几条狗命,你的英明才能远扬,小侠女的名号才能真正叫得响!”牢记着四哥的叮嘱,小萝莉挥着她那把家传名剑,见一个捅一个,把刚才还嚣张至极、揪着公孙策痛打的地痞混混们,通通送去见了阎王。
“公孙小哥,你没事吧!”庞大叫一声,扑过去抱着遍体鳞伤的欧阳修,关切之情溢于言表,几乎要滴下泪来,“对不起,兄弟我来晚了,害你受了委屈,这帮天杀的狗东西——好妹子,不要手下留情,杀光了给公孙小哥报仇!”
“不……不可以!”公孙策急叫,浑身明明痛得龇牙咧嘴,可还是坚持着,“等官兵来,把……这些人抓起……审判……给他们定罪……”
“公孙小哥,你还不明白么!”庞大喉一声,截断他,“那日你我见义勇为,救下来那对母女,调戏她们的不是别人,是楚王赵守巽的宝贝儿子赵世清!此人仗着宗室皇亲的身份,一向作恶多端,虽然前番被包大人查处罢了郡王的爵位,废为庶民,可他终究还有个王爷爹,自己的郡王府被抄,没了,还可以带着王爷府的手下出来撒野,调戏良家。他对我家侯爷一直怀恨在心,我还以为那天之后他会来找我算帐,却不想……哎,公孙小哥,我连累你了!”
“庞兄,不……你不要这么说,孔曰成仁、孟曰取义……公孙策自幼熟读圣贤书,遇见这种事情,是一定会站出来……就算知道会遭报复……我也不会……会退缩……庞兄、庞兄弟,你别为了我杀人……把他们抓起来,交给官府……”
“好妹子,可以了,别再继续杀……”庞没有喊完,就发现现场死得已经剩不下几个了——准确说是就剩下一个,地痞头子,不过也被小箩莉一剑刺中了胸口,若不是他喊得快,小萝莉听到收了劲,真的,丁小侠女**雌威,半盏茶功夫不到就把十几天作恶多端的地痞混混杀了个精光。
杀人是要偿命的!丁小侠女只顾着惩奸,完全忘记了这点,等公孙策、庞大眼瞪小眼愕然看着她手里滴着血的长剑的时候,一票子全副武装、披甲执矛的士兵分开吓傻了为官人群走过来,一下就把他们围了。
第两百四十章该负的责任
天化日之下,当街杀人,当街被抓个正着,这是多大过!!!
“四爷走好,四爷慢走——”一票子全副武装、披甲执矛的士兵恭恭敬敬列成两排,点头哈腰的恭送杀人主使庞、杀人主犯丁小侠女,还有被打了该带去衙门接受问讯的公孙策三人坐车大摇大摆地离开。
不要惊讶,不要骂娘,事情这样处理是应该滴。
包拯下狱之后,京城的治安由高太尉统辖的禁军全面接管,接到百姓“报警”来到现场的那一队兵士,可不就是前几天奉命到七秀坊检查、铁面无私的四哥带着他们里里外外、上上下下搜了个遍,最后什么也没有现的那帮子禁军。
老熟人了都,看见皇上钦命、庞太师保举、连高太尉都和和气气对待的特使天丁大人,自小队长到每一个兵丁,赶紧上前问好。
至于生在现场的这桩凶案,我靠,大宋朝封建社会,上位杀个把两个人算啥啦,啊?就凭“清剿反贼行动特派监查使”这个身份,清查反贼的过程中,杀了几个怀疑勾结南唐余孽的京城小混混,有什么大不了的?
兵士们都这么觉得,一个个赶紧逢迎吹拍,颂扬特使大人又立新功,为老百姓除掉了一批勾结反贼的恶霸流氓,为国家剿灭的动乱的萌芽,在“清剿反贼行动”的功劳簿上,又添了浓墨重彩的一笔。
对于这样的解释,四哥很不满意!
出身在现代法制社会的他,虽然现在成了特权阶级,杀个把人跟玩一样,毛毛雨,小意思啦,但是,心中坚定不移的正义感,和从小沐浴在党的阳光下、社会主义的雨露中所培养出来的崇高品德,让他觉得自己有责任、有必要、有义务把整个事情的来龙去脉交代清楚,不能够因为现在的特殊身份而罔顾大宋律法!
当着所有禁军兵士,当着所有围观百姓,当着公孙策的面,四哥一五一十地交待了事当时的全部经过,充份强调了地痞们下手的狠辣、心肠的恶毒,充份衬托出当时危机的形势,完美凸显了正当防卫生的必要。
正当防卫明白不?说白了就是在公孙策快要被活活打死的情况下,英武的四哥及时赶到了现场,为了救人打死了地痞混混,完全不用负任何责任!
对。就是这样。四哥地一张利嘴。包拯尚且能给呛死。何况是一票子三大五粗地兵士。四哥走地时候。他们心服口服。一声声“四爷走好”绝不是出于逢迎拍马。而是对正直无私地四哥自内心地敬仰和崇拜。
难道不该崇拜么?在这个高官无数、勋贵遍地地京城。还有谁像四爷这么地尊崇律法?以四爷如今红到紫。左掌太子党。右任钦命特使地尊贵身份还有连包拯都被他踢进大牢地光辉业绩。律法在他面前本来就该是一本废纸!
迎着禁军兵士和老百姓们崇拜地目光。四哥带着重伤地公孙策直奔宝芝堂。
“怎么样。公孙小哥伤势如何?”四哥盯着林大国医。急切地追问。虽然比起色老头。他更相信那位和他有过一夕之缘地美女太医文妤涵地医术。不过让皇宫第一圣手神医来治公孙策。明显地不现实。
“老夫亲自检查过了。书生小哥地伤势虽重。不过天幸都是皮外伤。没有伤及骨头和内腑。大约半个月就能好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