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神,提瓦特自己的大爱仙尊 第33节
“谁说我要运出去了?”
陆生伸手插进装满摩拉的箱子,将满满一箱摩拉顷刻炼化。
派蒙看傻了,急得去拽陆生的头发:“哇啊啊啊!住手啊主人!你在干什么?!”
【检测到元素力汇入,正在转换中...】
【岩元素技能等级已提升,获得新技能:铜头铁臂——将血肉之躯短暂变为坚硬刚体,持续时间转瞬而逝,请把握时机,在敌人攻击的瞬间使用或有奇效。】
【岩元素技能等级已提升,获得新技能:力拔山兮——所有岩石的重量在你手中减轻90%】
“嗯?”
陆生眼前一亮,铜头铁臂?
要是早点有这个技能,自己岂会被甘雨一头撞飞?
直接跟她互顶!看谁头硬!
PS.原神5.0我也第一时间赶去品鉴了,只能说原汁原味,风景一流,音乐稳定,剧情弱智。我嘞个战争的国度啊,还以为纳塔的人民和稻妻的人民一样生活在水生火热之中呢,结果刚进纳塔看到一帮人在开趴体没绷住。派蒙更是愈发地逆天了,文案你不会以为让派蒙表现地像个弱智一样就会显得她很可爱吧?大世界能变成宝宝巴士龙挺好玩的,但我还是要给差评!他妈的让你给我歪天空之卷!你还我原石!天杀的mhy!你该死啊!我上早八!!!
蒙德璃月篇 : 第四十五章:旅行者让阿帽当主角
闲来无事,勾栏听曲。
璃月是个好地方啊,赚钱容易,东西好吃,还有小曲听,可谓养老圣地。
若非自己志不在此,买块地当个闲云野鹤也挺不错。
正饮茶品茗间,有个神色鬼祟的家伙突然坐到了陆生旁边,将声音压得很低。
“公子,要攒劲的东西不?”
嗯?
陆生肃然起敬。
“有多攒劲?”
“嘿嘿,新鲜出炉的,包您满意。”
说着,那人从怀中掏出两本书来。
一本名为《我与凝光大人的二三事》。
一本名为《狐仙小姐请饶命》。
陆生好奇地翻开第一页品鉴,一切都还正常,翻到第二页时看到肤如凝脂这几个字便觉不妙。
原来是这么个攒劲法啊!
“怎么样?公子要不要?买了回去细细品尝,如游仙境啊!”
“我都要了,多少钱?”
“嘿嘿,一本两百,不讲价。”
陆生痛快付了钱,匆匆赶回客栈,兴致勃勃开始品鉴起来。
时间一晃而过,两本书都被翻阅完毕。
陆生大呼上当。
“妈的!中计了!”
一个字,烂!两个字,很烂!三个字,烂完了!
倒不是说这书中没有那有关一夜贪欢的片段。
而是这些最关键的精华完全没有味道。
一看就是哪个连女人手都没碰过的穷酸秀才冲多了死前产生的幻觉罢了。
这种东西也好意思卖两百摩拉?我拿来当厕纸都嫌脏了屁股!
不是说幻想不好,而是通篇的幻想只会让人觉得索然无味。
半真半假的描述才能让钟爱这类文的读者产生代入感。
璃月也是拉了,居然连个能写刘备文的人都没有。
是时候给璃月来点小小的降维打击了。
陆生把那两本破书一扔,找来笔墨开始自己撰写。
《少年阿帽的奇妙冒险》
「第一章:房东夫人」
「阿帽的乡试成绩并不理想......」
从中午写到傍晚,第一部分的篇章总算告一段落,陆生将稿件收好,马不停蹄地回到了听曲的地方,再次找到正在向别人兜售烂书的小贩。
“你小子,给我看的什么烂书?这种级别的东西也好意思拿出来卖?”
他揪住小贩衣领,平生自己最难容忍的事情就是有人往涩涩里面下毒。
“这这这...怎么会呢?这都是老手写的...”
“老手?哼!今天让你看看什么才是真正攒劲的东西!”
陆生将《少年阿帽》甩在小贩脸上,让他品鉴一番。
小贩咽了口唾沫,迫于对方淫威,只能低头阅读。
但渐渐的,他的眼神从不屑变得专注,再到震惊。
纸上的文字仿佛有魔力般将他吸入,带他身临其境体验了一次少年阿帽所经历的事情。
待最后一行读完,小贩已是面色潮红,龙儿抬头了。
“太棒了!这简直太棒了!简直可以与稻妻走私来的神作媲美!不!要比稻妻写的还好!”
小贩的眼神里充满了期待,忙问道:“公子,请问这是谁写的?天不生此人,书道万古如长夜啊!请告知于我,等我请示了我家主人,一定花重金请这位先生出山!”
陆生忽然来了兴致,“哦?重金?有多少?”
小贩意犹未尽地又欣赏了一遍,自信道:“此书若是印刷成册,必然脱销,而我家主人与写手的分成一般都是四六,写手六,我家主人四。”
“但遇到这种好书,必然是能谈的,最多可以七三甚至是八二开。像稻妻的顶级作者,写一本书的收入基本都在几百万摩拉,这还只是本土销量,由于海禁,这些书都是走私来的,赚了钱作者也分不到,要是算上七国的盗版销量,千万摩拉不是问题。”
“一千万摩拉八二开,作者也能拿到八百万。”
“拜托了,此等人才籍籍无名太过可惜,我保证,只需要一本书,名气便可打响,日后的新书收入更能节节攀升,请公子介绍给我认识吧!我求求你了!”
陆生嘴角微微勾起一丝弧度,没想到自己一怒之下默写出来的东西能创造如此价值。
这还只是上不得台面的文学内容。
自己十年网文阅历,古今中外什么小说类型没读过?随便拿出一本岂不是都能薄纱璃月文坛?
难怪穿越小说里那么多人都喜欢当文抄公。
读书最有用的一集。
不读书,穿越了连文抄公都没得当。
“咳咳,这东西的确是我一位友人所写,他没有名字,只有一个道号,叫做大爱仙尊,不过他向来神龙见首不见尾,过惯了闲云野鹤的日子,让他出世应该是不可能的。”
听到这话,小贩神色寂寞,仿佛身心已死。
“唉!悲矣!悲矣!我璃月文坛丧失一颗巨星啊!”
“不过话又说回来了。”陆生话锋一转,“若是我代他出世,想必这位仙尊也没有意见,我与他情同手足,一句话的事。”
小贩死灰般的心绪再度点燃,激动道:“公子的意思是让仙尊写文,由你代为转交?”
“不错,但是稿费必须八二开,我替仙尊在北国银行开了个户头,今后的分成全部打进那里面去。你回去跟你主人商量商量,要是同意的话,每周这个时间,我会让人把稿子送到这来。”
“好!好!这便好!那这份初稿我就先带回去给我家主人欣赏,我保证她看完一定会同意公子的要求!公子记得留意,若是明天万文集舍的告示上贴了红纸,就便是我家主人同意了。”
“万文集舍?你家主人难道是...”
小贩尴尬一笑,小声道:“公子心里知道就好,没必要说出来,嘿嘿...”
陆生会心一笑,懂得都懂,既是书店,卖点禁品也很正常。人嘛,食色性也,七星不会不知道这些,只要不拿到台面上来卖,不过睁只眼闭只眼罢了。
没想到自己会有写书赚钱的一天。
在蒙德差点把命搭上也只赚了两百万,到璃月不到一周,身价已经翻了几番。
事实证明机遇比实力重要。
陆生心情大好,悠哉走在街上,迎面突然走来一高一低两道熟悉的身影。
甘雨?申鹤?
这俩姐妹怎么这个时候碰一起了?
陆生心里咯噔一下,背过身去,甘雨那招火箭头锤至今仍有阴影。
一头神兽就已经很难对付了,现在旁边还有个仙人,要是被她认出来,今天璃月港不夷为平地自己怕是走不了。
不能拼命啊,拼命还怎么挣钱?
“申鹤妹妹,这里就是绯云坡了,璃月最繁荣的商贸街,几大酒楼都在这,琉璃亭的饭菜味道很不错,申鹤妹妹还没吃过仙草以外的东西吧?等有空了带你来尝尝。”
甘雨带领申鹤,就像在城市打工的姐姐拉着从乡下来的妹妹逛街一样,贴心地为她介绍本地的风土人情。
忽然,甘雨看到一个眼熟的身影背对着她,行为古怪。
“呀,这告示牌可真告示啊...”
“你好,你是从蒙德来的那位勇士对吧?我们在群玉阁见过一面你还记得吗?”
甘雨对这个刚一见面就盯着自己看的人印象深刻,据说凝光把贴身玉佩都给了他。
刚进城的时候,她还从千岩军口中得知了陆生砸解翠行招牌的事。
虽然使用暴力不妥,但教训赌石这种不良风气也算是好事一件,甘雨心中对这名外来者的好感增加不少。
PS.对不起学长们,我错啦T.T,我不该说原神的坏话!呜呜呜,不要再举办啦!投降!我投降还不行嘛!我这就去给原神冲648,哦等下,不小心冲歪了,没事!还有第二次彩光的机会!哦哦哦哦哦!!!出啦!诶?怎么是黑神话悟空啊?
蒙德璃月篇 : 第四十六章:旅行者陪神兽仙子吃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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