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帝陛下,我真不是奸臣! 第172节
“行吧。”
秦稷拍了拍她的肩膀,然后两个人一同走向了这次见面的约定地点。
这一次秦稷来到傅山县,提前通知了当地县令,并说明无需迎接,也无需设宴之类的,不得惊扰百姓。
就连这一次的出行,本来秦稷也是让手下打扮成商队的,可是......
灵颜这阵仗一出来,就不太像是商队了......
面前是一家非常普通的酒店,秦稷之前坐在马车上向外看过去的时候,就注意到,整个县城就只有两家酒店,其它的都是些小馆子,因此,选在这家装潢相对比较气派的“鸿升楼”,的确是见客的不错选择。
这和他的想象倒是不太一样,原本他以为,像是书翁这样的人,应该是一个不怎么在乎物质享受、像很多他所认知中的古人那样生活朴素自得其乐的世外高人才对。
而鸿升楼,他虽然不怎么了解这里的实际情况,但从它和周围建筑截然不同的装潢和宽敞的门脸就能看出,这家鸿升楼基本上就是傅山县的餐饮牌面了。
“呦,客官,您来吃饭?”
“嗯,我来见一个人。”
“好嘞,您......几位?”
站在门口的伙计显然有点懵,看见这么多人,他也不确定这人到底是要几个人进来吃饭。
“这些人是跟在我身边保护我的货物的伙计,你们店里人多吗?”
“当然不多,咱们这个县城,总共就这么多人,现在里面也没多少人。”
伙计明白自己可能要接个大活儿,急忙说道。
“好,我上去和别人谈事,我的这些伙计们就劳你们招待了,时间仓促,你们也不用上什么宴席,弄点好的肉来,做些正常的菜品即可。不过别给他们喝酒,钱我付。”
“好嘞!那客官,您是要找哪位啊?”
“二楼庆宾居的那位。”
“哦,您是指江先生,原来您是江先生的客人,是我有眼不识泰山了,您请吧,江先生在上面等您很久了。”
听到他要找的人,伙计本就客气的神态变得更加尊敬了起来,他领着秦稷和灵颜走上二楼,然后直奔庆宾居包厢。
“客官,就是这里了。”
伙计说道。
秦稷点了点头,推开了房门。
灵颜站在门口警备。
推开房间门,令人意想不到的是,在里面传出来的竟然是一个清脆的嗓音:
“太尉大人,在下等候您多时了。”
这一声让秦稷愣在原地片刻,他的目光越过面前的桌子,看到了对面的“书翁”。
坐在对面的,是一个女人。
一身十分朴素的束腰长衫,将那修长的身形轮廓勾勒而出,秦稷觉得这位书翁少说能有一米七的个头,这在大夏的女性之中算是比较高的了。
温润的眉目看起来的确有那种书香门第家的人该有的文雅,而那双明亮的眼睛里面,同样藏着令人捉摸不透的深邃,秦稷进来的第一眼,就觉得她可能还真的很符合“书翁”这个称号。
“您就是书翁吗?”
秦稷坐在了对面,然后询问道。
“是的,怎么,太尉您觉得很惊讶?”
“算是吧。”
秦稷没有隐瞒自己的惊讶,即使现在的皇帝夏雨潇是女性,大夏的灰鳞处统领也是女性,但这并不能代表大夏出现女性的能人就是什么常见的事情。
况且,灵颜当时也只是告诉自己书翁的背景没什么问题,可以接触,也没说书翁的性别。
书翁这个自称就完全不像是个女性,反而更像是一个颇有些风骨的老头子,秦稷自然会惊讶。
“抱歉用这样的自称,这只是我自己的趣味罢了。我只是觉得自己每日读书写字,研究经典,像个老头子而已。”书翁说道,“真名的话,我叫江书柔,您称呼什么都可以。”
“还是称呼您为江小姐吧。”
“您随意,我无所谓。”
说到这里的时候,伙计正好把做好的菜端上来,而趁着这个时机,秦稷打量了一下面前的这个女孩。
从外貌特征上来看,江书柔显然并不是一些人所传扬的那样清贫,她身上穿着的衣服虽然并不算很好,可是从她提前订好的酒席上的饭菜可以看出,江书柔不缺钱。况且就那白净柔润的皮肤,说她干过多少农活那简直是对农民伯伯最大的蔑视。
她的手上,秦稷敏锐地发现了指肚和手指侧面的茧子,这显然是长期执笔书写的结果,而且,身上还带着墨香,显然她的确是正儿八经的读书人。
“江小姐在这县城里面,人缘貌似很不错。”
“承蒙大家抬爱罢了,傅山县上上下下就这么些人,我只不过在这里住的时日长了些,稍微县内百姓写了一些诉状和家书,说过几句公道话,久而久之就这样了。”
她微笑着捧起茶杯喝了一口,然后问道:
“不知太尉今日前来,有何指教?”
第三十一章 江小姐
书翁很有钱。
或者说,相较于普通人而言,她的家庭就算是很有钱的那种了。她的父亲是一名商人,外公曾经做过官,因此,家里到现在仍然颇有家资。
只是,对于江书柔而言,一个闺中大小姐的命,她并不喜欢。
父母很爱惜这个唯一的女儿,他们希望女儿能够留在身边,而饱读诗书的江书柔,却将目光投向了那些在田间劳作奔波的百姓。
于是,书翁暂且放掉了手中的笔,脱掉了精致的鞋子,踩进了泥土里。
不知道是不是因为出身的原因,她无法承担普通农民看来非常普通且轻松的活计,也正是那个时候开始,她才发现,原来自己的身体早就有问题。
强烈的气喘,让她很难承担任何稍微大一点负荷的体力劳作,父母的“娇生惯养”其实是对的,这是照顾了她的身体的最好的办法。也就是说,自己注定无法融入到泥土里去。
既然如此,那就试着去做一些自己能做到的事情。
书翁开始成为了书翁,她在这座县城里面用自己的零花钱办了一家“书翁草堂”,草堂收留那些流离失所、失去父母的孩子,并雇佣专人进行照顾,她亲自负责培养这些孩子——这种事情是从她十一岁就开始的,当时还是由自己的母亲来负责管理,而现在,二十二岁的她已经早就成为了这里唯一的话事人。
这就是她到目前为止的一切。普普通通,在大夏的文人圈子里,书翁就是这么一个普普通通不受重视,却又踏踏实实的形象。
秦稷听着她讲述自己的过往,然后,点了点头。
他的心里,已经将江书柔列为了大夏必挖的墙角之一。
书生最大的问题就在于空谈,大夏文考过的考生当官后的确保证了其能力的下限,却也没少招来一些只会空谈的人过来。也正式因为如此,夏雨潇才会抓着顾问程这样的人不放。因为这家伙实在是太好用了。
而江书柔,同样是这类人。也许她没有顾问程那样的果断和严酷,却有适合她发挥能力的才干。
只是......
秦稷知道,选人才可不能只听她自己说。而且,今天自己也不是专门为了挖人的。
“之前,朝廷的李郡丞,曾说自己与你有过交谈,此事传到了陛下的耳中,陛下对江小姐有所重视,故此派我前来和您交谈。”
秦稷说明了自己的来意。
“在下倒是没想到居然能惊扰了陛下,”对此,江书柔压低了声音,似乎是担心外面的人听到,“还望太尉告知陛下,请陛下见谅,山野粗莽之人,闲来胡诌而已。”
“江小姐的胡诌,在我看来,反倒有条有理,”为了避免误会,秦稷急忙说道,“陛下让我前来,也是为了见一见书翁这位德高望重之人,如果确实是人才,陛下希望将来能够将其留用。”
“陛下过谬了,在下不过是一个读了点书的女子,又怎能步入朝堂为人所用?更何况,我在本地还是有些亲戚朋友的,故土难移,还是算了吧。”
江书柔笑着拒绝了他的邀请。
秦稷倒也不在意,这种文人,大部分都有点自己的性子,不愿意去也能理解,他也没打算强求。
“既然江小姐不愿共事,那也罢了,不过,我还是希望能够请江小姐指教一二,这国之教育,该如何去做?此前虽江小姐已经说过,但毕竟是郡丞的记录,尚且不完全清晰,今日想听您亲口说一说。”
“......好吧。其实这件事倒也没什么难的,最难的,其实是看清当今的朝廷想要什么。历来的朝廷都想要有德的人才,我大夏亦是如此,人若失德,才能再高也不可成为柱石,这一点,历来的皇帝们已经完全清楚了。”
“而关乎到治国之道一事,则其人才必然有德,然有德者,并非愚善愚忠之人。治国者如治病,需谨慎定计,果断施行,方可有所成效,而愚善愚忠之人,则不可用于治国,若用于治国则必出祸患。”
秦稷听着对方说的话,点了点头,但是说实话,这话谁受过足够教育的话谁都能说出来,不稀奇。
“至于朝廷究竟想要如何培养人才,我想,这取决于当今陛下的想法。但无论陛下想法如何,如今的大夏都需要尽快有官学带头了。”
“为何?”秦稷好奇地询问道。
“不为何,仅仅是因为,大夏的文考制度。”
江书柔叹了口气,然后伸出筷子夹了一口菜送到嘴里:“太尉,大夏的文考,您一定也曾经听说过,实际上,文考虽有题材限制,也有相应的经典古籍,可文考,仅能评判其阅读经典之思维高低与否。文考实为筛选善学者而已。”
“然当今朝廷,不需善学者,而需善用者。朝廷有文考,而文考过于宽泛,民间又无官学为代表,现如今各处的所谓私学,不过是自发归纳历年考题,教授考生以便考生文考而已。如此长此以往,任百姓自行解读文意,其害无穷。”
她说这些话并没有耽误手上的工作,目光又投到了旁边的一盘羊肉上来。
“哦?那江小姐认为,官学应当如何规制?又应如何设立?”
“首先,官学应由官府主办,由朝廷拨款予以维持......官学之意,在于朝廷掌控民间教育,因此必须由朝廷亲自控制。并由朝廷部门专门负责指派教师及相应人员。官学可制官学之书,征集有才之人编纂各领域之具体要求,然后下发各地官学私学施行......”
............................
日落时分。
灵颜在外面坐了很久,腿都有点麻了。
她敲了敲门。
“少爷,少爷?您和江小姐还在聊吗?”
原本其实她可以进去的,但考虑到自己进去了大概也听不太懂,而且在这座酒店,在外面守着更容易提前发现心怀不轨之人,所以她一直在外面等着。
话音刚落,秦稷打开包厢的门,走了出来,身后跟着江书柔。
然后,灵颜就听到了秦稷非常兴奋的声音:
“快,灵颜,一起上马车,今天晚上我要和江小姐对拜!”
......
“!??”
第三十二章 赠书
灵颜在跟随秦稷出行的时候,经常能够见到秦稷的各种各样的情绪。
其实秦稷本身是很理智的,他极少出现那种发自内心的情绪波动,大多数所谓的“情绪”,也不过是为了其需要而表现出来的,说白了就是装。
但是,无论是装的情绪也好,真心的也好,她属实没见过自家少爷居然兴致勃勃地想要和对方对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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