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罐子商人,开局秦始皇开出长生药 第167节
“..........”
得知刘邦的死讯。
李霄寒并不意外,在刘邦完全没有防备的情况下,突然遭遇黑冰台的暗杀,就算他逃跑的功夫再厉害,也没有任何的办法。
同时。
因为这名大汉帝国的创始人的死去。
他看向嬴政身上的时候,能够看见气运点的大幅度增长,仿佛将半个大汉帝国的气运全部吸收了过来。
当然。
这只是尚未建立的大汉帝国气运。
比起统一全国,已经登基成帝的大汉帝国,终究还是差了一点。
“对了,顿弱。”像是想起了什么事情,嬴政开口说道:“既然你来了,我这有一事需要你去办。”
“还请陛下吩咐。”
“此乃招贤令,一共六人,将他们请来咸阳吧。”
取过竹简和毛笔。
嬴政‘唰唰’的在上面写下了一堆人名和地名,这是仙人刚刚说的‘谋臣’名单,已经全部被他牢记在心。作为日理万机的皇帝,他的记忆力自然不错。
更何况,这么重要的事情。
他绝对会牢记在心,不会轻易的忘记。
“拿着吧。”
将写好的竹简,交到了顿弱的手中。
这个时代,虽然还没有纸张,只能用竹简、丝绸记载。
但是。
却已经发明了毛笔。
并且被身为武将的蒙恬改良了,性能提升了不少,蒙恬更是被称之为‘笔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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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元前223年,秦国大将蒙恬带兵在外作战,他都要定期写战报呈送秦始皇。
当时,人们用竹签写字,很不方便,蘸了墨没写几下又要蘸。
一天,蒙恬打猎时看见一只兔子的尾巴在地上拖出了血迹,心中不由来了灵感。
他立刻剪下一些兔尾毛,插在竹管上,试着用它来写字。
可是兔毛油光光的,不吸墨。
蒙恬又试了几次,效果还是不行,于是随手把那支“兔毛笔”扔进了门前的石坑里。
有一天,他无意中看见了那支被自己扔掉的毛笔。
捡起来后,他发现湿漉漉的兔毛变得更白了。
他将兔毛笔往墨盘里一蘸,兔尾竟变得非常“听话”,写起字来非常流畅. ........
原来,石坑里的水含有石灰质,经碱性水的浸泡,兔毛的油脂去掉了,变得柔顺起来,传说这就是毛笔的来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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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臣遵旨。”
“.........”
拿着手中的竹简,顿弱看了一眼。
好家伙。
这个名单上面的人。
不是寂寂无名之辈,就是六国旧贵族,也不知道陛下为什么这么上心,就像是之前杀刘邦这个地痞流氓一样,不知道为何要出动黑冰台。
“陛下,这上面的名单,有不少人可能不愿意来。”
“不愿意来的,那就强行绑过来吧。”嬴政淡淡的说道,“不要伤到他们就行。”
既然被仙人点名了。
不管你们愿不愿意为大秦帝国效力,总之先绑过来再说。
好吃好喝的供着。
大秦帝国也不差这几个人的口粮。
总好过。
这帮家伙以后为别人效力,给大秦帝国找麻烦的情况吧?
“臣明白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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