玄幻:天道是围着我转的 第74节
情节相当离谱。
神代利世下意识地就想否认,
但资料中各种情节与她知道的一些消息有着极高度的重合,让她很快明白,这大概就是真的了。
琴酒:“吃人的喰种吗?”
蓝染惣右介:“像是虚,但比虚更加低劣。”
神之舌:“感觉有点可怕啊,特别新人还是暴食者……”
在看完资料后,薙切绘里奈可真是鸡皮疙瘩都冒出来了。
这次的新人居然是个吃人的怪物……
别看神代利世表面看去是个十分美貌的女性,但事实上她是一个个性十分残暴的喰种,而且胃口还特别好。
正常喰种一个月只需捕食一两次人类足矣,但神代利世胃口极大,一周就得捕食两三次。
而最让薙切绘里奈感到不适的是,对方对此毫无内心负担,因为人类在她眼中就只是家畜。
十七岁少女:“啊啦,新人这种情况,搞不好会引起众怒呢。”
所罗门王:“怎么说呢?总觉得让人很不舒服。”
最爱咖啡果冻:“虽然知道不同世界有各种各样的状况,但我还是忍不住觉得厌恶。”
神代利世:“……”
看到自己似乎引起了这群人的排斥,神代利世下意识地发出一连串省略号。
但她到底还是想抢救一下,毕竟这个聊天群实在太过不可思议,她可不想一上来就陷入最底层。
神代利世:“但捕食人类是喰种的天性,而且我也只能食用人类,这种事,不应该全部怪到我头上吧?”
臭豆芽:“你有拿到群签到功能给的积分了吗?聊天群应该能解决喰种只能吃人的这个缺陷。”
神代利世:“好的,我看一下。”
神代利世:“请问是这个吗?群主先生。”
她随后发了一张图片。
[发现种族【喰种】存在基因缺陷,消除此缺陷共需300积分。]
安兹·乌尔·恭:“300积分,这还真是意外的便宜啊。”
蓝染惣右介:“毕竟只是食物选择上的缺陷,300积分的话,我倒觉得十分合理。”
臭豆芽:“那先借你200积分好了。”
【臭豆芽发送了一个指定红包。】
神代利世顿时有些受宠若惊,她真没有想到这个强大的聊天群里,群主会这么好相处。
康娜·卡姆依:“那个群相册里的照片,群主是坐在@神之舌这个人的旁边这个吗?”
康娜忽然发言道。
先前大家讨论着神代利世的时候,她抱着强烈的好奇心观看了群里其他世界的资料,接着又找到了群相册里的聚会合照。
看着合照中一个个和资料里对得上号的人,再剩下最后一个不知道的但长得特别好看的身影,康娜一下子想到了群主。
神之舌:“对哦,那个是明镜弟弟,也就是群主哦。”
康娜·卡姆依:“噢!不得了了。”
神代利世:“这个……是群主?”
不算明亮的房间里,相貌给人以一种知性魅力的御姐不由睁大眼睛,装饰用的眼镜都差点掉落下来。
此时她的第一反应除了惊愕外,还有便是觉得……似乎很可口的样子。
十七岁少女:“呵呵,每次新人发现小群主的样子后,惊讶的反应特别有趣呢。”
臭豆芽:“有那么奇怪嘛?”
安兹·乌尔·恭:“也不是奇怪,只是觉得,聊天群的群主应该会是那种让人觉得很有威严、或者说很神秘的那种感觉。”
臭豆芽:“啊,我既没有威严又不神秘真是对不起了啊。”
康娜·卡姆依:“群主真的很好看。”
臭豆芽:“哼哼。”
也许是因为被夸得多了的原因,方明镜现在不像以前一样那么容易害羞了。
比起这个,他更在意神代利世那边的状况。
臭豆芽:“@神代利世,积分用了吗?”
神代利世:“已经用了,但是似乎没什么特别的感觉。”
十七岁少女:“那要不你先随便吃点东西试试?”
神代利世:“……好。”
简单地回应着,神代利世一边起身出门。
得益于与普通人类别无二致的相貌,喰种只要不暴露的话,一般都能够很好地隐藏在人类社会中。
神代利世简单地找了一个便利店。
对于各种货架上琳琅满目的食物与零食,她没有过多停留,只是随便选了一个三明治。
付了账后便匆匆回家。
在用纤细的手指撕开包装袋后,看着眼前普通至极的食物,神代利世却忽然有了那么一瞬间的踌躇,她以前不是没有尝试过想去吃正常人类的食物,然而那食物入口的瞬间,那股腥臭腐烂的恶心味道让她至今都还记忆犹新。
然而她的这份踌躇很快就被驱散了,因为从被撕开的包装袋中,奶油和面包切片的香气一起飘入她的嗅觉,闻着这个味道,神代利世顿时产生了张嘴的冲动。
开口,咬下。
瞬间,从未体验过的、正常人类食物的美妙味道在喰种的味蕾上蔓延开来,让这一刻的她彻底怔在哪里。
等几秒钟回过神来之后,她没有犹豫,只用两三口便迅速地将这个三明治给吃完。
神代利世并没有失态。
只是,觉得很奇妙,有些感动。
这个就是人类食物的味道……
仿佛生活在地底的人第一次遇见阳光一样,那种奇妙的内心悸动,实在让人难以忘怀,也许这个简单的三明治,将会让她记一辈子。
……
第108章 :皇帝是一条狗。
距离重霄圣地招新的日期已经越来越近。
虽说如此,但方明镜不是很在意这个,他在来到圣主道宫找到江九歌后,便打算让对方履行自己的承诺。
——去找大炎皇朝三皇子的麻烦。
先前为了让方明镜同意与于渊进行比试,江九歌特地向他许诺了这件事儿,算算时间,这都快有一个月了。
“你还真会找时间,不知道我最近忙吗?”
“不管,你之前说了随便哪个时间都行的。”
“行吧,左右不过两三天的功夫,就随你走一趟吧。”
江九歌说自己忙,但其实人却坐在那里练字。
他字写得很一般。
虽然已经练了百多年了,但还是写得一般。
“牧叔,去给我把皇帝牵过来。”
……
……
牧伯还是那个笑呵呵的慈祥表情。
如江九歌吩咐的,他的身影在眨眼间消失,下一刻出现后,便牵着一条吞吐神光、模样神骏无比的大狗过来。这狗就叫“皇帝”。
因为要去大炎皇朝,因此江九歌特地从众多坐骑中选了它,由此可见他的恶趣味。
皇帝一到道宫中,先是向江九歌“汪”了一声,接着呼哧呼哧地跑到方明镜那边,围着他转圈摇尾巴。
“去,都涅槃境了,在这装什么小狗呢。”
“你管我啊,小圣子喜欢跟我玩就成。”
皇帝咋呼呼地冲江九歌喊着,随后又扭头看向方明镜道,“小圣子来,快到我背上,我带你出去玩啊。”
“上次和你说的事又忘了。”
方明镜轻巧地跳到皇帝背上。
这只大狗看着威风凛凛,毛发却很柔顺干净,揪着还跟棉花一样舒适。
“啥?”
“你都叫皇帝了,应该自称朕才对。”
“噢,那是朕忘了。”
皇帝说着,载着方明镜就要往外跑,然而刚一跑出圣主道宫,江九歌就把它逮了回来。
“没让你瞎跑,到大炎皇朝去。”
“从圣地到大炎皇朝?”皇帝顿时汪出了声,“你是要让朕跑十天半个月地累死朕啊?”
“嗯?”
江九歌笑着看它。
看到他这表情,皇帝顿时身体一抖,它可再清楚不过自己这恶趣味的主子了,自己再敢叽叽歪歪的,准得被收拾。
“行,大炎皇朝就大炎皇朝,刚好朕都十几年没散过步,这就溜一圈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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