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玄幻:天道是围着我转的 第74节

  情节相当离谱。

  神代利世下意识地就想否认,

  但资料中各种情节与她知道的一些消息有着极高度的重合,让她很快明白,这大概就是真的了。

  琴酒:“吃人的喰种吗?”

  蓝染惣右介:“像是虚,但比虚更加低劣。”

  神之舌:“感觉有点可怕啊,特别新人还是暴食者……”

  在看完资料后,薙切绘里奈可真是鸡皮疙瘩都冒出来了。

  这次的新人居然是个吃人的怪物……

  别看神代利世表面看去是个十分美貌的女性,但事实上她是一个个性十分残暴的喰种,而且胃口还特别好。

  正常喰种一个月只需捕食一两次人类足矣,但神代利世胃口极大,一周就得捕食两三次。

  而最让薙切绘里奈感到不适的是,对方对此毫无内心负担,因为人类在她眼中就只是家畜。

  十七岁少女:“啊啦,新人这种情况,搞不好会引起众怒呢。”

  所罗门王:“怎么说呢?总觉得让人很不舒服。”

  最爱咖啡果冻:“虽然知道不同世界有各种各样的状况,但我还是忍不住觉得厌恶。”

  神代利世:“……”

  看到自己似乎引起了这群人的排斥,神代利世下意识地发出一连串省略号。

  但她到底还是想抢救一下,毕竟这个聊天群实在太过不可思议,她可不想一上来就陷入最底层。

  神代利世:“但捕食人类是喰种的天性,而且我也只能食用人类,这种事,不应该全部怪到我头上吧?”

  臭豆芽:“你有拿到群签到功能给的积分了吗?聊天群应该能解决喰种只能吃人的这个缺陷。”

  神代利世:“好的,我看一下。”

  神代利世:“请问是这个吗?群主先生。”

  她随后发了一张图片。

  [发现种族【喰种】存在基因缺陷,消除此缺陷共需300积分。]

  安兹·乌尔·恭:“300积分,这还真是意外的便宜啊。”

  蓝染惣右介:“毕竟只是食物选择上的缺陷,300积分的话,我倒觉得十分合理。”

  臭豆芽:“那先借你200积分好了。”

  【臭豆芽发送了一个指定红包。】

  神代利世顿时有些受宠若惊,她真没有想到这个强大的聊天群里,群主会这么好相处。

  康娜·卡姆依:“那个群相册里的照片,群主是坐在@神之舌这个人的旁边这个吗?”

  康娜忽然发言道。

  先前大家讨论着神代利世的时候,她抱着强烈的好奇心观看了群里其他世界的资料,接着又找到了群相册里的聚会合照。

  看着合照中一个个和资料里对得上号的人,再剩下最后一个不知道的但长得特别好看的身影,康娜一下子想到了群主。

  神之舌:“对哦,那个是明镜弟弟,也就是群主哦。”

  康娜·卡姆依:“噢!不得了了。”

  神代利世:“这个……是群主?”

  不算明亮的房间里,相貌给人以一种知性魅力的御姐不由睁大眼睛,装饰用的眼镜都差点掉落下来。

  此时她的第一反应除了惊愕外,还有便是觉得……似乎很可口的样子。

  十七岁少女:“呵呵,每次新人发现小群主的样子后,惊讶的反应特别有趣呢。”

  臭豆芽:“有那么奇怪嘛?”

  安兹·乌尔·恭:“也不是奇怪,只是觉得,聊天群的群主应该会是那种让人觉得很有威严、或者说很神秘的那种感觉。”

  臭豆芽:“啊,我既没有威严又不神秘真是对不起了啊。”

  康娜·卡姆依:“群主真的很好看。”

  臭豆芽:“哼哼。”

  也许是因为被夸得多了的原因,方明镜现在不像以前一样那么容易害羞了。

  比起这个,他更在意神代利世那边的状况。

  臭豆芽:“@神代利世,积分用了吗?”

  神代利世:“已经用了,但是似乎没什么特别的感觉。”

  十七岁少女:“那要不你先随便吃点东西试试?”

  神代利世:“……好。”

  简单地回应着,神代利世一边起身出门。

  得益于与普通人类别无二致的相貌,喰种只要不暴露的话,一般都能够很好地隐藏在人类社会中。

  神代利世简单地找了一个便利店。

  对于各种货架上琳琅满目的食物与零食,她没有过多停留,只是随便选了一个三明治。

  付了账后便匆匆回家。

  在用纤细的手指撕开包装袋后,看着眼前普通至极的食物,神代利世却忽然有了那么一瞬间的踌躇,她以前不是没有尝试过想去吃正常人类的食物,然而那食物入口的瞬间,那股腥臭腐烂的恶心味道让她至今都还记忆犹新。

  然而她的这份踌躇很快就被驱散了,因为从被撕开的包装袋中,奶油和面包切片的香气一起飘入她的嗅觉,闻着这个味道,神代利世顿时产生了张嘴的冲动。

  开口,咬下。

  瞬间,从未体验过的、正常人类食物的美妙味道在喰种的味蕾上蔓延开来,让这一刻的她彻底怔在哪里。

  等几秒钟回过神来之后,她没有犹豫,只用两三口便迅速地将这个三明治给吃完。

  神代利世并没有失态。

  只是,觉得很奇妙,有些感动。

  这个就是人类食物的味道……

  仿佛生活在地底的人第一次遇见阳光一样,那种奇妙的内心悸动,实在让人难以忘怀,也许这个简单的三明治,将会让她记一辈子。

  ……

第108章 :皇帝是一条狗。

  距离重霄圣地招新的日期已经越来越近。

  虽说如此,但方明镜不是很在意这个,他在来到圣主道宫找到江九歌后,便打算让对方履行自己的承诺。

  ——去找大炎皇朝三皇子的麻烦。

  先前为了让方明镜同意与于渊进行比试,江九歌特地向他许诺了这件事儿,算算时间,这都快有一个月了。

  “你还真会找时间,不知道我最近忙吗?”

  “不管,你之前说了随便哪个时间都行的。”

  “行吧,左右不过两三天的功夫,就随你走一趟吧。”

  江九歌说自己忙,但其实人却坐在那里练字。

  他字写得很一般。

  虽然已经练了百多年了,但还是写得一般。

  “牧叔,去给我把皇帝牵过来。”

  ……

  ……

  牧伯还是那个笑呵呵的慈祥表情。

  如江九歌吩咐的,他的身影在眨眼间消失,下一刻出现后,便牵着一条吞吐神光、模样神骏无比的大狗过来。这狗就叫“皇帝”。

  因为要去大炎皇朝,因此江九歌特地从众多坐骑中选了它,由此可见他的恶趣味。

  皇帝一到道宫中,先是向江九歌“汪”了一声,接着呼哧呼哧地跑到方明镜那边,围着他转圈摇尾巴。

  “去,都涅槃境了,在这装什么小狗呢。”

  “你管我啊,小圣子喜欢跟我玩就成。”

  皇帝咋呼呼地冲江九歌喊着,随后又扭头看向方明镜道,“小圣子来,快到我背上,我带你出去玩啊。”

  “上次和你说的事又忘了。”

  方明镜轻巧地跳到皇帝背上。

  这只大狗看着威风凛凛,毛发却很柔顺干净,揪着还跟棉花一样舒适。

  “啥?”

  “你都叫皇帝了,应该自称朕才对。”

  “噢,那是朕忘了。”

  皇帝说着,载着方明镜就要往外跑,然而刚一跑出圣主道宫,江九歌就把它逮了回来。

  “没让你瞎跑,到大炎皇朝去。”

  “从圣地到大炎皇朝?”皇帝顿时汪出了声,“你是要让朕跑十天半个月地累死朕啊?”

  “嗯?”

  江九歌笑着看它。

  看到他这表情,皇帝顿时身体一抖,它可再清楚不过自己这恶趣味的主子了,自己再敢叽叽歪歪的,准得被收拾。

  “行,大炎皇朝就大炎皇朝,刚好朕都十几年没散过步,这就溜一圈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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