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个角色扮演游戏 第1007节
然而,实际上女飞贼根本不需要出城,因为首领“姬三娘”原本就以寡妇的身份居住在扬州城内,盗贼团下属则扮演她家里的丫鬟,一个个穿金戴银的,好不自在~
但是——
“哼哼~在我‘逍遥侠盗’手下,就连赫赫有名的女飞贼团伙都要栽跟头!”确定女飞贼们已经远去,已然潜入宝库的李逍遥一把掀开隐身斗篷,露出身形。
“看看有什么宝贝?”李逍遥利索地拔出老爹的配剑,灌注以真元,将宝库内的宝箱的锁头全部劈开,显然不是第一次干这种事……噢,他一点都不觉得这有辱老爹的遗物,他觉得老爹当年一定也有用这把剑干过这种事!
“呼~量还真多,要不是师父给了我好东西,我想要搬走也很困难。”李逍遥收起长剑,也不管顺序,更不挑选,不停将贼赃塞到魔法袋中。
但即便如此,还是过了好一会儿,他才将女飞贼集团的宝库搬空,可见人家业务的繁忙。
“完事收工~”李逍遥拍拍手,将装满着宝贝的魔法袋揣到怀里,再从兜里掏出早有准备的会被人吐槽字迹的警告信,扔到其中一个空箱子里,“看在大家都是盗贼的情分上,本大侠饶你们一次,再犯就别怪我不留情面,将你们统统扔到衙门处。”
奉行“盗亦有道”和“盗富济贫”原则的李逍遥,由于不知道这批东西哪些是从贪官污吏府中所得、哪些是从合法商人手中所得,只能一股脑地扔到衙门处,待失主前来认领……反正贪官污吏家中的东西,他日后再偷到手就是了!
放在整个修仙界也是排在前面的刚正面的战斗力,最近学到手的御剑飞行能力,现在再从景天手中得到的魔法道具,法律已经无法制裁李逍遥了!
第四十二章 林天南
“抱歉,林堡主,我们自作主张了。”柳梦璃只隐去自己与蕾米莉亚的真实身份,相对诚实地将隐龙窟内发生的事情道出。
“……是这样吗。”林天南犹豫了一会儿,还是没有将“妇人之仁”这四个字吐出来。
从苏州百姓的角度出发,这对妖怪夫妻抢过钱财、绑架过少女、杀过侠士,压根没有被饶过一命的道理,无论是哪个朝代都不曾出现过“绑架少女后不杀不强X不索取财物者,无罪释放”这种法律。
只不过,实力非凡的是人家,前去料理妖怪的也是人家,救出被绑架少女的还是人家,人家还只是娇滴滴的漂亮女孩子一枚,他这个坐在家里啥都没干的南武林盟主也不好意思说什么。
“我会安排人手通知百姓,让他们不要接近隐龙窟,以免惊了洞窟内的妖怪。”林天南只能暗自祈祷妖怪们信守承诺,别高手们一离开,它们又出来再犯事。
“……有劳了。”柳梦璃点点头。
她还是期待着“人类和妖族的和谐共处”,然而现实却是“河水不犯井水”已经是最好的结局。
……
“啥都不管打进去,那是蕾咪的风格;想方设法寻找折中的解决办法,那是梦璃的风格;事后亲自挨家挨户将被绑架的女子送回家,解释来龙去脉,维护她们的清白名声,那是元姬的风格。整体来说还算正常吧~”利兹早在分头行动时,就想过柳梦璃会手下留情,闻说此事也毫不惊讶。
“……利兹大侠该不会也是?”林天南略带几分担心地说道。
“放心吧,我们另外一边的人杀性很重,一路砍过去,身上染满肮脏的血污~”利兹故意用上奇怪的表述方式。
“哼!”早在路上就已经沐浴更衣的张菁忍不住冷哼一声,装逼不成反被吊打,心情不要太糟糕。
讽刺完妹子们,利兹开始正经说明黑水镇的状况:“再说,我们那边除了疯狂的僵尸,就只有一个丧心病狂的血修,想心慈手软也没有好对象。”
“血修?”林天南一愣。
“顾名思义,通过鲜血修炼的邪魔外道,在将军冢下方有一个巨大的血池,你们自己去亲眼确认吧……不过,要是找到什么奇怪的修炼法决,也请不要乱来,”利兹看向林天南,这个苏州城内最具实力与名望的人,要是赤鬼王真有留下修炼法决,东西八九成都会落入他手中,“这个世界有【轮回】的说法,死了以后鬼界走一圈又能投胎,要是为了续命而干那种事,反而要在鬼界受苦。”
“如此伤天害理之事,我林天南岂会为之!”尽管利兹没有指名道姓,林天南也听出他话中所指,当即怒发冲冠道。
利兹也不在意,他跟林天南又不相熟,只是苏州刺史不靠谱,善后事情要找林天南这武林盟主解决而已,林天南骨子里是真大侠还是伪君子,他没有这个闲暇去确认,“总而言之,我只负责打怪,清理场地的工作请找专业的道士来……记住,一定要找有真才实学的道士,整整一个小镇的居民化作僵尸,血煞之气已经渗入土地中,要是没有妥善处置好,该地将会持续地出现奇怪的东西。”
不会再出现“赤鬼王”和“僵尸将军”如此强大的邪魔,但对不通武艺的普通人来说,就是一只蹦蹦跳跳的僵尸也是可怕的大敌。
闻此,林天南也收起心中怒意,沉吟道:“……看样子,我只能去信与老友,请他派一门下弟子前来解决了。”
“咦?林堡主有这方面的朋友?”利兹奇怪道。
“我与蜀山派掌门独孤剑圣是十多年的拜把子兄弟,只是他神龙见首不见尾,也不知道什么时候才得知此间状况。”交友满天下的林天南叹息道。
“蜀山派吗~”真是久违的名字。
林天南这才反应过来,“利兹大侠也是修仙人士吧?难道也跟蜀山派有旧?”
“啊……可以这么说吧……”
之前跑进去锁妖塔里面,将人家的镇派之剑都拔出来了~
……
利兹等人是为了苏州城外的善后工作而找林天南,而御剑至扬州城行侠仗义的李逍遥自然不需要找他——只不过,李逍遥不找林天南,林天南反而主动宴请李逍遥。
酒过三巡,林天南终于图穷匕见,“李少侠年纪轻轻就有此身手,仙法威力绝伦,相貌亦是出类拔萃,真乃少年英杰,请问已有婚约对象吗?”
“额……还没有……”李逍遥就知道没好事,他也机灵地没有多喝酒,至今还算清醒。
“李少侠看我家月如怎么样?”毕竟是连比武招亲这一招都用过的人,林天南说话无比直接。
“这个……不太合适吧?”这一个时间点的林月如还真没有给李逍遥留下什么好印象,第一次见面鞭打丫鬟和长工,第二次见面擂台下干一架。
“不合适?啊……之前的事情只是误会罢了,月如平时并不是那样子的。”林天南也有从女儿口中得知具体状况,稍微一想便知道李逍遥在顾虑什么。
“哈……”只不过,黄婆卖瓜自卖自夸,李逍遥这么机灵的家伙怎么可能相信。
“据闻李少侠乃当年鼎鼎大名的‘南盗侠’之子,如今有意继承父业?”林天南很显然有调查过心目中的未来女婿,但消息来源是谁就不知道了,“恕我直言,最为适合李少侠的妻子,果然还是江湖儿女,而我家月如自小便侠气过人,拥有一副热心肠。”
在江湖人士眼中,“侠盗”只能称为“勉强能接受的职业”,假如可以的话,林天南宁愿李逍遥安安分分地接手他林家的产业……但具体情况具体分析,李逍遥都这么猛了,当天擂台下的实力有目共睹,“侠盗”这职业的潜在危险几乎可以忽略。
“……”李逍遥沉默。
他离开盛渔村之时,就跟婶婶提过想找这样的女孩当老婆,按道理林月如完全符合条件了。
可是……现在心中忍不住浮现的却是赵灵儿的容貌……
第四十三章 天天摸鱼,感觉不会写了
对利兹一行人来说,苏州只是【盛渔村>苗疆】路途中普普通通的一个小站,既不突出,也不特别。众人该行侠仗义的行侠仗义、该劫富济贫的劫富济贫、该闲逛泡妞的闲逛泡妞、该做买卖的做买卖、该做慈善的做慈善,在此停留数日便又浩浩荡荡地搭乘《财神号》往西南而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