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环:在交界地卖粪金龟 第144节
“果然见过。”无名闪到流氓跟前,“快跟我说说,在哪见到的?”
无名这么擅长察言观色的人,自然察觉到了流氓的异常反应。
他察觉到了流氓对自己太阳徽章的异常反应,也没有声张,借着流氓的那种异样情绪让他答应了自己的要求,才准备一探究竟。
面对无名的询问,流氓很是挣扎,并不愿意谈论这个话题。
但无名的眼神过于明亮,过于有压迫力,流氓还是老实交代:
“在一个人胸前见过。”
“什么!”无名惊呼起来,“胸前?!”
流氓还是第一次见到无名如此激动。
这位老板浑身颤抖,身上铁甲都在颤动,发出异响。
无名掐住流氓的肩头,两手钢筋一样锁住流氓,眼中快要窜出火焰:
“在哪见到那人的?他长什么样?”
流氓说:“我跟你说过了吧,我是罪人,犯过重罪,所以蹲大牢的时候也和那些同样犯下重罪的人待在一起。”
流氓咬咬牙,压下心中的恐惧,回想起那个身影:
“我在牢里见到的那个人,那个可怕的强大男人,身穿奇异盔甲。”
“男人,穿着奇异盔甲的强大男人!”无名愈发雀跃,“你说他在牢里,在哪间牢里?现在就带我去。”
“我被关在王城监狱时见到的。”流氓说,“你为什么要去见他?难道你认识他?我亲眼见到他、他——”
“真好啊,我也想亲眼见到他。”无名哀怨地叹息了一声,打断流氓颤抖的话。
无名心里的激动无以复加。
流氓的描述让他想起了一位故人,他那已经逝去的偶像。
可是自己也已经逝去,却在这交界地重生。
交界地,这个汇流之地,难道可以让人在死后再度相逢吗……
想到这,无名愈发激动。
他已经不想等待,他要立刻就见到流氓见到的那个人。
无名一手散发粉色光芒,包住流氓的脑袋,另一只手散发金光,将一团光线丢在半空。
“把你的记忆重现吧,想着那个人。”无名说,“如果那人给你印象这么深刻,想必可以轻易地呈现出来吧。”
果然如无名所言,光线在快速成型,飞快地组成一个魁梧健硕的模糊人影。
虽然四肢还很模糊,但胸膛那太阳徽章已经隐约可见。
无名手上的剑盾不知不觉已经跌落到湖水中,他激动地浑身颤抖,情不自禁握紧拳头,期待地仰望头颅,见证着那身影显形。
很快,清晰完整的影像就出现在半空,那个人的完整样貌都呈现出来。
那人身穿厚重锈蚀铁板甲,做出凸面圆弧状的盔甲上密密麻麻布满像被打断的牙床一般的物质,狰狞可怕。
那人穿着这忌讳的铠甲,形迹诡异地反复用头撞击着墙壁,撞得满墙血迹。
这人盔甲的领口有一个圆环,挂着一个粗糙的铁制太阳徽章,在胸口叮叮当当作响。
“这谁啊?”无名的声音冷静异常。
冷得仿佛满腔热血被泼了冰龙的吐息。
“就……我跟你说的那人啊。”流氓看着那身影,即使知道是幻影,还是禁不住倒退了两步,“这个人很可怕的我跟你讲,他——”
“没兴趣。”无名打断流氓,表情冷漠,攥紧的拳头也放下去。
他随意挥挥手,光线和粉色气团一并散去,将影像打散,捡起地上的剑盾,收拾东西往回走:
“你赶紧做饭,我们商队还要赶路。忙着呢,哪有空听那些闲聊扯淡。”
第107章 良宵 良宵
血王朝,梵雷坐在一滩血水中,白面具下的脸微微抽搐着。
剧痛从伤口席卷全身,令他难以自制。
他的半截左臂和一条右腿已经不在他的身上了,创口不断往外冒血。
血王朝那浑身溃烂的饥饿细犬围绕在梵雷身边,舔拭着他身上的鲜血。
涎液从它们交错的犬牙中渗出,时刻准备等梵雷倒下,就扑上去分食他的尸体。
“冷静,冷静。”梵雷对自己下着暗示,让自己感受到的痛苦减弱几分。
承受咒血时,比这要痛苦的多,那样的痛苦梵雷都忍下来了,没理由倒在这里。
梵雷控制着体内的咒血,防止血液全部从伤口涌出,让他过快失去意识。
他用一只手取出刺剑,费力地割破身上的衣料,伸手去撕。
由于只有一只手,布料坚韧,布条只是沿着开口不断向上撕裂,却不断裂。
一直撕到胸口,那截布才断裂。
梵雷给自己的腿扎上布、绑紧,让血液不再流出。
他又如法炮制,将断裂一半的左臂也绑住。
费力绑纱布时,他碰掉了脸上的面具,白面具跌落在血水中,沾染上一片血红。
梵雷的额头上纹着血王朝的三叉戟纹章,脸上满是冷汗,嘴唇苍白失血。
他失血过多,意识已经模糊,随时都可能昏迷过去。
梵雷看着周围的细犬,知道自己一旦昏迷,喉咙就会被这些饿犬咬破。
这些在血王朝生存的恶犬,为了保持他们最凶恶的本性,只保留着最基本的训练,并且维持着饥饿状态,只为了能以最凶狠的方式撕咬敌人。
也因此它们失控的概率非常高,如同承受咒血的血指们一样,凶残的本性也会对自己人产生威胁。
梵雷将手伸出,塞进一条细犬的嘴里。
受到这个刺激,细犬立刻绷紧下颚,锋利的犬齿镶嵌进梵雷的手中。
但梵雷没有缩回手,反而攥紧拳头,抓住细犬的一颗犬牙,禁锢住细犬的头颅。
梵雷张开嘴,一口咬掉了细犬的鼻子。
细犬也在剧痛下挣扎,利齿愈发用力,爪子胡乱挠着梵雷的衣衫。
梵雷任由细犬撕咬,就是不松开它,他就着细犬喷血的伤口吸吮起来,大口吞咽血液。
直到梵雷感觉咬在嘴上的犬齿力气彻底消失,才松开手,将失去气息的细犬丢出去。
其余细犬一拥而上,分享着刚刚还与他们并肩的同类——正如血指一般。
梵雷脸上恢复了一些血色,他捡起地上的白面具,也不顾上面沾染的血水,戴回脸上。
他做着深呼吸,将那股血腥味吸进鼻腔,镇定着自己的精神,发出如释重负的舒爽低吟。
他开口自语,阴柔的声音颤抖,不仅因为痛疼,也因为深切的恐惧:
“碎星拉塔恩……”
梵雷没有亲眼见证过碎片战争中的那场大战——也不可能有人能见证,真正见证到的人都已经死了,化为灵体,被永远束缚在那片土地。
但在梵雷看到血指攻击山妖、山妖那顶脑袋上满是粗茬胡须的幻象破灭,变出来一个英武壮士脸的霎那,他就理解了那个人的身份。
而那英武壮汉也注意到梵雷的目光,向他看了一眼,咧出一个笑容。
即使相隔很远,梵雷都还没有看清,他就已经感到身体在战栗。
相隔数十米,梵雷全身的咒血尖叫着涌上大脑,沸腾翻滚的每一滴血液都在提醒他的身体——快逃。
没有犹豫,梵雷即刻就掏出了自己的纯血骑士勋章——可以直接传送回血王朝,觐见血君王大人的通行证。
可是梵雷没想到,相隔数十米、十几名血指挡在前方,他却没有全身而退。
狂暴的重力魔力席卷他的全身,直接撕裂他尚未进入传送阵的手臂和大腿。
破碎战争中的最强半神,碎星拉塔恩,不仅没有在啜泣沙丘上沉沦等死,居然还来到了宁姆格福,看起来还恢复了神智。
拉塔恩归来,这种事情对于血王朝来说简直就是不可想象的灾难。
鲜血的阴谋已经被琢磨过味来的人找出了端倪,还经由剑冢宣扬了出去。
放在过去,血王朝的人只会在人们后知后觉地惊醒意识到这件事时心里暗爽。
就好像读者看到故事中的配角终于意识到扮猪吃虎的主角多么强大一样。
但拉塔恩复活了,那事情可就不一样了。
“必须……必须要将这件事告诉大人。”
梵雷挣扎着向血王朝的顶端——血君王与神人的寝宫移动。
刚刚失去手臂和腿,他的平衡性被打破,很快摔倒在地。
梵雷一脚用力,两手扒着血水,向上爬行。
半截断臂被他毫不吝啬地撑在身下,增加摩擦力,让他爬得更快。
身上的痛疼冲刷着他的灵魂,令他愈发亢奋精神,提醒他必须要尽快告知血君王这件事。
哪怕要打扰血君王与神人的良宵,要他付出生命,也在所不辞。
可梵雷刚刚爬过一节石梯,一根刺剑就刺进他前方的石砖,横亘在他的路上。
梵雷抬起头,鲜血贵族脚跟生角质,踩着角质的高跟,居高临下看着他:
“不要打扰王的良宵。”
梵雷急切地说:“我有要事禀报,碎星拉塔恩复活了!”
“不要打扰王的良宵。”鲜血贵族不为所动,重复着警告。
鲜血贵族拧了拧那柄大刺剑,螺旋的剑身将石地板崩裂,溅出一些碎石,打落梵雷的白面具,划破他破烂衣服下的皮肤。
梵雷都要气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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