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明:朱标胞弟,史上最强逆子 第59节
这本书本来描写的就是男女之事,他看了开头也觉得这本书充满艳情。
艳情归艳情,但这并不失为一本好书。
孟端故作不知的把大纲也放在书稿上,重新递给朱标,随后装作浑然不在意的样子和朱楷聊天:“这本书,我看着还行,而且老罗的文笔尚可,这么一本好书,不写可惜了,要不……让我来写?我经历过元末的昏聩,也做过一些捅破天的大事,把个人经历写进去,这本书也就有了现实的影子,可以为更多人喜欢。”
“你能把故事加进去,但你写的肯定没老罗写得好。”
朱楷毫不留情的抨击着孟端,“人家是专业的,专业的人才能赚到更多的钱。”
孟端听到朱楷说自己不行,非常不满,然后和朱楷争辩起来。
朱标在一旁没插话,而是看到书稿最上面的大纲,越看越不好意思。
合着,这本书前后不是一回事。
男女之情夹杂其中的书……想看!
再看向孟端,朱标又想到刚刚自己说的大义凛然的话。
还有孟端投来的意味深长的笑容。
没想到啊……你竟然是这样的孟先生。
跟着二弟没多久,就学坏了啊。
而朱楷已经和孟端已经争辩完毕,朱楷以自己是‘主上’,他和罗贯中皆是‘臣子’为由,强行不让孟端写。
“罗贯中,给我滚进来。”
朱楷在殿内喊了一声,晒的脸上满是汗渍的罗贯中跑进来,立刻站到朱楷面前听候命令。
“这本书,我还是想让你写的,但老孟看到这本书,他也想写。”
朱楷看着罗贯中,
“你就说写不写吧?你不写我就让老孟写。”
“孟老匹夫也要写?”
罗贯中看向孟端,轻蔑的嗤笑道:“怎么,亚圣后裔也懂男女之事?”
孟端抚着胡须,轻描淡写的说到:“老夫也有孩子,呵呵……你不必看轻我,我像你这般年纪时,我已经已官吏之身,斩逆元的河南都元帅,和我比起来,你还要多加努力啊。”
孟端是河南杞县人,他在蒙元担任衙门的小吏,并且以自己是孟子后裔自居。
只不过,当时的河南官吏都是蒙古人或者色目人,他们连大字都不认得几个,哪里懂什么孔孟之道,所以也不理会他,孟端没事的时候,就写个反诗助助兴,反正也没人看得懂。
后来,孟端实在是忍不了这种生活,便叫上几个好友,冒充传圣旨的人,到都元帅府把都元帅给杀了,然后在五天之内,把河南之地的蒙元官员都杀了个遍。
就这样,孟端在河南当了五天的土皇帝,一次和老友喝醉了酒,不小心吐露出实情。
这算是被人发现了吧?
最神奇的就在这里,孟端的谎言败露后,竟没一个人敢动他,反而把揭发孟端的老友绑起来送给孟端。
孟端一看,这么着也不行啊。
正好当时朱元璋准备北伐,孟端就带着河南投降了朱元璋。
这样的人有大才啊。
朱元璋平白无故得到河南地,知道了孟端的光辉事迹后,把孟端叫过来,发现孟端是亚圣后裔,而且比较有才,干脆就留在身边当掌书记,并且很信任他,这才在洪武四年年初的时候,认命孟端为应天府府尹。
现在,这个奇人归到朱楷手下,又干起了掌书记的活。
罗贯中自然是不能和孟端的经历比的,当年他在张士诚手底下,也不过是一个谋士而已,和孟端以小吏身份拿下河南一个省,完全是两个概念。
“哼!”
自知经历不如孟端的罗贯中,冷哼一声很骄傲的说道:“某,是写小说的。”
“那你去写啊。”
孟端指着朱楷给的书稿:“这么一本警世之作,二皇子给了你写,你竟然不知好歹!”
“胡说,我难道不知道这是警示之言?”
罗贯中恼怒的说了一声,随后说道:“我、我只是认为男女之事过多,会对主上的声名受到影响。”
“呵呵……你多虑了,上面又没有写二皇子的名字,你担心什么?”
孟端看着罗贯中,对他说道:“至于你罗贯中,又有几人知晓你的名字?”
“你、吾乃二皇子门下舍人。”罗贯中支支吾吾的说不出话来,但为了防止这本充满男女之事的警世之作被孟端霸占,他立刻对朱楷说道:“金主在上,这本书我一定好好写,认真写,绝不辜负您的一片心意。”
“嗯。”
朱楷看着罗贯中,提醒道:“你吃的是我的,住的是我的,衣服也是我的,我给你这些是让你给我写书的,不是让你忤逆我的。”
“呃……”
连忤逆都用上了……
难道,朱楷真要当我的爸爸吗?
罗贯中虽然觉得很羞耻,但也觉得自己如果真这么做了,应该不会亏。
毕竟,这是皇室中人,就算认个爸爸,也不亏啊……
自己摇身一变,也成了皇室中人,岂不完美?
嗯……就是这样。
想到自己那本《三国》里的三姓家奴吕奉先,罗贯中顿时就不觉得亏了啊。
“是,绝不忤逆金主殿下。”
孟端看着如此没骨气的罗贯中,不屑的把头扭到一边。
就这样的人,也配称自己是写书的人?无耻至极!
……
没错,朱楷就是让罗贯中写《金瓶》,他在超级远洋货轮上抄了一份《金瓶》的大纲,当然……原著朱楷也有,但他并没打算就这样拿出来,他想看看,罗贯中写得《金瓶》,和兰陵笑笑生写得《金瓶》到底哪个更好。
至于其他的故事大纲,朱楷多得是。
宝莲灯、白蛇传……这等脍炙人口的小说,拿出来都是爆火题材。
只要罗贯中有能力一直当枪手,他就有拿不完的故事。
罗贯中得到了写《金瓶》的工作,非常满意,看向孟端时像得胜将军似得。
对孟端的到来,罗贯中是非常排斥的,他认为这厮抢了他的工作,本来自己是朱楷身边的掌书记、史官,现在孟端一来,他成了副的。
就算你是亚圣后裔,以前也是应天府尹,那又如何?
现在大家都是在二皇子手底下讨生活的,你高贵不到哪去。
正是抱着这种心态,罗贯中处处看孟端不顺眼,孟端也瞧不上罗贯中趋炎附势没有骨气的样子,两人经常因为一点鸡毛蒜皮的小事吵起来。
朱楷平时也不管事,但安排事的时候,两人谁都不许反对。
要么干,要么滚蛋。
和朱楷争论的下场,就是被朱楷用“蓝玉亲兵的一百种死法”相威胁。
……
朱标来找朱楷,说的就是给他过生日的事情,但同时也告诉了朱楷,自己在过完生日后,会前往湖广之地的事,朱标倒不是舍不得应天府,只是第一次出远门,朱标心里有对家的眷念。
“前天去娘那儿吃饭,娘都和我说了的。”
朱楷也舍不得朱标离开,但他特别能理解朱元璋让朱标出去的动机,朱标是未来的皇帝,有些事情他必须要承担。
“大哥应该去,到时候你把土豆和地瓜的种子带上,再让二伯给你带几个有种植经验的人跟随,很快就能配好的。”
朱楷对朱标鼓励道,“大哥好好干,咱大明的未来是你的。”
“我知道,但我舍不得娘还有二弟。”
“没事大哥,我平时闲来无事,想你了直接就去湖广了呢。”
朱楷笑呵呵的安慰着朱标,随后故作严肃的说道:“大哥,我是咱爹选定的老朱家家主,咱大明皇亲国戚的宗室长,你在湖广如果没做好,我可是能惩罚你的。”
“竖子,大哥岂能让你惩罚?”
朱标说完,不无担忧的表达了对朱楷的担心,语重心长道:“二弟啊,我不在家的时候,你少惹咱爹生气,我走了,他要打你可没人护着你啊。”
听到朱标的话,朱楷感叹道:“三弟、四弟,也长大了啊。”
“……”
朱标问言,不由笑骂出声:“你这竖子,平时便欺负三弟四弟,现在我离开,你准备让三弟四弟替你背锅吗?我可是听说,他们又养了两条犬。”
不用问,肯定和朱楷有关。
朱楷浑然不在意:“没事,让五弟牵走就是,正好许久没吃狗肉了,正好吃了它。”
朱标闻言,指着朱楷笑骂:“你这竖子!哈哈哈……”
“大哥,你都跟爹学坏了,有事二弟,没事竖子的。”
朱楷瞥着眼睛看着朱标,“就问你,我炖的狗肉香不香?”
“呃……”
朱标哑口无言,他还记得自己第一次和朱楷、朱棣吃狗肉,当时他并不知道那是朱樉和朱棡的狗,吃完了朱楷才告诉他。
此时已经过去五年,但朱标依旧记得,朱樉、朱棡哭的的撕心裂肺,满王府找狗的场景。
“你这竖子,出了事就找我背锅!”
朱标又开始叙说关于朱楷让他背锅的桩桩件件,朱楷自然不服,开始反驳,两兄弟一边喝酒,一边吃肉,一边聊着过往快乐时光。
孟端听着朱楷和朱标的话,不由得是闭上了眼睛。
二皇子这厮,比自己想象中的更加恶劣。
欺负太子、辱骂、殴打弟弟……妥妥的皇宫祸害。
如果自己为朱楷立传,桩桩件件都是朱标和朱楷弟弟们的血泪史啊。
尤其是那个叫朱棣的燕王殿下,更是有过之而无不及!
完全就是沾染了二皇子的恶习!
至于朱标也和朱楷同流合污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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