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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三国练神功 第361节

  蔡邕心里忐忑,耐着性子喝了几杯茶,却是依旧未能浇灭胸中心火,反而愈发焦虑:“元旭啊,你老实和我说说,你到底是怎么想的?”

  今天王景要是不给他透个底,蔡邕怕是回去之后要吃不下饭,睡不着觉。

  “伯喈先生,还请放心,婚姻乃人生大事,我绝不会视之如儿戏。不过既然您如此忧心忡忡,那我就稍微给你透透底。”

  随后王景拍了拍手:“来人,去库房里把东西给我取来。”

  “是,家主。”

  王景身后,顿时有侍女应命而去。

  “伯喈先生还请稍等一会儿,谜题的答案,马上就要揭晓了。”

  “好,老夫今天就要看看,你葫芦里到底卖的什么药。”

  很快蔡邕就看到了,一匹花色繁复,精美绝伦的绫布,很快就被侍女们用手捧着,呈递到了他的面前。

  蔡邕也是识货之人,所以直接看得两眼发直,目瞪口呆,好半天才回过神来,然后紧张地询问王景:“我可以上手吗?”

  这就是想亲手摸摸看了,毕竟丝绸这玩意儿,可是要穿在身上的,光好看可不行。

  王景笑着点头,然后伸手一引:“自然可以,请便。”

  蔡邕闻言,怀着激动地心情,双手颤颤巍巍地摸了上去,随后露出享受的表情:“入手顺滑,质地细腻,当真是好料子啊!”

  蔡家当年好歹也是阔气过的,而蔡邕身为名士,生活起居上也是个体面人,因此这点鉴赏能力还是有的。

  不得不说,经过鲁方改进过的织绫机,织造出来的绫布,质量实在是有点逆天。

  拿它来与同时代的其他产品同台竞技,更是有些欺负人。

  毕竟产品的代差,甚至足以抹平原材料上面的差距,更何况以后有钱了,王景完全可以让鲁方从扬州直接进口高档生丝嘛。

  鲁方所在的家族,封地本来就在扬州,因此在当地拥有大量的人脉,根本不用担心找不到货源。

  手里的布料,让蔡邕爱不释手,细腻柔顺的绫布,抚摸起来,触感犹如少女稚嫩的肌肤,实在是太美妙了,比他见过的皇室御用贡品还要优质许多。

  王景看到蔡邕的表情,就知道他已经被拿下了,顿时笑着问道:“伯喈先生,此物作为彩礼,可还足够?”

  “够了,够了。”

  蔡邕乐不可支,同时也对刚才自己急匆匆上门质问的事情有些赧然,但随即轻咳一声掩饰尴尬,然后看向王景:“元旭,怎么现在还叫老夫伯喈先生?你这话喊的,就有些见外了啊。”

  这是在隐晦地提醒王景,该改称呼了!(本章完)

第271章 心灵鸡汤都是给别人喝的

  王景何等聪明,自然秒懂,从善如流道:“是,岳父教训得是。”

  “哈哈,孺子可教,孺子可教啊。”

  蔡邕对眼前的这个女婿,现在真是怎么看怎么满意。

  几天后,王景亲自上门求娶蔡琰,一路上,全城百姓,朝中权贵,能来的基本上都来凑热闹了。

  街道两旁,由于围观群众太多,为了防止意外事故发生,王景甚至安排了麾下最精锐的神武军前来维持秩序。

  天上骄阳,地上洛阳。

  今日的洛阳城,繁花似锦,热闹缤纷。

  王景骑在马上,心情却是大好,只因为眼前这座千年古都原本会被毁于战火,被董卓这个丧心病狂的野心家变为一片废墟。是他王景不惜以身犯险,才最终力挽狂澜,亲手阻止了这场滔天之祸,保住了这份人间的美好。

  而现在,也是他享受成果的时候。

  只见道路两旁,百姓们山呼海啸:“为祁侯贺!”

  这呼啸,一声高过一声,一浪高过一浪,人心和民意,汇成一片滔滔巨浪,席卷而来。

  王景则是站在时代风口之上的弄潮儿,乘风踏浪,扬帆起航,一手主导着这个古老的民族,驶向新的未来。

  人群中,司马懿站在司马朗身边,看着周围狂热的人群,又看了一眼远处,骑在马背上,正春风得意的王景,感慨说道:“人心汇聚,天命加身,祁侯坐拥如此军心和民望,恐怕一声令下便足以改天换日,让山河易主了。”

  司马朗也是感慨:“所以说啊,崔烈等人居然欲与祁侯作对,何其愚蠢?我们河内司马氏最好还是不要掺和进去,免得给他们陪葬。”

  “大哥此言甚是,父亲应该也知道该作何选择。”

  司马懿年纪轻轻,却已经极有见识,而且从小就展露出了超人一等的才华。

  若是一般的年轻人,有他的天资和家世,怕是早已养成了盛气凌人的个性。

  可司马懿不同,他虽然年轻,却少年老成,行事风格居然比司马朗这个当哥的还要稳重几分,城府更是深不见底,平素最善隐忍。

  因为王景推行新政,司马家的利益也受到了损伤,可他们却没有如崔烈等人一般,急不可耐地跳出来搞事情,而是选择了蛰伏。

  真正的聪明人,总是会审时度势,然后做出最明智的选择。

  毫无疑问,司马懿这一家子人基本上没有谁是蠢货,他们眼见王景如日中天,又目睹了起兵反抗的四郡世家是如何灭亡的,因此根本就不敢有任何别的心思,如今整个司马家始终都安份守己,没有丝毫逾越。

  甚至司马朗作为家中长子,还表现出了对墨学的兴趣,并且曾多次前往墨学书院求教学问,这姿态放得确实有够低的。

  就连一直对司马家暗中戒备的王景,都找不到理由动手。

  总不能因为司马懿未来做的事情,就弄死现在的他吧?

  随后兄弟二人又凑近了一些,在暗处观察了一阵,司马朗忽然惊讶道:“怎么感觉祁侯身上穿的衣服,布料有些奇怪啊?”

  司马懿闻言,定睛细看,果然发现了差别:“花纹风格与益州蜀锦和扬州绫罗皆有差别,倒是有点像洛阳的洛绫,可这布料的质地,看着不像啊?只可惜我们司马家没有相关的产业,看来得找人问问才行了。”

  两人俱是心思缜密之辈,因此很快就瞧出端倪,但心中的疑惑也更深了。

  司马懿脑子更好使一些,他马上联想到了最近最近一段时间,王景的反常举动,随后心中串联线索,很快惊讶道:“我明白了!”

  虽然这年头,还没有作秀和恰饭广告的说法。

  但广而告之的手段,智谋之士们玩得已经很溜了,当年商鞅为了确立新法的公信力,直接以“徙木立信”的方式,完成了一次完美的个人秀专场,成功让新法深入人心,迅速取代旧法。

  而在今天,司马懿通过复盘,也看清楚了王景是如何利用人的好奇心,来推广新产品的。

  听完了司马懿的分析,司马朗还是有些不信:“可是这没理由啊,祁侯何等身份,有必要为了推广洛绫,做到这种地步吗?”

  一个手握军政,坐拥民望的权臣,纡尊降贵,亲自参与这种商贾之事,怎么看都觉得这很离谱啊。

  司马懿却是苦笑着摇头:“非常之人,行非常之事,大哥莫要忘了,祁侯对商贾和工匠并无丝毫轻贱之心,甚至平日里他还时常亲自参与《墨经》的编纂,增添了《力学》一篇,其中对格物之学尤为推崇,此等行为又岂是一般人能比的?”

  “这倒也是。”

  司马朗这才想起,王景离经叛道的行为太多了,也不差眼前的这一茬。

  司马懿综合了司马家能够搜集到的情报,越是往下推敲,神色越是震动,随后更是忍不住击节赞叹:“妙啊,真是妙啊。”

  这话听得司马朗不解其意,当即开口询问:“小懿,妙在何处?”

  “所谓上有所好,下必甚焉,如今祁侯的身份是何等显赫?如此一来,他本人的喜好必然带动大量的权臣和显贵争相效仿,切莫忘了当初的四轮马车,是如何风靡开来,最终逐步统治我们世家豪族的出行的。”

  司马懿这一提醒,司马朗才回想起来此事。

  “唉,当初我们司马家,为了求购四轮马车,可没少给奇巧阁的管事塞钱。”

  司马朗忍不住吐槽,当初四轮马车风靡整个京师,司马家就算明知道要被割韭菜也无可奈何,为了家族的荣誉,最后还是不得不乖乖地主动伸长脖子挨宰。

  毕竟这样的奢侈品,别人有,你没有,这不仅仅是丢脸,更容易让人怀疑你司马家是不是没落了,还有没有必要和你继续结交了。

  别以为儒学中不言利,世家就真的不言利,这话谁信谁傻叉。

  天下熙熙,皆为利来,天下攘攘,皆为利往。

  世家推行儒学,实际上是要底下的人不要总是把利益挂在嘴边,就好像现代社会,老板总是和你说奋斗说努力,让你不要为了钱去打工,然后就理所当然的不给你加班费一样。

  心灵鸡汤,从来都是给别人喝的。

  世家子弟自己接受的可都是精英教育,而家族的生存和延续,靠的也是资源和利益。因此言利还是不言利,那都是说一套做一套的。

  在这样的前提下,司马懿已经能够看到,王景大婚结束之后,洛绫必然如当初的雪盐一般,风靡全城,说不得还会行销于外。

  司马朗忽然想起一件事情:“听说鲁正良最近在洛水河畔开了一家新的千丝坊,专门经营丝绸生意,我当时还纳闷是怎么回事,现在看来,怕是不简单啊。”

  司马懿闻言点头:“祁侯身上所穿之洛绫,这般与众不同,极有可能是鲁正良的千丝坊生产出来的,而且在这个节骨眼上发生此事,应当与帝国工程院的成立和工士的人员评选有关。”

  王景的一些手段和策略,司马懿虽然看不太懂,但依旧从蛛丝马迹中,猜到了不少事情,而他更是好奇,王景这么做的真正原因是什么,以及最后的结果又会是如何。

  ……

  “一拜天地!”

  “二拜高堂!”

  “夫妻对拜!”

  拜堂之后,蔡琰怀着期待和忐忑,在房中孤独地等待着王景的到来。

  她的手里,拽着两撮头发,其中一撮柔顺细长,那是她自己亲手割下的秀发,而另一撮则是粗硬笔直,如同利剑长枪,这自然是来自于王景。

  红绳结发,意味着两人一生一世,永不分离。

  不一会儿,房门被人从屋外推开,走进来的人,步履沉稳,身形高大,正是今日的新郎哥。

  王景反手关上门,然后变戏法似的,变出了一个食盒,拿到蔡琰面前:“昭姬你应该饿了吧,我偷偷给你带了些吃食,饿就先吃点。”

  虽然刚才刚刚行同牢之礼时,两人都分食过一份羊肉,但婚礼可是个体力活,当时蔡琰也就象征性地吃了一点,如今早就饿得前胸贴后背了。

  蔡琰脸皮薄,本来还想逞强说自己不饿。

  可结果话未出口,肚子就先轰隆隆地发起抗议,让她羞地满面红霞,艳若桃花。

  王景当即拉着她一起吃:“你就当陪我吃点好了,我有点饿。”

  “嗯。”

  见心上人如此体贴人意,蔡琰又羞又喜,坐在他的身边,小口小口地吃着王景捎带回来的食物。

  兴许是确实饿极了,又或者是心爱之人陪在身边,蔡琰吃得津津有味,红艳艳的朱唇嘴角上,沾满了油脂,配合她娇俏的容颜,却是分外可爱。

  毕竟还只是十八岁的年纪,风华正茂,青春无敌,小口小口啃着鸡腿的模样,愣是把王景看呆了。

  等蔡琰注意到王景充满侵略性的目光时,才如同受惊的小鹿一般,吓得身子一缩,手里的鸡腿都忘了继续啃。

  “夫君这么看我,是不是我脸上有什么?”

  蔡琰毕竟是才女,十分注重个人形象,生怕抓着鸡腿猛吃的模样吓到了王景。

  王景却笑着拿出一块餐巾,温柔地给她擦拭嘴角:“别乱动,我来帮你擦擦,小馋猫。”

  刚才蔡琰吃鸡腿的模样,当真是像极了一只馋嘴的小猫咪,明明很饿,却依旧小口小口地啃着,吃到心满意足时,甚至会开心地眯起眼睛。

  被王景温柔地抚摸唇角,蔡琰的身子,不由自主地就酥软起来,然后小声地说了句:“夫君,我吃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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