始皇让我当二世,不小心延续千年 第114节
闻言,嬴政立即蹙眉。
为何如此询问?
难道扶苏是觉得自己对他不好,如今宠爱嬴壹,觉得自己失宠?
但嬴政仔细想了想,虽然自己一直将扶苏当成储君来培养,但实在是谈不上宠爱,每天就是劈头盖脸一通臭骂,因为这扶苏的性格实在是为他不喜,而且经常跟自己对着干。
若不是这样,那是什么?
嬴壹见状,在一旁道:“父皇,我想大哥的意思是想问你,他的为人怎么样,对他印象如何,是君子,亦或者是别的什么。”
“哦!这个啊!”嬴政闻言微微点头,也思索了起来。
扶苏啊!
这是他第一个孩子。
要说喜欢,那是真的喜欢。
扶苏眼巴巴地看着嬴政,满脸期待。
“君子?”嬴政嗤笑一声,看着扶苏,问:“你觉得你是个君子?所以一直以君子的言行来要求自己?”
“是!”扶苏点头。
嬴政却摇头道:“严苛要求自己没错,但是你就是被那群儒生给教坏了。”
扶苏蹙眉问:“在那父皇眼中,儿臣是怎么样的?”
“你为何这么在意别人的看法?朕被那群人称之为暴君,将大秦称之为暴秦,朕又何时在乎了?”嬴政冷声道。
嬴壹在一旁揭短,“父皇,你真不在乎?”
“额……”嬴政郁闷地瞪了一眼嬴壹。
估计也只有这小子敢跟自己这么说话了吧。
嬴政无奈叹息一声,看向扶苏,“扶苏,你这名字,是朕给你起的。”
“山有扶苏,隰有荷华。不见子都,乃见狂且。山有桥松,隰有游龙。不见子充,乃见狡童。”嬴政喃喃地念出这首诗。
嬴壹在一旁看着,他敢肯定,嬴政一定是爱郑夫人的。
要不然,也不会将这首《郑风·山有扶苏》这首诗,作为扶苏的名字。
“你是朕第一个儿子,朕对你寄托了很多希望。”
“你儿时聪慧,喜读诗文。”
“在那时,你洁白如玉,玉树临风,宛若翩翩玉公子,人皆喜之,朕也很喜欢。”
“但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你的行为,一言一行,极为刻板,时常与朕作对。”
“朕不明白,为何朕时常教导你,与你讲道理,你为何不听。反倒是,你那些老师,你那些门客,对你一番建议,你就犹如冲锋陷阵一般,冲上来与朕理论,一副要死谏的模样,为何?”
“是真为了大秦好?”
“亦或者,只是想要得到那些人的认可,那些人的肯定?”
“若你真的对大秦好,大秦的政策,大秦的发展,为何你都看不到?”
“扶苏,你要自己想想,你自己究竟是什么样的人,而不是去问别人。”
嬴政难得一番长篇大论。
可以看出,对于这第一个儿子,嬴政还是非常喜爱,寄托了很多希望的。
扶苏闻言,甚是惭愧。
并且,嬴政刚才说了跟嬴壹差不多的话,多问问自己,自己想想,自己是什么样的人,而不是去问别人。
难道,他真的错了?
嬴壹见状,笑着拍了拍扶苏的肩膀,说道:“哎呀!大哥,不用想太多,人呢,短短三万天,求得一痛快而已。”
“你想想,人生七十古来稀 前十年幼小,后十年衰老;中间只有五十年,五十年在分成日夜 还有二十五年,再加上刮风下雨、三灾六病,人这一辈子还能剩下多少好日子?”
“更何况,咱们现在,能有多少人活到七十的?此生,不辜负自己,不辜负家人,若有是理想抱负,亦不辜负,即可了。”
扶苏听到嬴壹这番话,不由得豁然开朗。
是啊!
人人短短如此岁月,为什么一直跟自己过不去?
他这些年,过得并不快乐啊!
而如今,人生半数岁月都过去了,自己还是看不明白。
简直可笑啊!
“十六弟!”扶苏拱手对嬴壹道:“谢谢你,扶苏明白了!”
“明白就好,回头我传你绝学。”嬴壹嘿嘿笑道。
扶苏也很好奇,嬴壹空中的绝学,到底是什么。
嬴政对嬴壹的刚才那番言论,感触颇深。
他虽然没曾想过这些,但却知道时间的珍贵,要不然他也不会夜以继日,努力勤政,试图以一己之力,将大秦带向辉煌了。
不过,嬴政也很好奇,“十六,你所说的绝学,是何物?”
嬴壹笑着说道:“是心学,这东西适合扶苏,并不适合您,您是帝王,不一样的。”
嬴政微微点头,觉得嬴壹说得有道理。
他是支持法家的,因为法可以治国。
对儒家就没有太多好感,一直试图复辟商周之举,实在是让他反感。
百家学说,他也都有所了解,但都兴趣不大,一个心学,他也没太在意。
就如同嬴壹所说,他是帝王,需要的东西跟常人不一样。
很快,他们就到了新城。
嬴壹带领他们来到了一处盖好的院落内。
“咦?这是何物?”嬴政一进入院子,就看到院子内堆积的白色物品,好奇询问。
第140章 你怎么一直想着赚钱?
看着嬴政和扶苏满脸好奇的目光,嬴壹招呼道:“来人,准备笔墨纸砚!”
很快,一张桌子上,就摆上了笔墨纸砚。
扶苏和嬴政好奇地看着嬴壹。
嬴壹提笔,沾了沾墨水,在宣纸上书写:秦!
没办法,小篆太难写,他现在靠着一个秦字走天下。
扶苏和嬴政看到这一幕,都不由得惊叹一声。
“这……此物可以书写!”嬴政震惊道。
扶苏更是直接上手,捏了捏纸张,竟然道:“此物,竟然如此轻薄,如此方便书写!如此以来,那天下文章岂不是……十六弟!你……你创造此物,对于天下文道来说,犹如开天之功啊!”
嬴壹摆了摆手,“没有那么夸张,要不你来试试?”
“真的可以吗?”扶苏有些激动。
他是文人,最喜欢这些东西。
平日里,都是用竹简。
“来吧,试试看。”嬴壹笑着说道。
看着这兄弟俩如此和谐的一幕,嬴政心中也深感欣慰。
扶苏也按捺不住,走上前,伸手拿起毛笔。
在拿起毛笔的一瞬间,扶苏就感叹道:“这毛笔的手感极好!”
其实,都说毛笔是蒙恬发明的,这种说法并不完全正确。应该说,毛笔是蒙恬完善的,到后世一直都是用的蒙恬完善的毛笔。
在战国时期,也是有毛笔的存在的,只不过样式和款式,使用舒适度并不好。
扶苏沾了沾墨水,在宣纸上写道:“青青子衿,悠悠我心。纵我不往,子宁不嗣音?……”
越是书写,扶苏就越是兴奋。
这手感太好了。
这书写出来的字体,也太好看了。
扶苏就像是看到了一个极为美丽的女子一般,恨不得仔仔细细,上上下下,前前后后,里里外外仔细把玩一番,在宣纸上写个不停,恨不得日写万字。
一旁的嬴政看了许久,也是感叹这宣纸的书写便利,询问都爱:“如此轻薄,方便是方便了,岂不是很容易破损?不方便保存?几日就会烂掉?”
“不会!”嬴壹走到一旁,拿起一个修订好的册子,递给嬴政道:“父皇,您看,这些宣纸都是可以裁剪的,裁剪成这样的册子,也就是标准制式的书籍。这样的书籍,可以摘抄很多文章,并且方便携带,方便储存,如果储存得当的话,可储上千年不朽。”
嬴政闻言,不由得发出惊叹声。
千年不朽!
这确实可以长久保存啊!
而且,这册子极为轻便,远比竹简不知道轻了多少倍!
关键是,这小册子里有很多纸张,如果全部书写成文字的话……
嬴政算了算,估摸这样一个小册子,就可以容纳一车的竹简上所书写的文字!
这样一来……
嬴政瞪大了眼睛,不由得哈哈大笑道:“好儿子!此物……甚好!”
他已经想不出什么赞美之词了,只能道:“当赏!你想要什么?”
嬴壹也不客气,直接道:“粮食、土地!”
嬴政:“……”
空气都沉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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