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唐皇子:开局被李世民赶去封地 第314节
关键是,那飞来的东西力道极大,油腻兮兮,巨大的力量直接让他昏厥了过去。
睁开的时候,崔大只觉得眼前是黑的,用力扒拉掉脸上的东西之后,灯火的余光终于出现了。
崔大抹了一把脸,只觉得手上脸上都是油腻的汁水,还有些发烫。
挣扎着爬起来,他看向了自己的主人。
崔亮不是不想动,是不敢动。
砖墙轰然倒下,压在了竹椅之上,倒下的砖石,并没有将崔亮压死,而是留下了一个狗洞大小的缝隙,恰好将崔亮卡在中间。
“家主,你没事吧!”
崔大急了,刚想扒拉那堆摇摇欲坠的青砖,就被崔亮直接喊住了。
崔亮嘴里喷着土,像极了一个土喷壶:“别动,别动,你一动,就压下来了。”
“家主,你要不慢慢爬出来?”
“爬不了,屁股在椅子上,卡住了……”
“隔壁是谁?让他们赔钱!咱家的墙很贵!”
一墙之隔,无妄之灾,崔亮都哭了。
我就是一个本本分分的地主,我现在什么都不想,不想争,不想夺,就想躲起来过我的小日子,我吃着甜蜜冰冰,哼着小曲,躺在椅子上,突然间就被砖头给砸了。
我找谁说理去?
由于发生了意外,晚餐还是在王府吃。
几人坐在圆桌上,程咬金和长孙无忌面色阴沉,死死盯着程处默和长孙冲。
李渊则是吧嗒吧嗒一根接一根,头顶上烟雾缭绕,神色比烟雾还要凝重。
直到小龙虾上来之后,方才那巨大的惊恐就消失的干干净净。
“不是我说你俩啊,烧火,能把整个屋子都给祸祸了,一会儿少吃点!”
长孙无忌斥责道,手底下已经开始动了,毕竟,谁能拒绝麻辣小龙虾的滋味?
长孙无忌不动声色,刚想开动,就觉得自己抓住了什么东西,一低头,自己抓在了程咬金那一双大手上。
“你这黑厮,故意的是吧?”
程咬金皮笑肉不笑:“俺方才也是打算抓一两个,呵呵,你慢了,还怪俺?不讲道理了?”
而这时候,李渊已经剥开一只,放进嘴里了。
“你们两个夯货,能不能专心吃饭别说话!”
“老夫想想就生气,多好的宅子啊,眼睛一闭一睁,就没了。”
李祐吃饱喝足的时候,看了一眼,只有程处默和长孙冲两人不敢动筷子,没办法,闯祸的是他们。
李祐甩甩袖子,出门的时候还不忘给程处默和长孙冲使了个眼色。
两人很有默契,看到李祐的眼神之后,互相对视一眼,缓缓起身,悄悄脱离了几个大佬的视线,退了出来。
“厨房里有猪蹄,去晚了就没了。”
两人一听,脚下生风,生怕晚了。
李祐还不忘说一句:“明天早点起来,本王要出海钓鱼。”
李祐要出海钓鱼,绝对不是一句玩笑话。
这个年纪,坐拥万贯家财,爱好广泛一些,无可厚非吧?
钓鱼佬的生活李祐是不喜欢的,但出海钓鱼,钓的是鱼吗?钓的是刺激!
夜色之中,武顺小武叶莲娜聚集在了李祐这里。
面前的桌子上,摆放着一堆猪蹄。
“武顺,你最近忙的太累了,你看看,都有黑眼圈了,吃点猪蹄补补身子,早点休息。”
“小武,你别闲着,猪蹄能让你的皮肤更好,别看你现在年轻啊,多吃点……”
李祐一边说,心里一边想,如果能吃到第二天都没有消化,最好。
“叶莲娜,青楼的工作不好做啊,你现在手底下那么多人,让他们去干活就行,你自己何必那么累呢。要懂得放权,快,吃猪蹄!”
三个女子一脸懵逼。
小武刚想开口,李祐直接抓住一个巨大的猪蹄堵住了她的嘴。
“嘘……少说话,多吃!”
小武眼巴巴看着李祐,一肚子话直接憋了回去,同时脑袋里也浮现出一阵疑惑,殿下这是要干嘛?
“明天清晨,早早起来,吃饱喝足,咱们去海边。”
小武嘴里发出“唔唔唔”的声音,不断点头,充分赞同了李祐的意思。
那可是大海啊!
这辈子都没有见过大海呢。
她也想闻一闻那大海湿咸的气息。
李祐亲眼看着三个女子吃完六个猪蹄之后,这才满意离去。
门外,武大搓着手等了好半天了。
“王爷,还上吗?”
李祐摆摆手:“不用了,足够了。”
这几个姑娘也就叶莲娜一顿能吃不少,毕竟年纪在那放着,武顺和小武就没有那么大饭量,但她们对李祐充满了信任,也不怕晚上消化不了,大口大口,硬撑着给吃完了。
“王爷,这大晚上吃如此油腻的东西,他们也不怕积食?”
李祐神秘一笑:“哦?那倒是挺好。”
“本王有大用好吧。”
这可把程处默和长孙冲馋坏了,两个人几乎是趴在窗口看三个姑娘吃东西。
口水都打湿了地上的青砖。
“冲子,有一说一,明明吃饱了,为何看到别人吃东西,还是会流口水啊。”
长孙冲面露深思,许久之后才悄声说道:“默子,我懂了,这是因为,猪蹄太好吃了!”
“绝对是!”长孙冲用力点头,眼神笃定。
程处默觉得哪里不对,但又说不上来。
猪蹄再好吃,那也用不着吃这么多吧?
就算是要多吃,也应该让我们两兄弟多吃啊,毕竟天天要干力气活。
为什么要让这三个姑娘吃那么多?
一定有猫腻!
第376章 宫保鸡丁
清晨的阳光洒在车队的身上,路边的荆棘沾满了昨夜燥热之后残留的痕迹,那是不知名的虫儿夜晚趴在野草荆棘上乘凉留下的轨迹。
王二狗揉了揉眼,捅了捅一旁的铁蛋:“招呼大家换班!”
这一趟去草原的道路依旧漫长,但似乎是因为商贾往来增多的缘故,一路上官道似乎更加干净了。
王二狗点着一根华子,从背后的布包之中拿出一个烧饼,感受着上面的余温,拿起一旁的水袋,灌了一口,对着哨兵狠狠撕咬了过去。
在马车上吃东西,他早就习惯了。
迎面而来也是一支商队。
来齐州的商队多了,彼此之间看到之后都会打个招呼,井水不犯河水,但也不失了礼数。
都是出来挣钱的,同是天涯赚钱人,相逢何必曾相识。
对面的商队里,一个面色黑红的汉子看到王二狗朝着他们拱手,仿佛错愕了一番,这才还了个拱手礼。
王二狗敏锐的注意到,那些人有的,似乎单手放在胸前。
那不是大唐人打招呼的方式。
那些人皮肤黑红,一看就长年累月被阳光暴晒。乍一看,像是陇西、肃州那边的人。
但那单手触摸胸膛的礼节,一下子让王二狗迷惑了。
难不成,这些人是外族人?
大唐地大物博,但王二狗走南闯北从没有听过有人用这种礼节的。
他不动声色叫醒了刚刚睡着的铁蛋:“你盯一会儿,我写封信,一会儿到了幽州,给那边王爷的人,让他们送信去。”
所有的事情,并没有影响商队的进程。
阳光猛烈,趟土之中,干燥无比,灰头土脸的商贾们马车上都装满了各式各样的货物,蒙上了厚厚的麻布,赶着马车,朝着他们想要赚大钱的方向冲去。
齐州城外,清晨的阳光照在马车里,李祐闭目养神。
程处默和长孙冲四仰八叉躺在马车柔软的锦缎上,鼾声如雷,时不时被颠簸的动静搞。
“殿下,咋非要一大早起来,俺俩昨夜就没休息好。”
李祐对这两个家伙的行为已经有些不理解了,按照大唐正常的发展进程,不管是程处默还是长孙冲,都配得上小公爷的身份,前途不可限量。
他们只需要在父辈的余荫之下,按部就班,稍微努点力,可能就已经足够在史书上留下他们的名字了。
不需要努力,也不能如此颓废吧?
自从回到齐州之后,两人除了去创新坊之中搞那些发明消耗体力和时间,就是去青楼。
“殿下,那飘飘姑娘技艺精湛,可偏偏就是差点火候,卖艺不卖身,着实勾人的很。”
长孙冲叹息一声:“我跟默子是没有办法搞定了,殿下有什么好法子吗?”
李祐看了长孙冲一眼,这些个从小锦衣玉食没有吃过生活苦的人啊,去了一趟海上,还没有将内心之中那些浮躁给消灭干净。
青楼是什么地方,那就是交易的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