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唐皇子:开局被李世民赶去封地 第266节
人群哄笑散开,只留下小商贩原地难受。
“大爷,您行行好,买了回家试试呗。”
“呵呵,我崔氏上下吃东西都极为严格,你这玩意儿就算是白送的,我也不敢用啊!”
“不光我不敢,你问问这齐州城,哪个敢吃这东西?”
没见过的东西,人都会本能的恐惧,第一个吃螃蟹的人,果然是勇士。
李祐走了过去,瞧了一眼那个自称崔府的管事,随后笑了笑,看着小商贩:“这些东西从哪里弄的?”
一看来人是个半大小子,小商贩摆摆手:“小少爷,您也来消遣于我么。”
李祐抱着手臂:“我可不是消遣你啊,我就是觉得,这东西应该挺好吃的。”
小商贩:“您要是觉得好,就买了吧,小的这次算是白跑了,送给您都行,不行您象征性给点都成。”
小商贩一看就是着急了,前言不搭后语。
“你就说这种大肠一样的东西,从哪里来的,告诉我,好好说,我就买。”
李祐从袖袍之中拿出来一锭金子。
一瞬间,小商贩的眼睛亮了,声音里都是哆嗦:“您,您真的买?”
“当真!”李祐拍着胸脯,“大唐人不骗大唐人!”
“这像大肠一样的东西,俺从海里的岩石上抠下来的,到处都是,以往海边也没几个人吃这玩意儿,但这次不小心弄回来一堆,就想着看有没有识货的。”
“这个虾,别提了,南边那边的商人到咱大唐做生意,从海上来,带错箱子了,一整个箱子里都是这玩意儿,下了岸,没钱吃饭,就把这给咱了。”
李祐拍了拍他的肩膀:“你叫什么名字?”
“小少爷,俺叫朱同。”
“你家还有多少这种虾,都给我,不管是小的还是大的!”李祐笑了笑,“还有这种像大肠一样的东西,有多少,我要多少。”
朱同傻了,他用力的拍打自己的胳膊,证明今日发生的事情不是在做梦。
“这是定钱。”
李祐花钱从不管对方要价多少,不缺钱,就是任性。
“小……少爷,少爷,您真是俺的救命恩人啊!”
“俺娘有救了!”
李祐朝着远处的暗处看了一眼,两个人高马大的汉子就走了出来,到了李祐面前。
“连同这个盆一起带回去,去个人,跟着他回去取其他东西。”
话音落下,方才还嘲笑那小商贩的崔氏的人笑出了声音。
“你小子走狗屎运了,有贵人帮啊!”
这话里面满满都是酸溜溜的味道。
他看向李祐:“小少爷,您买这东西,可绝对不值啊。”
“这玩意儿在俺们崔府里,都是没用的。”
李祐摆摆手:“无妨,这东西好着呢。”
那管事一看劝不住,两手一摊:“得,又遇到个傻子。”
一旁的侍卫一听这个,就眯起眼睛,李祐只要一声令下,他立马可以暴起杀人。
“算了,谁是傻子还说不定呢。”
面前的两个盆里,一个是小龙虾,另外一个叫海肠。
海肠这东西可以吃,可以用来制作海肠粉,基本上相当于味精的原型了。
如果再配上鸡汤什么的,搞出来鸡精也不在话下。
吃饭少不了这种东西。
至于小龙虾,李祐笑出了声音,这东西可不在咱这,看起来,是从东南亚那边带回来的。
和后世的小龙虾相比,这些小龙虾似乎有些发青,身体两侧的粉红色不太明显,钳子极大,脑壳也不小。
但胜在肥啊!
其中不少幼虾苗,一看就是刚刚开始生长,带回去让武大养着,一年孵化几次,两三个月繁殖一波,恐怖如斯。
唐人还没有被小龙虾的美味搞定过,并不知道,这东西有多爽。
一路回府,侍卫好奇看着李祐。
“王爷,您买这个看着不怎么好看的虾,是干嘛用的啊?”
“当然是吃的,怎么,你想试试?”
那侍卫一脸傻笑,那可不是嘛!
傻子都知道王爷搞出来的东西,好吃!
有经验的人或许会说,你这东西不值钱,不好吃,也不能吃。
但经验能当饭吃?吃到嘴里才是饭。
“王爷,您弄好之后,俺想试试。”
李祐当即回绝了这家伙的得寸进尺,“你啊,得等三个月了,这第一批可不多,你想吃,想得美!”
回到王府,让武大过来开工,李祐就开始躺在一旁思考如何制作鸡精了。
武大被这还没有完全进化到后世的小龙虾夹了几次手之后,更兴奋了。
“王爷,按照您给的法子,这东西做出来,那……啧啧啧……”
“现在这才多少只,有三百只没?”
“王爷,二百六十七只,俺数了,还有几百只小的。”
第312章 麻辣小龙虾的威力
“小的就直接放在后院的池塘里养,记得竖起高墙,别让这东西乱跑。”
“这东西长的很快,吃的也多,吃什么我都写在那个册子后面了。”
养小龙虾这件事,李祐就干过。
当初为了吃一顿小龙虾,但又不想花太多钱,整个冬天,李祐就抱着虾苗开始在家里的水缸里搞。
温度太低,就放在卧室里。
里面都是水葫芦和一些水草,到了春天之后,李祐才开始喂一些饲料,比如小虾米小杂鱼研磨的粉末。
李祐清楚的记得,自己某一天夜里,睡觉的时候 ,感觉浑身上下有什么东西在咬,一睁眼,鼻子上站着一只通体发红挥舞着大钳子的小龙虾,耀武扬威,散发着腥味儿,和李祐四目相对。
那一刻,李祐和小龙虾就结下了不共戴天之仇。
想不到,来到大唐,还有报仇雪恨的机会!
傍晚的天色极好,院子里,狗蛋和大喵鬼鬼祟祟不知道在干嘛。
突然,巨大的王府之中飘荡起来一股异香。
这种香味传播的极快,几个呼吸之间,就引发了巨大的骚动。
“谁啊,还没到饭点呢,搞什么好吃的了?俺老程这可得说你了,你在哪里?”
长孙无忌的声音很快也传来:“有没有公德心啊,老夫腿脚不便,你偏偏搞这些幺蛾子,欺负人这是!”
累了一夜加一个上午的张胡子在屋子里睡的正香,睡梦之中,只觉得一片汪洋大海淹没了自己,脖子上湿漉漉的。
一睁眼,发现口水流了一地。
终于,武大将小龙虾送到了李祐面前。
一回头,武大直接吓的坐在了地上。
程咬金站在门口,一双大眼睛炯炯有神,哪里是被掏空了?
长孙无忌拄着拐杖,在春风之中极为优雅,只是目光死死盯着餐桌上那遍体通红的小龙虾,口水不停地咕噜咕噜着。
两人身后,张胡子远远看了一眼之后,就捂住了眼睛。
嘴里还嘟囔着:“不行不行,这么吃会胖的,得减肥。”
武大爬起来,挠挠头,这些人,都好快啊!称之为大唐最快的男人也不为过。
“殿下,这啥好吃的?”程咬金咧开嘴,脚开始在门槛上蹭来蹭去了,手也不安分的搓着,这刚说了一句话,喉咙就动了三次,嘴角都带着星星点点。
长孙无忌的拐杖都是斜着的,万一殿下说可以吃,那不得一个箭步冲过去?
再不济,也得比老程这个黑厮快吧?
张胡子地位低,只能远远看着,眼巴巴吞口水。
“这东西叫小龙虾,不过现在不多,一人尝几个就行了,三个月之后,会有不少,到时候不管是得月楼还是摘星楼,都可以售卖了。”
这话一出,空气之中只剩下吞咽口水的声音。
咕噜……咕噜……
一声尖锐的叫声划破寂静,一道黑影猛然窜出。
这种声音,这种姿态,这种嚎叫,除了哈士奇,还有谁能做到?
人们都说,如果如果你恨一个人,那么就送他一只哈士奇吧,他做梦都想干掉你,但绝对不敢对你说不,因为光防止哈士奇拆家就已经耗尽了他的人生。
如果你爱一个人,一定要也送他一只哈士奇。
他会经历人生之中大起大落,悲痛欲绝,郁闷和狂躁,这时候,你只要适当的出现,就一定会成为他最坚实的后盾。
王府至尊,老虎大喵,狗蛋不出,谁与争锋。
“嗷……”
李祐差一点以为是迈克尔杰克逊穿越了。
狗蛋飞一般的扑了过来,一脚踩在武大的脸上,飞身一跃,目标正在圆桌之上的小龙虾。
这一刻,李祐甚至看到了空中飘洒着的狗蛋的口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