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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唐:我的徒弟是长乐公主 第537节

大白菜在北方这地方很常见,幽州人民积酸菜,就是用的大白菜。

盐这东西,在这时代,并不是很便宜的,价格不低。

但如今幽州人民不差钱啊,也不差积酸菜买盐巴这点钱,所以当秦阳带着李丽质出去溜达时,就发现许多百姓用着简易的木制小拖板,拉着一棵棵绑起来的大白菜,正往家里赶去,说说笑笑的模样,让人一看就觉得生机勃勃。

李丽质有点蠢蠢欲动,在马车里问秦阳:“夫君,他们这是要买了菜回去积酸菜吗?”

“是,这些菜应该都是带回去积酸菜的,怎么,想吃酸菜了?回头让厨房晚饭就做一些?”秦阳以为李丽质是想吃了,于是这样说道。

李丽质摇头,道:“我只是有点好奇积酸菜是如何做的……”

原来是想亲手做了?

这个也容易!

秦阳就说:“那回头让人给你准备一些东西,你跟他们学着做一缸。做坏了也没事,不过就是一缸白菜而已。”

大白菜,在幽州这里,现在价格是十分低廉的。

别说是堂堂幽州王王妃了,就是普通百姓,也是吃得起白菜,做坏了也不怕的。过去积酸菜,基本就是积一缸,现在每家都基本都是用的不大的小缸,里面一般是能放十棵白菜那种的。

然后每家都积三四缸,动手做的人也不止是一个,这样,既能让家里人都动手,多个技能,又不至于做坏了,到时候没有酸菜吃。

其实就算是做一缸做坏了也没事,现在的幽州的一些铺子,也是卖酸菜的。

主要卖给一些在这里过年的行商或是住在这边没走的读书人,所以,这方面的吃食,幽州是完全不缺的。

听秦阳这样说,李丽质顿时露出笑容来,点头道:“嗯。”

接下来,就是忙碌一些过年前的事了。

来到这里,李丽质是长了不少见识,她过去在长安的时候,多半时候还是待在宫里。作为一个受宠的公主,动手的事是不可能让她来做的,而她没出嫁的身份,也让她不能天天往外面跑,就算是能够出宫,而已不像是现在住在幽州王王府里这么自由。

所以,原本来到不熟悉的地方,远离家乡的那种小小落寞与不安,在来到幽州之后不久,就已经消散得差不多了。

秦阳见李丽质天天都很高兴的参与各种事,过得很充实,也终于松了口气。

他现在,其实在筹谋着另一件事,是关于修一条路的大事。

第七百三十章 狗拉雪橇

三日后

秦阳乘着马车,又前往了新三区,从新三区这里往北,就是两个关卡,他主要是想去新三区看看羊毛靴子的反馈,顺便再去看看那两个关卡的情况。

新三区,虽是冬日,却是热火朝天的干活场面。

程咬金跟程处默父子已经适应了这边的生活,秦阳过去的时候,两个人都穿得挺厚实,正在监督着底下的人在晒大白菜。

一大片开阔地上,密密麻麻摆放着不少大白菜,看起来还特别规整,简直就是强迫症的福利。

秦阳过来的时候,他们两个人甚至都没注意到秦阳,其他人又认识秦阳,见大王给他们打了个手势,让他们不要说话,就都没说话。

走近的时候,程咬金正在说:“这边,对,剩下的都晒在这边来,这边的阳光好,多晒晒,白菜干得快!”

他说完,还对儿子程处默说:“儿啊,这积酸菜用的大白菜,就不能是水嫩嫩的,必须要晒蔫吧了,晒得外面都蔫了,这才成,就这个阳光,起码要晒个三四天,才能开始积酸菜,不然到时候就要烂了。”

程处默问他爹:“爹,过去怎么没听您提过积酸菜?”

他爹居然还有这个本事?

程咬金得意地说:“你爹我会的东西多了,哪儿能什么都告诉你啊?你跟你说,你爹我当年打仗的时候,去过的地方多了!在你还小的时候,你爹我就来过幽州,还在这里待过一段时间,积酸菜就是在那时候跟当地人学会的,这东西每家每户积出来的味道都不太一样。有的人手艺好,积酸菜就特别好吃,有的人手艺一般般,酸菜就没那么好吃。你爹我在这方面就特别有天赋,积出来的酸菜,做肉菜,往里面一放,那叫一个香!”

说着说着,程咬金自己都有些馋了。

“有点想吃猪肉炖粉条了,里面放点酸菜更好吃……到时候多买几头猪,过去这猪肉啊,腥气,可再腥气,用粉条跟酸菜一炖,也香!你爹我当初就经常吃没煽过的猪,毕竟行军打仗的时候,能吃上这么一口,就已是很不容易了,不能挑剔太多。不像是你们现在,多幸福啊,连猪肉都不腥气了,那个味道啊,真是好!”

程咬金大概是过年前有点想家了,或是有了其他感慨,竟然跟儿子讨论起了这件事,说起了自己过去的事。

程处默在一旁听着,倒是挺有捧哏的劲儿,也不知道是真信了还是没信,反正态度挺让程咬金满意。

这父子俩一边看人晒白菜,一边探讨着什么样的猪肉炖粉条好吃。

秦阳就是在这时候走到了他们两个人身后,听着二人的对话,就有些忍俊不禁。

“嘿呀!谁在笑老子?谁……大王?”程咬金听到身后传来轻笑声,立刻不高兴地转身说道,结果一转身,看到的就是幽州王秦阳,他后面的话顿时就咽了下去。

程处默立刻向秦阳行礼,秦阳扶住他,没让他拜下去。

“这幽州靴子穿着如何?”见两个人已是穿上了幽州靴,秦阳笑着问道。

大王问了这事,两个人的表情都越发轻松愉快了。

“大王,这靴子,实在是好极了!不瞒您说,自从穿上了它,下官特意去外面跑了两圈,回来之后,不仅不冷,脚还出汗呢!脚底板也不疼,软得很!”程咬金立刻说道。

程处默也说:“大王,这靴子自是好极了!能在彻底冷下来之前有了这靴子,过年的时候再冷,也不怕脚冷了。”

他们带着的兵,有些是从并不算很冷的地方来的,来了之后,首先就是水土不服。

别的问题还能克服,一到冬天,那个能冻死人的温度,实在是让他们无法克服。

对于外地来的将士来说,冬天,对于他们来说,就是一场磨难。

也就是幽州这边的福利待遇好,无论是官吏、工人,还是当兵的,福利待遇都好,这才让他们能够心甘情愿地在这里待下来。

本以为今年也会跟往年一样,冬日里手脚生冻疮的人不会少,结果在最冷的时候到来之前,幽州官府竟然让他们派人去领东西,是过年的保暖之物!

不仅有羊毛靴子,还有羊毛衫、羊毛大衣以及羊毛袜子等。

这一身行头,若是放在别的地方,没五两银子,是绝对拿不下来的。但在这里,却是他们人人都能免费领到的福利!

想到这些,程处默对面前的幽州王越发的心悦诚服了。不说别的,单说人家这点石成金的本事,就不是其他地方的王主能比的。

有不少地方的王主甚至是皇子,可皇子到了那些地方,依旧要遵循“是条龙也得盘着”的处事原则,不敢也没办法将当地的权利握在手里。

想着陆续从其他地方传来的消息,那些就封的皇子里,目前也就只有吴王李恪还算像样。

可就算是吴王李恪,也没办法让安州跟梁州变得如幽州这样。

也许幽州王能有今日的成绩,是因着天时地利人和三者缺一不可,但必须要说,有时候运气,也是人实力的一部分。

“大王,您今日来,应该不光是为了看一看靴子发放的事吧?”程咬金在一旁突然说道。

这只老狐狸。

秦阳在心里嘀咕着,知道有些事是瞒不过程咬金的。

他点头道:“顺便再去北边两个关卡看看。”

“天寒地冻的,大王,越往北越冷,还是开春再过去吧,那边都是人烟罕至,除了黑水那边有异族,黑水以内,也就是两个关卡内还有人,万一半路上马车坏了,这……”程咬金不太赞同地说道。

秦阳就说:“谁说我要坐马车去了?雪橇,我要坐雪橇去。别以为我不知道啊,你们这里养了不少好狗吧,都是跟周边一些异族换的好狗,都养大了吧?我也不要你们的好狗,但这狗拉雪橇,你们总要给我们准备一些吧?也让我们过过瘾!”

见大王连这个都知道,程咬金就是一咧嘴:“大王,真是什么事都瞒不过你。不过,我这里能腾出来的雪橇,就只有二十架,每架是三只大狗拉车。”

第七百三十一章 修路的想法

“只有二十架?”秦阳像是有点不满意。

程咬金立刻叫穷道:“大王,二十架已经不少了!雪橇好做,但是拉车的好狗难驯啊!新三区这里,之前东拼西凑,才凑到了五百只狗,中途死了一些,养大的就四百来只,这四百来只,就算是两只狗拉一架雪橇,也只能凑二百架,一般都是三只狗拉一架,那就只有一百多架。这一百多架雪橇,每日都要忙着运东西,带着人去巡逻,大王,最多只能给您腾出二十架!”

其实秦阳对二十架雪橇已经很满意了,他这次带的人不多,毕竟没打算离开两道关卡去外面。

他只打算在“保护区域”内转一转,带来的人都是身后背着火枪、腰间别着手枪,手雷也一人挂了两个在腰间,可以说,就算是意外遇到了敌人,只要不是大部队入侵,他的人都足以干掉多几倍的敌人。

再说了,就算是真遇到了敌军大部队,在雪地上,战马又怎么可能跑得过大狗拉的雪橇?

论起平衡度来,就没有可比性了。

所以秦阳这次本来就只带了几十人人,这二十架雪橇,足够用了。

“那就二十架吧。”秦阳想了想,点头道。

“不过,这个不急,先去看看将士们,问问他们对羊毛靴子满不满意。最先做出的靴子,就是供给各军,其他几军,大多是北方人,见惯了冬日,知道怎么保暖。就只有你们带的人,多半不是北方人,这冬日如何保暖,还是要去问一问,看一看,我才能放心。”

程咬金跟程处默早就让人将保暖“套装”给发下去了。

所以听到大王这么说,就带着人去四处转了转,问了一些士兵。

这些士兵,无一例外,都已将羊毛靴子穿上了。

身上也穿着羊毛大衣,看起来就暖和。

秦阳问了几个人,就做到了心里有数,看来哪怕是外地来到北方的人,这么一身行头穿上,也感觉不到太冷了,羊毛靴子的确是保暖的,走路时也不显得笨重。

就是羊毛大衣跟羊毛靴子比起来,略逊色了一些。

倒不是不暖和,暖和是真的很暖和,但是羊毛大衣会有些沉。

当然了,这些在秦阳看来算是缺点的事,在那些士兵们看来,是根本不算什么的。不就是沉一些吗?能比盔甲还沉吗?

现在又不用打仗,冬天能穿着厚厚的羊毛大衣,脚上穿着羊毛袜子、羊毛靴子,里面还能穿着羊毛衫,贵族过的日子也不过如此了吧?

结果这样的日子,竟然是他们这群兵卒过的?放在几年前,他们是想都不敢想!

转了一圈之后,秦阳就向程咬金跟程处默告辞离开。

二十架雪橇上,各坐着两个人。

前面分别是三只大狗拉雪橇,速度极快,很快就带着人冲出了新三区,朝着第一道关卡行去。

因为是在雪地上拉雪橇,这些狗个个壮得跟小牛犊子似得,所以拉起两个人来,是丝毫不费力。

不仅不费力,秦阳还觉得,这些狗还怪高兴的,拉雪橇的感觉,更像是在撒欢儿。

跟秦阳坐在一起的一个侍卫,手里握着缰绳,因为迎面吹来的冷风,在路上也不敢张嘴说话,直到中途休息的时候,才忍不住对秦阳说道:“大王,新三区这边的狗,是真好啊!”

是啊,是真好啊!

原本秦阳还信誓旦旦地对程咬金他们说,他不要他们的狗。

可那是在看到这群狗之前,在看到这群狗之后,在亲自体会过了这群狗拉雪橇的厉害之处后,他望着这些大狗的眼睛都有些发绿了。

真是一群壮实又听话的大狗啊!

甚至只需要在他们借用前,驯狗的人给它们下了一道指令,又在之后交给了他们这些借用雪橇的人一些指令,这一路上,这些大狗就十分听话。

这要是能带回幽州郡城去,下雪地出门用这样的大狗拉雪橇,可比驴好用多了。

起码不用担心这些大狗在地上拉着拉着突然脚滑,带着雪橇翻车不是?

反正,无论怎么想,都觉得这些狗是真好。

“大王,等回去后,不如问问他们,是从哪里要来的狗,若是大狗他们舍不得给,给一些小狗,咱们自己养也成啊!顺便再给咱们派一两个驯狗的人才,这样,咱们就不用盯着他们的大狗了。”侍卫眼馋地向秦阳出主意。

秦阳觉得,这的确是个办法。

他点点头,道:“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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