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九叔世界里面努力加点修仙! 第164节
这个没良心的东西,好歹罗素是他的至爱亲朋,手足兄弟,平日里对文才也不错。
虽然偶尔会捉弄一下他,但有句话说得好,打是亲,骂是爱。
可这个坑货直接被蔗姑一堆好吃的给收买了,直接把他这个小师弟给忘了。
罗素越想越委屈,他的小脸蛋儿都被揉肿了,眼神都快撇成了斗鸡眼,也不见文才前来帮忙!
文才自知理亏,尴尬的低着头数着脚下的蚂蚁,一句话也不敢反驳。
他吃着吃着,就把救小师弟的事情给忘了,小师弟在去蔗姑家的路上千叮咛万嘱咐。
只是……
只是那花生、瓜子、核桃,实在是太香,文才当时忙得不亦乐乎,给忘了……
直到蔗姑翻出小裙子,文才才注意到了罗素那生无可恋的样子,找理由阻止了。
要不然……
文才浑身一抖,忍不住缩了缩脖子,他敢保证,自己要是看到了不该看的东西,绝对会被杀人灭口的。
九叔都保不住,他说的!
“哼哼!”
罗素哼了两下,警告了一声,“有些事该讲的就讲,要是讲了不该讲的,哼!”
右手化作手刀,在脖子上一划,牙齿在那磨得格格作响,文才飞快的点着头。
罗素这才心满意足,然后逃命似的飞身上马,逃离这个令他伤心的地方。
这里面有母老虎!
来的路上不平凡,回去的路上反而轻松的多,并没有碰到什么异常的东西。
一回到义庄,罗素小嘴一撇,委屈巴巴的朝着九叔哭诉蔗姑可恶的行径!
自己好歹也救了她一命,简直就是恩将仇报!
九叔笑眯眯的不说话,面对罗素的告家长似的打小报告,他也是万分的无奈。
他能怎么办?
跑去找蔗姑?
那个女人可是一直缠着自己身子呢,自己要是去了,说不定就是有去无回,羊入虎口!
九叔笑了笑,直接岔开了话题,“我最近一直在考虑一件事情,犹豫再三,最终拿定了主意。”
罗素眨了眨眼睛,能够让师傅考虑这么久的事情,他怎么没有感觉呢?
忽然间,他脑海中灵光一闪,脱口而出。
“腾腾镇?”
在他印象中,九叔最近接触的大消息也就是两个,一个就是那个阴差失踪案。
地府悬赏了一千阴德点,但九叔是绝对不可能找到凶手的,就算找不到了,也永远不会揭发。
那么剩下的只有一个,那就是被僵尸占领的腾腾镇!
其实对这一点,罗素心中早有预料,九叔是说什么都不可能坐视不管的。
毕竟那可是一个到处都是僵尸的镇子。
万一有人误入其中呢?
万一那些僵尸到处乱跑呢?
万一滋养出了什么厉害的僵尸呢?
等等,都是一些严肃的问题,别人可以不管不问,他死后,哪管洪水滔天,又不关他鸟事。
可九叔一定会管,因为他是九叔。
九叔叹了一口气,“其实我也有点私心,并不是完全为了为民除害。”
“哦?”
罗素眨了眨眼睛,心中不由得好奇了起来。
他还是很好奇九叔的私心是什么?
去不料九叔话锋一转,直直的看向了远方,“你千鹤师叔游离关外,四目师叔一时半会赶不来,其他人。”
“只能再等一等了!”
罗素沉思了一下,“师傅,你是不是把我忘了,我可是超勇的!”
九叔点了点头,他已经不将罗素当成小孩子了,他的实力已经足以出师了,坐镇一方了。
“其实我还有一个人选。”
罗素忽然想到了什么,露出了神秘的笑容。
“谁?”
第169章 真的会有人炮轰腾腾镇吗?(第1300月票加更)
“原来是你小子搞的鬼呀!”
荒山野岭小墓地,孤魂野鬼乌鸦叫。
在这黑漆漆的,伸手不见五指,阴气森森足以吓得人哭爹喊娘的地方,竟然站着两个人。
正是九叔还有罗素!
此时,九叔正在哭笑不得的对着罗素指指点点,因为他见到了罗素口中的高手。
一具被埋在任老太爷棺材下面的尸体,那个从麻城偷回来的银甲尸。
那个时候还是半成品,现在已经是真正的银甲尸,在这风水煞地的滋润下,甚至有过之而无不及。
九叔之所以哭笑不得,是因为他想起了之前任发请他给他爹迁坟。
结果他掐指一算,总是心中有不祥的预感,隐隐约约的看着一些银毛。
原来是罗素这个小鬼头干的好事儿!
九叔蹲了下去,看着任老太爷的墓忍不住滋滋称奇,这原本是上好的风水福地。
将任老太爷埋进去,绝对可以保佑任家三代的财运滚滚,子孙连绵不绝。
可偏偏这份坟头被盖上了洋灰,蜻蜓点水变成了倒插洋葱,风水福地彻底变成了风水煞地。
九叔回想起这十几年任家的生意果然是一落千丈,之前还没有想到,现在想一想,任家的命还是挺长的。
若是放在寻常人家,估计早就家破人亡,断子绝孙了。
想到这儿,九叔又忍不住扭过头,对着罗素称赞了一声,“小罗素,厉害呀你!”
罗素嘿嘿一笑,九叔这称赞是发自内心的,他钻研风水术将近十几年了。
面对这样的情况,也只能束手无策,放弃这样的风水煞地。
可偏偏面前的风水局势,看的九叔大呼过瘾,简直就是风水大家的手笔。
逆天地之形式,豪夺日月之精华,吞天噬地,滋养自身。
九叔只能连连称赞,绝,绝,绝!
任凭他怎么想,也想不到这样的风水局势,就算想到了,估计是有心无力。
武侯,果然不愧是风水界的传奇!
罗素心念一动,银甲尸自由的活动了双臂,举手投足间,跟那活人基本上没什么区别了。
他一抬手,就将任老太爷的棺材又放了回去。
然后弯腰,双手向前一拱,用力一推,平地就出现了一个小土包。
干完活儿,银甲尸轻轻地拍了拍手掌,默默地站在了罗素的身后,如同一杆标枪一样。
九叔流露出了羡慕的眼神,这哪里是僵尸呀,这分明就是最顶尖的傀儡。
如臂所指,随心所欲,力大无穷,刀枪不入,能打能扛,忠心耿耿……
九叔越盘算,就越发的怀疑人生,他当年为什么要学符咒?
学纸人,学僵尸不香吗?
可转念一想,学了僵尸的四目师弟不还是一个扑街吗?
想到这儿,九叔心中好受多了,果然呐,人只有对比,才会知道自己是幸福的。
一个字儿,下贱!
令九叔扎心的远远不止于此,只见罗素围绕着银甲尸转了两圈,用手摸着他那健壮的大腿。
又用小手拍了拍他那翘臀,满意的点了点头,“手感不错,就是硬了一点!”
紧接着,罗素从怀中掏出纸人,嘴中念念有词。
九叔看的嘴角忍不住抽搐,倒不是小徒弟念的什么,而是因为他那纸人是紫色的。
那可是自己珍藏已久,上好的画符的材料,自己平时都舍不得用呢。
全被这个小兔崽子给顺手牵羊了!
唉,用就用吧,九叔感慨一声,反正这以后全部都是小罗素的,早用晚用都是用。
他静静地看着,想要看看罗素用纸又想玩什么花招?
只见罗素手中的纸人闪烁着紫光,手指一弹,化作一道亮光,没入了银甲尸的胸口。
原本面色苍白,显得丑陋的银甲尸像冲了水一样,浑身变得饱满红润。
原本褶皱的皮肤也变得舒张起来,九叔甚至还隐隐约约的听到了心跳声。
眨眼间,银甲尸变得跟一个正常人没什么区别了,除了人高大一点,胳膊、大腿粗壮一点,臀翘一点。
“厉害,厉害呀!”
九叔又是忍不住感慨,这是他今天不知道多少次感慨了,小徒弟罗素给他的惊喜简直太多了。
他开了法眼,又向前闻了闻,竟然无法辨别面前的人到底是不是僵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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