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回1984赶山狩猎 第9节
如果是经过特殊训练的金雕,还能在宽敞的地方捕狼。
它们会一直追着狼,耗光狼的耐力,然后利用锋利的爪子插入狼的脑袋,直接杀死狼。
有传说金雕将猎物抓到空中摔死的情况,其实非常罕见,金雕的负重能力其实不强,很难将大型猎物提到空中,往往都是抓死,或者在猎物高速奔跑时用翅膀将猎物打翻摔死。
金雕的喙非常尖锐锋利,撕咬能力非常强,可以很轻松将猎物撕成碎片,如果它们吃不完猎物,会将猎物分开带回巢穴。
余秋堂发现这只金雕肚皮下面的颜色很浅,知道她应该是个金雕妈妈。
不同地区的金雕繁衍时间不确定,基本是根据温度来变化。
例如东北地区的金雕,因为天太冷,所以往往会选择四五月份才产卵,而西北的金雕,则是看具体地区,北疆那边和东北差不多,而秦岭这边则是稍微早点,一般会在三四月份就开始产卵。
金雕产卵后,雄雌换着孵化,基本要孵化四五十天,然后小金雕需要三个多月才能长大。
按照时间推算,现在是七月份,这只金雕妈妈的孩子应该还没离巢,她估计是出来帮孩子找食物。
余秋堂前世作为巡山员,自然对金雕非常熟悉,他也很喜欢这种漂亮的猛禽。
“你跑这种酸枣林做什么呢,像你这种空中部队,应该在更宽敞地方去捕猎嘛。”
余秋堂打趣着,一边缓缓靠近,一边小心翼翼砍开周围的荆棘,金雕开始还发出更为激烈的警告声,只有一只能动的翅膀快速煽动,扇的尘土和树叶、杂草到处乱飞。
余秋堂也能理解。
困兽之斗,越是凶猛的禽兽,一旦被限制自由,反抗力就越强。
距离金雕还有一米左右的距离,他停下脚步,尽量让身体压低,和金雕保持平视,“我帮你砍开这边荆棘,伱就回去噢,不要攻击我,我知道你的肉不好吃,我也不在你的食谱上。”
和动物说话,也是他前世养成的习惯。
有时候在大山里行走,一个人孤单了,就会同动物们讲话,在和它们交流的过程中,逐渐掌握了更多动物的信息,能分辨不同动物不同叫声代表的情绪。
眼下,他听到金雕的叫声终于由急促变得缓慢,音调也不再刺耳,而是像做梦的的梦呓,便知道金雕暂时理解他的行为,情绪已稳定下来。
这才小心翼翼将困住它最后一棵酸枣树砍掉。
树枝卡住金雕翅膀,但他手里只有一把斧头,只能连同树一起砍下来。
随着小孩手臂粗壮的树干倒下,金雕又受到惊吓,它快速煽动翅膀,发现已有获得自由的希望,顿时加紧速度挣扎,只见羽毛漫天乱飞,硬是被它挣扎开,展翅朝空中飞去。
飞到几十米的高空,它才绕着地上的余秋堂盘旋几圈,快速消失在森林深处。
余秋堂收回目光,看到被荆棘缠住的野鸡,一脸狞笑。
这只野鸡属于妥妥的野中野。
很多动物和鸟类在山中与山下相差很多,以野鸡来说,山里的野鸡体型要更长,也要比山下的野鸡更瘦,这样有利于它们保存一定的飞翔能力。
山下的野鸡,翅膀要短,体态肥腻,飞翔能力大幅减退。
所以很多人对于野鸡的速度有不同认识,原因就是看到的野鸡种类不同。
山里的野鸡起飞速度相当快,但山下的野鸡,尤其是食物很充足之地的野鸡,起步就比较慢,很容易被训练有素的狗或者野猫逮住。
同样有趣的区别还发生黄鼠狼,布谷鸟等身上,长期定居深山的人就知道,几乎是不同的生灵。
将野鸡从荆棘中拿起来,余秋堂才发现野鸡其实已经半死不活,估计险险能坚持到回家。
“放心,我会给来个痛快。”
将鸡腿绑好,挂在肩膀上,余秋堂刚要走,突然看到地上很多雕毛,雕羽,想起做弩的箭矢可能会用到,便又捡没有损坏的拾了些。
经过金雕这样一折腾,今天酸枣木已无法找到,他索性转身下山。
最后一道夕阳彻底跌落山峦,山里的风更大了,吹得余秋堂的衣襟鼓鼓的,仿佛里面钻了个调皮的小孩子,他哼着欢快的陕北民谣,迈着轻松的小步子沿着来时的路下山。
“一道道那个山来哟,一道道水~”
大山里回荡着他悠扬的歌声。
“……咱们晚上吃肉肉嘞,肥肥的野鸡腿~”
第14章 找你妈去!
回到家,刚进地坑院,就闻到一股浓浓的肉香味,余秋堂还以为家里几人开始做黄鼠,仔细辨认,原来肉香味来自厨房。
正想着,就看到余秋实手里握着个骨头出来了,看到余秋堂回来,故意吸溜几声,拿着骨头就在院子绕圈子。
明显是给他炫耀。
这刚分家,陈美娣也懒得装,开始吃起肉骨头。
其实这种骨头上没有多少肉,丢给狗,狗都会嫌弃难啃。
这是村里卖猪肉的人剔过肉后,留下来准备外卖做饲料的骨头,人们可以花点钱买回家,放到锅里反复煮,会有少量的脆骨以及更少量的肉丝。
煮过骨头的汤可以用来煮面或者炒菜旋一些,菜里就多出肉香味。
也算是打打牙祭。
不过,就这种生活,一般人家也难以享受。
余得金作为方圆几十里出名的木匠,在这个家具主要还靠木匠打造的时代,收入其实不算低,但钱都被陈美娣牢牢把控着,他根本拿不到多少。
因为陈美娣是第三个老婆,已失败过两次婚姻的余得金投鼠忌器,对陈美娣向来很容忍,即使知道陈美娣对其他孩子不好,只要不是太过分,他也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基本不过问。
“真香,肉骨头啃起来真香。”
余秋实本想去给余小伟炫耀,但余小伟没见人影,他便坐在院子里的树墩上,吸溜一口,感叹一口,声音大的全院都能听到。
余秋堂被这种幼稚给逗笑了。
也懒得理睬他。
他注意到旧厨房门口堆放的尘土和杂物已清理干净,厨房里有昏暗的灯光,便直接背着野鸡朝厨房过去。
这时,余秋实才看到他背后的野鸡,顿时惊讶不已,顾不上炫耀他的肉骨头,急忙追上来:“哥,你背的啥啊?”
“野鸡。”
“是吃的嘛?”
“你说呢,难道还是看的。”
余秋实一路跟着余秋堂到厨房口,还是不愿意离去,看看野鸡,再看看手里的骨头,一时不知哪个更好吃。
“野鸡好吃嘛,哥?”
“很好吃的~”
“那……给我吃点行不行?”
“找你妈去。”
余秋堂没好气地掀开门帘,将余秋实晾在外面。
“堂堂,伱回来啦……呀,还有只野鸡?”余春梅正在擦洗锅台。
“嗯,搞了只野鸡,他们两个呢?”
“我让他们出去搞点柴火,”余春梅苦笑道,“我们也没有能烧的柴火。”
余秋堂恍然大悟。
不同于后世到处都是柴火,这年头任何物资都相当紧缺,吃的穿的烧的都是,而且是恶性循环。
一般地上的人家,产出的粮食也少,没有庄稼,那就没有烧的东西,只能去山里砍柴。
山里又有各种野兽,小孩子根本不敢让去,基本都要大人,可大人这两年还好,前两年都要出工分,哪有更多时间去山里。
余秋堂发现不当家不知苦难多,他提到分家的时候,就压根没想到还有柴火紧张的问题,就想着吃和住。
“忘记这茬了,明个我进山搞点木柴回来烧,外面都是人家的,也找不到啥。”
余秋堂说着,将背上的野鸡放到地上,让三姐先将血放掉。这种活他自己也能干,让余春梅做,反而是考虑她的感受。
残疾的人在家庭受到绝对的关心,反而并不见得开心。
越是身体功能缺陷,他们越是希望自己能尽可能发挥一些作用,而不是混吃等死,失去存在的意义。
余春梅腿不方便,走远路干重活肯定不可能,唯独能顺当做的就是收拾卫生和做饭洗衣服之类。
在她身体没有好转之前,余秋堂决定让她将这些事情包圆,两个孩子毕竟还小,又马上到上学的时候,家里的事情还是需要两个大人操持。
这时,余小伟和余小云也回来了。
两人背上各背着一捆柴。
余小伟的柴捆大,而且都是一些干树枝,而余小云的小柴捆则是一些干草,明显重量轻很多。
可见哥哥很照顾妹妹。
两人将柴火直接背进厨房,看到余秋堂回来了,还没来得及高兴,就又看到正在放血的野鸡,顿时喜出望外。
“哪里来的野鸡,叔叔你逮的嘛?”
“不是,是天上掉的。”
“哈哈~”
两个孩子都很开心,蹲在姑姑身旁看杀鸡,他们都只是见过,还没吃过野鸡呢。
“嬢嬢,野鸡要怎么吃啊,是不是煮熟?”
余春梅笑道:“怎么都行,可以蒸也可以煮,我们现在也没油没调料,要不还可以炒着吃。”
“煮的就行。”
只要是肉,两个孩子可没啥挑剔点。
余秋堂看三人开心模样,心情也不错,开始在厨房打量起来。
这一看,才发现厨房缺的东西还真不少。
首先缺一个大锅,厨房的锅台是双锅腔,现在只有后面放着母亲遗留的小锅,前面的大锅腔直接是空的。
锅台旁边缺两个案板,现在只剩下案板的架子,手放在上面还摇摇晃晃,很不稳定,也需要修理。
还缺两个水缸。
现在可没有自来水,村里人吃水都是去打山泉,或者是自己打井,从最近的山泉挑水,也有一里多路,吃水是相当不方便。
说到挑水,家里现在只有一只桶,还需要再添置一只水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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