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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回1984赶山狩猎 第74节

  但大点的野物,例如狍子野猪这种,都起按斤卖,具体一斤多少,就看野物的成色,公母等。

  吴美芬听了会,略一沉思,“这样吧,我们这还是第一次做野物,不知卖相咋样,但不管如何,既然是我们要你送来,鉴于我们长期合作关系,我也不会让你吃亏。

  你就说市场价大概多少,我们比市场高处一成价格收,作为对秋堂兄弟这个人的认可,你看咋样?”

  只能说,这个时候做生意的人,很多还是保持着人基本的诚信和情感,所以才出现了很多现象级的企业家。

  不像后世很多办企业的人,更像是屈从于资本,误解了商人逐利的意思,只看重了自己利益,断了其他更多人的活路。

  吴美芬只是小镇出现的一个女人,就能有这种觉悟,确实不容易,很难得,也是后来成为闻名一方女企业家的根基。

  余秋堂微微想想,狍子的价格他暂时还不太清楚,也拿不准,想起张甲申那只给他算了30块,应该不是无据可究,便说:“这样吧,两只给我一共50块算了。”

  “只要50块?”

  吴美芬摇摇头,“一斤猪肉现在都卖到接近两块,你这狍子肉再怎么着,也比猪肉要值钱点吧,我看两只也有四五十斤。”

  “也不能这么说,猪毕竟是家养,付出的心血更多,而且猪肉里面肥肉多,油多,吃起来也香,狍子肉虽然稀奇,但要会做,才能比猪肉好吃。”

  吴美芬的看余秋堂言辞诚恳,不由感叹道:“秋堂啊,你还真是个实诚人,你姐每天四处采购,也见过各种卖东西的人,还很少见到像你这样,自己说自己东西不好的。”

  余秋堂笑笑。

  他自有他的智慧。

  和不同人交流,要用不同的人设和方式。

  既然吴美芬是个很讲感情和义气的女人,那肯定不希望被人欺骗,反感别人在她面前耍点小心思。

  而她对自己的人设定义就是个诚信,守时,又有一定能力的年轻人,那他就按照这个方向和她交流。

  看起来自己吃亏,实则最终可能获得更多。

  果然,吴美芬最后坚持两只给了他七十五块,看他不收,便说这是第一次,如果卖的好,那就保持这个价格,如果价格偏高不好卖,下次再调整也不迟。

  余秋堂能说什么呢,接着呗。

第94章 分地家庭会议,狗爹

  一阵阵秋风,一阵阵秋凉。

  自从上次进山猎狍子,转眼已经半个月过去。

  半个月没有大的事情发生,但小涟漪却也激发了几个圈。

  首先就是两个孩子顺利入校,余小云成为一年级光荣的少先队员,而余小伟则是成为三年级的插班生。

  余小云还好说。

  这年头的学生普遍入学晚,班上七八岁的孩子很多,和她一样九岁的也有四五個,从年龄上来说,她并不显得特别特殊。

  唯独不好办的是身高。

  女孩子本来发育的早,而余小云也继承高个子的基因,比哥哥余小伟小几岁,却个头只差几个厘米。

  放在一群一年级学生里,简直就是鹤立鸡群。

  比很多男生几乎能高出一头。

  也正因为如此,她入学后,十分幸运地被班组任李春娥任命为班长。

  对,没错,她的班主任又是李春娥老师。

  这种社请老师因为自身文化素质不高,一般是在一二三年级轮回,每次带完三年级,就会返回去从一年级重新带。

  仿佛是走一二一的整步。

  其实这不算什么奇怪的,因为上辈子余秋堂的孩子上小学,班主任也是李春娥。

  找谁说理去呢。

  他还清楚记得儿子回来给他说,李老师教训他,年少无知的他还说找爸爸,结果老师打的更狠了。

  告诉儿子,你回去问问你爸,当初我是怎么打的他哭鼻子的。

  儿子在余秋堂处得到肯定答复后,从此变得老实很多,学习也突飞猛进……

  他是真的绝望的啊。

  一定要好好学习,将来让自己儿子不要再落入李老师手里,要不然祖孙三代过年同桌吃饭,别的不说,就这同门被打的情谊,便能浮一大白。

  喝到正酣处,孙子不得搂住爷爷的肩膀,感慨良多地说声:“大师兄,你受苦了,都是难兄难弟啊。”

  余小云对当班长还有点不适应,回来后很是焦虑,直说自己这个班长估计不好做,她就没有经验,也不敢管别人。

  余秋堂自己也没当过班长,从小到老,屁大的领导都没当过,所以也给侄女没有什么建议,最后只能告诉她,一切遵从本心,要做个堂堂正正的人,其他的便不要在意。

  如果是堂堂正正没换来别人理解,那说明这班长当的也没啥意思,不当也罢。

  余小云对余秋堂这个叔叔那是相当信任,觉得他的话基本就像圣旨,他都这样说了,那肯定没啥毛病。

  听着就是。

  而余秋堂本心呢,就是希望两个孩子都能性格中正正直,诚然这个世界有很多坏人,但一个心怀坦荡的人,至少内心会很坚定。

  而内心的稳定,才是幸福的根本。

  多少人一生不幸福,不是欲望太重,便是心里不安稳,没有安全感,在追逐利益和道德谴责的矛盾整日纠结。

  相对妹妹出道即是巅峰,余小伟就老实很多,他目前和瞎子没啥区别,书本上很多字,就跟蚂蚁似的,看的他眼睛花。

  所以他只能假装老实,每次老师让翻书,他就跟着别人翻,勉强能应付过去。

  但如果遇到写字,他暂时可不会写,想来想去,索性用纱布将右手包起来,说是做饭伤到手,没办法拿笔写字。

  便解决了做作业的难题。

  但每天回来,就在家里疯狂开始练字,别的不说,先将一二年级所有的字全部学习一遍。

  为此,他只能暂时放弃帮姑姑做豆腐的差事,回家后就啥事都不做,专心练字,一直练到半夜实在困的不行才睡觉。

  余秋堂看他有这个恒心,便专门给他找了很多旧报纸回来让练,后来旧报纸也供应不上,干脆就让用笔蘸着水写,在外面地上写。

  反正就是用尽各种手段,几乎是填鸭式将内容填进脑子里。

  这个过程中,余秋堂发现余小伟的脑袋瓜其实很聪明,记忆力相当好,学起字来速度飞快,有些难写的字,即使一时想不起来如何写,但至少能认出来。

  这就相当不错了。

  慢慢地,余小伟已经能听懂老师的安排,而书本的字,也不再是曲曲扭扭的蚂蚁,而是一个个代表着各自意思的字符。

  第一阶段的语文恶补暂时结束,他又准备用半个月将数学的基础知识补补,一二年级的数学都相当简单,他毕竟年龄大,现实中就用到计算,学起很简单的数学题目,自然事半功倍,反而没语文那么麻烦。

  两个孩子的学习状态,都让余秋堂很满意,暂时也将这事放下心。

  入学之后,事情就变得简单多了,只要按部就班一年复一年去读就行。

  过几年,如果能考上清泉初中最好,实在不行,还可以考邻村的一个初中,至少都有用学上。

  至于未来能不能上高中,能不能上大学,这就是另外一回事。

  人人的能力有限,也不是说想让上就能上。

  到时候看具体发展如何。

  除了两个孩子的事,剩下便是秋收。

  荣城的气候和地质条件,决定了荣城的农作物每年只能种植一季半。

  啥叫一季半呢。

  就是种一季长的,主要的农作物,例如小麦或者玉米,高粱这种。

  再种半季生长周期短的,就包括谷子,糜子,荞麦,油菜,豆子等等。

  以小麦和糜子与玉米为例,大概就是秋天种小麦,第二年夏季收,然后种糜子,等到秋天将糜子收了,地闲置一段时间,春天种玉米,秋天玉米收掉,就能接着种小麦。

  相当于两年种了三种东西。

  这样的好处一方面是节约了土地资源,使有限的土地能种出更多粮食,另一方面也算是调整了土地营养。

  也就是俗称的回茬。

  这边人经常提到回茬小麦,回茬糜子,就是指的这个过程。

  一般回茬的东西,产量与质量都要比正茬的低。

  到了收获的季节,既然大家都要开始秋收,余家也不例外。

  目前余家的地组成相当复杂。

  因为余得金娶了三个老婆,但因为这个时代正处于分地的变革期,政策不稳定,村里和队里各种鬼主意的人一堆。

  导致分地出现很多问题。

  具体来说,就是第一个老婆的孩子,只有余春梅赶上分地,有一亩三分地,其他两位姐姐出嫁太早,没赶上分地的时间。

  第二个老婆这边,因为余秋堂母亲去世的早,哥哥失踪(也可能已经死亡),嫂嫂去世的早,所以也没赶上分地,但因为哥哥来后入了余家的户口,算是在王家庄落户了,所以两个孩子却各自又有一亩地。

  余秋堂自己也有一亩地。

  至于陈美娣这边,则是陈美娣和余秋实都有地,王春花因为已经出嫁,且没有入王庄的户口,所以并没有分地。

  其中陈美娣一亩三分地,余秋实则是一亩地。

  再就是余得金自己有一亩三分地。

  综合算下来,原本余家一共有七亩九分地,加上边边角角,也就是八亩地。

  看起来挺多,但其实还是紧紧巴巴。

  主要是这个时代,地里粮食产量很低,本来就打的不多,还要一部分交公粮,若都吃小麦的话,肯定是不够一大家子吃。

  所以一般情况下,都是种够交公粮的小麦,剩下的基本都是种玉米或者其他作物,产量会比小麦高,勉强能维持生活。

  那现在既然分家了,肯定各自的地归属自己。

  余秋堂,余春梅,还有两个孩子,相当于就是带走了四亩三分地,占所有土地多一半。

  这其中呢,又尤其是以余春梅的地最好,处于村里地势最好,接近水源之处,这里种的粮食,一亩能打其他地一亩半乃至两亩的产量。

  所以当初分家时,陈美娣才想着将余春梅地留下来。

  至于余秋堂三人的地,相对就很一般,完全没办法和余春梅的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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