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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回1984赶山狩猎 第40节

  “不要急嘛,妈,我吃几口肉就回。”余秋实争分夺秒,腮帮子鼓得跟松鼠似的。

  “我叫你不听话!!!”

  陈美娣看儿子没出息混吃混喝,本就觉得丢面子,没想到喊都喊不回来,更是气得脑门生烟,执着擀面杖就冲过来。

  院子本来就不大,真正过来也就几秒的事。

  余秋实深知这点,急忙站起来,夹起一个肉放进碗里,端着碗转身就跑。

  一边跑一边还在抓紧嚼肉。

  陈美娣想堵住他,可她哪有一个十几岁小孩灵活,把自己跑得气喘吁吁,还是没摸到余秋实一根汗毛。

  倒是累个够呛。

  她无奈,只好走回石桌前,恼羞成怒地说:“秋堂,既然分家了,你就不要一直喊你弟过来吃饭,让他养成好吃懒做的坏习惯。”

  “你看了,我没喊,总不能他凑过来,我将他赶走吧,你也说了,他是我兄弟,当哥的怎么能做那种事。”

  “谁知道你安的啥心!”陈美娣瞪了余秋堂眼,气呼呼转身离去,也懒得继续管余秋实。

  余秋堂笑笑,他让余秋实吃饭,本来是给姐姐面子,但看到陈美娣这样,他突然有了新的想法。

  这小子喜欢跟自己混,那就跟着混呗。

  陈美娣看着儿子不成器,肯定心里很憋火,这样倒也很有趣。

  退一万步,若是能顺当将余秋实这个歪把子树扶正,也算是功德一件。

  只是天擦黑时,余秋实躲无可躲回去后,里面立刻传出鬼哭狼嚎。

  看样子被陈美娣修理的很惨。

第64章 堂堂,你没唬我?

  晚上吃过饭,余秋堂提着个野兔出了门。

  他要去找发小王浩峰。

  明日他进军橡树林,准备找两个伙伴,余秋江提前已说好,还有个位置留给王浩峰。

  王浩峰是个孤儿,不知父母是谁,是他爷爷在山里砍柴捡回来的孩子,刚回来时已冻僵,被爷爷用雪水擦了半晚上身子,才勉强活过来。

  他爷爷一辈子未婚未娶,也没有孩子,是个老光棍,王浩峰从小就是个野孩子,吃百家饭长大。

  原来爷爷在的时候,和余秋堂爷爷关系不错,两小孩也就经常一起玩。沟渠里摸鱼,地里追野鸡,某次两人掉进一个废弃的萝卜窖里,三天两夜才被人找到。

  可谓是有过命的交情。

  现在王浩峰爷爷过世,就剩下他一个人,除了种家里一亩多薄田,便是靠着帮人干点零活维持生计。

  上辈子过的一般,三十多岁才找个老婆,身体还不好,日子过得紧紧巴巴。好几次都还是余秋堂支持,才度过难关。

  披着月光,余秋堂来到王浩峰家,看到身材壮实的王浩峰正点着煤油灯编筐。

  这边因为有野生的藤条,所以有了编织筐子的营生。晚些年形成产业链,远销国内外,不仅使经营者赚得盆满钵满,也让附近很多百姓有了赚钱的门路。

  王浩峰一边编筐,一边还在唱歌,他就是这样乐观的性格,虽然日子过得一般,可心态没的说。

  余秋堂前世喜欢和他玩,就是因为和他一起很开心。

  “峰子。”远远地,余秋堂喊了声,晃晃手中的野兔。

  王浩峰看是余秋堂来了,非常高兴,将筐子朝旁边一丢,站起身喊道:“你咋来了。”

  “来,找你玩啊,看我给你带什么来了。”

  王浩峰接过野兔掂掂,裂嘴笑道:“挺沉,这怕有两三斤。”

  “有吧,够伱美美吃一两顿。”余秋堂拍拍手,随手拉过王浩峰刚才坐的椅子坐下,扯过旁边的筐子编起来。

  “找我有事?”王浩峰看余秋堂编他的筐子,也不客气,在他旁边蹲下来,掏出纸条开始卷烟。

  别看他年龄不大,却已学会抽烟。

  烟瘾还不小。

  “咋地,我没事就不能来找你玩?”余秋堂笑问,他看了眼王浩峰,想起老哥们老时的模样,再看看现在年轻状,倍觉有趣。

  “那倒不是,我这不是怕你爹又抽你嘛,”王浩峰哈哈笑道,“不像我,孤身一人,想吃就吃,想睡睡,谁也不会管我。”

  余秋堂前世就常听王浩峰这样说。

  那时候他整日被父亲教训的死去活来,可羡慕王浩峰这种天王老子都管不着的自由。

  做梦就想活成王浩峰。

  可等到一定年龄后,当父亲病重去世后,当他生病时妻儿日夜守护在床边时,他才觉得,一个人有一个人的自由,亲人有亲人的温暖。

  也从而知道,其实自己家里有亲人,才是王浩峰羡慕的生活。人总是羡慕着别人的生活,同时自己的生活方式又在被他人羡慕。

  “我和我爹分家了。”

  “分家了……啊,啥?你说你和你爹分家了?”王浩峰惊得站起身,“你分个锤子家啊,你一个人能过的下去嘛?”

  “咋不能过,过不到好的,总能过差吧,”余秋堂示意发小莫激动。

  王浩峰重新蹲下,烟都来不及抽,抓住余秋堂的胳膊,“你说真的?”

  “那还能有假,你知道我从不说谎。”

  “完蛋!”

  王浩峰右拳砸在左手心,很是懊恼和忧心,刚才还在悠然唱歌,此刻是满脸的烦恼。

  “你……”不知想说啥,半天只憋出一个“你”字,其他话又憋回肚子,“是不是你那后妈戳的事?”

  余秋堂点点头,又摇摇头,“是也不是,有她原因,但主要还是我自己的决定,反正迟早要分,早点分开也好。”

  “话是这样说,但过日子可不是说说,你要是被分出来,你哥家两个孩子……”

  “也跟着我,”余秋堂笑笑,“还有我三姐,也和我一起。”

  王浩峰眼睛睁得老大。

  好家伙,你一个人我都担心活不下去,你还托儿带母,一个残疾人,两个小孩子。

  你这是要过日子,还是破罐子破摔。

  一时间,惊得王浩峰直接不知说啥,愣愣地盯着余秋堂。

  “好啦,你就不要为我操心,我肯定有办法,”余秋堂知道发小是过于担心,便将筐子放到边上,拍拍王浩峰肩膀,“我已想好后面咋走,这不今天来找你帮忙。”

  “帮啥,要钱嘛,我这里还有十几块,要是用的话我给你拿,”说着,就要起身取钱,却被余秋堂一把压下。

  “不不,不用钱,”看王浩峰不解地望着他,余秋堂又解释道:“非但不用借你的钱,我还想和你一起去赚钱呢。”

  “赚钱?”

  “对,赚钱,我这不找你来商量,我们兄弟齐心,其利断金嘛。”

  王浩峰摸摸脑袋,“我不知道你在说什么,你是越说我越糊涂,不知道我脑子笨啊,要我干啥,你就爽快点说嘛,吊我胃口!”

  “我们除了种地外,赶山打猎吧!”

  余秋堂说话时,目光看向远方,仿佛透过夜空,看到远处的群山深处。

  “打猎?”

  王浩峰更迷惑了,“我们两个打猎,是你会,还是我会?你以为那打猎说打就打啊,我们既没有枪,又对山里不熟悉,拿头打啊?”

  余秋堂并不意外王浩峰的犹疑,他知道靠嘴说,一时半会是说不清楚。别人还好说,可王浩峰是他的死党,他对自己的了解,甚至超过父亲和姐姐。

  自己有啥能力,他还能不知道,糊弄也不好糊弄。索性,他懒得找理由,直接说:“峰子,你就说你信我不?”

  “你这话说的,咱兄弟啥时候还有隔阂了?”

  “那就好,你现在啥都别问,只要跟着我就行,看看我们到底有没有能力,行不?”

  王浩峰又盯着余秋堂问道:“堂堂,你真没糊弄我,不是开玩笑?”

  “真不是,我是认真和在聊。”余秋堂的语气很诚恳,眼神相当真诚。

  王浩峰微微犹豫几秒钟,使劲挠挠自己乱糟糟的头发,“啊,不管了,你要试就试,怎么做我听你的!”

第65章 怎么会有野猪?!

  次日清晨,天还只是蒙蒙亮,余秋堂起来练完拳,便穿着整齐出门。

  他今日除长袖长裤穿得紧实,还专门穿双父亲淘汰给他的黄胶鞋,并将鞋口用皮子缠个结实。

  昨日去橡树林,只想到身上,没注意到脚,结果晚上洗脚才发竟被荆棘划出很多细口,一碰到水,疼得他呲牙咧嘴。

  今日便真正做到从牙齿武装到脚后跟。

  按照前行路线,他先是来到王浩峰家喊他,然后两人再一起去找余秋江。

  来到王浩峰家,发现他虽已经起床,但却是穿着个破烂背心,下面还穿个大花裤衩,完全不符入山要求。

  只好又让他赶紧换衣服,王浩峰有双猪皮做的雨靴,刚好可以用上,猪皮厚实,韧性又极好,一般荆棘不可能扎穿。

  又是高帮,还能防止毒蛇咬。

  大清早进山,很可能遇见秦岭蝮,被这家伙咬下,可就相当难搞。

  装扮完毕,他看到王浩峰拿着把劈柴的大斧头就要出门,无奈告诉他,斧头看起来很猛,但其实遇见真正的猛兽,反而很难破防。

  动物的皮比一般人想象的要厚,韧性要好很多,而动物的抗痛能力也超人类很多倍,越是强大的动物,这方面越是突出。

  所以,小野物不说,猎人要猎杀到大型猛兽或者食草动物,基本都要靠枪,冷兵器一般人根本无法破防。

  即使是大力士,也要看准位置,例如野猪最软弱的地方在肛门,而它们又不擅长保护菊花,没有枪的话,肯定要以菊花为重点破防点。

  要是茫无目的,直接从身上砍一斧头,那对不起,野猪即使受伤,也完全可以承受,它能直接带着斧头过来,转瞬将你肠子顶出来。

  可余秋堂说给王浩峰听,王浩峰却不以为然,对他的斧头情有独钟,认为莫说是野猪,就是羚牛过来,他也能斩落它的牛头。

  余秋堂劝说未果,只好任他由之。

  至于余秋堂自己的装备,他前几天离开时已委托余秋江打造,是一杆势大力沉的钢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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