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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回1984赶山狩猎 第261节

  杜鹃将篓子放到门里面,看着余秋堂背上的枪,惊讶地说:“二舅,你这是真枪?”

  余秋堂笑着点头。

  杜鹃的模样不像二姐,倒有点像大姐,从模样来看,二姐没有大姐好看。

  但二姐因为是老师,读书多,知识多,所以看起来更有气质,反而更让人觉得有魅力。

  杜鹃小小年龄,模样和她大姨相似,气质又和母亲靠近,长大后肯定是个大美女。

  余秋堂将枪从背上取下来,“要不要扛扛?”

  “能行嘛?”

  “那有啥不行!”

  余秋堂将枪放到杜鹃肩膀上,枪的重量还是有点沉,杜鹃被压的身体微微前倾,但她立刻腰马合一,摇摇晃晃间稳住身形,倒像是扛了个扁担。

  “你娘在嘛?”

  “在里面呢,”杜鹃仿佛个小小的娘子军,扛着枪朝里面喊道:“娘,我二舅来了。”

  “哎。”

  里面传出二姐的声音,余秋堂却从堂屋的门口,发现一个小小的羊角辫露出来。

  慢慢地,慢慢地,辫子伸出越来越多,一个三四岁的小丫头露出半边脸,大大的眼睛黑漆漆地盯着余秋堂,可爱死了。

  余秋堂快速回忆,这应该就是二姐的二女儿牡丹。

  看样子现在只有三四岁。

  牡丹长大后,考入的是魔都戏剧学院,后来去江苏学昆曲,成为小有名气的昆角。

  为此,二姐夫白大伟还不高兴,说是要学戏,为什么不能在家附近学呢,又不是没有。

  陇剧,秦腔都可以嘛。

  其实他只是想三个女儿,总要留一个在身边。

  但女大不由人,一个个都像羽翼丰满的鸟儿,渐渐飞出他们的视野。

  以至于,后来他年龄大了,糊涂了,还在念叨:这孩子啊,就不能有太大出息,没出息吧,一年到头还能见到几次,这一有本事,可就天南地北飞走了。

  别人笑他说,三个女儿都那么有出息,对他们又孝顺,不知心里多美呢。

  但余秋堂挺能理解姐夫的想法。

  孩子小时候,就想着长大后一定要光宗耀祖,光耀门楣,但眼看着一天天长大,即将离开父母,去追寻自己的生活,父母又开始不舍。

  矛盾的很。

  “牡丹,来,这是二舅,你要喊二舅。”

  杜鹃喊了声。

  牡丹这才将整个身体露出来,穿的就像画里的百年娃娃一样,裂开嘴喊道:“二巨。”

  她嘴里的牙似乎有点问题,说话还有点漏风。

  余秋堂哑然失笑。

  谁能想到呢,现在话都说不利索的这个孩子,将来就是戏曲的角,这人生啊,还真是难以预料。(本章完)

第210章 毛头小伙子

  余秋堂在口袋摸摸,没摸到啥好东西。

  之前他走亲戚,习惯在口袋装点糖果,要是遇见孩子了,随手抓点。

  但最近因为四叔的事,导致很多习惯暂时被影响,所以就没了。

  干脆等杜鹃放下枪,塞给一块钱,让她拿去和妹妹买东西吃。

  现在商店卖的零食种类也不多。

  基本都是几分钱,一块钱就是巨款,只要省着花,能买不少东西。

  进去后,看到二姐正在收拾屋子。

  “那边安排好了嘛?”

  “好啦,现在天还早,等到傍晚再说,我姐夫还没回来?”

  “没啊,你看这家里乱的,肯定是忙的没收拾,我要是再不回来,怕是这里都成老鼠窝了。”

  余秋堂笑笑。

  二姐夫白大伟那人真就是二姐说的。

  用他自己的话说,叫家懒外勤。

  家里的活,是懒得不怎么动,但只要外面涉及到孩子们的事,可比谁都上心。

  好在,余春桃也是老师,能理解他的心情。

  换做一般人,早就不知道吵成啥样。

  余秋堂在抗炎上坐下来,“他就不该去的,那孩子被野猪咬了,也是家里人的责任,关他啥事呢,这事情一旦沾染到身上,想再丢开,别人也不一定愿意呢。”

  余春桃说:“这也不能怪他,肯定是担心孩子啊,你姐夫这个人,就是喜欢小孩,把学校那些孩子都当成自己的。

  现在那孩子被野猪咬了,他肯定心疼呗。

  若是能治好还还好说,万一落下个残疾,我给你说,他肯定要难受半辈子。”

  余秋堂不能理解。

  他自己也喜欢小孩,也能共情,但还是不理解姐夫这种情怀。

  人,真的能对非亲属的孩子,产生那么强烈的爱意嘛。

  就像他一看杜鹃她们都喜欢,那是因为这是他的外甥女,有种天然的情感。

  若不是,那就一定要长的好看。

  假如到大路上碰到一个陌生的小女孩,长的很是水灵,他或许会喜欢,但要长的一般嘛,那说喜欢,肯定就违心。

  以及,余秋堂并不像这个年代的其他人,或多或少有重男轻女的现象,他可是从后世回来的,只想将来和米雅丽生两个姑娘,至于儿子嘛,顺其自然。

  但人的出生,本就是非常偶然的事,即使是米雅丽,也不知道能否和前世一样,给他儿子女儿都有呢。

  这个嘛,谁也说不定。

  “秋堂,你这次自荐帮解决野猪的问题,其实我很担心,你说你是很利害,可我记得你之前也没这个本事吧,该不会是打过几只兔子和野鸡,就想着野猪和它们一样好打?

  要是这样的话,你还是不要尝试了,那野猪上次请了两个老猎人都没办法……”

  “我上次不是说过,我肯定有办法,我可不是闲的没事,要来这里凑热闹,我就是心疼你,不想让我二姐一直忧心。

  要不是你啊,这边有野猪关我什么事,哪怕被野猪霍霍完了,与我们也没关系对吧?”

  余春桃苦笑,觉得余秋堂说的不讲情面,但又听的很舒服,想着之前他可不是这样,如今还是长大了,嘴上也变得顺巧许多。

  “反正你要小心,你要是在姐这里出点事,那我可就完蛋了,没办法给家里交代!”

  “放心,我又不是和野猪肉搏。”

  正聊着,门外传来脚步声,白大伟带着冷气进堂屋来,边走边说:“桃子,我在外面看到摩托车,听说是……”

  话说到半截,就看到余秋堂,先是认真打量番,这才笑着问道:“秋堂,果然是你,这多半没见,你好像长大不少。”

  白大伟比姐姐大六岁,今年已经过了三十五,可能操劳太多的缘故,鬓角的头发都已经发白。

  他身高大概一米七多点,比二姐高不到多少,穿着一件洗得发灰的蓝色中山装,外面套着四处漏毛的羊毛大衣。

  带着个黑框眼镜,左边的眼镜腿可能断了,用黑布缠着,但因为无法完全对端,所以眼镜左右高低不平,看起来仿佛两只眼睛一大一小。

  放到这个时间线,余秋堂和这位二姐夫还不太熟悉。

  结婚和回门见过两次,后面每年最多见一两次,每次回来呢,家里人多,两人也很难说几句话。

  所以就局限于认识。

  但真不熟。

  “姐夫。”

  “你坐坐,坐下说话,喝水不,我给你倒水。”

  “不忙,我不渴。”

  “还是……”

  “你们两个聊,我去给你们端水。”

  余春桃丢下手里的东西,回厨房去倒热水。

  余秋堂开门见山,“姐夫,那个孩子咋样了?”

  白大伟脸色微微一变,“很让人揪心,但也是幸运,没有完全咬断,医生说是可以接上,不过后面能不能恢复到原来的样子,就要看运气。”

  又说:“不过,疤痕肯定要留在胳膊上,以后当兵什么的是不可能了。”

  说完,便是长长叹息。

  余秋堂点点头,“确实可怜,上次我在集市上听我二姐说了,说是你找到了猎人,我就想着说,那这事情应该也解决差不多了,没想到后面还有这种情况。”

  白大伟苦笑。

  “说起这个,我也一肚子气,你两个人来的时候,给我吹的天花乱坠,说是他们走南闯北,什么都没见过,熊和老虎都不在话下,更不说解决几只野猪……”

  余秋堂一愣,“这肯定是吹牛啊,其他的说说就算了,还老虎不在话下,我们这里哪有什么老虎,猞猁都很难见到。“

  “可不是嘛,这不,当时我也是病急乱投医,想着赶紧将人请回来,把那些猪卵子早点解决掉。

  谁能想到呢,那两个人被我们村里好吃好喝招待过,却是绣花枕头,野猪没搞到,反而差点把自己给折腾进去。

  当时若不是伤他的野猪被大家吆喝声吓到,我估计其中一个人,腰子要被顶穿,若是从脸上给啃一口,那基本人就没了。”

  “原来这么惊险。”余秋堂附和着。

  想着肯定是那些半吊子猎人,还以为是在山里伏击野猪呢,根本没意识到村里的野猪,猎捕方法和山里完全是两回事。

  “对了,我咋听人说,村里来个骑摩托车的人要帮着猎野猪,不会是你吧?”

  余秋堂还没回答,余春桃提着暖水瓶过来,“不是他还是谁,我刚才还在说呢,他说他一定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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