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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回1984赶山狩猎 第164节

  但幼年的金钱豹却敌不过猞猁。

  所以秦岭这片山域,猞猁可以说几乎没有天敌,完全能横着来。

  除了金钱豹,什么狼啊,豺啊这些东西,见到猞猁根本撑不住。

  同体重的犬科动物和猫科动物战斗,猫科能让三只脚。

  余秋堂虽不知这只猞猁具体体重,但只是粗粗扫了眼,估计没有五十公斤,绝对超过四十五公斤。

  这样一只超级大猫,几乎能统治这片山林。

  而且。

  更让他纠结的是,不知这只猞猁刚才想做什么。

  总不会想着攻击他们几个吧。

  但不管为何,只要被这家伙盯着,就是一种负担。

  若论耐力,猞猁说是第二,就没有其他动物敢排第一。

  经过这半夜折腾,余秋江和余秋原两人再也睡不着,想着那家伙随时可能杀回来。

  小心翼翼地警戒周围。

  倒是余秋堂趁机补觉,他清楚猞猁既然来过,暂时不会再来。

  它们没有人类的智慧,甚至还不如豺和狐狸,不知道杀个回马枪!

  所以他很放心。

  但他并没多说,反正现在让两人继续睡,恐怕也很难睡着,就那醒着吧。

  也让他们发挥一些作用。

  早上起来,大雪依旧。

  三人简单吃点东西,开始商量今日行程。

  按照余秋原的想法,既然下雪了,那肯定无法做什么,干脆就等着天晴再说。

  反正有带来的食物,又刚杀死了狼,还储备一些狼肉,被冻得结实,也不怕变坏。

  完全可以吃好久。

  但余秋堂觉得这话只对了一半。

  对于余秋原这种刚入门的新手,大雪天确实不适合再做什么,但对于他这种经验丰富的猎人,这种天气,却是搞事情的好时机。

  因为这片山脉的动物,并没有雪豹那样的保护色,他们的皮毛颜色更多是适应森林和草地,现在雪落后,潜力江山一片雪白,它们便再也无处遁形,一旦锁定目标,几乎无逃脱。

  “这样吧,江哥,原子,你们两个继续在这里守着,火调大一些,及时清理遮棚顶上的积雪,小心压下来把火扑灭……”

  “你要干嘛去,堂哥?”

  余秋原不解询问。

  “趁这个机会,四处转转,这种雪天,那些皮毛厚实的野物最容易出来,能搞一两只,就是不错的收获。”

  “能行嘛,雪下的这么大,多难走啊,我看要不还是不要去了,等雪停吧?”

  余秋原望着雪幕,担忧地说。

  “放心,我不会走太远,我就是去那片树林侧面看看,昨晚下山,隐约好像看到那边有些山洞,里面肯定藏着些什么。”

  “这样啊……”余秋原犹豫下,点点头,“那你当心,不要走远。”

  “你们也小心点,这种天气,又是白天,基本不会有什么特别大的危险,万一有啥事,你们就守在这里,有石头做的屏障,有火堆,野兽们应该不会进来,然后吹骨哨喊我回来。”

  余秋堂笑着劝慰。

  其实只是给他们安心。

  他心里已有他的想法。(本章完)

第147章 手电诱猞猁

  交待好所有事项,尤其是叮嘱不要把两只麝冻死,余秋堂背着他的弩箭离开宿营地。

  他没告诉两人。

  他的真实目的是去找那只猞猁。

  猞猁这玩意,既然能被称为大猫,或者小老虎,说明它身上很多东西,和老虎一样宝贝。

  老虎值钱的玩意,它同样也值钱。

  余秋堂目测这只猞猁有一米三四长度,那它的骨,鞭,肉且不说,就是单纯的一张皮,说是卖五百块,保证有人抢着要。

  说不定还不止。

  这就舒服了。

  而且,从内心深处最原始的欲望来说,谁没有一颗猎杀老虎的心呢。

  做猎人,顶级的背书就是猎杀老虎啊。

  可惜,现实中老虎基本没有单人猎杀成功的例子,基本都是靠多人围捕猎杀。

  并且,秦岭这片也没老虎。

  那取而代之,就只剩下金钱豹和猞猁。

  先以猞猁练手,成功后积累经验,再将目光锁定为金钱豹。

  然后有机会,就去东北试试猎杀老虎。

  那他的猎人生涯在回顾时,才会无怨无悔。

  要不然,只是猎杀熊瞎子和野猪那种蠢笨的玩意,没啥意思。

  虽能获得收入,却不够爽。

  因为是自己一个人,余秋堂并没有带枪,更是没有携带长戟。

  这些都是累赘。

  他不认为在这山里除熊之外的东西,能正面秒杀他。

  至少猞猁还不行。

  他就是要做个独行猎人。

  沿着苔草地的边缘一路向东,便是一片高寒地区特有的针叶林,主要是以松树等耐寒树木为主。

  继续向东,针叶林逐渐变为针阔混交林。

  这片混交林的面积并不大,更像是一种围墙,穿过围墙,就是大片较为常见的高山草甸。

  余秋堂停下脚步。

  他大概走了一个多小时,在树林里没感觉,走出后才发现雪小很多,天地间已不是雾蒙蒙一片,而是能看到草甸对面的山岩上,布满很多石洞。

  余秋堂转头看来路,后面只有树林。

  树林间两排弯弯曲曲的雪上脚印。

  他闭上眼睛,大致推算下走过的距离,心里了计较。

  这个环境,就很适合猞猁生存,它们的巢穴多就筑在此类岩缝石洞或树洞内。

  而猞猁的活动范围广泛,以洞穴为中心,在周围数公里甚至十余公里范围内追捕猎物,这个位置离他们宿营地,大概不到五公里,刚好在猞猁的活动范围之内。

  综合比较,那只猞猁很可能就在对面那些岩洞里面。

  说不定,还不止一只。

  但大致锁定范围,还远远没达到可捕猎猞猁的地步。

  这家伙天性多疑,胆小机警。

  除非像昨晚那样,它突然站在面前,否则很难靠近它五十米范围。

  弱小的动物,它会冲过来厮杀,捍卫它领地。

  强大的动物,它会暂时规避,让对方根本找不到它的踪迹。

  相对豺狼,它才是林麝真正的天敌。

  能爬树,游泳,攀岩,跳跃,撕咬……

  简直是妥妥的六边形战士。

  但在聪明的六边形,还是没有人类狡猾,尤其是余秋堂这种经验丰富的人类。

  他恰好知道如何诱杀猞猁。

  而且用到的方法非常简单,就是利用好奇心。

  余秋堂从怀里摸出一个铝盆,这本是他们带来的容器,刚好这会派到用场。

  用弩箭箭头将铁盆底插个眼,穿过个绳子,然后将盆子悬挂到旁边的树枝上。

  一个简单的“发光镜”就做成了。

  如果不出意外,只要有耐心,猞猁一定会过来查看究竟。

  利用的原理就是好奇心害死猫。

  几乎所有的中小型猫科动物,都对新奇事物有很强的好奇心。

  猞猁自然不出例外。

  当然,猞猁毕竟是野生大猫,只靠单纯的“镜子”,还是有点不保险,不够看。

  猞猁可是猫里面最警觉的种类之一。

  那么这个时候,就需要他拿出早就准备好的兽夹了。

  本来,这个兽夹是准备对付野狼的。

  基本上,有麝存在的区域,就一定有狼出现。

  他当初想着,搞麝的时候,准备在附近查查狼的踪迹,下点兽夹,能逮住几只算几只。

  结果现在狼搞了好几只,收获颇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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