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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回1984赶山狩猎 第155节

  余秋堂笑着问余秋原。

  “当然,我娘还支持我去呢,说是男人就该出门在外好好磨练,一直缩在家里,能有啥出息,”余秋原显得很自豪,想到什么,又笑道:“反而是我爹不放心,临走前还劝我呢。”

  “倒也正常。”余秋堂说。

  余秋原微微一愣,随之也笑道:“可不是嘛,确实正常。”

  “咱奶呢,还好吧?”

  “还好,就是精神不行,”余秋原收敛笑容,又道:“其实还不如就像前两天那样凶点,至少说明人还健康,现在这个样子,还挺让人担心。”

  余秋堂皱皱眉头,也很无奈。

  人的感情真的很复杂。

  要说对奶奶感情深嘛,真没多深,但想到她若是因为病症死亡了,又会觉得难过。

  血缘真是种奇妙的东西,它是超乎感情之上的存在,无法说剥离,放下,就真的能脱离出来。

  想到奶奶,他又想起外婆,说是去看看外婆呢,可一直没有抽出时间。

  自从母亲去世后,其实外婆家和这边关系很僵,主要是三个舅舅对父亲余得金很怀疑,认为母亲的死,就是这边整的,有蹊跷。

  这也难怪他们怀疑。

  当年母亲死亡确实很突然。

  下午还去地里干活来着,晚上回来就发高烧,到后半夜人就没了。

  当时这边是农村,对死亡管的还不严格,因为死亡的岁数还不算老,也没同老人那样停棺三日,一共只用一天半就将人埋了。

  所以母亲的死亡,一直是个刺。

  用奶奶的话说,母亲是干完活晚上回家时,没有走大路,经过某个恶鬼的坟前,被那些脏东西给碍着了。

  但这肯定是迷信。

  余秋堂那时还小,听了舅舅的话,总觉得母亲的死亡,与父亲有关联,这才是他们曾经关系淡漠的根本原因。

  尽管后来长大后,慢慢知道母亲确实心脏不好,血压也很高,估计当时是急性的什么病,并非父亲使了什么坏心。

  毕竟父亲和母亲感情很深,母亲死后,父亲的精气神一下子就抽走了,感觉就像是他人生的分界岭。

  硬生生将个风华正茂的小伙子,蜕变为满面沧桑的中年人。

  但他能理解,舅舅和外婆却不理解。

  外婆一共生了三个儿子,两个女儿,大姨据说很年轻就因病去世,便只剩下母亲的这个女儿,是一家人的宠爱的宝贝疙瘩。

  谁知道,走的这么早,根本无法接受。

  也是很麻烦。

  都说家家有本难念的经,余秋堂也不知别家到底咋样,反正他们这边,还是相当乱。

  在余秋江准备间隙,余秋堂又来到他的院子四周,查看工地建设,发现基本也看不出啥。

  专业的事情,还是需要专业的人做。

  他只负责出钱和提要求就行,过多干涉就算了。

  现在刚过国庆,希望能在11月份天彻底变冷前,能基础完工,然后抽空开始装修。

  农村的装修不如后世城那么麻烦,基本就是个吊顶,刷墙,最多用红砖将地面铺下就算完毕。

  真正人多起来,用不到多少时间。

  转回来,余秋江也将东西收拾好,刚要背起来,余秋堂示意不着急。

  “来,秋原,你们的包裹全部打开,我来检查下东西。此次进山,比以前都要危险,我们可能要到海拔三千米的跘羊顶。”

  跘就是摔的意思,这个绊羊顶的意思是岩羊都趴不住的山崖。

  是秦岭靠向荣城这边最险峻的山峰。

  甚至能和太白山,终南山,相提并论。

  并且太白山,终南山,人们真正大面积攀登时,已做了基础开发,远不是李白杜甫,甚至不是徐霞客攀登时险峻的样子。

  但跘羊顶因为地势偏僻,山峰太过危险,面积又太小,不利于开发,所以即使到几十年后,也只有简单的石子路,还没有正式铺设台阶。

  而这个时候,更是原始,山里甚至没有正常能走的路,需要摸索前行。

  前世余秋堂在场站做巡山员时,就有几个最不愿意去的山岭,其中就包括这个跘羊顶。

  甚至有夸张的同事,每次按例去跘羊顶巡查和标记,都要在出发前烧三根香,还会带点东西,来之后四处泼洒,以求山神和土地保佑自己顺利完成工作,千万不要立着来,横着回去。

  “曼陀罗水呢?”(本章完)

第141章 捕麝不是简单事

  “这里,带着呢!”

  余秋江指着包裹里一个大大水壶,“浓度很浓,我试过,喷到鸡身上,几个小时动弹不了。”

  “好,这个一定要带好。”

  曼陀罗是一种有毒植物,但用曼陀罗的叶子泡水,就有麻醉的作用。

  这边人阉割动物,经常会用到。

  其实还有一种东西也可以,但是不方便找,而且特别昂贵,那就是天麻。

  相对于曼陀罗漫山遍野都有,对肝阳,祛风通络很有效果的名贵中药天麻,则喜欢生活那种阴湿地方,最好是有腐烂物质存在。

  为啥呢,因为天麻是一种伴生植物。

  它必须依靠别的生物一起生存。

  所以它没办法,只能选择跟着适合自己种子发育的一些植物走。

  天麻后世一斤最好能卖到千把块,即使到这个年代,也是稀缺货,估计卖个二三十块一斤,一点问题都没。

  猎捕麝,和猎捕其他动物不同。

  麝必须要活捉。

  如果一旦麝死亡,麝的香腺会快速萎化,导致能取到的麝香会非常小,并且效果也差很多。

  并且,更是有很多性格很刚烈的麝,临死前会将自己的香腺直接吃掉,让人空手而归。

  所以,猎捕麝一直是个很不容易的事情,一般猎人即使知道价格昂贵,有利可图,也懒得折腾,就是投入和产出的性价比太低。

  余秋堂让准备好曼陀罗水,就是为了给弩箭浸泡,让弩箭射中麝的时候,它不会特别疼痛,从而快速吃掉自己的香腺。

  这也是山里猎人的不传之秘。

  余秋堂还是跟教他红拳的师父那里学来,以前也没告诉过任何人。

  一来担心被人都学会,附近的麝能被捕杀个干净。

  二来,也怕有那些不知死活的人,都想去碰运气,结果困死在山里,成为野兽口粮。

  余秋堂仔细翻看两人带的东西。

  不时低头沉思。

  帐篷是必须品,帐篷里面覆盖毯子,被子也是首要考虑因素。

  麝的活动范围很广泛,不同食物的麝生存空间不同,其中以松萝为主要食物的麝,更是生活在海拔两三千米。

  海拔每升高100米,气温会下降0.6摄氏度,即使地面温度还有十几度,等爬到相对高度,估计也就剩下几度,甚至会到0度以下。

  保温就显得格外重要。

  山里最怕气温突然变化,一旦失温,那就危险了。

  网子和绳子,同样重要。

  网子用来捕获,麝很反感人直接触碰它的身体,因为会使它气味发生变化,等到弓弩射中,需要用网子将麝兜住,直接装进筐子里完事。

  绳子则是作用很多,如果遇见难以攀登的位置,可以帮着绳子下探,也可以互相拉,如果一旦下雪迷路,还可以用绳子彼此拉着,防止迷路。

  筐子和袋子都是装野物的容器。

  麝要放到筐子里,若是顺便搞到其他野物,或者珍贵的药材,都需要用袋子装。

  还有哨子,负责在山里联系。

  山中空旷,哨子的声音能传出很远。

  他们进山后,不可能一直在一起,必须要分开蹲守或者搜寻麝的下落。

  麝除了孩子是幼崽的时候还会成对出现,正常情况下,都是孤单生存。

  它们胆小机敏,对气味的嗅觉又非常敏锐,稍微有个风吹草动,就会立刻逃之夭夭,并且更换活动范围。

  除了这些特殊用具,剩下的就是各种食物,水,药物等等。

  然后就是枪。

  虽然捕猎麝无法用到枪,但因为要去高山,将会直接面临更多危险的野生动物,顶级的捕食者。

  豺狼豹猞猁等等。

  枪主要起个震慑作用。

  麝是一种很弱的动物,这些猛兽都是它的天敌,有它们出现的地方,必然会出现这些坏家伙。

  “好,没啥问题,等下上山时,我多背一些,到山上之后,原子主要负责背东西,你力气咋样,撑不撑得住?”

  余秋原笑道:“不知道啊,反正一百斤的粮食袋子,我能一口气扛几十个进院子,咋样?”

  “勉勉强强,”余秋堂拍拍他的肩膀,“山里肯定要比平地费力点,到时候量力而行,也要注意节约力气,可不能像峰子第一次进山那样,开始风风火火,还没走到三分之一,人就累的不行。”

  “嗯嗯,堂哥,我就听你的,你让我走我就走,让停就停,你多教我就行。”

  “好。“

  余秋堂很满意,不懂没关系,关键是要听话。

  这次的风险大,最怕愣头青,搞不好把大家都害了。

  这次没有找王浩峰去,也不是没有这方面原因,他没有彻底把握,能带着王浩峰个冒失鬼游刃有余。

  将东西重新打包,余秋江对余春菊简单交待几句,三人的便踏着晨色走上去山里的小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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