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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第一剑先斩意中人 第67节

  客厅跟餐厅是一体的,不大不小,整体上有20个平方。

  厨房大概是5个平方,小巧精致奢华,但不常用,明显陈薇薇很少在家里吃午餐跟晚餐。

  卧室也是20个平方,蛮大的,房门没关,一眼过去全是粉红色。

  卫生间5个平方,通体是白色的亮光砖。

  阳台10个平方,挺大的,有滚筒洗衣机以及烘干机,上下摆放。

  餐桌不大,为白色,不知道是什么材质,给人奢华感。

  看着餐桌上精致又好看的早餐,王海歌不由得感叹:“薇薇姐,你的生活好精致。”

  “嘿~那是当然了,尝尝我做的早餐好吃不好吃。”陈薇薇满脸的柔情。

  “薇薇姐,你先吃。”说着王海歌轻轻的将小樱桃多余尾部去掉,然后递到陈薇薇嘴巴。

  这温柔的动作可以把陈薇薇给暖得不轻,当即吃了。

  接着王海歌小心的切了一块三明治,再次喂陈薇薇。

  “你也吃啊,怎么老喂我吃。”

  说着陈薇薇也给王海歌切了一块三明治,喂王海歌,但下一刻手指被王海歌含住了。

  陈薇薇含羞一笑。

  “干嘛呢。”

  一阵阵发麻的微弱电流充斥在她的四肢百骸,汇聚到心房,心脏宛如被入驻燃油的发动机,发出‘砰砰砰’的响声。

  王海歌松开了她的手,她又不得,身子变软。

  “小王,你可真坏。”陈薇薇脸红了。

  “薇薇姐,那我再坏点。”说着王海歌走到了陈薇薇座位上,跟她亲密的坐在一起。

  然后吻上了她。

  ···

  两人这一顿早餐吃得温馨甜蜜浪漫。

  接着王海歌将桌子的东西收拾干净,放入垃圾桶,然后将垃圾袋拿了出来。

  然后顺带整理了一下大厅的卫生,以及杂乱的摆放。

  王海歌其实是一个非常讲究卫生的人,当然在宿舍有了唐程这个卫生达人,用不到他出马了,毕竟宿舍里一旦脏一点,唐程就看不惯,王海歌有搞卫生的习惯,全是受唐程的影响,然后他也养成了搞卫生的习惯,把在家里他都看不得一丝脏乱。

  陈薇薇见王海歌那么讲究卫生,内心很欣喜。

  老实说,她不太爱倒垃圾收拾家里,她就好喜欢爱干净的男生。

  “小王,你怎么那么爱干净阿,看不惯一丝杂乱吗?”陈薇薇好奇的问。

  “被我舍长带的。”王海歌笑道。

  这个爱干净,讲卫生的习惯因为唐程的影响,导致他改不掉了,看到家里垃圾桶里有垃圾,他就要拿去丢掉。

  于是接着两人的去上班的时候,王海歌顺手丢垃圾。

  不久之后就来到公司,其实今天不用上班的,王海歌还是来了,难得周六来一次。

  一上午他都没事干,就在总裁办休息。

  苏柔发来的消息:“战友,我跟雨晴说了你已经交了新女友,她哭死了,眼泪都都流干了,整个人像失了魂一样,看得我好心疼(流落),她现在都没吃饭,她的好闺蜜夏雨晴一直在她身边安慰她,哎,你真是杀人又诛心!太残忍了!”

  王海歌:“伤心难过只是暂时的,死心了她就想通了,虽然杀人诛心,但我们要以发展的眼光看人生看前途,她为我留在魔都就一点也不值,现在你也劝她赶紧回去杭市吧,放着那么好的前途不要,难道还等一个已经有女朋友的人?根本不值得的,我现在也是为她将来好,我也希望她将来好好的,现在只是短痛而已。”

  他也不相信现在他交女朋友了,李雨晴还会留在魔都!

  苏柔:“哎,她难过死了,你为什么要那么残忍的对待一个那么爱你的女孩呢?你觉得她回去杭市了就会幸福快乐吗?她根本放不下阿。”

  王海歌:“希望她早点放下,我也不想玩弄她,希望她回去杭市后,早点走出来,好好的生活,在新的人生里是快乐的,平安的,健康的,前途似锦,找到值得她去爱的人,战友你好好安慰她一下,希望她早点想通吧。”

  苏柔:“哎,你可以耽误比你大八岁的陈薇薇,就不愿意耽误她对吗?”

第81章可姐姐愿意阿!

  王海歌见苏柔又这样说,于是跟苏柔掰扯了许久才结束聊天。

  现在他都有女朋友了,她还不该死心?

  虽然杀人诛心,但这是最理性的解决办法了,不然李雨晴继续留在魔都,只会耽误她自己的光明前途,现在回去杭市听从父母的安排还不迟。

  她最明智的做法是及时止损回归理性放弃幻想一切。

  上辈子李雨晴好久才想通,果断提分手拉黑他所有联系方式,非常的绝情非常的狠心,王海歌猜她内心可能还觉得被王海歌耽误了那么久,错的都是王海歌,上辈子的惨痛经历但凡回头看一眼,王海歌都该死。

  这辈子王海歌一开始就不耽误她了,祝她好吧。

  时间到了中午12点,陈薇薇来了。

  作为销售部的高级总监,今天上午她挺忙的,把今天的事交代完毕,处理了之前落下的事情。

  下午她就不来上班了,到了下班的点过来公司打卡就行了。

  “小王,走吧,我们去吃午餐,然后去逛街。”

  今天王海歌在公司专门等了她一上午,陈薇薇想带王海歌去吃大餐,王海歌却说:“薇薇姐,在食堂吃吧。”

  “好的,那就食堂吃。”

  在食堂吃了午餐,陈薇薇就带着王海歌去逛街了。

  像王海歌这样的超级帅哥,身体又极好,皮肤又白又光滑,穿什么都好看,但王海歌一身都是廉价的地摊货,这事王海歌跟她说过。

  陈薇薇打算给王海歌买好的衣服。

  很快陈薇薇就带着王海歌来到了范思哲专卖店。

  天哦,姐姐居然带我来买范思哲?

  这范思哲可是世界顶级奢侈品男装,一件至少大几千,甚至大几万的。

  而王海歌一身上下不到100元的地摊货呢,那里穿过这种奢侈品?

  他两辈子都没进过范思哲专卖店。

  这确实是他头一次来这种高大上的地方。

  他又不是什么富二代,对于他来说,几十块,几百块的衣服穿着身上也都差不多。、

  即便他穿着李雨晴送的定制杰尼亚定制西服,价格至少3万+,但他也没觉得自己多金贵,也就是感觉穿着普通西服一样。

  当然那件杰尼亚定制西服,他现在也不穿了,之前穿也就是为了去面试而已。

  如今他买衣服在淘宝上,都是很便宜的,或者是地摊货。

  如果不想去逛地摊的话,就是网购,无非是便宜,可以穿且性价比高。

  后面拼多多出现后,就在拼多多上买更加便宜的衣服,虽然价格便宜,可能很劣质,但他确实没觉得多不好穿阿。

  比如短袖就几块钱,一件大衣不到80元,虽然不是牌子货,质量也可能劣质,但穿在身上也看好。

  一件衣服,他通常能穿很多次,穿坏了,直接丢掉,也不值几个钱,然后次年买新的,或者第三年买新的。

  比如冬天一件大衣,在实体店买1000块以上的,他在拼多多上买不到100块,一样好看的话,他两年换一件,1000块可以穿20年的新大衣。

  对于大部分男生来说,衣服,裤子,鞋子,也就是常穿的那几套而已。

  不像女生那样,衣服,裤子都挂满了整个衣柜,每个月都要买衣服,而男生真的很少钱买那些里胡哨的衣服,简单实用就行了。

  “薇薇姐,你怎么带我这里买衣服?”

  “其实我对衣服一点也不挑剔的,而且我穿什么都好看,不用来这地方的。”王海歌说道。

  “进去吧,我给你买,当然要买好的才行!”陈薇薇推着王海歌进入了范思哲专卖店。

  这范思哲专卖店里真奢侈豪华,大气雅致,高端精致,每一处似乎都透露着奢侈。

  在里面的人就没有一个是穿普通衣服的,都是穿着奢侈。

  王海歌一身地摊货,在这里确实让他感觉到显得格格不入了。

  当然这只是他的心理作用,他穿着地摊货,也没有人看出他身上是地摊货。

  而且他也并未自卑,脸上很平淡,对于他来说,穿什么真都感觉一样。

  他在拼多多买过很多双十几块一双的皮鞋,穿起来照样很好看呢。

  虽然佛要金装,人要衣装,但他觉得这些商业社会的资本家们的营销策略。

  对应他来说,压根不需要什么奢侈的外物来修饰自己。

  走进专卖店的那一刻,王海歌那颜值吸引着店里的所有雌性,大家都忍不住把目光悄悄投向这位俊美至极的男生。

  一名一向不热情的美女导购主动上来:“先生,小姐,你们好,欢迎光临范思哲。”

  陈薇薇问:“有什么最新款的男士衬衫吗?”

  “当然,请!”

  很快来到一处,美女导购介绍说:“先生,这件白色的提衬衫简直是为男朋友量身定做的。”

  “先生要试试吗?”

  陈薇薇说:“小王,试试。”

  “好的,薇薇姐。”

  于是王海歌去试了,效果非常好。

  “再试试裤子,鞋子。”

  说着陈薇薇指了指旁边的裤子,鞋子。

  于是又试了裤子,鞋子。

  非常合身,完美搭配,太好看了,宛如童话里走出来的王子殿下。

  一旁的女导购连连赞美。

  “哇,小姐,你男朋友简直是童话中的王子殿下一般,太帅太帅了。”

  附近的异性也纷纷投来羡慕的目光,陈薇薇心满意足,接着她问王海歌:“小王,喜欢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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