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血族校花看上后,我人麻了 第119节
叶辉能够理解周雪茗。
他小时候是明朝一个佃户捡来的孩子。
每天唯一的事情放牛,吃不饱饭,也穿不暖。
只能睡在杂乱的柴火房。
从这个层面来说,叶辉和周雪茗还真有些同命相连。
过往的阴霾已然过去,面前是万里无云的蓝天。
一切都已经好起来了……
-135- 伪二阶男爵
自从上次杀死七个狼人之后,苏哲一直在看西方血族遗留笔记本上,血鸦通讯上有没有相关的信息。
寻找良久之后,他发现,貌似这件事情并没有引起什么大的波澜。
或者说,是这些狼人和血族并没有什么交集。
他们的消失,并没有引起什么连锁反应。
不过就算引起了连锁反应,苏哲也不会担心。
现在他可是抱住了一条大腿——伯爵级别的血族。
有他的存在,起码在目前的神洲国境内,不用太担心自己的安全问题。
能够比伯爵更强大的存在,压根不会注意自己。
从杀死那七个狼人之后也有六七天了。
林诗情又吸食了三次血液。
她现在已经正式踏入九阶末代血族。
苏哲这边依然还是一阶男爵。
只不过体内的血丹之上,第二轮弦月已经凝结。
他快要踏入二阶男爵。
算是伪男爵境界了。
查看脑海中的个人属性。
【宿主:苏哲】
【力量:872】
【精神:871】
【速度:874】
【防御:870】
【技能:时停(初级)、变身血族、血之吞噬、隐身术】
接近一千,但还显然有着一段距离。
苏哲认为,单纯靠抽奖获取属性点的方式提升实力,已经有些慢了。
这还是第二次的时候来了一个暴击,直接获得了一百的属性点。
不然现在的属性将会更低。
在末代血族的境界时,他还没有这种感觉。
简单概括就是,奖池奖励的增长,没有境界所要求属性点的增长快。
原来提升个十点左右的实力,已经算是一个境界的五分之一了。
但现在再提升十点看看。
是一个境界的五十分之一!
这或许代表着系统在压制他的实力。
他不可能再像之前那样,一两个月就突破一个大境界了。
当然,这是建立在只靠抽奖的前提下。
系统什么都没有告诉他,他自己琢磨出来了一些事情。
血之吞噬和隐身术,这两个技能很明显是在暗示他。
想要增加破境速度,就外出冒险。
如果既不想冒险,还想要破境速度的话。
那真是想的太美了。
苏哲对战斗、冒险之类的并不排斥。
这相当于一个训练有素的拳手,如果让他安安分分,不让他去打比赛,反而他会很难受。
压根躺平不了。
苏哲也差不多,本身有了这么强大的实力,如果还一直苟着,感觉生活会很无趣。
这也是他为何决定要进入血月秘境的重要原因。
还有爱丽丝口中的西林山,血之秘境。
他也想要尝试一下。
只不过要放在三天后,回族地和林少华的曾祖父——林慕渊见面之后了。
林慕渊这个名字,颇有些古风。
毕竟林少华的这个曾祖父可是周朝人……
还有差不多一个月的时间,苏哲的目标是三阶男爵,争取四阶男爵。
他目前的实力,越级五阶杀死敌人没有什么问题。
等到了四阶,男爵之内,就没有什么敌手了。
到时候配合上林诗情同样男爵的实力,两人夫妻左右开工,大杀四方也不是一件难事。
前提是,没有子爵下场。
一个大境界的差距还是太大了,苏哲并没有那个信心。
或者说,他对自己的实力还是很有自知之明的。
光是子爵的气场就已经足够让他行动困难无比了。
除了实力的估量和计划,苏哲还在实验一件事情。
那就是他人类形态血液的保存问题。
他想要让本家的人:林少华、林雯、叶辉和周雪茗都喝上他的血液。
但肯定不能让他们对嘴直饮。
人类形态的血液已经是名副其实的灵丹妙药,对血族有着强大的好处。
苏哲有心培养家里的这些人。
毕竟一个人强大太累了。
家里人能够一块跟着变得强大一些,他也能少省一点事情。
苏哲决定用一个容器取血,然后保存。
实验过后,他发现冷藏的效果最佳。
最多可以保存血液原有效果的十分之一左右。
甚至他自己都能喝自己的血液。
自产自销属实是被玩明白了。
-136- 初拥仪式
相对苏哲的实力来说,喝下那些原有效果十分之一的血液,意义不大。
那血液对他的效果很一般。
苏哲不是很喜欢血液的腥味,平时很少饮血。
做储存自己血液的尝试,归根结底是要促成家里那些人的成长。
让他们变得更加强大。
碍于血液效果的缘故,他们提升境界的速度和林诗情相比差距巨大。
但也一定要比原来快上不少。
苏哲只对完全信任的人开放这个福利,这是他一开始决定这样做,就设下的一个前提。
不然跟农夫与蛇有什么区别?
这件事情在跟林少华商量之后,后者欣然答应了。
林少华不在意苏哲那些效果斐然的血液是从哪里来的。
他更在意的是,苏哲一直为这个家着想。
这种事情,苏哲是完全没有必要做的。
但他还是做了。
林少华现在看苏哲,感觉自己为什么现在才发现苏哲身上有着如此多的闪光点?
或许从一开始的时候,苏哲为林诗情挡下致命伤时,就已经足够印证,苏哲是一个重情重义的人。
带着女儿被一个混小子骗走这种先入为主的印象,林少华一开始才对苏哲的态度有些差。
在林少华的想象中,苏哲已经成为了一个秘密、隐世、强大的血之家族的少爷。
以为捡了块石头,哪知道这是一块价值连城的璞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