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口天价炒饭,老唐当场拜师 第449节
看这数据上涨的速度,估计不光能把这两天掉下去的补上来,说不定还能创造一波新的记录。
镜头前,赵金麦拉着李逸,叽叽喳喳的说着这两天里发生的事,抓紧时间向李逸告状,细数吴垒的罪过。
在告完状后,她又想起了刘艺菲,冲李逸说道:“艺菲姐今天有点不舒服,请假没来。”
“嗯。”
李逸点了点头,没有多问。
赵金麦见状,有些失望:“你怎么都不关心一下啊?”
李逸闻言,不由微微一愣。
关心什么?
刘艺菲不舒服,不就是因为他么?
不过念头才起,李逸就反应了过来,笑着解释:“我已经听说了,没事,她可能是有点着凉,我炖点汤给她补补身子,喝完就好了。”
“什么汤呀?”
赵金麦只听李逸说了个汤字,就已经忍不住流起了口水。
“当然不是给你喝的汤了。”
李逸笑着敲了敲她的脑门,随即就叫了工作人员来,去前门大街同仁堂抓药了。
他要给刘艺菲做的是一道药膳汤,需要用到人参、白术、白茯苓、当归、川芎、白芍药、熟地黄、甘草八味药。
这八味药也被称为八珍,也叫八珍汤。
它是由补气的基础方【四君子汤】和补血基本方【四物汤】合并而成的。
这道药汤珍汤主治气血两虚,刚好小吕买来了他要用的土鸡,可以炖一道八珍鸡汤来给刘艺菲补身子。
除了这八味药之外,李逸还让工作人员买了些黄芪和肉桂。
黄芪补气,肉桂补阳,八珍汤加上这两味药,就是【十全大补汤】了。
不过这道【十全大补汤】并不是给刘艺菲喝的,而是给李逸自己喝。
【十全大补汤】具有温补气血的功效,而李逸预测自己在未来一段时间里,可能会频繁失血。
所以他得提前做点准备,好好给自己补一补。
很快,工作人员就将他要的药材都买了回来。
而李逸也将两只清洗干净的乌骨鸡放进了砂锅里,用微火炖了起来。
这次去星城参加内部评选,沈涵为了买齐李逸需要的食材,费了不少功夫。
而小吕这边所耗费的精力,却一点也不比沈涵少。
只是他已经和李逸合作习惯了,知道李逸回提前采购一些食材,所以会早做准备,可以节省一些时间和精力。
但他为了凑够李逸这次所需要的食材,也是费尽了千辛万苦。
比如李逸拿来炖汤的这两只乌鸡,就是从赣省泰和县买来的泰和乌鸡。
而李逸准备用来做午饭【枣庄辣子鸡】的鸡,则是从鲁省枣庄买来的当地孙枝鸡。
这也是用来制作【枣庄辣子鸡】的最正宗的原材料了。
在经历了两天没有李逸的日子,赵金麦几人深刻体会到了什么叫做茶饭不思。
眼看李逸终于回到了熟悉的灶台前,赵金麦几人已经不约而同的来到了李逸的身后,站好了队形。
“逸哥我来帮你!”
“逸哥你要什么就给我说。”
“赴汤蹈火啊逸哥!”
第522章 【枣庄辣子鸡】
面对他们几人的主动请缨,李逸头也不回的吩咐:“麦麦去扒蒜,小垒去烧锅开水。
小明哥,你去拿些辣椒,洗干净拿给我,就是我让小吕买的那种一窝蜂薄皮青椒。”
“我知道。”
黄小明应了声:“我吃过,枣庄辣子鸡的灵魂就是那个薄皮辣椒。”
给他们安排了任务后,李逸也将小吕买回来的那只公鸡从笼子里抓了出来。
“咯咯咯!”
公鸡活力十足,被抓出来后还在叫着。
李逸单手抓着它的翅膀根,然后腾出了拇指和食指,捏着它的鸡冠子,让它的脖子露了出来。
跟着,李逸就将它喉咙下方的毛拔了个干净,露出了下方的鸡皮。
他拿过了一个小碗,随后拿过小刀来,一刀下去,就给公鸡抹了脖子。
顺手放下刀,他将公鸡挣扎着的爪子抓住,倒着拎了起来,让鸡血都流进了碗里。
吴垒往锅里添满了水,开了灶火。
回头看到李逸手中的公鸡,吴垒开玩笑:“逸哥,你这是要歃血为盟吗?”
“歃什么血,不怕感染啊?”
李逸笑了笑,没有解释。
公鸡血是补阳,补血的好东西,他打算一半做血旺,一半做鸡血面,待会儿一起给刘艺菲送去。
“是这个辣椒吧?”
黄小明在储藏室里找到了辣椒,但有些不确定,就拿出来给李逸看了下。
见李逸点头示意,他才拿着辣椒回到了洗菜池前,清洗了起来。
“终于做我家乡的菜了。”
黄小明一边洗,一边咽了口口水:“我们鲁省的炒鸡真的特别好吃,家家都会做。”
赵金麦在一旁扒蒜,闻言打趣:“小明哥,你家不是青岛的吗?不应该从小吃海鲜吗?”
“我们也不是顿顿都吃海鲜啊?”
黄小明笑着解释:“我们那也经常吃鸡,有一道菜叫香酥鸡,是先把鸡卤熟,然后再炸。
喝啤酒的时候点一份,特别下酒。”
“怪不得你酒量那么好,原来是因为吃了香酥鸡。”
赵金麦开着玩笑。
“那当然了。”
黄小明笑了笑,随即示意:“下次有机会,带你们去我老家哈啤酒。”
“哈啤酒儿,吃蛤蜊!”
赵金麦模仿着青岛的口音。
“是吃嘎啦。”
黄小明纠正了下,笑道:“嘎啦也特别下酒。”
赵金麦笑问:“所以青岛的菜都是为了下酒而存在的吗?”
黄小明微微一愣,自己也笑了起来:“哈哈!好像还真是!”
说话间,开水已经烧开了。
李逸将鸡放进了盆里,用开水烫了一下,把毛全拔了下来。
鸡毛比鸭毛好拔得多,除了鸡头上的毛多一些,其他地方的毛烫过之后,轻轻一拔就能拔下来。
而鸡头上的毛也可以用指甲抠着,一点点将它们拔下来。
看到李逸仔细拔着鸡头上的毛,吴垒上前来问:“鸡头还要拔吗?直接丢了不就好了?”
“丢了干嘛?”
李逸头也不抬,随口反问。
“不丢干嘛?”
吴垒问:“难道还要吃啊?”
“当然了。”
李逸将鸡耳孔上的毛也都抠了下来:“鸡头这么好吃,干嘛不吃?”
说着,他拨了下肥硕的鸡冠:“这么厚的鸡冠,口感很棒的。”
“啊?”
吴垒扯了扯嘴角:“我家里从来都不吃鸡头的,好像说鸡头有重金属,不能吃。”
“尽瞎扯。”
李逸不以为然:“古人吃了几千年的鸡头了,也没听说有谁重金属中毒的。”
听到李逸的话,黄小明也抬头说道:“我也听说过这个说法,说鸡头里有毒,好像过了十年就不能吃了,说是十年鸡头赛砒霜。”
“那是以讹传讹。”
李逸解释:“以前的人认为鸡经常吃蜈蚣,有些蜈蚣有毒,毒素就会聚集在鸡头上。
后来又有人说鸡经常在土里刨食,体内会有重金属,也会堆积到头部。
但只要学过生物就知道,绝大多数动物的解毒器官都是肝脏,就比如河豚。
鸡也是一样。
如果鸡的体内会堆积重金属,那也应该是堆积在肝脏和其他内脏里。
甚至是扩散到肌肉里,也到不了头部。
头部是有脑子的,脑子被破坏,当场就得死。
所以如果肝脏都能吃,那鸡头就更不用担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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