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食:苟在书香雅苑的国宴主厨 第84节
“闲的没事?那回公司加班呗,加班工资辣么高。”林墨笑道。
蓝未未:“……”
“林总,你也开始展露资本家本性了!”
“哪有资本家像我这样的,天天给人做菜,还资本家呢。这里烟大,你还是出去吧。”
“别啊,我今天来,就是想着能不能帮上什么忙,你看我今天穿的多干练。”
林墨打亮了一眼蓝未未,今天穿的确实干练,也没穿蓬蓬的羽绒服,而是换了一件修身的羽绒服,下身也不穿裙子,穿了条牛仔裤搭配一双运动鞋,头发也扎了起来,一看就是来干活的样子。
“你不会真要给我来干活吧,那多不好意思啊。”
“没事,你要实在过意不去,管我一顿中饭吧,反正你也要吃饭,我跟你中午随便吃一点。”
蓝未未笑道。
得!开始渐进了!
林墨琢磨了一下。
也行!
送上门的劳动力,不用白不用,何况蓝未未还是搞健身的,身体不错,最适合干体力活。
“那你帮我打面吧。”
“打面?”
“来,我教你!”
林墨走到打面台前,给蓝未未示范了一遍。
“是不是很简单?”
蓝未未也觉得很有趣:“这不就是手擀面吗?”
“差不多。你来试试?”
“好,我来试试!”
蓝未未放下包,敛起袖子,接过钢管。
开始按照林墨教学的,压面。
“嗯,不错,未未你真有悟性!”林墨不吝夸赞,一顿马屁输出。
蓝未未听得心里像抹了蜜似的,一时间更卖力了:“林总你给客人做菜吧,这里的活交给我。”
“好,记得打满1000遍哦!”
“啊,一千遍?”蓝未未脸色微变,急忙点头道:“行,没问题,不就是一千遍吗,今天就让你看看咱们专业健身教练的体格。”
“牛笔!加油!我绝对看好你,未未!!”
林墨这货也真不怜香惜玉,给蓝未未一顿输出,疯狂打鸡血!
第61章 来自老饕的约菜
万三蹄的做法,说难不难,说简单也不简单。
清理完猪蹄后,需要先对猪蹄焯下水。
生姜切片备用。
林墨又拿出一块纱布,把草果,砂仁等香料包成香料包。
下一步,就把猪蹄放入热水锅内,加入少许白醋去腥。
加盖,等大火将猪蹄煮成五分熟后,再捞出猪蹄,沥水装盘,刷匀糖色。
接着起锅热油。等油温烧至五成热左右,放入猪蹄。等猪蹄被炸至大红色时,就可以捞出来。
冷却切块,装盘。
锅中留底油,加入白糖,放入姜葱略炒,再放入猪蹄,加料酒炒香。随后放入适量水老抽香料,加盖小火焖到八成熟。
加盐鸡精调味收汁后,将猪蹄加入碗内浇入原汁,就可以入蒸锅了,用中火蒸20分钟左右,等猪蹄酥软后取出即可。
等猪蹄入蒸锅以后,林墨就开始先做香菇甲鱼汤这道菜。
这道菜的时间可比万三蹄长多了。
当然,红焖羊肉也不短,只能说谭宗明不愧是谭宗明,真的会挑。
另一边。
蓝未未打得香汗淋漓,也只打了不到三百下。
一想到还有七百下,她突然好后悔自己今天过来了,好好的休息天,给自己找这么大一体力活。
刚想把节奏慢一下,暗暗休息会。
“未未,累吗?累的话休息会。”
林墨总是不忘送上关怀。
“不累,怎么会累呢?”蓝未未讪笑道,手上无奈,又只好使劲。
“真厉害,不愧是咱们瑜伽馆的王牌教练,回头我看有必要单独给你弄个横幅,或者个人简介的插画,放店里面,让来来往往的客人都知道你的厉害。”
蓝未未哭笑不得,心想:累虽然累点,但能在林墨面前博些好感也不错。
大堂内。
谭宗明和安迪等菜之余,便开始聊工作上的事,对最近的项目进行了一个规整和总结。
两人聊得很入神,也不知道聊了多久。
林墨把第一道菜端上桌,二人才如梦初醒。
“万三蹄,尝尝味道。”
“来,安迪,尝尝味道如何?”
谭宗明给安迪递过去筷子,又自己抽了一双。
“为什么叫万三蹄?”
“这你就有所不知了。这万三蹄的典故,得从明朝说起,明朝皇帝朱元璋想杀他好兄弟,明朝第一首富——沈万三,于是这一天就去沈万三家做客,碰巧沈万三家的厨师做了猪蹄,朱元璋一想居然杀朱,正好有借口,谁知道沈万三聪明,说这不是猪蹄,是万三蹄。于是就流传了下来。”
谭宗明还真是博古通今。
不错,这正是万三蹄的来历、。
“你们慢用。”
林墨走回厨房,继续做第二道。
安迪咂咂嘴:“没想到我们国家的菜这么博大精深,随便一道都有浓厚的文化底蕴。”
“五千年的文化,其实也是一本五千年的菜谱。”
谭宗明夹起一块猪蹄。
作为一名老饕,谭宗明一眼就看到这道万三蹄的成色,都在水准之上。
“没想到一家街边的小饭店,还能做出这样的品相,摆盘也讲究,这筷子夹着猪蹄的软糯感也很明显。看来这老板确实不是一般人。”
心中暗自予以肯定。
谭宗明没一口送进嘴里,而是不大不小先咬了一口。
不料软糯的猪蹄,入口即化,初尝口感嫩滑。
之后,肉的滋味,便裹着鲜香麻辣的口感,像一只刺入敌军腹部的先锋军。
滋味在口腔内炸裂!
谭宗明瞳孔一缩。
低头看着筷子夹中的猪蹄。
似是不敢相信!
“怎么了?不好吃吗?”安迪还在做心理建设,没敢夹筷子。
“快尝尝,这猪蹄的味道你一定喜欢!”
这位在京城堪称手眼通天的大老板,此时竟顾不上斯文,将猪骨头先抽去,不料骨头一拔就抽了个干净,手感丝滑无比。
很明显,猪蹄已经炖烂!
谭宗明将整块猪蹄塞进嘴里,便大口咀嚼起来。
“嗯,这味道!这是加了什么配料,怎么会这么香,嗯~”
谭宗明一边吃,一边大脑在狂欢。
到他这个层次。
除了精神层面,灵魂共振的享受。
物质方面,也只有美食,能让他得到片刻的欢愉!
他万万没想到。
来之前,已经把期待感拉得这么满了。
结果这家店的烹饪水平,还是远远超出了他的想象!
看来今天最大的正确,就是跟着安迪来这吃饭!
“你慢点,这么大一老板呢。”安迪失笑道。
她还是第一次看谭宗明吃饭,吃得这么开心,这么放浪形骸。
看来林墨的厨艺,已经彻底征服了这个挑剔到骨头里的大人物。
“吃到好东西是慢不下来的,再说我又不是跟别人吃饭,端着干什么。”
谭宗明坦率道。
“行,你喜欢吃,多吃点,大头留给你。”
“你也吃安迪,这猪蹄美容养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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